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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要命的条件

绝世六宝 孤峰无道 4302 2024-11-18 20:49

  “哈哈哈……”,万禾姑娘突然抱着光洁的身子肆意地笑了起来。笑得眼泪满脸横流,笑得气都喘不过来,最后连站也站不稳,跌坐在冰凉的车厢里。

  她笑得这么癫狂,到底是因为阿永说得话太有意思还是内心有说不出的悲伤?女人的想法有时真让人捉摸不透。

  她喘着气,边笑边说道:“你肯花这么大的气力,原来是问我要什么绿。你知不知道,有人曾经用一万两黄金,五十颗珍珠,一百块上等的宝玉给我赎身,我都没应允。你说得什么结绿我没见过,不过你要是想要,我可以给你几个不错的翡翠,价值一定不菲。”

  “你的祖辈是宋国君主之后,你的父亲万喜乐是第二十三代子孙,三十一岁考中进士,名列三甲四十五名。丙子年初秋赴任商县县令,时隔五年后进京任职,做过礼部抄录、工部主事,就在四年前突然升任工部右侍郎,后因为失职被查病死于牢狱,你万禾姑娘受到株连进入乐坊,后被人赎出,最后流落到了这里。”

  阿永看着她,慢条斯理地说完后,拿起散落在车厢里的衣服,给她披上,并扶她起来坐在厚厚的绒垫上。

  这话就不可笑了,这是一个人的身世简历——准确无误的简历。

  阿永接着慢慢说道:“‘结绿’是你祖辈的传世之宝和骄傲,是秘而不宣的天大秘密,你的父亲在一次快意醉酒之后,向他的知己好友提起过,除此之外再无他人知晓。这看似绝大的秘密也不知是谁透露出来的,但我相信,知道它的人一定屈指可数。”

  万禾姑娘早已停住了笑声,奇怪地看着阿永,静静地听他讲述。

  ——世上的秘密,只要有一个人知晓,它就不能算是秘密,只是时间长短而已,妄图守住秘密的人,只会给自己带来灾难——谨守秘密的人是不愿和人分享的,能分享的也就算不上秘密。

  “你是豫王府的人?”万禾姑娘冷漠地问道。

  “我不知道豫王府在哪里,我只想真诚地告诉你,多则十年,少则三年,我一定亲手归还你,决不食言。”阿永说道。

  “你为什么要这件东西?你是贪图它的价值?”

  “我为什么要它?”阿永苦笑,“不管它有多贵重,我从来就没有想占有它,是有一个人想看看它。

  阿永看着小窗外飞速倒退的景物,喃喃说道:“他已经老了,或许是老年寂寞,或许是留有遗憾,或许是出于好奇。我知道,做这件事对其它人会造成巨大的伤害甚至死亡,但我无法停下了。一个对你恩同再造的人,他唯一的一次要求,你说我怎能不用心去做,怎能让他失望。一个垂暮的老人,也许明天他就会一觉不醒,也许明年他就再也看不见这个美丽的世界,能让他少一分遗憾,多一些快乐,这是我唯一能做到的。”

  这种发自内心的真情低语,怎能不让人感动!

  万禾姑娘是女人,女人的心有时是最柔软的,柔软的就像发酵的面团,只要轻轻一戳,就是一个小洞。

  有一种女人,尽管她心里有无尽悲苦,生存有重重艰难,可是她依然会被别人的善良感动,被别人的深情感染,这是一种有大爱的女人。

  万禾姑娘好像就属于这种女人。

  她的目光变得温暖起来,她的身子又重新有了撩人的温度。

  她拉住阿永的手,说道:“我见过的男人不少,能够有情有义,一言九鼎的实在不多,我相信你的人品,我也不和你兜圈子,‘结绿’就在我手里,我可以交给你,但我还有两个附加条件,我先说一个给你听。”

  “我现在听到‘条件’两字就发抖,”阿永苦着脸说道:“你的条件可能会要我的命吧,这样你就不用犯愁了。”

  万禾姑娘笑了,捧着阿永的脸,说道:“你怎么可以说这样晦气的话,我还盼望以后相夫教子呢。”

  阿永苦笑着,把她的手从脸上放下了,说道:“你说吧。”

  “听说‘铁虎堡’的‘金刚’千钧,豪气干云,义薄云天,是三庄、五堡、七帮、九家中的真英雄,大丈夫,我非常崇敬他。像我这样一个身居花楼的弱女子,即使想见一面也没有机会,你帮我请他来‘春香楼’,我想和他喝茶聊天,以解小女子的仰慕之情。”

  这个条件似乎不是太苛刻。

  很多事情表面看上去似乎都不难,可是你仔细推敲其中的环节,你会发现,里面隐藏的困难如山高海深,当你踏进去的时候才能深切感受到。

  “铁虎堡”具体在什么地方?“金刚”千钧是怎样的豪杰?阿永不是很清楚,要想知道个明明白白,他只有去打听。

  打听这种事情,最方便,最不用花气力的莫过于找风九疯。

  凭风九疯的名望和江湖阅历,这么显耀的去处,这么风光的人物,他一定了解的非常透彻,千钧的武功、为人、仇敌、朋友、兴趣、怪癖,他绝不会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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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这是一个偏僻的小酒家。

  陈旧、冷淡、清静,挂在望竿上的酒旆随风飘展,被风雨日晒侵蚀的旆布早已灰白、残破,酒旆上书写得“桂花酿”隶体已经模模糊糊,只能大致地看出些轮廓。苍老的店家老翁虽然背已有些佝偻,但精神依然健旺,力气依旧未衰,百十斤的酒缸还能从里屋挪到外屋。

