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女生 科幻空间 绝世独宠:首席大人,stop!

第108章 知道

  黎秋细细听她说着,良久之后,她方才望着他道:“很高兴认识你。因为认识你,让我觉得逃婚并不是件坏到极点的事,因为我知道必须嫁给自己不爱的人有多痛苦,所以我会更加珍惜我爱上的人。你能来救我,我真的很高兴。”

  他始终只是沉默,门铃却忽然响了起来,沈清晓步伐沉重的去开门,进来的人却是温瑞翔,“小桃子,你有没有看到我放在桌上的u盘?”

  沈想桃闻言这才回过神来,点了点头道:“是红色的那个么?我放在收纳盒里了。”

  温瑞翔赶忙到客厅的收纳盒翻看起来,终于找到u盘后才松了口气,“吓了我一跳,我车开到一半才想起来忘记带u盘。”

  说完又望了眼餐桌上纹丝未动的早餐,纳纳不解地问道:“你们到现在连早饭都没吃?”

  黎秋被先前的氛围扰得心烦意乱,想让温瑞翔赶紧回公司处理公务,谁知道他却忽然走向沈清晓,用指腹将她脸颊上的膏渍抚净,声音里满是宠溺,“你都多大的人了,怎么刷牙的时候也不把脸擦干净。”

  他是真的很喜欢这个小丫头,第一次见面时太匆忙,况且那时她躺在秋的床上,所以他一直以为她是秋的女人。可是听秋昨天的解释,她不过是借住在这里罢了,所以她跟秋之前的关系清白的不能再清白了。

  虽然他知道一般情况下,孤男寡女共处一室很容易干柴烈火,但对象可是黎秋那个与‘性’绝缘的男人,更何况,他再怎么饥不择食也不可能对一个小丫头下手。

  现在他应该可以光明正大的对她展开追求了吧?

  沈清晓对陌生男子的亲昵显得极不适应,忙往后退了两步,用力抹了抹脸,心想应该是先才替黎秋挤牙膏的时候,不小心沾到上了。

  黎秋将两人的动作尽收眼底,心里还没明白那股愤怒到底是怎么回事,声音已经冷了起来,余光扫向温瑞翔道:“你不用赶紧回去么?财务部的人应该都在等你吧。”

  温瑞翔似笑非笑的撒娇,“知道了,巴不得我累死在办公桌上,你这个万恶的资本主义剥削者。”

  到玄关换了鞋刚想离开,却又朝清晓道:“小丫头,周末没事跟我去公司帮忙好不好?我一个人怕是要加班到深夜了。”

  沈清晓也不想在家里和黎秋独处,最近他们两人之间的关系越来越奇怪了,反正也要搬走了,少见一面是一面,她连忙点头,“你等我一下,我去拿外套。”

  清晓在楼上换衣服,温瑞翔找到机会和黎秋独处,忙小声问他,“你们俩怎么了?表情看上去怪怪的。”

  “别离她太近。”黎秋转身回房前留下这样一句话,“她不是我们可以爱上的人。”

  温瑞翔微怔,反问了他一句,“为什么不可以爱上?你再过两个月得娶老婆是你的事,我凭什么不能爱她。”

  他问得理直气壮,黎秋挽唇笑了笑,“凭什么?就凭你不会愿意放弃温家二少爷的身份,和她在一起么?”

  “这都是未来的事,我现在连这姑娘都没追到呢,怎么可能想这么远。再说了,我喜欢一个人就得放弃自己的身份么?我就是喜欢她,对她一见钟情了,我想对她好,难道这也有错?这世界上能爱的人很多,值得爱的人却少的可怜,这你比任何人都清黎。如果她真的值得我爱,为她放弃全世界我也愿意。”

  见黎秋一如既往保持沉默,温瑞翔意识自己说的有些多了,不自在的挠了挠脑袋,“你跟我哥总是把事情变得复杂,心里怎么想就怎么做呗。要真像你跟我哥那样,事事都得算计跟下象棋似的,黄花菜都凉了。”

