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三章 予我酸楚,予我甜意
雨越下越急,花园里的绿都蒙上了一层轻纱。
我的脚上湿了一小片,穿着单薄的衣服,身子有些冷,我不断地后悔自己居然真的跟着颜聪,傻傻地来这里“谈心”。
“林芸来这里,不就是你指示的吗?你自以为做得天衣无缝,可我知道,你一直都是睚眦必报之人,绝对是你使的诡计,让叶骏在公司里颜面扫地!”颜聪说道愤怒之处,用脚狠狠地踢了树桩一脚。
树上的雨直灌下来,好在颜聪撑着伞,一点没淋到。
我看着他幼稚的威吓动作,全然不为所动地反击道:“我不认为男人爱男人是罪恶的,但你们俩,我只觉得恶心。只知道不停地冤枉我,难道你们自己就没仇家吗?”
“狐狸尾巴终于露出来了,你就是鄙视我们同性恋,觉得我们恶心,就千方百计搞破坏,费尽心机想要将叶骏搞垮。”
我觉得我们之间的谈话,又绕回了原点,这让我拳头痒痒。
颜聪其实智商有问题吧,为什么听不懂人话?还是根本就不相信我说的话,只想拼命抓我话里的小尾巴?
“那你想要我怎么样?”
“是你要我们怎么样?”
我从没觉得失去理智的颜聪是如此难对付,莫不成是被我打傻了?我一拳头往他头上揍过去,“我想这样对你。”
颜聪捂着头,雨伞顺势掉落,狼狈地在雨中形单影只。我突然觉得这样的形象才适合他,还待再让他头脑清醒点,叶骏从屋里冲了出来,一边怒喝道:“唐小小,你忘了我说过的话了吗?!”
也是,像他这样的人,怎么可能放心他家宝贝,跟着我这么个人间大杀器,他一定会在暗地里监视我、担心他,直到我真的做出过分的举动,他便出现了。
颜聪目光狡黠,我在麻木中逐渐想明白过来——原来他一直不停地装蠢,只不过是为了激怒我,也只不过是为了让叶骏更加地讨厌我。
“只要动颜聪一根汗毛,就让我吃不了兜着走?”我故意将他的话说重了,眼里却毫无波澜。我的心一定已经死去很久了,已经被生活、被感情捉弄够了。
看着叶骏以保护者的姿势将颜聪环抱在怀中,以抵拒的动作面对着我,我还能怎么办。
我唐小小,拿他们毫无办法。
“叶骏,永远是我的。就算你再记恨我,用暴力想让我离开,我也绝对不会让步!”颜聪颠倒黑白地指控我,我也只是看着他。
“我永远是你的。”叶骏紧紧抱着颜聪,用仿佛拼尽全身的力量,“小小,你走吧,我欠你的,只能下辈子还。”
雨顺着伞骨流淌,形成了一道道“珠帘”,那两人在雨里相拥,我在伞下干涸。
我蓦然想到结婚时他对我说过的话。
他说,小小,我会陪你走过天荒地老,阅尽暖阳寒霜。
我失笑道:“谁要你的下辈子,谁要你的天荒地老!”
我丢开颜聪家的伞,不再说一句话,也不再看他们哪怕是最后一页,转身进入这倾盆的大雨里。
下一次见面,将是我们离婚的时候。
形单影只的,哪里是颜聪,一直都是我啊。若是没有薛骁的话,我会有那样的勇气去面对这场失败的婚姻吗?我清楚地告诉自己,不可能。
不仅不可能,甚至,我还会一路撞向南墙,直到把自己逼得无路可退,被颜聪陷害得身败名裂,再没有一丝主导权。
我倒吸了一口冷气,雨水打湿了我的外套,顺着我的头发,往我脖子里钻。
我想要快点见到薛骁,我想要依靠他。
往站台狂奔过去,在等了半个小时后,我才哆哆嗦嗦地上了车。已过中年、头发花白的司机一边大声骂我“怎么出门不带伞,感冒怎么办”,一边将干毛巾递给我,觉得还不够,又丢给我一块。
我向他道谢,并附赠一枚中气十足的喷嚏。
薛骁发短信过来说,他送林芸去医院包扎好后,带着她回我租住地了。
你怎么有我家钥匙?
隔壁大妈帮我向管理员要的。
我拿着手机看着他的短信出神。
这里地段偏远,远处平坦开阔之地,却是排列整齐的农田。现代耕作已经进入机器时代,老黄牛是不可能会看见的了,连人都少见得很。
车上就只有我和司机两人,沉默了十分钟,我闲不住了,对司机道:“师傅,我来说个笑话吧!”
“自个儿偷着乐去,我在开车。”司机师傅立场非常坚定地拒绝了我的搭讪行为。
我:“……”
雨刮器非常快速地刮着大雨,配合着车子摇摆的走向。过了好几个站,依旧无人上车。
又过了一会儿,我道:“师傅,听说今年有厄尔尼诺现象呢,未来一周似乎都有雨,是吗?”
