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1章 挑剔
李辰是出了名的皇帝舌,所以对于食物特别挑剔,非高水准的东西他宁愿饿死也不吃。就这么一个找抽的人,偏偏我就摊上了。
因为家离学校远,坐地铁都得一个多小时的路,我们又都是走读,所以每次放学后都会在学校附近的餐馆吃些面点或是饭菜垫垫饥。
碍于摊上了这样一个主,为了不让他得胃病或是饿的面黄肌瘦,我便将我们放学的路上的小餐馆一路尝了个遍。那时只是高中生,也没多少生活费能耗在吃饭上,只能挑些价廉物美的小饭馆。
没想到踏破铁鞋无觅处,这样的一家小店还真让我找着了。
这可能就是传说中的工夫不负有心人吧,李辰也对这家小餐馆赞不绝口,之后我及他便成了这家小店的常客。
店里的那对上海小夫妻甚至都认识了我们,远远看到我们的校服颜色,便会开始下锅炒好两份鱼香肉丝饭。
只是,十年而己。
一切,便己是翻天覆地的模样。
我该怎么告诫自己,过去始终只是过去。我又该怎样时刻提醒自己,他只是李辰,不再是阿辰。
在那一天之后,他就不再是我的阿辰了。
今年的我二十七岁。
那个在我十七岁时,和我一同到小餐馆吃饭聊天的阿辰已经消失不见,就如同他曾经会在我吃鱼香肉丝时,帮我挑出青椒的习惯一般。
哪怕,这十年来我已经习惯自己将那些讨厌的青椒挑出。
自从那天的餐馆一别之后,李辰对我的态度便变得更加冷漠,而我始终对他的伪装钦佩不已,如若哪一天,我能够和他一样,将曾经发生过的事统统不忘记,每天都活在今天和明天中,如果我也可以做到,那该多好。
但是事情终没有在我的控制之内,新的合作案有条不紊的开展起来,而我和恒飞公司的来往也因公事愈发密切,因为时常需要到对方公司进行商品的细节恰淡,我和李辰的接触时间也如我当初所想的多了起来。
只是在开会或是两个人单独商谈时,他亦只围绕着工作上的事情展开话题,从不多说一句废话,也不会少做一个决策。
他果真不再是当年那个李辰了,此时的他成稳内敛,习惯性的掌控一切。正是这样的成长和改变让他爬上如今这样的位置么?
只是,在思考事情时,他却依旧会习惯性地轻抿着嘴唇。
“既然你们认为这个产品的市场定位属于高端一族,为什么还要进行一些中等城市的调查呢?”
李辰望着我新上交的调查城市名单,不解的抬头问我。
偌大的办公室中,空调的温度开的有些过高了。也许是天气太冷,受了凉的原故。我能感觉到自己的脸在发烫,头亦是晕晕的。
眼前的李辰,穿着一身黑色西装,打着淡蓝色的绸制领带,由身透出一股沉稳的气息,眼神中只淡淡透着一股温和,大多的机敏及锐利皆被他不着痕迹的掩饰在心底。
有人曾说,只要望着一个人的眼睛,便能望见他的心。
事实证明,这句话对于李辰绝对没用,因为李辰的眼睛总是一如既往的清澈,那是他最擅长的伪装,和他相同弧度的笑容一样,不过是一种习惯性的防范。
“无论是繁华城市还是这些中等城市,都会有一批高端产品的消费群,我们之所以会选择三个中等城市,只是想为恒飞公司的其它高端或低端产品探路罢了。问卷中会添加一些其它产品的对比,这样对恒飞来说可谓一举两得。”
我以最通俗易懂的方式像他解说着原因,却发觉自己的头已经由泛晕转像沉重。
他蹙着眉点了点头,随即保持着得体的微笑道:“麻烦你了,我会把名单在公司内部传阅一下,明天上午就会给你回复。”
“今天晚上9点前可以给我么?明天下午公司里的督导就要出差到各个城市进行培训了,我今天必须把人员名单写出来。”
我敏锐的察觉到他望着我的脸后似乎有些犹豫:“你脸色好像不大好,晚上还要加班?”