  “我只是提醒你一句,她不是我们该爱的人。”

  “那也要等我爱上她以后,我才知道。”

  温瑞翔刚说完这句话,沈清晓正好换完衣服下楼,她今天随意挑了件青荷色纱织长裙,腰际束着黛蓝色腰带。一袭黑色长发被随意绾起,嘴上似乎涂了浅淡的唇膏,唇色健康诱人。

  本就有着极好的容貌及轻盈的身材,平日里虽喜欢素颜示人,穿宽松的运动服,却也遮不住她黛眉莲唇的美好。

  黎秋本应回房间看书的,但倚在门前的双脚却纹丝未动。正当沈清晓背上包打算和温瑞翔出门时,他的右脚下意识往前移了一步,清晓以为他有话要叮嘱,便抬头望他。

  他紧抿双唇,良久,方才启唇道:“沈想桃,我饿了,留在家里给我做饭。”

  话虽如此说,但温瑞翔总觉得他话语中隐夹了另一层意思。

  很不巧的是,他认识黎秋整整十六年,在这十六年里,黎秋只对一个女人投注过这样的眼神,那女人是黎薇安。

  因此他能精确的剖析出黎秋其实是想说;你是我的人,待在我身边,哪都不许去。

  “桌上有瑞翔做的早餐。”沈清晓对他的命令置若罔闻,“而且我明天就要搬出去了,今天正好想去中介公司找一下房子。”

  “你为什么要搬出去?”温瑞翔话刚说出口,立马明白过来,房子是秋的,这个决定肯定又是他的意思。

  “黎先生习惯一个人住了,可能跟我住一块太不习惯了吧。”

  黎秋暗暗攥拳,现在她居然已经改称他为黎先生了!

  “这样吧,我在徐汇区还有一套房子空着,只是空了太久没人打扫,我在上海最多也只能待一个星期,所以我也懒得过去住。如果秋不让你住这,那你搬我那住吧。”温瑞翔好意的替她解围。

  “谢谢你的好意,不过我想应该不用了,刚好下周一就发薪水了,我可以自己在外面找房子的。”沈想桃婉拒了温瑞翔的提议,随后催促道:“你不是说公司有事要忙么?我们赶紧过去吧。”

  “等下。”黎秋不自在的咳了几声,“我想起来我有些事要去公司处理一下,开我的车去吧。”

  温瑞翔凝眉,“你还有什么事?财务部的事不是让我去处理么?”

  黎秋的所有后路都被温瑞翔堵死,情急之下口不择言,“我办公室的花忘浇水了。”

  直到坐在车上,温瑞翔仍然一脸不明所以,黎秋的办公室什么时候养起花来了?他昨天分明没看到任何植物啊。

  沈清晓心里藏着事,眼睛始终望着窗外的风景发呆。车子在红灯前停下,黎秋借着后视镜望她,心里五味杂陈,正想开口说话。谁知和她并肩而坐的温瑞翔突然说了句,“小桃子,你有男朋友么?”

  “什么?”沈清晓一直在神游,因此没听清温瑞翔的问题,温瑞翔刚想再问一遍,车身却突然靠马路边停下,温瑞翔坐在后排没系安全带,加上他正前倾身子跟清晓说话,被黎秋突如其来的猛转弯害得整个人都重重朝前摔去。

  没等他调整好状态开骂,黎秋却先他一步道:“我渴了,帮我买杯咖啡。”

  “我有事跟小桃子说,你自己去啦。”温瑞翔不甘愿的揉了揉脑袋,“还有,你什么时候开车跟玩飘移似的,魂都快被你吓没了。”

  可是黎某人却对他的抱怨置若罔闻,“美式咖啡,不加糖。”

  温瑞翔一时找不到其它缘由拒绝,只得不情不愿的下车替他买咖啡。

  车内顿时只余他和她两个人。

  他将车子熄火,借着后视镜朝她道:“沈想桃,你喜欢我么?”

