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八章 司朔的惆怅
司朔从云天峰上下来了,带着一个老头儿给他安上的狂叼酷霸拽的名号,还有一肚子疑问,跟一摞厚厚的书籍。
晚饭是在灵竹峰大殿进行的,七长老这家伙又不知道溜去哪儿了,不过司朔也习惯了只有三人一狐的生活,没那个满嘴胡话的中年帅大叔,生活还自在些。
小师妹做的饭菜依旧可口,说不上媲美,但也有司仇他老娘做的饭菜内味儿了,小狐狸自然是吃的开心,蹲坐在自己身边,一条蓬松的尾巴伴随着吞咽食物的节奏,不断摇摆着,好几次都戳到司朔脸上了,也不知是无意还是故意的。
不过丰盛的饭菜并没有让司朔脸上露出任何笑容,他就像个机器人似的,碗里的米饭空了,还保持着呆滞的扒饭动作,惹得师弟师妹频频投向好奇目光。
终于,急性子的苏小小觉得自己不能再继续看下去了,起身一把抢过司朔手中空荡荡的饭碗,给他盛满后,用力砸在他面前,发出砰的一声巨响,把小狐狸都吓的炸了毛,而司朔只是缓缓抬起头,目光迟缓的看了她一眼,把碗扒拉到身前,继续重复之前的动作。
“师兄,你别做这幅姿态恶心人好吧?”苏小小一向嘴上不饶人,而胡飞羽则温柔的多,
“师兄,究竟发生了啥?”。
“没啥。”司朔回过神,长叹一口气,“你师兄我,去了一趟云天宗,被安上了个救世主头衔,还被安上了一大批敌人,就这样。”
胡飞羽点了点头,不再这个话题上继续纠结,而是指着放在司朔身边那厚厚一沓书籍,好奇问道,“那为啥你带回一堆关于轮回转生的书籍?难不成师兄你不想学剑,而想去当神棍?”
得益于司朔的口口相传,整个灵竹峰对于张口往生闭口来世的修士统一了口径——神棍。
“呵呵,谁特喵的想当神棍,我这辈子最见不得说话遮遮掩掩似是而非的家伙,不过事关自己身家小命,不得不看啊!”
司朔说的轻巧,但每个人都从他的玩笑话里,看出了怎么也抹不去的凝重。
“师兄,你说的是真的?真树敌了?惹到邪修了?”
司朔竖起一根筷子,指了指天空,一切不言而喻。
“嘶——”胡飞羽也老实下来,不再说什么,专心和碗里的食物作斗争。
如果自己师兄这次真没开玩笑的话,那么还是将自己和这事儿撇的越远越好,那也是司朔希望的。
“飞羽,最近你好好修炼吧,最好请师傅带你去思过崖那边的炼剑池去闭个几百年关,师妹你也是。”
苏小小没好气的白了他一眼,“怎么,师傅还没死呢,就想篡位了?”
“再说了,我们走了,谁照顾你个邋遢鬼?靠你身边那只除了吃就是睡的笨狐狸?”
司朔伸出手,摸了摸小狐狸的头。小狐狸感受到场上气氛的凝重,不明所以的抬起头,大大的眸子里闪烁着小小的疑惑。
“司朔?”
“洛儿,这段时间,要不...要不你回青丘洞天吧?”
“不回去!”洛儿一尾巴抽在司朔脸上,巨力给他掀了个趔趄,“谁愿意回那种整天看不见太阳的地方呀!”
说来也奇怪,洛儿最初被司朔所吸引,是因为神魂中所存在的命茧的气味儿,可是等到司朔登入远眺境,可以收敛这味道后,洛儿对他的亲昵不但没有减少,反而愈演愈烈,以前早上最起码要等到太阳出来了才会过来敲门,现在恨不得晨星还没褪去,司朔就能听到小狐狸挠门的声音、
“怕是养出感情了。”司朔面带苦笑,看着小狐狸嘟起的脸颊,圆圆的,像是在腮帮子里塞进了两个肉包子,但不知为何,对于这样可爱的女孩子(狐狸精),司朔却没有丝毫想法,满脑子都是圣女的风采。
“你这小子,脑子里想的什么呢!”神魂又遭受了一锤子,而后传来命茧非常不满的声音,“别人都只剩一缕魂儿了,还惦记着,恶不恶心啊!”
