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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飞去来(2)

  做完这些,我把右手的丝手套褪了下来,赤手捏着铁丝,探进15房门的锁孔。

  我厌恶用手触碰不干净的东西。但我从不会让这种厌恶凌驾于理智之上。不安因为皮肤和这个世界的真实接触而一波波涌来,我努力让自己相信这是一种快感。

  脱了丝手套,我得以把铁丝捏得更牢,感觉更敏锐,于是动作便更快更安静。

  成了。

  我转动把手,把门推开一线,吱的一声响,我就及时停了手。这一声的分贝无疑极轻,但在我耳中却如鼓点般清晰。门开了一指宽的缝隙,里面黑着,走廊上的灯光游了些许进去。

  我把铁丝放进口袋,重新戴上手套。做完这些,门里依旧悄无声息。

  我捻了捻左手的合金索,又开始推门。

  第二声吱响比想像中来得晚,这时门已经推开了一尺半。

  里面依然没什么明显的动静,我把头伸进去,仔细地听。

  我想听听那熟悉的呼吸声,但脑袋里那该死的嗡嗡嘤嘤声又出来了,这声音像是从未离开过,见鬼,我的头又要痛起来了。

  吱,吱,吱。

  然后我走了进去。

  走廊里的光照到了床的三分之一,我皱起眉,反手把门关上,打开灯。

  床上没人。

  我四下扫了一眼,立刻判断这是间空房,没人住着。

  我弄错了?那血腥味的确淡得几乎闻不出来,弄混了,她不是住这间。

  那她住哪一间?我没能做出其他的记号,也不方便把服务员叫醒问吧。

  等一等。

  给她保留的,是最后一间空房。那这间空房,是哪里来的?

  我重新打量房间,床褥平整,没有睡过,桌子上很干净,茶杯摆放整齐,的确是收拾完没住过人的样子。

  我走进卫生间。牙具没拆,马桶盖子是合上的,马桶边的垃圾桶里……一块换下的卫生巾。

  她跑了!

  生活真像小说,一部不那么拙劣的,比如我写的小说。

  所有的事情,都不会痛痛快快地完成。

  我盯着卫生间镜子里的自己看了好一会儿,出门把背包拖了进来。我把刀、合金索和铁丝放回去,又在包底下翻出个小皮袋子,从里面掏了点零碎玩意儿出来。

  假发,假胡子,大黑框眼镜,及一管涂了能让人肤色变黑的乳霜。改换了容貌之后,我把背包里的东西都倒了出来,让背包翻了个面,原本的黑色双肩包,就成了个白色单肩包。

  这些年来,我始终没有忘记,自己从何而来。我随时准备好被打回原形。

  加油站附近停了很多车,既然旅店的房间那么紧张,自然也有许多窝在车里过夜的司机。

  一辆黑色桑塔纳轿车的司机被我从后排吵起来的时候,满脸不高兴。但是当他用手电往外照,发觉把车窗敲得噼啪作响的是一叠钱时,态度就有了些许改变。

  他仔细权衡过了我这个深夜搭车客的危险性,决定挣这四千块钱。因为我和他本就是同一方向,只是早几小时起程的事情。

  我准备了个家人急病需赶早飞机的理由,但他并不问,发动了车子便向轮台方向急赶。最初他还随口说几句闲话,比如今天晚上搭夜车的人倒是多。我想他说的就是钟仪,但我却并不搭话,更不问钟仪搭的是什么车去的是民丰方向还是轮台方向。我对他说我睡一小会儿,于是他就收了口只顾开车了。

  钟仪的方向好判断得很,民丰方向最近的机场在和田,比轮台方向的库尔勒机场远三百公里左右,作为一个连夜出逃的女人,难道她还会舍近求远?退一万步来说,即便她不打算搭乘飞机,北疆的交通也要比南疆更方便,穿过塔克拉玛干沙漠到民丰就是彻底的北疆了,汉人极少,相对危险性要比南疆稍高,种种理由汇合起来,足以支撑我判断她的去向。

  而她搭的那辆车……先前我沿公路走来,迎面而过的,只有一辆大货车。以现在这车的速度,也许不到轮台就能赶上。

  我在后排假寐,半睁着眼睛,望着外面黑沉沉的沙漠,看见的却是她的模样。那模样和钟仪有所不同,更年幼许多,实际上我看不清她的面孔,却又觉得是实实在在地瞧见了她,并不模糊。

