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密斯药店坐落于石榴街号,是一间以贩卖草药为盈利的药铺,主治医生史密斯先生是一名游学归来的外科医生,在当地很有些名气。与传统的草药治疗有大区别,外科医生并不常见,他们解剂尸体,制造人体骨骼的石膏模型,除了圣罗兰,在其他国家简直就是异端那样的存在。
精致的圆形眼镜,黑色修身的礼服,两撇修剪整齐的小胡子,这套装扮与常在约克区出没的贵族十分相似,很多人都认为史密斯先生是一名优雅的绅士,除了他的病人外。
“该死!”高瘦的男人脸色苍白,他的眼前是一只大约有十厘米的尖锐针,被誉为优雅绅士的史密斯先生用手指轻轻弹了弹针筒,木讷的表情简直可以和亡灵媲美。
“那么长的东西,就要插入我的身体?开什么鬼玩笑。”高瘦男人在哀嚎,但是三根粗大的橡皮绳把他牢牢的固定在手术床,无论他怎样挣扎也无济于事。
“你这个恐怖的杀人魔鬼!该死的杀人犯!”男人崩溃似的胡言乱语着。
“一点也不痛的,放松。”史密斯先生无奈脱了口罩,刚想走近,男人便撒泼似的叫了起来。
这他妈就是一个佣兵,老先生在心里嗤笑。
“你要想让你的手臂好起来你就给我乖乖躺着。”史密斯先生走了过手术台,警告似的晃了晃手里的长针:“这东西你要是打得时候挣扎,可能会整根都捅进你血管里,然后进入你的身体,顺着血液不知道到哪里。”
“……”
“史密斯先生,可怜可怜我吧。”男人叫也叫累了,身体只剩下一股疲倦:“你要小点力,小点力,记得,要小点。”
“知道了!”史密斯先生不耐烦的打断了他的话:“见鬼,我最讨厌你这种病人,没事嚷嚷个什么啊,你是不是男的。”
我他妈杀你的心都有了,还嚷嚷。男人在心里哀嚎。要不是自己的伤势只能在这里医治,打死他也不会来的。
“啧啧,哈登先生,请你告诉我,你是不是跟魔法师起冲突了。”史密斯坐在了手术床旁边的凳子,忽然以一种狂热的目光打量着男人的胳膊。从右肩开始,冰晶覆盖到了手腕,甚至有向手指蔓延的倾向,整个手臂一直都在持续不断的散发着冷气。
“皮肤表层没有任何问题,肌肉细胞呈死亡的状态,血液被冻结,预计五个小时后还没得到治疗的话整个手臂将会不能再使用。”医生用冷静的口吻分析着。
“好像不是魔法师啊。如果是魔法师的话,离开了魔力,元素应该会很快消散的。”史密斯先生琢磨:“那会是什么,炼金术士?也不对啊。”
“是龙脉者?”他吸了口冷气,看向高瘦男人的目光也不一样了,那是一种好奇混杂着对科学献身的狂热。
“你还打不打啊。”男人对史密斯先生的问题置若罔闻,不耐烦的翻了翻白眼。
见他不肯回答,史密斯先生遗憾的叹了口气。
“已经好了。”他点头,慢慢松开了橡皮筋的结。
“这……这么快,为什么不痛呢?见鬼。”男人惊疑不定的用左手支起身子,刚想甩甩右臂验证下治疗效果,就听史密斯先生说。
“不要动。”他按住了男人,“记得,回去之后不要做强烈运动,可以适当的喝些酒。记得,千万不要让你的手臂沾到有强烈热量的东西,例如热水什么的,如果你不想自己的手臂像被人像撕树皮一样撕走的话。”
“……”男人被史密斯先生的比喻恶心到了。
“那,什么时候可以好。”他期待的看着医生,不知是不是心理因素影响,他现在就觉得自己的右臂能活动了,想了想,他对那个男孩更加痛恨起来。
