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女生 科幻空间 奇幻悬疑世界书系-怪恋

第一章 陶冶(4)

  “是。”正太微微笑了一下,惨白的脸色让我害怕,“你们不会注意到他的。”

  将男孩送回到他妈妈手中,玉田洋子抓着我的手连声感谢。我也大胆抓紧她的手,抚摸她光滑润泽的手腕。她不动声色。我得寸进尺地抓紧她的手,直到她用力抽回。

  这天晚上,我迷迷糊糊要睡着时,身上却温暖了一片。有对湿湿的嘴唇,贴上我的脸颊,从耳根吻到下巴,直到被我的胡楂扎疼。闭着眼睛享受这样的温柔,双臂环抱她的后背,好像要把自己嵌入她的身体,融化为同一个人。

  翻身将她压在底下,再次听到了“呀蔑代”……

  当她从我的身边离去,我才发现自己的后背正在流血,是被她的指甲抓破的,可我丝毫没感觉到疼。我找来一面镜子,给自己的伤口止血,外面传来女人的尖叫:“有人在吗?”

  等我慌忙穿好衣服,冲到三楼走廊,发现许多人围着莫星儿,包括头发有些凌乱的玉田洋子。

  原来,莫星儿刚才在楼上被人强bao了,色魔居然是那个叫许鹏飞的白领!

  洋子用毯子裹着莫星儿,搀扶到她的房间里去——莫星儿在楼上被强bao的同时,洋子却在与我疯狂地缠绵,是否会产生负罪感?

  我抄起铁棍与刀子,跟随周旋与小光一起,上楼去搜捕许鹏飞。整个后半夜,我们都在五楼与九楼之间搜索,周旋的脖子涨得通红,不停地拿铁棍敲打栏杆,发出吓人的声音,还有火星四溅。他向全体幸存者发布命令——对许鹏飞格杀勿论!

  看来莫星儿被强bao这件事,对周旋的刺激很大。如果强X犯落到他手里,说不定会被阉割,再用酷刑折磨至死。

  清晨,没看到许鹏飞,倒是在酒店大堂的小房间里,发现了丁紫与海美,还有刚被利刃刺死的清洁女工。我和周旋抬着死者去地下四层,把她埋葬在尸体堆中,隐隐听到楼上传来什么声音?

  冲到地下一层,在超市的一排货架后面,我看到了许鹏飞的尸体——电钻依然停留在他脸上,大概直接戳烂了大脑。整片地面流满鲜血,引来好几只猫狗,贪婪地舔着死尸身上的血,一只猫还叼走了许鹏飞完好的那只眼球。

  我刚想要用铁棍赶走它们,却被周旋拦住,他冷漠地说:“把许鹏飞留给它们吧!现在吃得饱一点,至少今天不会来偷我们的食物了!”

  “你不是一贯主张要尊重尸体吗?”

  “是,我尊重的是人的尸体。”周旋的声音越来越冷酷,看来他对自己没能亲手杀了许鹏飞十分遗憾,“可是,这家伙还算是人吗?他与那些动物没有本质区别,不配埋葬到B4层的公墓!”

  半天以后,我与罗先生、吴寒雷一起来到超市。许鹏飞已经消失,只剩下一堆破碎的衣服。我在超市角落里发现一块破碎的骨头,残留着几块血肉,一群小苍蝇盯在上面。几条狗在为一大块骨头而打架,彼此咬得到处是毛和血。有条大狗蹲在旁边咀嚼一根长长的骨头。

  许鹏飞就这样消失到了动物们的肚子里,就连一点骨头渣子都不会剩下。

  如果,我死在这些动物之前,恐怕也会同样尸骨无存的吧?如果,我手里有一把枪,我会先把所有的动物都干掉!就算让虫子把我吃了,也不能让狗和猫还有老鼠把我吃了!

  这天下午,最后一滴柴油耗尽,整栋大楼陷入无边的黑暗。

  罗先生和吴寒雷都消失了,我大声呼唤着他们却没人理我。我恐惧地在黑暗中奔跑,用手电照亮前方的道路,幸好我对卡尔福超市了如指掌,否则肯定被困在迷宫般的货架之间。

  在漆黑一团的背后,我总感觉有一双眼睛,幽幽的眼睛盯着我——那不是人类的眼睛。

  果然,我听到一声狂怒的狗吠,几乎像黑熊般的嚎叫。

  就是那头差点吃掉我的高加索!想必它并不屑于吃死人的肉,它还在盘算着怎么吃掉一个新鲜的活人,比如独自在黑暗中的我。

  除了四处弥漫的腐尸恶臭,我又闻到那股腥味,几乎直接扑到我的脸上。我恐惧地大叫起来,用手中的铁棍四处挥舞,若有哪个人靠近我,肯定会倒霉地被我打死!