司机随手点开广播,道:“自己听天气预报。”
我:“……”
在严肃认真的司机师傅那里碰了几次冷壁,我默默窝在角落发霉。
司机师傅道:“别蹲着,遇到刹车摔倒了怎么办!”
陆陆续续有人上车,面冷心热的司机师傅再也不是独属于宝宝一个人的了。
我被叶骏伤过的心已经在一点一点愈合了,这是属于小白羊的坚韧……和健忘。但是心还是堵堵的不通畅,一定是这天还太冷,这雨还太大。
中途换乘,另一辆车里可是拥挤了很多。我身上全湿,许多人再碰到我的那一瞬就逃走,我的身边反而比较空些。
在摇摇晃晃的公交车里,我看着市内的风景逐渐走来。
拥堵、拥堵、还特喵的是拥堵。
离租住地还有三站多,雨却越下越大,我急切地想要回去,因为那里还有两个人在等我。
我要坚强一点。
拍拍脸,我发现自己的脸上除了雨水还是雨水,雨进了眼睛里,使得眼珠变得极其干涩。我怕睫毛倒进眼里,只得拼命眨眼。
公交车在车海里,已经完全不能动弹了。
在离租住地还有三站的地方下了车,我冒着雨奔跑起来。说起来,念书的时候,也有过在这么大的雨里肆意的日子。
我骗叶骏说自己还有一把伞,将自己的小花伞扔给叶骏,自己一口气冲回家,还暗自得意自己的行为一定又在叶骏心里加了分。后来得知,叶骏因为有了那把伞,被好些女生缠着要共撑一把,结果拖到好晚才回家,我气自己太蠢,结果气得发烧了。
就是那次,叶骏第一次下厨给我煮粥,说是煮粥,其实就是煮了米饭,再加点热水。我在心里疯狂吐槽,他的厨艺太烂,都能把米饭煮糊了,一面沉痛地发誓,“以后你的饭,我来做吧。”
他当时站在我的床边,憋屈得就像是个受了气的孩子。大抵是伤了自尊心,他赌气道,以后都让你来煮饭。
结果出个国回来,他煮的粥比我还好喝。
大概,是因为他在那里遇上他真正爱的人了吧。
三站的路不是那么近的,我抄了条小道走。雨下的紧,有什么东西绊了我一跤,将还沉浸在思绪中的我惊醒。
脚下一团棕白相间的柔软在蠕动哀叫。
莫不是我把它踢疼了?我弯腰下去,随手一捞,居然摸到一只才只有我两只手掌那么大的幼犬。它将嫩爪蒙在眼睛上,用仅剩的力量抵拒着这场于它而言只是灾难的暴雨。
若是将它丢在这雨里,那它将迎来的,只有死。这样的脆弱让人心生怜悯,又在恰好的时候,让同样脆弱的我生出了同病相怜之情。
既然遇见了,我是断然不可能舍弃它的。于是我当即将它塞在自己的胸前,抱着胸弓着腰,尽量让它别再淋到雨,一边压低重心,继续往家的方向跑去。
小小的生命并不挣扎,它仿佛还不明白这一切的变故。幼犬的体温比人类还要高上几分,一路颠簸让幼犬有些吃不消,我只能在中途跑到公园的小方亭里,将它抱出来看看。
纽扣般又大又亮的眼睛几乎看不到眼白,它湿漉漉的身子看起来相当清癯。此刻在我手掌中瑟瑟发抖,也不挣扎。
我觉得它的毛略有些咯手,仔细一看,背上那块棕色的,原来并不是它的毛色,而是被人烫伤后形成的疤。
几个疤连在一起,看着倒像是一个葫芦形状。世上竟有如此丧心病狂之人,用烟蒂在这样幼小的生命体上烫画吗?
我心疼地抱着幼犬,摸了摸它那已经结痢的伤口。原本温顺的幼犬瞪大了眼睛,挣扎着向我蹬腿。
明明已经无力,却还是从喉间吐出微弱的呜咽。
我再次将它塞在了胸前,毫无畏惧地冲入重雨里,往不远处的租住地进发。
老房区果然是老房区,这雨还没下多久,居然就开始有积水了。我半只脚踏在水里,溅了自己一身水。
落汤鸡的我好不容易跑到家门口,迅速开门,就想要挂在薛骁身上,但客厅里的一幕,让我愣在了门口。
林芸穿着我的一件真丝吊带睡衣,连内衣都没穿,就大咧咧地在客厅里。那是我当初为了增加叶骏的兴趣,而特意网购的一款情趣睡衣,连自己都没穿过。
她也不管下半身会不会暴露,就在那儿晃着大腿,一只手撑在茶几上,另一只手里拿着一颗剥好的葡萄,俯下身,将她傲人的胸线整个儿都暴露出来,正想要将那颗葡萄往薛骁那儿递过去。(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