我摇了摇头保持官方微笑:“谢谢关心,可能是空调开的太高了。”
他又低首望了眼腕间的手表回道:“那好吧,我等下就召开会议。”
我这才放下心来,为他的妥协及让步感到一丝安慰,随即点了点头开始收拾东西:“那我先回去了,如果你们觉得名单通过,打个电话通知我就可以了。”
他亦是礼貌性的起身佯作要送我,我摆了摆手:“你先忙吧,我自己走就可以了。”言毕,便一个人强撑着不适的身体离开了他的办公室。
回想他先前关切的眼神,心下莫名的烦躁。也许正如当初他说的,分开对我们而言,才是最好的结局。
可是,既然已经分开,对于一个陌生人,李辰的一贯作风不是冷眼旁观的么。既然已经是陌生人,为什么还要用那样关切的眼神望着我?一个人走在恒飞宽敞的大堂中,却那些明亮的灯光格外刺眼。
坐在大堂内的座椅中休息片刻,想了想掏出手机拨下一个号码:“经理,我是罗冰。我现在在恒飞,事情已经谈好了,他们晚上会给我回复。我今天身体有些不舒服,报表晚上会发给你的,我就不回公司了。上次那个洗面奶的CASE已经可以结案了,我已经让阿KEN把数据刻录过了,你直接问他拿就可以了。”
随后又打给阿KEN叮嘱了一些东西,我才撑着难受不已的身体在路边拦了一辆出租车。
司机是个地地道道的本地人,一会对着乱闯红绿灯的行人破口大骂,一会又埋怨城市拥挤不堪的交通,让人心烦不已。
交通、交通――就是交叉不通,这么简单的词汇这位大叔居然不懂。要是哪天你在这个城市的市区六点至八点时段中能畅通无阻,那就只有两个情况,一是人都死光了,要不就是你在做梦。
现在的人,只要有了些钱,管车有没有用都会买一辆搁家里头。不管现在的停场位稀缺的跟钻石似的,也不管现在的油价贵的跟金子似的,更不管那尾气排放一年得溶掉多少冰山。
反正买了车就开呗,开车的多了路就堵了,路一堵了人就不爽了,人一不爽了就想超车了,这一超车事故也就来了。
也不能说这人脑子都透逗了,好赶不赶正摊上这经济动荡的年代,整的跟每个人都财大气粗腰缠万贯似的。以前那叫什么万元户、百万富翁、千万富翁……现在那都只是过去式,福布斯排行榜里头,前100名哪个身家没有过亿的。
有钱人这种东西,只会被意志高昂的人类创下一个又一个奇迹。要是哪天哪个富翁的钱真的多到富可敌国了,没准那个富翁还真想自己折腾个新国家出来。
1世纪就是个盛产牛人跟疯子的时代,你不得不服,不服都不行。
七想八想想的我头昏昏沉沉的难受到不行,从包中拿出随身带的感冒药吃了几粒。
打了电话给秦筱,本想对她撒娇来着,跟她念叨念叨我生病了,让她晚上有空来瞧瞧我,顺便带些吃的过来,没想到……
“死女人,你没事生什么病?你那皮厚的跟铁一样也会生病?”
……“生病跟皮厚有什么区别么?”我诺诺的反问。
“老娘现在快忙死了,今天晚上要加班到不知道几点,死萧乾天天没事就折磨我,我还有一份报表要赶,生病了就上医院打几针,然后吃药,最后乖乖回家躺着睡觉。明白了没?好了,我有空就去看你,先挂了,等下萧乾来了看我在打电话估计又得发飙了,BEY。”
嘟……嘟……嘟
秦筱口中的萧乾是他们公司一英俊帅经理,年过三十事业有成,秦筱当初进那公司就是冲他去的,没想到把男人没把成,反而成了他当牛做马的‘实力干将’。每次一见到我们就发牢骚,说早晚得辞职,这活不是人干的之类云云。
不解的是,她叫了整整三年,都没叫出那家公司,到现在还为萧乾痛并快乐的奴役。
再打给向暖,电话那头传来的却是――您所拨打的电话已关机,请稍后再拨。
应该又出国了吧,我挂了电话望着窗外的云朵怔怔的想着。
向暖是干导游的,她从小就喜欢旅游,在一个地方待腻了就换一个地方待着,要是喜欢就在那个地方住上十天半个月,反正她家有的是钱供她挥霍,不像我跟秦筱天天得为了生存死去活来的拼命。
而且这厮还硬生生的大学期间啃了跟砖头一样厚的《国际旅游考评大纲》,然后通过了万分之一录取率的考评,成了响当当的国际导游。
听说她只要把她胸前的那个小证给景点负责人亮一亮就能免费进去参观,因为她所写的评估价值属无价之宝。所以很多景点都想请她去给评估评估,没想这丫的还上了脾性,不喜欢的她瞧都不瞧一眼。
这一次,又是去了哪呢?好像没和我们提起要离开啊。
悲哀的叹了口气,生病的时候,居然没有人来照顾呢。
先前服下的药很快便有了作用,头沉沉的只想睡觉,我干脆躺在车后座上睡了过去。
在十七岁的青涩年华里,我遇见了我生命中最重要的男孩。