  幸好我一路冲上了楼梯,飞快地回到商场三楼。昏暗的走廊里亮着一盏手电,靠近了才看到是洋子与正太!他们真的在等我!我什么也顾不上了,紧紧地将她抱在怀中,而她也疯狂地亲着我的嘴唇,差点以为我回不来了!

  三楼也有一股的腐尸味,而且越往下氧气越少。我们立刻把家搬到了八楼,这里的空气相对干净些。最后几只幸存的猫狗一路跟着我,我恶狠狠地盯着它们,用铁棍驱赶这些可恶的动物——说不定我就会死在它们爪子下面。

  第六夜,无边的黑暗中,我真希望在最炽热的时刻死去,死在最心爱的女人身上,化作一团无声无息的水。

  世界末日,谁都躲不过去——没有电,没有光,快要没有水和食物了,连空气都要耗尽了。

  这是我这辈子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的欢愉。

  我多么希望自己睡着,再也不用担惊受怕。可是,楼下不时传来大狗的吼声——高加索,随时可能咬断我喉咙的野兽。

  邪恶的念头越发强烈,不仅为了自己,还有洋子和正太,那些恶犬同样也威胁着她们母子!不,必须彻底消灭这些祸害,无论怎么死,都不能被狗吃了!

  我想到了那支枪。

  那是三天前,我独自在地下三层巡逻时,经过那辆被撞坏了的雷克萨斯GX460。虽然,杨兵就是死在这辆车上,但我已经不太惧怕死人了,反正尸体也被拖走了,出于对高档SUV的好奇心,我打开了这辆车的后备箱,从一个极其隐蔽的夹层里,发现了一支手枪。

  虽是沉甸甸的铁家伙,但开始还以为是仿真枪,仔细查看却大吃一惊——这是一把真枪!弹匣里有二十发实弹!我是个业余军事爱好者,订阅了专业的枪械电子杂志,真的假的总能分辨出来。我确认这是一把军用武器,保养得相当出色,不久前还擦过枪油。

  握着这把真枪,让我非常害怕,这辆车的主人是什么来历?干吗要藏一把军用手枪?

  然而,我却不想把这支枪放回去。

  我悄悄地把枪带在身上,包在一个黑色的旅行袋中,藏在八楼男厕干涸的马桶水箱里,这样绝对不会有人发现的。

  在世界末日的地底,没有法律与正义的时候,有这样一支枪,就是最后的主宰——从这个角度而言,我也是死神。

  此刻,我不想用这支枪来杀人,但可以杀狗。

  我从男厕的马桶水箱里翻出旅行袋,那支手枪还乖乖地躺在里面。我检查了一下枪膛与弹匣,确保不会出现意外。

  清晨,我戴着口罩来到底楼中庭。

  在哈根达斯店里,重伤的塌鼻子老人已经消失,只剩下那些抢夺人肉残渣的动物们——这些畜牲真的吃掉了活人!

  猫狗也在自相残杀,恐怕是最后剩下的那几只。我找来一盏应急照明灯,把附近照得颇为亮堂。它们并不惧怕,依然聚集在灯光下。我躲藏在一个立柱后面,一只手举起枪,另一只手拿着铁棍,脖子上挂着一条用来把狗吊死的皮带,看来像古代的刽子手。

  我对准一条大狗扣下扳机。

  三点一线,非常准确,子弹打爆了这只狗头。

  妈的,枪声几乎震聋了我的耳朵!

  随着狗血飞溅到地上,其余猫狗纷纷逃窜。我跟在它们后面追杀,接连射出六发子弹,弹壳四处飞溅,至少有一只猫与一条狗被我击中。

  为节约有限的子弹,我没有上去补一枪,隐藏到附近的阴影中。果然,那些饿极了的猫狗,再次来到哈根达斯店,抢夺同类的尸体——看着这些愚蠢的动物,我只得苦笑,人类不也是如此吗?互相残杀了几千年,即便眼睁睁看到同类死去,却为了利欲熏心,不停地重蹈覆辙!

  我稳稳地举起枪,再度射出三发子弹,这回打死了两条狗!

  最后剩下的两只猫与一条狗,没隔两分钟就又回来了。既然是来送死的,就别怪我不客气了!我先开枪打死了一只猫,又追杀了一条狗。(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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