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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源篇 第三十四章

丧乱之下 古城春风 3109 2024-11-19 01:40

  我还活着……嗯?什么东西?

  悠悠醒转过来的雷蒙感觉浑身上下都被什么东西粘附着,说不出的难受。一股淡淡的腥臭味儿涌进鼻孔,熏的他直皱眉头,当他睁开双眼,想看看自己到底是在什么地方时,却什么都看不见。

  他心中暗骂一声,用力抗拒身上的粘附感,挣扎之中,他的双手触碰到了一面“墙”。

  这面墙软绵绵的,摸上去竟有种棉花糖的感觉,而且弹性极佳,轻轻一点就能在墙面压出一个小凹陷。但当雷蒙用手企图将其撕开时却发现,这面墙特别厚实,每一部分墙体都在某种物质的作用下紧密粘连,坚韧无比!

  不过俗话说得好,利的怕硬的,韧的怕利的!雷蒙拔出插在防弹衣上的两把匕首,使出全身力气在墙上劈砍挖掘起来。

  相比于徒手,匕首的效果是立竿见影的。在雷蒙的不懈努力下,一缕光线像是跨越了时空,照射进这个混沌黑暗的世界。那明明不是阳光,却让雷蒙感到浓浓的暖意,也鼓舞了他的斗志!

  奋战足足二十分钟,雷蒙才浑身乏力地从那狭窄的空间里解脱出来。

  他喘着粗气软倒在地上,一根指头都不愿意动,当看见将自己困住的东西原来是一个白花花的大茧时,他忍不住说道:“我靠,这辈子有过一次胎生,现在又经历了一次卵生,这事儿拿出去够我吹一辈子的了,说不定还能创造一个新的吉尼斯世界纪录!话说这里到底是什么地……我去。”

  他转动脑袋扫视了一圈后,不禁被周围的景象惊得倒吸一口凉气。目测足有一千平方米的室内到处散落着白色丝状物,形似蛛丝却又比蛛丝粗的多。上千个大小不一的茧囊贴满了高达六米的宽阔墙壁,拥拥挤挤,不留一丝缝隙。

  雷蒙苦笑道:“那些该死的马蜂居然把我带到它们的蜂巢里来了,还好没把我挂在上面,要不然刚出来就摔死了。”

  尽管身体酸软无力,雷蒙还是坚持着爬了起来,毕竟此地不宜久留,那些马蜂随时都有可能回来。可让雷蒙克服肉体极限的真正原因,是他对格温的深深担忧和不安。

  自从进入地下工厂,他的耳机就一直处于无信号状态。没有联系方式,他对格温的遭遇和安危与否就一概不知,甚至连格温现在身处何地,他都无从晓闻。唯一的希望,就是按照那个神秘人说的,到达终点!也许在那终点,他心目中最靓丽的身影正在等着他!

  他抖抖肩膀,甩甩胳膊,感觉舒服了不少后就准备动身离开这鬼地方。就在这时,他身侧的一个茧囊突然剧烈震颤起来,一个个凸起在波动的茧面上出现和隐没,很明显,

  里面有什么东西挣扎着想要重见天日。

  难道里面是个大活人,跟我一样被大马蜂弄到这里来了?如果真是那样,说什么我也不能见死不救,可万一里面是什么要人命的玩意儿,我救他出来岂不是自讨苦吃?

  纠结了半天,雷蒙还是找了个理由说服了自己,“可能里面是队长或者是格温呢?虽然……但还是有那么一点点可能吧。”说着,他就把匕首插进了茧囊里,本以为又要累趴下,可没想到刚一用力,茧囊上就被划开一个半人高的大口子。

  雷蒙愣住了,随即竟然骂了起来:“靠!人类社会那么多好东西你们不去学,偷工减料倒是学得青出于蓝!呸!”他扒开茧囊,想要放里面的东西出来,“喂!我说你也是够费的,这玩意跟纸一样你都撕不开……我靠!”

  在曾经的某一段时间里,里面的家伙确实是个活人,可是现在,他是一个饥肠辘辘的丧尸。

  那丧尸张牙舞爪地扑倒了雷蒙,可现在的雷蒙怎么可能对一只普通的丧尸束手无策?他掰着它的头,一拳打在了它的脸上,“混蛋!这一拳是在教训你,什么叫不能忘恩负义!”

