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四岁那一年,遇见我姐姐的。
我还记得见面的那天,是个炎炎的夏日,在W市湿热的午后,父亲牵着她的手,跟我说,小珊,叫姐姐。
我怎么也没想到,第一眼那样怯生生的姐姐其实是那副疯疯癫癫又大大咧咧的模样。
或许是因为太小的缘故,我总有种幻觉,那就是自我出生开始,姐姐就已经存在在我顺风顺水的人生中了。
说真的,我从来没有因为姐姐是个正常人而我却得把医院当家这件事而怨恨任何人。
相反地,有时候我会觉得生病真好。
因为生病,妈妈会多疼我一点;因为生病,我想要什么便会有什么;因为生病,姐姐在这个家就总是排在我后面。
还是太小了,不曾想过,那其实是因为,我和姐姐不曾分享过同一个*和产道。
我妈妈的*和产道。
我承认,我喜欢这样的特权,喜欢这种姐姐没有的东西而我有的感觉。
并且,我觉得这来得理所应当。
因为,即使不被告知病情,病人也总有种和死神结下契约的默契。
我希望姐姐可以长命百岁,这样一来,我这个注定夭寿的人抢起她的东西就能更加肆无忌惮起来。
我姐姐的青春期啊,中二得可怕,一点也不像一个正常的思春少女。
而我,却在我姐和阿庚之间扮演了一种又像和事老又像搅屎棍的角色。
不管怎么说,我和姐姐至少是分享了父亲的同一型X染色体,可是很抱歉,谁叫姐姐是半路才被抱回家的呢?
所以,在我记忆起点的那个人是阿庚,就算他不过是个佣人的儿子。
我一直都很有自信,不仅是因为姐姐和我的地位差了十个常阿姨,更是因为我和姐姐在祝长庚这个问题上,都输得很惨。
可至少,我输得很风光,而姐姐真是输相难看到不忍直视。
还是太小了,不曾想过,那其实是因为,我和阿庚甚至不曾分享过同一间教室或是同一个夏天。
我姐说她到我家之前,听的都是齐天大圣和葫芦娃;而我,病房里摆的是芭比,DVD里放的是灰姑娘和白雪公主。如果用现在的小孩子做模拟,大概就是冰雪奇缘和熊出没的云泥之别。
我曾经觉得我是灰姑娘仙度瑞拉,可是,我妈是我亲妈,我姐倒是跟我同父异母,不幸的是,她一点也不狠毒,相反,是个白痴。
在我这个冰雪女王·艾尔莎·仙度瑞拉·七彩头发·透析天后·珊的世界里,王子娶了我的姐姐。
坦白讲,阿庚是个温和又善良的男孩子,因为单亲的缘故,他从小就跟在常阿姨后面出现在我家。对着我的时候展笑颜,对着我姐的时候翻白眼;电梯坏的时候会背我上楼梯,而我姐被曲棍球砸到肩那次只会毒舌地说谁叫她不长眼。
阿庚对待我和我姐,就像是两个极端。他从来不会拒绝我的任何要求,就像他从来不会答应我姐的任何请求一样。
那个时候,我觉得我姐真可怜。可是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她是个正常人,而我不是,这就够了。
这难道不够吗?
