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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章 深入焚魔坑

浮世仙劫 展思 2961 2024-11-18 09:45

  张承轩从储物袋里掏出卷成一大团的麻绳,缓缓展开。那麻绳极其结实,长不知几许,初看一眼,大概有五六丈的样子。他将麻绳对折了一下,再用特殊手法将两股麻绳扭成一根,尝试着用手崩了一下,绳子里传来一股极有弹xìng的韧劲,看起来十分结实。

  他麻利地加工着麻绳的同时,姚冰已经隐隐猜出他要干什么。

  他是想吊在绳子的另一端,只身探入焚魔坑中,取出红线穗。人的手毕竟要比钩子灵巧,而且也无需考虑力度什么的,小心一点摘下骷髅头顶端的红线穗也就是了。

  “你要下去?”绮罗大惊失sè,跳了起来。

  张承轩一面拉直麻绳,一面漫不经心地道:“是啊,我还需要一个助手帮我拉着绳子,将我放下去。你愿意帮忙么?”

  绮罗眼珠一转,嘿嘿笑道,“好啊!等你下到洞中,仙法统统失灵的时候,我就丢掉绳子,让你这死sè鬼到坑底喂魔鬼去吧!”

  “……”张承轩十分无语,那句“最毒妇人心”的古谚再次浮现上心头,“你这人怎么那么不知好歹呢?”

  绮罗见张承轩真的有点生气了,便吐了吐舌头,“如果我真的想害你,我就不会说出来了嘛!既然我说出来了,那肯定是开玩笑的嘛!”

  虽然绮罗将就着给了一番解释,但是张承轩已经认定她不靠谱了。他走到姚冰身边,将麻绳的另一头递给她,道:“姚师姐,还是请你帮忙吧。”

  姚冰接过绳索,抬头望着身前这个只比自己高了大半个头的少年,终于缓缓地点了点头。

  张承轩将绳子的另一端缠在自己的腰上,慢慢走到了洞口。他深吸一口气,反身一跳,朝洞里落去,就在他快要没入洞口的时候,双手疾出,正好攀住了洞口边缘,身子便吊在了万丈深渊之中,沸腾血水之上。

  除了他的一双手掌之外,他全身上下都已经进入大坑里。因为结界之下灵息力暂时消失,所有仙术都会无效,因此没入大坑的身体感到乏力、软弱,就如同五十rì之前,他还没有走上苍岚山,还没有学会仙术的感觉,那是一种凡人的无力感。

  姚冰站在洞口之上,双手紧紧地抓住绳索,生怕一不小心,产生了什么疏忽,害死了这个还算可爱的小师弟。

  好在张承轩人聪明,平时奔波于古战场,倒也练出了死乞白赖的求生技能。虽然退回到凡人之躯让他有些不适应,但他很快调整好状态,用手拉了一下绳子,但见对方拽的很紧,也便放心了,他大声喊道:“冷美人师姐,请你一点一点地放下绳子,等绳子放到尽头的时候,我也就快接近红线穗了。”

  “好的。”姚冰点点头,大声回答。

  绮罗生怕姚冰双手无力抓不住绳子,连忙奔了过去,抓住了后面的麻绳。如此一来,两个少女都抓住了绳子,张承轩也算是多了一道保险。

  姚冰一怔,回头望了绮罗一眼,但见她脸sè紧张得发白,眉头紧锁,关心与焦急真情流露,她暗道:“从没见绮罗师妹这么认真过,看来,她是真的关心张师弟了。”

  按照张承轩的吩咐,姚冰和绮罗一点一点地放开麻绳。虽然麻绳的末端吊着一个少年的重量,但两名少女身怀炼jīng期修为,提这点重物也算是小菜一碟了。

  麻绳在洞穴中平稳地下降。

  张承轩时不时低头往下望,几乎晕眩过去。从这里到血池,有很长的一段距离,俯瞰下去,那种浩浩渺渺、飘飘忽忽的感觉却丝毫不下于站在五峰顶端往下望。只不过,站在五峰顶端向下望,看到的是秀丽山川,而悬挂在半空中往下望,确见脚底血泡如同沸水一般翻腾着,难闻的血腥味不断钻入鼻子里,底下仿佛是个硕大的油锅,能把人活生生地炸熟。