  丧尸的骸骨和肌肉早就腐烂软化了,挨了这迅猛的一拳,它的脸骨瞬间塌陷下来。

  雷蒙轻而易举地把丧尸推开,一记手刀砍在了再次扑过来的丧尸脖子上。后者脖子里传出一声骨骼碎裂的声音,整个身体像是散架了一样瘫在地上,这一下虽然没有彻底杀死它,但也让它动弹不得了。“我可不想让你死得那么痛快,等这里的房东回来收拾你吧。”

  突然,一阵空气振动的声音传进雷蒙的耳朵里,吸引着他的目光投向了大门处。

  有什么东西正在往这边飞!

  像是照应他心之所想,一个庞大的身体出现在了门口。

  怎么办?怎么办?

  雷蒙左看看右看看,最终无奈地躲进了装丧尸的那个茧囊中。茧囊里有股浓烈的尸臭,熏的雷蒙直流眼泪,可没办法,跟外面的那个巨无霸级别的马蜂相比,恶臭也并非不可忍受。

  雷蒙心想,难道这大家伙就是蜂后?这里的东西都是马蜂们为它准备的……食物?我的老天!

  那蜂后体长足有六米,极度膨胀的腹部像一个热气球一样;前后六条腿由于不能支持爬行而选择了退化,变成了六个中间带孔的肉瘤;背上的薄薄翅翼拼尽全力地挥舞,却只能勉强将肥胖的身体带离地面半米而已。

  它慢悠悠地挤进门,一眼就看到了地上的丧尸。

  “嗡嗡……”

  蜂后唱着进餐进行曲,飞到

  丧尸头顶飞舞了一阵儿后,口中探出一根锋利的透明口器,在丧尸懵懂的仰视下,瞬间扎进了它的脑子。

  接下来的惨状雷蒙简直不忍直视!那口器像吸管一样把丧尸体内的组织、浆液吸出,呼噜呼噜的吸食声听得他头皮发麻!

  “我靠,太尼玛恶心了。”雷蒙下意识地往茧囊里面挪了挪,却没想到踩到了一个硬邦邦的长条,发出“咯”的一声。

  他把那长条举到面前,当看清楚那长条是什么东西后,他的心情只能用欣喜若狂来形容。

  那是一把中国的九五式自动步枪!而且这把枪的重量告诉雷蒙,弹匣里至少还有二十发子弹。二十发子弹啊!够那蜂后喝一壶的!

  可问题是,这把枪不知道放这儿多久了,如果开枪的时候哑火,那场面可就不是尴尬那么简单了。

  “没办法,待在这儿也是等死,拼了!”

  雷蒙一咬牙,双腿一蹬,飞快地窜出了茧囊,趁那正在大快朵颐的蜂后没还反应过来就一刀斩断了它的口器。

  “嗡!”

  蜂后痛苦地尖啸起来,口器的断口处流出大股大股的胶状物,散发出熏死人不偿命的臭气。同时身子上翻,腹部的六颗肉瘤喷出白色的黏液,直奔雷蒙射来。

  那黏液来得突然,雷蒙躲闪不开,身上顿时粘染了不少。黏液很快便干化成块状,极大程度上妨碍了他的动作,但却没有限制住他开枪反击的能力。

  原来那茧囊是它弄出来的!

  雷蒙不再与它纠缠,险险地躲过第二波攻击后果断扣动扳机,而手中的九五式步枪也不负重托地喷射出了慑人火舌。

  “Made in a!”雷蒙看着弹出的弹壳欢呼起来。

  高速飞行的子弹撕碎了翅膀,打穿了胸腹,射瞎了双眼,给蜂后带来了致命的重创!

  垂死挣扎的蜂后一遍一遍地鸣叫着,像是在呼唤着什么,雷蒙想上前补刀,可不知道从哪飞出来大群的马蜂,风卷残云一般想他席卷而来。

  “该死!”

  雷蒙骂了一声,转身向门外逃跑而去,在关上门的一刹那,他看见那只蜂后的身体正在被其他马蜂啃食着,他知道,不久之后,这群马蜂里又会出现一只蜂后。

  这就是它们的社会法则。

  雷蒙转过身,面前是一条通往三楼的竖梯,他抬头,他不知道上面有什么已知和未知,不知道终点还有多远,不知道下一刻是生是死,他只知道,他接下来要做的,就是坚定地抓住竖梯上的铁杠,爬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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