  她怔然,良久才不解反问,“你又想干吗?”

  “回答我的问题。”

  短暂的沉默后,她点了点头,眼神有些不自然,“喜欢是挺喜欢的,你问这个干吗?”

  “以后不许再想那个叫霍锦辰的男人,乖乖去学做饭,不许对其它的男人傻笑,不准叫我秋萝卜,也不许喜欢上别的男人,这些都做的到么?”

  “慢着,大叔你到底什么意思?”

  黎秋转过身,琥珀色泽的眼眸依旧迷人,“我的意思是,我们交往吧。”

  沈清晓在很小的时候曾经得过一场重病。

  她自己也不记得到底是从什么时候开始住院的,好像是六岁,又或者是七岁,总之她是从一年级开始休学的。连新学期的书本都还没摸热乎,就直接被扔进了医院。

  唯一印象深刻的是她出院那天,据说正好赶上霍锦辰三年级毕业,他跟霍青一块从中国来巴黎看她。她整整在医院待了两年。还好之后因为天赋不错,跳了两级,才勉强赶上霍锦辰的进度。

  她的身子也因为那场大病,变得羸弱不堪,沈岩开始教她武术强身健体,从少林武术开始,为了打稳底盘,每天最少得扎一小时的马步,起初她每天浑身酸痛都不能入睡,沈岩也确实有些急功进利,一年之内巴不得她把他耗费十五年学来的功夫都能玩转了。

  后来乔夕看不下去,把她从濒死的悬崖上救了回来,她眼巴巴地望着妈妈,哭着用法语说爸爸整天虐待她,让她跳梅花桩,练铁头功,还让她手插沸水,美名其曰那是为练铁沙掌埋下良好伏笔。

  乔夕摸着她的脑袋安慰她,一边朝沈岩破口大骂,说他不该把闺女当李小龙,万一练残了谁赔得起。于是沈清晓以为自己终于能脱离苦海,逃脱老爸的魔爪,一个劲的往乔夕怀里钻。

  可是刚出虎口,却又入狼穴。乔夕不让她再学少林功夫,却又使命的教她跆拳道,整天踢腿,回旋,外加砍不完的红砖头。

  她十三岁之前的童年都是这么过来的,偶尔霍锦辰放寒暑假得了空,也会在边上陪她比划比划,乔默寒是个男孩子,对功夫本就痴迷,沈岩或乔夕没空的时候,就会担当起临时师傅,小小年纪却异常严厉,巴黎最热的仲夏季,怔是让他亲妹妹在热头底下苦晒了一个多小时。

  等乔夕从公司回来,看到乔默寒和霍锦辰趴在清晓边上手忙脚乱不知如何是好,她走过去一看,才发现清晓居然中暑晕了过去。

  幸而,五年多的学习,让她的体质多多少少有所回转,只是不知道为什么,尽管她每天早上坚持晨练,每周都会去游泳馆游个一千多米,但她还是经常住院,只要淋雨着凉就会感冒发烧,虽然一两天就能恢复的差不多,却仍然让沈岩乔夕十分头疼。

  她记得每次住院的时候,霍锦辰都会答应她一件事。比如给她带中国最辣的四川辣椒,让她可以磨成酱,放在乔默寒的汉堡里,让他辣到失去味觉等等。

  再比如,给她买最新出的德古拉玩偶,很多很多,霍锦辰每次都会答应,而且一定都能做到。似乎在他的人生中,对她唯一的拒绝,就是爱上她。

  她这一辈子,头一回有男人主动提出要跟她谈恋爱。偏偏这个男人,根本不像是认真告白的样子。

  他从语气眼神到嘴角,似乎都在说;呵呵,别当真哟小妹妹,哥哥我在跟你开玩笑呢。你也知道我很无聊的啦,每天捉弄捉弄你才是生活的乐趣所在哟。诸如此类,总之内心台词越猥琐越适合黎秋。

  所以,当此时此刻,面对眼前这个男人突如其来的告白,沈清晓用平生最冷静的口吻跟他说,“黎秋你今天要是不给我一个合理的解释,你信不信我把你柜子里那几十件衬衫给烧了!”