  悬在半空中,张承轩心里有些发毛,万一上面出了什么疏忽,不小心撒了手,自己可就玩完了。

  绳子在半空中荡啊荡的没个准,不过好在还是向着那白sè骷髅山落下,伸长手臂,应该能抓住那红线穗。

  虽然这血池内的妖魔鬼怪都化作血水,但是山腹内怨气犹存,只感觉耳边哀声大作,似乎无数缕透明的风一般的灵魂从自己的脸上、手臂、腰身处掠过,他陷入一股极其强大的怨气中,不免感到心惊胆战。

  绳索一寸一寸地下降,离那个白sè骷髅堆越来越近。因为姚冰和绮罗很小心,所以绳索也下降得很慢,估摸两返本的时间,她们手里的绳索终于放完了。而她们也走到了洞口处。

  站在洞口往下望,两个少女都能清清楚楚地看到张承轩已经逐渐接近了那堆白sè骷髅头。不过他头朝上、脚向下,所以手指还是触摸不到顶端的骷髅头。

  张承轩抬头上望,冲二位少女做了个,鬼脸,接着空中一个爽快的翻身,已然变换成头朝下、脚板向天的姿势。就着这个姿势,他的指尖终于离红线穗近了一些,不过还差半个手臂的距离。

  洞口的两位少女看到这个情景,连忙微微蹲下身子。终于,他的手掌正好能够得着那个红线穗。

  顶端的白sè骷髅正正对着自己,露出一排白森森的牙齿,呲牙咧嘴,凶神恶煞,而那红线穗正好挂在骷髅的牙齿上。

  这骷髅长年累月堆积在此,骨质已呈现苍灰sè,内火透于骨中,触手发烫。

  这些骷髅上早无半分皮肉,一个个深黑的眼窝骷髅狰狞无比,饶是张承轩胆大无比,看到这景象,也有些害怕,他迅速摘下骷髅牙齿上的红线穗,正要走人时,却发现骷髅底下有个东西发出黯淡的透明光芒。

  张承轩心念一动,偷偷拿起骷髅头,只见底下有一只白骨森森的手臂。

  那只手臂被另一只骷髅头咬在嘴里,咬得极深。

  为什么说咬得极深呢?因为通常咬人,牙齿一般是渗入皮肉里,很少见到穿入骨头中。然而这个骷髅头的牙齿却是插入臂骨中,虽然过了三千年,牙齿还是陷在骨头中。

  可见当初这一口,咬得有多么狠多么卖力。有一种非要把对方的手撕扯下来的狠劲。

  也不知道这人是谁,为啥非要咬掉别人的手?难道他们有什么深仇大恨么?

  张承轩的目光落在那只手上,但见骷髅手的无名指上戴着一只破裂了的水晶戒指。那道黯淡的透明光芒就是从无名指的破裂水晶戒指上发出。

  因为水晶戒指的上端出现了破裂,所以水晶戒指的光芒十分黯淡。破裂处有如刀劈剑砍,从顶端裂开至戒指中心。戒指的裂口处,出现了千万道细如蜘蛛网的裂痕。纵使如此,戒指的其他地方还完好如初,光滑平整。

  乍一看,这戒指和其他水晶戒指材质相似,也没什么不对劲的地方。但是主人似乎十分珍爱这戒指,就算手被撕扯下来,也紧攥拳头,所以戒指不会从无名指上滑出。

  张承轩扔掉手里的骷髅头,抓起那只断手,用力一敲,那截无名指就被敲了下来。

  仔细一看,他不由得惊呼出声:那戒指竟然不大不小,刚刚好地套在了无名指指骨上!

  通常来说,我们戴戒指,都是隔着皮肉,套在指头上。等人死了之后,皮肉腐烂、消融,便少了一层厚度。这时候,戒指是直接套在指骨之上,自然会有一圈松动。然而眼前这个戒指,竟然是不松也不紧地套在了无名指的指骨上!

  这意味着,这戒指的大小与无名指的指骨相同。

  这怎么可能,怎么戴得进去?

  除非这只手的主人,生前就没有皮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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