他发誓,一定要好好找他算账。
似乎连诸神也可怜这个男人的遭遇,很快就把复仇的火焰赐予了他。
左手手背的针孔,让哈登即是心疼,又是可气。治疗用了半天时间,临走前变态医生还想研究研究他的手臂,说什么龙脉者可是非常神秘的云云,搞得他烦不胜烦。
研究个鬼,他吐了口吐沫,顺便埋怨着这鬼天气。
谁都知道,哈登最近过的并不怎么好,作为一个混佣兵饭的粗鲁男人,他依靠青铜级的实力,做上了赌坊保安的队长,本来以为终于不用面对该死的魔兽,拿到一份美差事,却不想在赌坊每天过的日子他妈的比佣兵还忙。
掌握着高明骗术的赌徒,欠债不还的人,一些故意来捣乱的家伙,都是保卫科猎杀的目标。新官上任的他,没有任何政绩,保安队里除了投靠他的佣兵老友外还有一些其他的人,有的同样是佣兵,有的是服役过的军人,都瞄着他的队长职位。
好吧,刚想做出些什么贡献,就有人告诉他刚好有人欠债不还了,新上任的哈登憋着一堆火,拉着几个熟悉的佣兵就去寻找任务目标。
谁知道啊……
他托着右手哀叹,戴眼镜的狗屁医生说了,打针后为了让药液顺利流过右手,必须要保持这样姿势好让血液循环更快。他听不懂那一堆理论屁话,但他却不敢不听从医生的吩咐,没人能猜想得到,去向一个平民讨债居然碰上个硬渣子,该死的杂碎竟然一剑砍伤了拥有青铜实力的他。
这还不单止,作为一个刀口舔血的佣兵,有哪个不挨过刀的,可问题是受伤之后他居然发现,自己的整个右手,都被冰冻住了,他的伙伴们不敢大意,七嘴八舌的说要不就去炼金术士那里,要不就只有去诊所打针了。
炼金术士的药铺,能把他的裤子典出来。
想想,还是那见鬼的诊所吧。
仇恨的原罪,使得高瘦男子胸腔中燃烧着火焰,但只要想起他冰冷的双眸,他又泄气了。
打不过啊。他想着,对方有那么古怪的力量,他一个保安队长有什么能耐呢?
想想吧,现在虽然有伤,几个佣兵兄弟支持这队长位置还可以保得住的,不过那些王八蛋现在一定拼命的嗤笑自己吧。独臂哈登?这外号真他妈见鬼。
就这样胡思乱想,走了一段路,他微微打了颤,雨雪交加的天气,还是让他有些发冷,紧了紧衣服,他发现自己的喉咙又泛着酸水。
他的烟瘾又犯了,于是摸了摸口袋。
没有。
“倒霉。”他转过身,石榴街都是赌场之类的娱乐场所,这里的烟酒可贵得很,剧院那边应该有些小贩在卖的。
三分钟后,他顺利见到了心里一直念叨着的仇人。
彩虹赌坊是索尔区颇为出名的娱乐场所之一,并不是因为赌坊的规模,或者是赌坊的设备而出名,相反,作为寸土寸金的索尔区,这家彩虹赌坊不像其他赌场一样高档,店面看上去反而有些寒酸,更没有诸如其他赌场一条龙的服务,单调到要死。但并没有人怀疑这家的赌场收入会比其他几家大赌场少。
因为,这家赌场有百分之四十的股份,属于蓝鹰。
蓝鹰,是坎普尔总督纹章上的造型,而彩虹赌坊的收入,很大一部分都来源于劳伦西的贵族子弟,赌场的设施也只有少部分供外围赌民使用。劳伦西索尔,就是册封给劳伦西公爵的领地。
怀着空洞的心情,哈登回到了彩虹赌坊的门口。
“骂吧,笑吧,反正我就是这么废的。”他嘲笑自己,顺便把胳膊位置摆好。
他刚想进去,一只白皙纤细,看起来弱不禁风的手却狠狠的揪起了他的衣领,把提了他起来,心神憔悴的哈登抬头刚想怒吼,话到了嘴里,立即使劲憋了回去。
“大……大小姐?”