我叫他阿辰。
那是一个有着狭长的眼线,左眼角下方有着一颗迷人的泪痣的男生。是有修长挺拨的一米八三的傲人身高,穿着白色衬衫时颇有风华绝代的意味的那样一个人。
生气和思考的时候会抿着嘴沉默,不会吵架不会发怒,甚至连对我说一句狠话都显得那样的不自然,总缺乏了些霸道的气势。
就连亲吻时,都是温和且柔软的不敢造次。
时间在我朦胧昏沉的思绪中,转眼间跃回到十年前。
那时的罗冰十七岁,李辰十九岁。
碧蓝的天空中飘散着纯白的云层,宽广的布满煤渣的操扬,还有林立在水泥地中错落有致的篮球架。
有热血激昂的少年在场上和对手厮杀,汗水随着飘扬的衣角在空中挥洒。叫嚣声助威声不绝于耳的从篮球场传出,身着格子裙的少女们为自己心仪的男生大声纳喊着。
高大的白杨和银杏生长在校外不远的公园中,遥遥望去犹如一片宽广的森林。树上攀爬着各种鸟类及虫类,清脆的鸟鸣虫啼时时传来。
小卖部的窗口里堆满了冰凉的**葫芦和冷饮,以及争相购买的学生。坐在操场边沿的林荫中,看着小说吃着冷饮,便可以抵挡夏日中那窒闷的炎热。
那时的青春年少,留在脑海中的似乎便是这样的记忆。再回到母校看望老师时,会停留在那片已经被红色漂亮橡胶取代的操场上驻足许久。
抬首望去,那个白衣少年似乎仍然站在那里,焦急不安的像我奔跑而来,双唇一翕一合,耳边似乎还能传过他的喊叫:“同学!当心!”
――砰!
――砸中了么?!
――会不会脑震荡啊?
――是啊,砸的好准,正好砸到头了呢!
随后便是秦筱及向暖扑到我身边失声尖叫――罗冰!你没事吧?!
“同学?你还好么?”正当我感到一阵头晕目眩时,有一个低沉的男音在耳边响起。高中时期的男生大多都处在变声期,因而声音多数都是低沉沙哑的,他也不例外。
揉了揉被砸中的脑门,只觉得一阵天旋地转,头顶闪烁着无数颗的小星星。似乎有湿粘的液体沾在手中,拿到眼前一看,顿时把我吓晕了过去。
我不禁失声尖叫出声:“血啊!我流血了!”
叫完过后我就直接歇菜了,头一沉脚一蹬就又倒地上了。
那男生被我的反应吓了一跳,忙上前开口焦急的追问着:“同学,你没事吧?同学……”
一旁的秦筱及向暖慌忙像他解释:“没事,没事,她晕血。”
迷迷糊糊中我感觉到自己的双脚腾空,被人高高的背起。我只知道那个人一定很瘦,因为我被他肩上那两块凸出肩胛骨硌的很不爽。
他的身上有股不知明的馨香夹杂着淡淡的汗味。我在他身上随着他的跑动上下起伏,似乎依靠着一片柔软的云层之上。
后来我知道那天那个欠扁的害的我差点脑残的家伙叫李辰,是比我大一年级的学长。
那便是我和李辰的初识,因为一个从天而降的篮球,在那个十七岁的仲夏时节,它因为失控不偏不倚的砸在我的头上。而它失控的原因,就是因为李辰的一记猛力盖帽,他为了不让对手进球,差点毁了一个正值青春年华少女的美好未来。
事后我一直因为这件事耿耿于怀,而李辰却将那个篮球整的跟一宝贝似的压在箱底,说什么它是我们两个相爱的见证,我们会在一起一定是命中注定的,还要在十年之后我们结婚的时候把它拿出来当见证人。
然后我就毫不留情的骂他,我说你脑子透逗了么,它顶多也就是个见证球,你还指望它吸了我的血变成人啊!
每当我歇斯底里毫不留情的时候,李辰便会笑着看我发飙,直到我消火为止。他从不会正面和我冲突,如果不开心便保持沉默,不得不说他是一块顶好的金子(沉默是金)。
可是,那个篮球在我和他交往一年分手后,面临了怎样的命运我却不得而知。
只依稀记得,那是一个橙黄色普通平凡的没有一丝特色的篮球。
身体被人轻轻摇晃着,司机大叔用一口上海腔喊着:“小姐,到了。小姐?……”
迷茫的睁开眼,揉了揉似乎仍隐隐作痛的额头,我掏开钱包付好钱下车。
再抬首,操场及林荫早已消失不见,没有滚滚热浪,没有仲夏的鸟鸣虫叫。此时正值寒冬腊月,我独自一人头重的跟铅球一般,顶着沉重的脑袋步履蹒跚朝家的方向走着。
再抬首,亦没有碧蓝青天白云飘浮,天空已经被弦月取代,星辰密布,一片漆黑之下被那点点华丽点亮。
一时间只觉得可笑,这世上本就没有什么命中注定。有的,不过是一些拥有过分期待的人将自己的内心加诸于上帝身上的奢望罢了。
回到家中冲了个澡便抱着电话爬到了床上,等待着李辰的答复。但望着电脑眼皮却开始打起架来,看了眼床柜的时钟时间还早,便想先睡一会,整理好手头上的文件便打算蒙头大睡。
可是……
刚才在颠簸不已的车上都能沉沉睡去的我,现在却突然睡不着了?!
