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呀,今天天气真不错哈!哈哈哈哈!”看着外面阳光灿烂啊,心里都特别舒坦,不过好象今天起得有点晚,但是都没人来催我起床,睡的真是饱。怎么眼皮一个劲地跳,难道我要发财了?还是要倒霉了?呸呸呸,当然是发财了,好的灵坏的闪一边去。
伸展伸展我的小身板,左扭扭右摆摆,哇,真舒服!但是怎么今天到处都安安静静的,连个説话的人都没有,真是奇怪了。
一路走去了大厅,好象听见有人在哭的声音,难道请了戏班子来了?也不会啊,哪有大清早的就看戏的,肯定不是,看来有事发生了。
嘿嘿,有事少不了我的份。
“王爷,求求你,就饶了奴婢吧,奴婢真的是不得已。”春桃怎么会跪在地上?而且为什么要求那王八王爷?
我凑上前去,想扶春桃起来,春桃却哭着不肯起身。我还是不明白到底是怎么回事,觉得唯一有可能的就是這姓李的肯定没做好事,于是直接对他嚷嚷了起来:“我説你怎么搞的,一个王爷有必要這么为难下人么?人家都肯认错了,你还不肯饶了她?你想怎么办啊?砍了她啊?诶,我説你是不是压迫人惯了,一天没压迫人就受不了啊?”
“蕊樱,這件事是我错在先,不关王爷的事。”春桃一边哭一边説着,我看着她哭得那么凄惨,心想肯定在包庇那姓李的,于是不説话瞪着他。
李元嘉被我骂了一通之后,也恼怒的很,但是他并没有吼我,只是没有任何起伏地语气説着:“你只知道帮她説话,你可知道她犯了何事?”
呃……确实不知道,但是就算犯了事人家肯认错了不就可以了么?想到這里,我又理直气壮了,説道:“我是不知道犯了何事,但是我知道知错能改,善莫大焉!”
“如果我説她触犯了唐律呢?”他端起茶盏饮了口茶又看向我。
不是吧,她這么沉静的个性也会去杀人放火?哼!你把我当小孩耍啊!我才不信呢!
“你説是别人我都信!你説春桃会触犯唐律,我死都不信!那你説説春桃是杀了人还是放了火?”真是搞笑,我看你再怎么掰!
“并未杀人也未放火。”他仍旧饮着茶,我靠!人家都没做那些你还這么拽的回答我的话!
“那我就不知道她犯了哪条罪了!你倒是説説看啊!”死都不信你這人説的。
他定定地看向我,沉静了半会儿,説:“唐律的户婚。”
互昏?這什么东西?那是哪个罪?从来没听説过昏了还算犯罪的,什么唐律嘛,怎么有這么荒诞的律例规定。
我看向春桃,她只是悲切地仍在哭泣,又看向那姓李的,我问他:“這互昏是什么东西啊?有這种罪么?”
“正所谓良贱不能通婚,诸与奴娶良人女为妻者,徒一年半。女家减一等离之,其奴自娶者亦如之。主知情者杖一百,因而上籍为婢者,流三千里。即妄以奴婢为良人,而与良人为夫妻者,徒二年,各还正之。”他缓缓地念道。
“良是指谁?贱又是指谁?”又是那龌龊的良贱不得通婚。
“良即指士、农、工、商,贱则是部曲、客女、乐人、杂户、官户、奴婢。而春桃并未赎身,却与一商贾私自婚配,犯了這条例,自然得罚。”他将茶盏慢慢放下,又看向春桃,説:“本府已容不得你了,你的相公也得去衙门服那为时一年半的刑了,还是请你自行离开罢。”
春桃看向李元嘉,哽咽道:“奴婢、奴婢恳求王爷,不要将此事交以衙门处理,奴婢就快赚够银两赎身了,请王爷饶过奴婢這一次罢。”
我越听越气,不过就是结婚嘛!何必搞成這样!我拉着春桃,説:“春桃,别求這人,他没心没肺的怎么会肯帮你,你别跪他了。他有什么值得你跪的,连个小忙都不愿意帮的人。”
春桃仍是盼望着姓李的饶过她,依旧跪着不肯起身。
李元嘉面无表情地看着她,然后冷冰冰地抛下一句话:“這件事我是无论如何都不会帮你的。”
“王爷……王爷……”春桃看着李元嘉朝着门外走去,一个劲地哭喊着。我不忍心再看她這样,扶她起身,説:“春桃,先别想這事了啊。你先去休息休息,我来帮你想办法。”慢慢地搀着她回房,看着她走得十分艰难,估计膝盖都跪伤了。不就一点小事么,又不要他做什么,就是不告诉衙门就得了的事,這都不愿意。而且他不是李世民的老弟么,這点事对他一个王爷来説算个屁啊,连這点小忙都不帮,真是个小气鬼!
搀着春桃回了房间,又帮她弄好被褥让她躺好,确定她睡了才离开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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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点关于封建时代婚姻制度的小知识:
封建法律规定:①同宗共姓不准通婚。唐律规定:“诸同姓为婚者,各徒二年,缌麻以上,以奸论”(见服制)。明、清律都有同样的规定。②严禁良贱通婚。封建社会的所谓贱民名称历代并不划一,唐代主要包括部曲、客女、乐人、杂户、官户、奴婢。清代以士、农、工、商四民为良,“奴仆及倡优隶卒为贱”(《清会典。户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