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次最离谱,竟敢'放我飞机';(没来),真是七四五八。为此,我气了她一个星期多呢!对她不理不睬的。她千方百计地哄了我很久,但都没效,结果请了我去肯德基大吃一顿才了事,她的荷包也因此而大量出血,啃了半个月的馒头。哈哈,活该。
小晴连忙摆着双手,把头摇得像搏浪鼓似的:"不敢不敢,见过鬼还不怕黑吗,呵呵呵..."
我哼了哼鼻子,歪着眼盯着她看:"不敢就最好。不过,我量你也不敢。"
第二天的一大早,我就被林琳那三八从床上给拖了起来,嚷着要我陪她去逛街。
"小姐,拜托你看看现在几点钟好不好,那些档口还没开门呢,去那么早干嘛!"我睡眼蒙蒙地咕噜道。
"不早啦,现在都六点多了,是时候出发了。快起来,我们先去对面那条街吃个午肉拉面。天啊!我好久没吃过了。"
"什么?才六点多呀!我不管,我要再睡一小时。"不管三七二十一,抢回被单倒头继续我的冬眠。
"不要啦,拜拖你起床嘛,最多我请你去上网咯。"林琳引诱着我。
我不为所动,闭着眼睛睡着我的大觉。
"好啦,再请你吃冰淇淋。外加一包薯片,再加。。。。。。。"
就这样,我在她的一而再,再而三的诱惑中,我终于都肯起床了。
我们一道吃完早餐后,便到了步行街去买衣服,林琳眼光挑剔,试了半天的衣服都没有买到一条合适的。不是这一件的图案不好看,就是那件的颜色不好看。没办法,只好到其它地方看。一去就去了好几个地方,累了半天,终于买到一大堆"垃圾",走得我腰酸背痛腿抽筋。我保证,再有下次,打死也不陪她逛街。(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