  我看见她蹭在老头子的肩上,如玉的皮肤挨在那块长着黑毛的胎记上。她纯净得不似凡人,温婉如美玉,且不沾尘,风沙在身上留不住,每时每刻,她都散发着淡淡晨曦的光辉。每一次见到她触碰那个污秽的蘸满了烂泥的老头子时,我都有巨大的不真实感,世上荒谬的事无过于此。每当这般画面出现,我就恶心得想吐。但凡他碰她一下,我都感觉有狗在啃我的脸,啃我的心,那狗长着他的脸孔,用的是他那残缺的黄斑牙和湿淋淋的腥舌。

  这样的折磨我经受了五年,而这一切,全是我自己找的。

  因为父亲和祖父的关系,我一直想和他们一样,成为传奇的淘玉人,哪怕沾了和他们一样的壮年暴毙的厄运也在所不惜。我只想离家去远方,如歌中所唱那样。在那个酷热之夏,我对初见的淘玉老头大肆吹嘘自己的探玉本事,还搬出了父亲和祖父的战绩以为佐证。当他最终答应带我走时,我蹦起来,似觉一股奇风托在后腰,要把我吹上峥嵘之途,只道人生就此不凡。

  更何况他的身边还有她。那是晨曦女神,人间的精灵。当我对着她的时候,俗世间种种困扰,如朝阳下的初雪,无声而融。

  后来走的地方多了,发觉父亲和祖父的故事,不仅家乡左邻右里知道,但凡上点年纪的采玉客都听说过。这才明白过来,老头子当年自然也是知道的,要不然,怎么会被一个少年郎三言两语说动,多带一个陌生人走天涯。他信我的运气,或者说信我这一脉男丁的运气。我爷爷采到一块十三公斤的白玉籽料,我爹捡了一块六公斤的极品黄玉籽料,我只要有他们一半的运气,他这趟买卖就值。

  他信的对。

  反倒是我,第一眼的时候,没看出他的凶恶和污秽,他污秽到足以使最纯净的事物沉沦,包括她。

  拯救,必须赶在沉沦之前。

  我想,我会在今晨的曦光出现前,赶上她的。

  思念让我想再和她说说话,便去摸手机。忽然发现自己居然没戴着手套。回想起来,是旅舍里戴假发戴胡子时除去的,卷起来放进包里,竟忘了换上干净的。这真是罕见的错失。

  这些年来写小说之际,我也看了许多心理学方面的书籍。为什么我在那之后,就强迫性地让自己戴手套,对此我自行做过分析。这种成年后突发的洁癖行为,和我对老头子污秽的深恶痛觉脱不开干系,以至于到如今,已经扩展到让我觉得世间万物都是不干净的。即便是她,隔了那么多年,还干净么?

  可我居然现在没戴着手套。而且发现了这点后,我竟没有强烈的不适感。真好,不药而愈。

  我拿出手机,给她发短信——

  睡了么?你住几号房,我想过来再和你聊聊。

  她会怎么回呢?我饶有兴致地等待。就让这作为追赶途中的娱兴节目吧。

  手机蓦地暗下来,没电了。我都不知道这条短信是否成功发送出去。今天我一直没顾得上充电,现在的智能手机用电真快,今天格外快。

  整个世界安静下来。

  车里还放着维语流行歌曲,发动机的声音也轰响着,还有高速行驶中整辆车不停抖动产生的嗡嗡声,这些声音全都在。但我就是觉得,整个世界在这一刻安静下来。

  我想这是错觉。

  应该纠正一下,不是安静,是清静。

  我愣了一小会儿,猛地反应过来,是那个声音消失了。

  那个若有若无,只有我听得见,像个趴在我耳边的隐形人发出的磨牙声,消失了。从下午踏进罗布人村子开始到现在,它折磨了我近十小时。而就在上一刻,它不见了。

  我看着失去了电力的手机。

  是它。

  那始终缠绕不去的声音,是从我手机里发出来的。

  一定是某种高频音,在人耳所能听见频率的极限附近,所以才会感觉似有似无,又非常难受。(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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