可不管你信还是不信,我很爱我姐姐。
那首歌怎么唱来着,世上只有妈妈好,有妈的孩子像个宝,没妈的孩子像根草。
可我姐这根草,就像毛爷爷说的,野火吹不尽,春风吹又生,真是太招人烦了。
所以我发誓,就算没有祝长庚,我和我姐之间也注定会有一场刺激程度堪比斗图大赛的撕逼大战。
因为我姐没有羞耻心。
比如从小就嚷嚷着要保护阿庚,还拍胸脯保证祝长庚那消失一百多年的老爹一定会回来看他;再比如大一点的时候就把自己的身世动不动挂在口边,跟我说我是我妈奶大的而她是她外婆一把屎一把尿用三鹿牌三聚氰胺喂大的,生怕别人不知道她是个外人一样。
我面上装作和她打闹,内心却很清楚,一个人越是没有什么,就越是要大声说出来以表示她并不在乎。
我自以为把我姐看得很透彻,利用我姐的大条和白目接近阿庚,让他给我讲题,帮我温书。我印象一直很深,他们升上W中的第一天,姐姐就因为黑白裤袜各穿一只出丑,还害得常阿姨被玻璃割伤。晚上阿庚在房间帮我讲题,问起我白天的事,知晓后就是一脸的“生无可恋”加“日了狗了”,只好岔开话题说等下熬姜母茶给我喝。
而现在的我站在生命里向回看,看不透的不仅是我姐,还有我。
那个高唱“新学期,新气象”的夏末九月,阿庚之所以会问我我姐有没有穿裤袜,是害怕她和常阿姨一样被割伤却还用裤袜遮着;而熬冬季大补的姜母茶,也只是因为担心我姐着凉而已。
现在看来,一脸“生无可恋”加“日了狗了”的人应该是我才对吧。
又有一首歌怎么唱来着,哦,对,“出卖我的爱,背着我离开,知道真相的我眼泪掉下来。”
只可惜当时的我总是多愁善感,认为阿庚对我的好,其实和别人没什么不同,都不过只是因为我是个病人罢了。
现在想想,还好当时我没那什么七窍玲珑心猜出真实原因,不然人家是哭昏在厕所,我搞不好就要病逝在ICU了。
不是因为我是个病人,也不是因为我是吕家唯一真正的女儿,而只是因为,我是我姐的妹妹。
于是沈亦则出现的时候,让我觉得这是个拆CP的好机会。
大概是因为要死却想活的人,都很有心机吧。都说拔毛的凤凰不如鸡,可我总是觉得凤凰就是凤凰,就算是被拔了毛,也还是和鸡是两个品种。
我对天发誓,我不是在暗示我姐姐是鸡(呸呸呸),我真的只是顺手想到,请原谅一个二十二岁才在病榻上高考的女人吧。
沈亦则和姐姐,阿庚和我,先富带动后富,大家携手奔小康共建和谐社会,难道不是很好的结局吗?
事实也真的曾如此,在我快要被圣母玛丽亚带走的时候,自带男主光环的阿庚小天使单膝跪地向我求婚,而那时,我姐和那害得我家家破人亡的姐夫沈亦则正在德国养别人家的小孩玩。
可我,却像我体内这颗坏死的肾脏一样,是资本主义的毒瘤,坚定地薅了咱社会主义羊毛。
如果我当时能说话,我一定会拒绝他。
Excuseme?贫者不食嗟来之食,虎落平阳也不被犬欺,我拒绝活在顾予茗的阴影之下!
呃,你们一定要相信我,我也不是在骂我姐是狗。
可我现在才悲伤地发现,我一直活在我姐那只狗,呃不,那个人腾云驾雾气势磅礴的雾霾之中,并且吸毒吸得醉生梦死、乐此不疲。
比如我居然因为我喜欢姐姐先喜欢的人而感到耻辱,比如我居然选择在我姐面前说沈亦则坏话,再比如我居然在亲妈和养姐(说了我语文不好)之间选择后者。
我不是因为我姐而放弃阿庚,只是因为阿庚这货跟我一样,也是个醉生梦死抽大烟的。
有次我和阿庚晚上约好接我姐这个产妇回家,阿庚玩弄着腿上的小侄子祝健跟我说,说好感谢上天让我活下来了。
我脊椎骨一凉,本宝宝现在很幸福我以前喜欢你那是年少不懂事你不要婚姻不幸福就又来撩骚爸爸啊。
当我正打算再一次唱起爱情买卖的时候,四岁的小祝健突然开口说话了。
“爸爸,什么是结扎?”这日正好是个夏日,阳光照得小家伙细嫩的皮肤金光透亮。
我有些尴尬,阿庚更是罕见地大写的懵逼加卧槽。
“你要…结扎?”结扎这俩字也问得出口,我变得这么没有羞耻心,这锅我那不要脸的姐姐得背。
阿庚尴尬点头,只说了四个字:“先斩后奏。”
我姐生老三的时候超夸张,害得我们那年迈的老母亲在行天宫跪了三天,我和以源在医院陪了三夜,只有祝长庚,虽然推了工作,却说要照顾两个孩子,说什么不肯去医院陪着太太。没想到他一个大男人居然会悄悄跑去结扎。
所以他的潜台词是,感谢上天让我活下来了,好让我帮他说话?
空气中飘荡着尴尬的气息,只有阳光不知道,继续招摇地照耀着。
“结扎就是……”我尝试向小祝健解释:“就是爸爸为了妈妈做了一件男孩子才能做的事情。”
没想到小祝健若有所思:“姨姨,那我也要为妈妈结扎。”
我连忙捂住小家伙的嘴,我的大外甥,饭可以乱吃话可不能乱说,动物可以乱搞人可不能*啊!