“宁不知道,在我原先的世界,有位名叫宁采臣的前辈么?”司朔反嘲一句,随后放下又被吃了个干净的饭碗,吁了一大口气,扯了扯小狐狸,向着住所走去。
月光清冷,枝影横斜,冬末的夜晚依旧那么安静,但是司仇所在的宿舍,却吵翻了天。
刘金盘着腿坐在自己的床铺上,兴致勃勃的跟其余三位分享着他白天的所见所闻。
“嘿,你们绝对不知道,我在那法阵里看到了什么!”
“无非就是金银珠宝,美人美食呗!”王生一脸不屑的扣了扣鼻孔,翻了个身,以趴在床上的姿势继续耕耘他的小说——那法阵中的见闻,让他获得了许多新的灵感。
被王生一语道破天机的刘金面子上有些挂不住,只得挥舞着手臂,妄图继续吸引其他两位室友的注意力,“我这辈子真的从没见过那么多钱,我爹也不是没跟有钱人做过生意,可是那些号称商贾巨富的家伙们的宝库,跟我见到的比起来,真的九牛一毛都算不上!”
郑猛对于他的说辞,只是摇了摇头,眼睛一直死死盯住自己的手臂,“我看见的,是一片沙场,有无数士兵,我也位列其中。似乎是两国交战,号角吹响后,所有人都陷入疯狂厮杀中。我记得在那场厮杀中,我应该被砍掉了手臂,那痛感实在太过真实,可是走出法阵后,才发现那不过是幻境。”末了,他又感叹一句,“仙家手段,真是不可想象!”
“安啦安啦,既然入了这个门,咱们以后也会做到的,不必这样羡慕。”刘金看着神情恍惚的郑猛,开口安慰了几句,又将话头转向司仇,“仇啊,你看到了啥?我记得你是我们中,最后走进法阵的一个,神情也是最为平静的。”
“我?”司仇一指自己的鼻子,努力回忆了一下,然后回答道,“我就看见我爹,我娘,在家里,一个做菜,一个在桌子上写写画画,似乎是在准备开一家新的酒楼,很平常的光景。除此之外,就什么都没看见了。”
“就这就这就这?”刘金有些不敢相信,司仇的幻境居然这么平淡,“不会吧,我以为我见到金银珠宝就已经够平庸了,没想到还有一个你?”
说到这儿,他有些后怕的拍了拍胸口,“你们别笑我,当时我看到那些珠宝的时候,眼珠子都恨不得掉出来了,然后想去拿的时候,发现旁边竖着一个牌子,上面写着‘你每取走一块珠宝,这世上就会有一个与你完全无关的人失去性命’,我滴妈呀,当时那个纠结呀,金子的光恨不得都要把我的眼睛给晃瞎了,就差那么一点点,我就真沦陷了。”
“这...可能是你太喜欢金子了吧,”司仇挠挠头,露出标准的憨笑,“我这人,真没啥欲望,最希望的就是过好自己的小日子,每天吃饱喝足,搬个椅子坐家门口看日落日出,不挺好的么?”
其余三位室友听后,看向他的眼神不约而同的变成了质疑,但司仇的确是这么想的。
并不是每个人都憧憬着三百六十五天,天天不重样的过,重复同样的三百六十五天,也并非是件无趣的事。
想到这里时,他眼前浮现的却是自己表哥,司朔那双懒散的双眼。
“球啊,这社会也无非是一棵大树,有的人是树根,埋在土里,辛勤奉献却晒不到太阳,有的人是花儿,漂亮,但刹那凋零,有的人是果子,获得最优厚的资源,却免不了被人摘去的风险。而最舒适安全的地儿,其实是树干,有着属于自己的向上梦想,低调不显眼,也能享受到阳光。”
“所以啊,做人,最好还是做树干,不招谁不惹谁,活的舒心而自在,又不担心庸碌一辈子。”
“那我,或许就是树干了。”司仇嘴角不自觉翘了起来,宛如一个得到玩具的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