  “刚才温瑞问你有没有男朋友,你难道猜不出他内心的潜台词?”黎秋没有直接回答她的问题,而是婉转的循循善诱。

  她也没理会他突然岔断了话题,眯着眼睛猜测起来,“呃……难不成他想给我介绍男朋友?”

  黎秋撑了撑眉,“也差不多吧,他想把自己介绍给你。”

  “所以你的重点是什么?”

  黎秋一副很无奈的样子,慢条丝理的解释道:“你之前不是说我们是朋友嘛,为了不让你因为他的告白感到困扰,我打算先下手为强,替你解决这个潜在问题。你待会直接说我们是情侣关系,他就不会再对你死缠烂打了。”

  沈清晓对他的解释瞠目结舌,“可是我跟他认识才两天唉?他怎么可能会喜欢我?”

  黎秋修长的胳膊住前伸了伸,很轻易便赏了她一个爆粟,“这世界上有一种很脑残的感情叫做一见钟情,懂么?”

  她疼得龇牙咧嘴,揉着脑袋瞪他,“你怎么知道我对他没好感?没准我跟他可以发展发展啊。”

  他收回手,在驾驶位上坐正,一副无所谓的样子,“随你便。”

  这男人!她就知道他说什么交往都不过是整她而已。偏偏……偏偏她还心动了!

  该死的心动!

  温瑞翔终于提着咖啡和甜甜圈走了过来,只是他人还没坐稳,沈清晓突然靠了过来,小声道:“那个,你不是问我有没有男朋友么?我的回答是――我还是单身。”

  黎秋这一次不用借后视镜,都能看到沈清晓此时肯定是一副花痴样望着温瑞翔。

  尔后,他听到温瑞翔十分恬不知耻的说了句,“好巧,我也单身。”

  顿时觉得嘴里的咖啡犹如无味,冷声打断他们的二人世界,“下车!”

  温二少爷眼神无辜的问他,“秋,还没到公司啊?”

  黎秋莫名心烦气躁,语气像个耍无赖的孩子般,“我突然不想去公司浇花了,我要回家,你们自己打车过去吧。”

  最后的结果便是,在一番强辞夺理之后,沈清晓和温瑞翔被以极不人道的方式驱赶下车,眼睁睁望着黎秋以及那辆奢华的suv消失在车海之中,不见踪影。

  本来想打车去公司的,但一看发现离公司也不过十多分钟路,温瑞翔便提议步行过去,清晓自然是没话说。她本来也只是想出来透透气罢了,走了几分钟后,她随口跟他聊了起来,“你认识他的时候他就这得性么?心情不好就乱发飙?”

  “才不是,我刚认识他的时候,他可是我崇拜的偶像。我是十六岁的时候认识他的,我哥跟他是一个班的,他们俩又是最好的朋友,后来大家就玩到一块去了。他以前个性很好,你完全想像不到,像他这样家境殷实,成绩优秀的男孩子怎么会那么温柔。他当时担任学校羽毛球队的队长,最有意思的是,他当队长的那三年,校羽毛球会社的队员总共有两百多人,差不多是其它十七个会社的总和。学校还因此不得不临时施工,在第一学年暑假的时候,建了所新的羽毛球馆。”

  提及过往,温瑞翔的眼神特别炯然,那般神采奕奕,“我这样说你可能不太明白,我其实是想告诉你,他是个很有魅力的人,无论男女都会很轻易被他吸引。他很少发脾气,特别爱笑,他最喜欢的乐器是架子鼓,当然现在估计连钢琴他都不想碰了。因为他十八岁那年,他母亲因为感情的事自谥身亡,那是他这辈子最痛苦的回忆。”

  天气难得晴朗,明媚的暖冬。抬首,是瀚然浮云,远处有咖啡豆的沉香飘来。鼻尖掠过一丝苦涩,沈清晓在听到那一句‘他母亲因为感情的事自谥身亡’时,胸口忽然闷得喘不过气来。