身材高挑,有一头披肩棕红色长发的英气少女,正用一对绿玛瑙似的眸子死死的瞪住他。
“说,是谁敢和我们彩虹赌场作对!”她穿着绣红双排扣的骑士套服,笔挺长裤的裤脚被套在黑色长筒马靴里,一把刻着蓝鹰纹章的长剑别在腰间,一帘雨幕下,更显英气勃发。
心里惦记着报仇未果的哈登差点就给她跪下来了。
“是这样的是这样的!”哈登左手亡灵天灾,右手冰封王座,极尽撩拨之能把自己形容得是如何如何的尽职,对方是怎样怎样的无耻狡诈,最后经过了一番极其艰苦亢长的战斗不幸负伤,还把自己冰棍一样的胳膊露出来给大小姐看了看。
“对方是龙脉者?”这个暴力狂慢慢把哈登放下来,让对方很是受宠若惊。
“什么是龙脉者。”
“那个人在哪里?”大小姐提了个不相关的问题。
“维多利亚剧院门口,正在和一个贩卖小玩意的女孩在一起,只有两个人,没有任何武器在身,看起来很好对付的样子。”
“知道了知道了。”少女白了他一眼。
一声口哨,响彻在街道。一道如流光飞跃的白影,高大到令人恐惧的白马,身上系着红色丝绸披风,宛若展翅。
少女一跃而起,长发飞扬,她转头俯视:“带路。”
坎普尔家族,是帝国出名的贵族豪门。虽然没有在帝都罗兰修建庄园,但从来没有人会怀疑这个家族的能耐。与所有的老牌贵族一样,坎普尔家族的崛起,蓝鹰的纹章,荣耀的光芒,都来源于敌人的鲜血和白骨。
坐立于帝国极西之地,赫赫威名的康纳利惟士堡,蓝鹰军团的铁骑,曾经追随开国帝君维特罗伊陛下的脚步,帮助当时还是公国的圣罗兰,战胜无数个小国。所谓的公国,即是国内最高长官为大公爵,仅仅名义上属于帝国,拥有自己的政治、军事、外交赋税权的独立国土。在文韬武略具备的维特罗伊陛下的带领下,樱桃花的旗帜与蓝鹰的铁骑,席卷了西方当时半个领土,从而建立了六百年的维克托王朝。
罗兰是贵族和学者的天堂,底特律是商人和水手的天堂,劳伦西,是军人和佣兵的天堂。数百年的荣耀,蓝鹰旗帜,已成为了军人和劳伦西的代名词,也只有现在依旧为帝国在海外开辟疆土的艾伦海公爵,能分享这份厚重的荣誉。
作为沐浴皇室荣光已久的坎普尔家族,在帝都许多新晋贵族眼里,显得十分神秘和低调。这个家族盘踞在劳伦西,在帝都很少传出关于坎普尔家族子弟的消息。罗兰作为一个贵族展示特权的场所,富豪名流以及上流人士聚集的中心,似乎与蓝鹰家族没有任何关系。
贫乏的领土,恶劣的环境,碧翠斯·坎普尔,就出生在这个地方。
一个贵族最惧怕的是什么?战场上成为俘虏?低贱的出身和暴发户一样的发家史?亦或是圣恩不再眷顾于家族?都不是,对一个世袭贵族而言,最害怕的,是没有继承权和后裔。贵族间的联婚很常见,但继承权只属于两方地位都属于贵族,这样才能够继承爵位。
低调的坎普尔家族,在圣罗兰帝国,也流传过一些流言。最引人注目的,莫过于这个庞大家族出现的奇怪生育特点,并不是天生有残缺或者是其他先天性疾病。而是坎普尔家族,很少有女孩出生,碧翠斯·坎普尔,已经是五代中唯一出现的女孩了。
老公爵和妻子对这个降生的天使喜出望外,从小就在她身上倾注了巨大的爱。在家族里,碧翠斯简直就是国王一样的存在,常常惹得几个哥哥充满酸气的抱怨。在这种环境成长的碧翠斯也养成了稀奇古怪无法无天的性格,在她十岁那年,就做出一件让整个贵族圈子目瞪口呆的事情,那就是拒绝征召帝国公民十岁开始去学校培训文化知识的法令。
也许,这件事对一些落魄的平民来说并不少见,然而对注重交际和知识传承的贵族而言,无疑是一个爆炸性般的消息了。
马如流云闪电,奔跑在雪幕下,留下一串串梅花踏雪的印记,高大的白马体型庞大,顾派间睥睨众生。自马头蔓延的鬓毛随风飘动,长而修美的四条长腿,奔腾之间,仿佛随时都会踏空而去。
被劳伦西称为“诸神坐骑”的苍云马,走下了落日山脉,套上缰绳,成为了少女的坐骑。这种只生长在劳伦西落日山脉,与魔兽为伍的骏马毫无疑问是最符合艺术家胸中“狂野”“野性”“优美”于一身的纯血马,夸张的体型,如风的奔跑速度,是每一名策马纵横的骑士最梦寐以求的坐骑。但这些桀骜不驯的纯血马需要最优秀的骑手来驯服。
在铺雪的道路上,狂奔的骏马,英姿飒爽的美人。只有宗教艺术品出现的场景,脱离了画框、浮雕,生动的呈现在劳伦西人民的眼前,他们不得不用呆滞的眼神注视起这幅画景。
除了身后气喘吁吁的哈登外。
一个青铜阶级实力的武职者,其本身的身体素质就相当于成年男子的三倍,青铜之阶也分为初中高级。大小姐很明显不是个慢性子的人,高瘦男子伸着舌头,很像夏天里中暑的狗。(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