没想到小家伙敏捷跳下了父亲的腿,啪嗒啪嗒越过他宝爱的乐高玩具,手上挥舞着711便利店的塑料袋,绕着阳台跑了一圈,又把塑料袋打了个结。
“爸爸你看,我为妈妈结扎啦!”小祝健大喊着,一脸兴奋。
阿庚走上前去抱起祝健,我在不远处看着,不知怎么的突然想起来,如果准确地来算,据那次救了我的肾移植手术已经过了六年。
而已知最长的存活记录,是二十六年。
这么说来,我最多还有二十年可以活,不知道可不可以看到我们祝健撩妹娶媳妇。
可我拒绝这样想,恍惚中,只听见小家伙奶声奶气的声音传来。
“爸爸,医院好黑,我结扎了一袋子阳光给妈妈,你说好不好?”
阿庚微愣,刮了刮儿子的鼻子,回答道:“爸爸结扎了一袋子萤火虫给妈妈,我们一起带给妈妈好不好?”
萤......火……虫……于是我脊椎骨又一凉,真是看不出来祝长庚你原来这么污果然婚姻是爱情的坟墓啊我可是个纯洁的宝宝我不听我不听宝宝委屈但宝宝不说……
“小珊,我结扎的事情……”阿庚欲言又止。
“放心好了,我姐最怕我。”我对着他承诺:“更何况今天我还是寿星。”
“你生日不是……”阿庚皱眉。
“本小姐二十岁生日,怎么?你有意见?”没等他回答,我便出了门去买蛋糕。
我讨厌夏天,讨厌阳光,这不是我的错,因为在病房呆久了,我很少能到外面走动。连晒太阳也是件只能奢望的事情。
我在楼下顶着烈日回头,阿庚和祝健果然在阳台送我。
我是四岁那年,遇见我姐姐的。
我还记得见面的那天,也是这样一个炎炎的夏日,在W市湿热的午后,父亲牵着她的手,跟我说,小珊,叫姐姐。
然后她伸出了双手,鼓足了全身勇气却还是怯生生地说:小珊,我是姐姐。
不知道二十四岁的祝健小朋友,还会不会记得他四岁那年那场关于结扎的尴尬讨论和他那恬不知耻突然要过二十岁生日的姨姨呢?
在我的故事里,我终于明白,从那年我迫于淫威牵过她的手开始,我就走进了她的圈套。
在我的故事里,王子没有娶他的仙度瑞拉,他只是从一开始就认准了姐姐那颗灼人的太阳,太阳公公,哦不,太阳姐姐没脚,怎么穿水晶鞋?
我是个正常人,至少现在是,这就够了。
这难道不够吗?
现在你们信了吧,我很爱我姐姐。
这蝉鸣的午后,这二十年的馈赠,裹挟着这座城市的记忆和善意,就是她给我的,日光倾城。
(《向阳处的你》全文完)
(《与君同朽》全系列完)
哒哒哒~大家好。
想了好久应该跟大家说些什么,感觉想说的有很多,但又不知从何说起。题目也想了很久,先想的是“祝大家情人节快乐”,觉得太不厚道了(没关系我也是一只血统纯正的单身狗);又想干脆就写“完结感言”,又觉得真是不符合我这条单身狗的“贵族气质”。
正好在听歌,放的是莫文蔚和郑少秋的《世间始终你好》,所以有了这个题目。
虽然是告别,还是说声“你好”吧。
跟我从《同朽》就一起混的小天使们应该知道我写这篇文的初衷,如果不知道罚你复习《同朽》三遍。
当然《与君同朽》也可以称作《霸道少帅爱上我》(某茗角度)《论琼花北植的若干技术性问题》(某则角度)《隔壁的,庄重点》(某庚角度)。
所以《向阳处的你》自然也是《夜空中最亮的星》(我庚实力翻白眼)《我日》(阿茗强行不要脸)(请不要误解,虽然我特别想你们误解嘿嘿)以及《老子居然被男二艹了作者阿西坝》(沈医师请不要动怒,咱们一切有话好说好说哈)
特别想说的是,如果没有大家,就不会有《向阳处的你》。
如果不是大家,我不会想要给阿庚一个更圆满的结局,我不会想要试图给二则一个成长的机会。
更新《同朽》和《向阳》,不知不觉已经过了这么久,真的很感谢你们的陪伴,如果没有你们,我想我不会坚持下去。
虽然当初在更新《同朽》的时候,我有说过在我心里二则和小星都是男主,但客观地来说,《同朽》的确是二则男一,《向阳》小星男一。
我可是亦星邪教教主,怎么客观得起来。
(沈亦则:你丫还有脸说,拿命来!!!)
