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苦笑,“咳咳,我说路飞同学,你所说的阿飞,简直是突兀地冒出来的人物,跟整个故事一点不搭,话说这个阿飞跟仔仔有一毛钱关系吗?”
路飞苦笑,“你急什么啊?我这不是在一点点地告诉你嘛,你耐心地听下去,就知道剧情发展到现在,为啥会牵扯到那个叫做阿飞的小混混了。好了,我现在接着往下讲。众人听了仔仔的叙述,笑得前仰后合。老大爷皱眉,唉,我真是搞不懂你们年轻人,好好的,不去上学,非得做什么杀马特,穿成那样,打扮得人不人鬼不鬼的,我实在看不出有啥好看。仔仔苦笑,我也看不出,而且我对于那些对奇装异服有偏好的人,也是看不贯,可是没办法啊,这世上的人,多了去了,并不是每个人都会按照咱们能接受的样子去装扮自己。老大爷叹气,没错,咱们活着,就只能是适应和接受所有的人,因为没有人会按照咱们喜欢的样子去改变自己。仔仔苦笑,是的。好了。我现在接着告诉你们,那天,我在上学的路上发生的事。那天,我还没走到学校门口,大老远的,就看见阿飞带着一帮手下,站在马路牙子上,其实,要想认出他们是很容易的,他们区别于正常人的最鲜明的特征就是他们的头发,五颜六色的,远远望去,宛若一群羽毛鲜艳的大公鸡。而在这群大公鸡当中,又数阿飞的头发颜色最鲜艳,前面已经告诉你们了,阿飞的头发是染成鲜艳的桃红色,正常人大多会认为正红色,也就是大红色才是最鲜艳的颜色,其实不然,只要让理发师把那些美丽的色彩全都染在不同少年的头发上,然后再让他们站成一排,你很快就会发现桃红色的头发才是最鲜艳的,你绝对可以从一堆色彩斑斓的头发海洋里,第一眼就注意到染着桃红色头发的人。而且,阿飞规定,不许他的手下把头发染成桃红色,因为他不喜欢被人抢了他的风头,他认为自己是那些混混的首领,既然是首领,就必须是最靓丽的那一个。现在的阿飞,志得意满,在学校附近的区域范围内,混得风生水起,其实之前,学校附近还盘踞着另一群小混混,那些小混混跟这群小混混似乎是讲好了,各占各的区域,井水不犯河水,算是和平相处,各自闷声发财。可是阿飞来了之后,立刻挑起两派小混混的争斗,争斗的结果,自然是阿飞一方获胜,失败一方的小混混当天就解散了,解散的小混混,大部分被阿飞收编了,没有被收编的,也都挪到别的区域去发展了。从那以后,学校附近的区域,就只剩下阿飞着一个派系了,阿飞更是了不得,他多次跟我们说,每天跟我们收五块钱,他已经非常仁慈了,他原本是打算每天收十块钱的。后来考虑到我们学校的学生的家长都是工薪阶层,估计拿不出十块来,不过,这一切都是暂时的,再过一阵,他打算把收费标准继续上调,至少要调到八块,因为他的团队在不断地扩充,而扩充团队是需要大量经费的,因为人多了,需要钱来养人。阿飞跟我们说,他要把自己团队扩充到全国,所以他需要大量的马仔,还需要大量的经费。而这些经费当然是从我们这些可怜的孩子身上出了。所有见过阿飞的人,都一致认为,他是个很强悍的人,他能眼睛都不眨地把一个马仔的腿打断,据说他就是用一根橡木棍,一下下地打,直到打断为止。至于整个打断腿的凄惨过程,我自然是没有机会看见,但是,那些马仔显然是知道的,因为他们每一个人都非常怕他。那些马仔全都对他俯首帖耳的,把他的话当成圣旨,他们学他的语气说话,学他用恶狠狠的眼神瞪着别人,还按照他的样子穿衣打扮。阿飞在他们心目当中,宛若圣人般的存在,而他们则甘心做他的奴仆和打手。在我看来,阿飞只是一个疯子,一个做着白日梦的疯子,他妄想把自己的虚幻的梦想去进一步扩大,他所谓的铁血打手,在我看来,只是一群乌合之众。而他所谓的把团队扩充到全国的想法,只不过是在痴人说梦,尽管我还小,我已经知道,他做得所有事,比如说,打劫敲诈,都属于违法行为,他早晚会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的,也许等不到他的团队扩充到全国,他就已经锒铛入狱了。而且,管片的警察已经来找过他好几次了。警察原本是打算直接把他带走的,可是,等警察找学生指证他的时候,没有哪个学生敢站出来指证他,好几次,都是因为,只有群众举报,没有当事人指证,警察只能是放虎归山,不过,警察已经盯上他了,相信他被抓是迟早的事。尽管所有人都知道,阿飞是一只蹦不了几天的蚂蚱,可是他自己却浑然不觉,还有他那帮对他死心塌地的手下,对此,也是毫无知觉,马仔们以为,他们的老大阿飞是上天入地,无所不能,在他们看来,警察连续找阿飞的麻烦,但是,却又没法带有阿飞,看来是警察也拿阿飞没办法。其实,真实的情况下是,警察要想带走阿飞,的确是证据不足,因为没有人敢站出来,指证阿飞。阿飞欺负的都是十岁以下的小娃娃,小孩一看见警察就慌了,再加上阿飞那伙人又很凶,那些孩子哪一个敢说阿飞的不是呢。除了证据不足之外,还有一个原因是阿飞也是个未成年人,他才十七岁,还不到十八,警方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把一个未成年人带回警局去审讯,显然是处罚过重了。所以,管片的警察来找阿飞,一方面是警告他,另一面是在等他满十八岁,相信等他满了十八岁之后,警察对他就不会这么客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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