  现在,他就把这缸酒挪到了两位客人桌前,满满的一缸,泥封也刚刚打开。

  馥郁的酒香味飘散在屋里,吸进鼻子里的香气随之浸入四肢百骸,五脏六腑,让人的精神为之一振。就是从来不喝酒的人也会被这味道迷住,忍不住要舀上一碗囫囵倒进肚子里。

  这么破旧的地方能酿出这么醇正的桂花酒,实在是理所当然,因为主人有诚心,有耐心,还有一颗不市侩的心。

  想在闹市都城喝到这样甘醇的酒可不容易,那里的酒坊要赚钱,要赚很多的钱,他们哪里会有更多的精力、更多的时间去等,去细致精酿。

  橘黄色的酒倒在粗瓷白大碗里,甘冽、诱人,就像落山的太阳掉入了碗里,喝进肚子里,仿佛沐浴在夕阳里,享受着瑰丽的奇幻。

  只要是朋友,只要坐上酒桌,就一定会喝醉。即使一方不胜酒力,但也会陪着对方一直坚持下去,直到趴下沉醉不醒,这就是人们常说的舍命陪君子。

  ——其实再好的酒喝进肚里,也没有和心仪的女人上床那样有强烈快感,朋友之间喝得不是酒,是至诚,只有宾客之间喝得才是酒。

  人们通常喝酒就会有菜,所以叫下酒菜。为什么喝酒总会吃菜?是因为大多人觉得好菜才能把酒送下肚,如果没有下酒菜,这酒就喝不下去,喝着就会无味。

  很多的人其实是把酒当做一种附庸和调剂,有酒才会助兴,喝酒才会使人的话语增多,喝得越多,好似人人之间的感情就越好。

  所谓的酒文化,指得是酒的发明、制作、演变、传承的文化,并非酒桌上的狗屁文化。人们生活中处处见到的酒宴、待客、聚餐,吃菜只是陪衬,喝酒才是主流,实则很多人喝得是痛苦,喝得是无奈。

  很多很多的人,其实也不知道好酒到底好在哪里,所谓的回味绵长、甘醇浓郁只是一种修饰的说辞,本质上,他们喝得是一种“需要喝”的酒、高姿态的酒。

  也有一些人,一生都喜欢喝酒,他们虽然也不明白酒到底好在哪里,只懂得它可以通筋活血,但是,就是没有理由的喜欢,喜欢那种喝下去飘飘然的感觉,晕晕乎乎的感觉,甚至是给自己无故找点感觉的一种习惯做法。

  大碗大碗像喝水一样往下灌的人,他们本质上不是在喝酒,他们喝得是豪气,喝得是性情,喝得是态度,喝得是义气。只有无菜无肉慢酌小饮的人,喝得才是酒的滋味,喝得才是自己的嗜好。

  ——以上都是闲话,不做深究,宋人朱肱的《酒经》自有分解。

  阿永和风九疯的桌上没有菜肴,只有两只碗,两碗满满的酒。

  桂花酒的香味还是那么浓烈,不管它在嘴里的味道是否还是那样香浓,单是它散发的香气就让人喜欢的不得了,让人不由得喝了一碗有一碗。

  黑黄色的酒提子从阿永和风九疯的手中转来转去——酒要自己喝,当然要自己打,这样才显得随意。面前酒缸里的酒已经下去了不少,琥珀色的酒液还是那么招人喜爱,总让人忍不住要把它装在肚子里才满足。

  再美的女人也会老去,再醇香的好酒也会醉人。

  阿永和风九疯有些醉了,快醉倒的人往往这个时候话就特别多,想说得、不想说得都会说出来——很多喜欢喝酒的人都会有这个毛病。

  阿永拿着酒提子,敲着酒缸说道:“你还要不要喝?”

  风九疯说道:“不喝。”

  阿永说道:“为什么?先辈不是说过,酒逢知己千杯少,一醉方休情谊高,你难道不愿把我当朋友?”

  风九疯说道:“你哪来那么多废话。”

  “我说得不对?”

  “岂止不对,简直比猪还笨,比驴还蠢。”

  “你总得有个理由。”

  风九疯说道:“在江湖上闯荡的人,难免树敌招风,那些对你有怨恨的宵小之辈,他们没有能力杀你,但他们不缺少算计,不缺少下三滥的手段,他们会时刻盯着你,如果你稍有疏忽,他们就会毫不犹豫的痛下杀手。多少英雄豪杰没有死在明枪之下,却魂归暗箭,一世英名直让后人扼腕叹息。醉酒是我辈大忌,任何时候吃酒都要留有三分余地,这个道理你难道不懂。”

  阿永说道:“你的这个道理一点都没错,可是你说得晚了些。”

  风九疯瞪着眼说道:“那我什么时候说才合适?”

  “喝到第三十一碗的时候最合适。”

  “为什么?”

  “因为有两个人正好在那个时候,像毒蛇一样溜到了窗下。”

  风九疯扭着不太灵便的脖子往窗子的方向望去,说道:“我怎么不知道?”

  阿永笑着说道:“有人说我的耳朵比狗还灵,而且我以前也经常干这种偷鸡摸狗的事,所有我很有经验。”

  “你都偷了几次鸡,摸了几次狗?”

  阿永不好意思地说道:“那只是个比喻,我偷得是人。”

  风九疯鄙夷地看着阿永,说道:“看你把那个娘们哄得神魂颠倒,原来你竟然是个花贼。”

  “这也不能全怪我,谁让那些姑娘那么喜欢我,她们的爹娘又看得紧,我要是不偷偷摸摸,难道让她们的爹娘打死?”

  风九疯哈哈大笑,道:“现在好了,不用他们打死你,有人会替他们打死你。”

  阿永也笑道:“我敢打赌,他们想打死得不是我而是你。”

  “我不相信。”

  “你把他们叫进来问一问不就知道了。”(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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