  温瑞翔扬了扬眉,话锋一转,继续道:“他继父因为出轨,让他失去了最爱的亲人,从那之后他就变了,对一切都开始质疑,患了很严重的抑郁症,后来他的继母带着黎薇安嫁进黎家,黎薇安很漂亮,我记得我第一次看到她的时候,我觉得这种女人跟白雪公主里的美艳皇后简直一模一样。对了,她最近也回国了,你应该见过她的。”

  她点了点头,“一开始我还以为她是大叔的女朋友,后来大叔居然叫她姐姐,我也吓了一跳。不过我一直纳闷大叔怎么会喜欢上她这样的女人?”

  “秋起初也很排斥她,觉得是她妈妈害他继父对外心存眷恋,不愿回家,才让母亲郁郁而亡。但相反黎薇安待秋很好,甚至比我跟我哥对他都还要好,就好像她是带着某种目的介入了秋的人生,于是她成功了,她用六年时间让秋爱上她,为了她可生可死。而她却只用了一晚上,就让秋再次陷入地狱。”

  关于这段回忆,黎秋向来讳莫如深,不曾向任何人提及。因此沈清晓在听到他的过往时,更多的不是同情,而是心疼。连她都不知道,为什么她的第一反应会是心疼。

  “因为她嫁给了别人,对么?”

  温瑞翔先是点头,继而又摇了摇头,“如果她只是嫁给别人,倒还没那么惨。最夸张的是,出嫁那天秋不愿让她走,黎薇安嫁的人是当地极有势力的黑手党组织,她估计也是害怕,怕自己没能准时出现在礼堂,会让未婚夫大怒之下血染黎氏,于是……”

  他突然顿住步伐,眼神躲闪的望向远处,喃喃道:“于是她狠心刺了秋一刀,离心脏只差几公分,差些要了他的命。黎薇安接受神父祷念的时候,秋在医院抢救。尽管如此,他还是没办法恨她,虽然厌恶虽然反感,但却没办法以牙还牙,将她给的伤害还回去,可能是曾经那六年的感情太深刻了,所以在她嫁人之后,他躲了她六年。”

  “原来那道伤口背后,是这么痛的故事。”她抬眸,望着温瑞翔轻声问,“大叔他,是不是还爱着黎薇安?”

  “这个问题,估计只有他自己知道答案。”温瑞翔突然想到什么,将刚才买的甜甜圈拿出来分给她一只,“这世界上最幸运的爱情,是一个只懂流泪的男人愿意为你流血,一个只知道流血的男人,会为你落泪。黎薇安遇到过最好的爱情,可是她又亲手埋葬了它。”

  她的脚步停在原地,深深地叹息,“每一个百毒不侵的人,都曾经无药可救过。”

  当时他一定很害怕,利刃刺穿胸膛,执刀的人是他曾经最爱的人。鲜血汩汩如溪般流淌,他执意挽留,而她却决意要走。

  原来他得到爱情再失去,比她爱而不得要痛的多。

  加完班回到家,已经是晚上九点多,沈清晓累得浑身都疼,幸好还有周末可以缓缓。出租车开到兜来买超市的时候,她跟温瑞翔说要下车去

  加完班回到家,已经是晚上九点多,沈清晓累得浑身都疼,幸好还有周末可以缓缓。出租车开到兜来买超市的时候,她跟温瑞翔说要下车去买菜回家做晚饭,温瑞翔快几百年没逛过超市了,一腔热血跟她下了车打算当搬运工。

  “真看不出来你这样的姑娘还会做饭。”温瑞翔推着手推车一脸惊讶,“我以为你们这年龄的丫头个个是十指不沾阳春水,连菜名都分不清。”

  “老实说我以前还真是那样的姑娘,除了煮泡面啥都不会。最近也是被逼的,报了一堆的主妇班,你看我这十个手指头,为了练习切土豆丝,差不多全报废了。”(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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