最近的几天我老是失眠,这极不正常,对于嗜睡如命的我而言,每天都要依靠安眠药入睡真的太过匪夷所思。
当然这一切除了李辰的突然横空出现之外,还有一个不可忽视的因素。
我的对面本是个一直空置的房子,这几天突然会在半夜出现断断续续的弦律,声音不大,只是一阵阵的轻轻传入我的耳朵。
可是自从患上神经衰弱之后,哪怕是很细微的声响也会严重的影响到我的睡眠,更遑论这样不间断的旋律。
我多次试图上门找对面不知何时入住的邻居理论一番,却又想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便一直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应付着。
只是,今夜似乎格外难熬,在我服下两粒安眠药却仍旧毫无睡意时,我拿起桌上的药盒再次仔细研究了下上面的警告说明。
――切记此药一次不可吞服三粒以上,否则一切后果请自负。
无奈的下床,穿衣。稍稍整理了妆容后开门趿着拖鞋到达对门。用力在过道中跺了一脚,声控灯随即应声而亮。昏黄且阴暗的过道中,秋日中一股凉风嗖嗖嗖的吹来,我不禁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
手起手落间红木门传出一阵敲门声,这是个奇怪的邻居,因为他们家的门铃按不响。
在我敲了近六下门却仍旧毫无回音之后,我却感觉到了隐隐的睡意,慌忙转身打算回房将这股睡意发扬光大,好快快步入睡乡。
不料――
那个长久掩门弹弦的邻居,在夜黑风高的大半夜,突然打开门幽幽的在我身后冒出一句:“小姐,有事么?”
我紧了紧身上的睡袍,转过身准备跟他声讨一番。
但那张映入眼帘的脸却着实令我稍稍吃了一惊,因为我感叹为什么我没有在电视或是报纸上看到过这个男孩,甚至连单甜常看的服装杂志里也没见过他的身影。
这样的身高,这样的脸蛋,这样的气质,居然这样暴殄天物的大隐于市?!上帝!太糟蹋人才了。
眼前的男孩穿着纯白色的T恤,顶着一头酒红色头发,五官并不算精致却十分帅气爽朗,透着一股健康的活力及气息,最让我移不开眼的,却是他左眼下方的那颗黑色泪痣,我有瞬间的闪神,一度将他看成是李辰。
他的左耳上有着一颗难以忽略的银色耳钻,在昏黄的灯光下闪烁着迷离的光芒。这样的一个男孩,在这样的灯光之下竟有种漫画中美少年的味道。
“小姐?……”
他似已经习惯了这样的打量,扬了扬嘴角轻笑着唤回我的花痴。
收到提示,我慌忙收了收神,摆出一副大姐姐的架子,想到此行的目的出声问道:“请问,是你在弹琴么?”
那男孩回身望了眼房间,点了点头,又望了眼我的穿着及打扮方才挑眉道:“打扰到你了?我明明特地让工人加了两层隔音墙的啊。”
我尴尬的摆了摆手:“我有神经衰弱,晚上有声音就会睡不着。你可以白天弹么?”
那男孩不可置信的又打量了我一番,似觉得十分可笑直言不讳道:“不是说有神经衰弱的人都很瘦么,看你这身材,不像啊。”
我被打击的一时都没反应过来,望着那厮一脸无害的小模样,真恨不得不顾现在的形象,上去就给他一拳。怎么着我都觉得比之这个小鬼头的天真无邪,林亦蓝的长舌八卦跟秦筱的毒舌烂腔真的只是小儿科。
那句话怎么说的来着,杀人于无形,往往才是最高境界。
压了压怒气,我皮笑肉不笑的提醒:“大家都是邻居,行个方便吧。”
那男孩收了笑,冲我点了点头,伸出手扯出一口灿烂的白牙:“言泽,上星期刚搬到这,人生地不熟的吵着了大婶,还望大婶你多多包涵。”
我本想微笑着伸出手握上去,却被那一声大婶电了个半死,刚才不是还叫小姐的么。我的嘴角不停抽畜,手缩在半空中,伸也不是,收也不是。
倒是那男孩发现了异常,上前主动握住我的手,继续活腻歪了的发问:“大婶你叫什么名字?以后大家都是邻居,也好多多照应照应,不是常说远亲不如近邻么?”(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