(祝长庚:发射了一个“小S冷漠.jpg”表情包)
再说说写这文的心路历程,最初其实不打算继续他们的故事,更想要尝试的是不同的人物性格和构造,所以你闷造刚开始的时候我打算写的是紫珊女王攻和以源忠犬受的故事吗?
本来只想顾予茗这个混蛋出来打个酱油的,阿庚则是挡了珊源漫漫爱情路还浑然不觉的王子担当,至于东平傻白甜,因为“恶评如潮”,我甚至不打算让他出场的。
(沈亦则:我真是日了狗了!!!)
(祝长庚:发射了一个“小S冷漠.jpg”表情包)
后来却发现写着写着,小星的戏份越来越多,还有顾予茗那个混蛋,一直在我的脑海里挥之不去。
我只好叹口气,跟小珊和以源说了声抱歉。
顾予茗,我真是败给你了。
其实《向阳》里面很少有新人物,和《同朽》都有这样那样的联系,这里不再给出对应,应该很好猜。
之前影子姑娘说她很期待景儿的现代表现,我想我应该让你失望了,因为《向阳》里几乎没有什么特别的反派。
柳姑娘和阿茗之间的仇也不过只是一杯咖啡的事情,还被二则给报了。
二则和小星,这俩世仇,最后还在酒吧拼起酒了。(亦星党头顶青天!)
写现代的故事我的压力很大,因为写《同朽》这样的古代故事,其实会赋予你更大的想象和创作空间,可一旦故事场景转换到现代,你需要付出额外的精力来排除现实社会对创作的影响。
我一直觉得写作是一件快乐的事情,和大家交流也是值得感激的小幸福,可对待故事本身,需要严肃的态度和责任感。
好在我想我应该还是表达了我想要说的和我一直相信的东西吧。
我一直很爱他们三个,阿茗二则小星,又拖了一本书才和他们说再见。
这次是要真的说再见了。
上一本《同朽》是悲剧,《向阳》算是HE。
(沈亦则:你丫放屁!!!都他么是妥妥的大杯具!!!)
并不是说我的心态发生了什么转变,其实《向阳》里,还是弥漫着误会和无奈。
可无论是悲剧和喜剧,我觉得其实《同朽》和《向阳》的结局其实没有本质区别,因为都是他们三个人的故事,是我觉得在他们的性格背景下会产生的人生轨迹。
就算这个社会再冷漠,可因为我曾经受过陌生人的温暖,哪怕只有一丁点,我也想变成一个也能给陌生人温暖的人。
这是我一直相信的事情,其实和《向阳》故事本身没有关系,但我想,这是它的滥觞。
写着写着发现画风有点不对,今天是情人节,欢迎单身狗找我大家一起取暖here we go!
阿茗还是《同朽》里那个中二的落水少女,大家不用担心,以后走在大街上祝长庚就算是在某个女的身上停留超过三秒钟,她都会谋杀亲夫把他眼珠挖下来。
wuli小星还是闷骚男,自带撩妹体质,眼里有星辰大海~
沈医师,呃,年轻的时候是男神,老了也是老男神吧。(沈医师其实我很爱你的撒浪嘿)
(沈亦则:呵呵哒)
(祝长庚:发射了一个“小S冷漠.jpg”表情包)
最后说说我最喜欢的几个情节或者场景吧。
排名有先后:
《同朽》
1.二则大年初五从张府步行回大帅府和阿茗一起看雪,那是我心目中他们最幸福的时候。
2.结局阿庚来东平,在沈家老宅地洞说的那句:“阿茗别怕,我们回家。”
3.茗则冷战,阿茗要打掉禾青的时候,二则没有阻止,反而给旻双打胎药。
《向阳》
1.庚茗初吻的那个夜晚,是小星耗尽了两世才失而复得的勇气。
2.德国暴风雪,二则得知小珊存活的事实,失控欺负阿茗,却还是住了手。
他们离最刻骨铭心的爱人只差一步,是一件多么值得庆幸和遗憾的事情。
3.阿茗被曲棍球砸伤,小星又别扭又关心的姿态。
青春的年少爱恋,总是干净得纤尘不染。
天哪,我究竟打了多少。
不管如何,我希望有缘相遇的各位都能找到幸福。
愿能成为那人眼里的你,愿那人能成为你的小太阳。
这就是《向阳处的你》到最后,我最想跟大家说的话。
大家也可以写下你心中的场景TOP3,还想要跟大家报备的是,不知道大家对我的下一个故事有没有建议,有没有特别想看的类型,或者大家喜欢的故事,也都可以推荐给我。
2016这一年对我来说很重要,和大家共勉。
顺祝,情人节快乐。(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