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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德作为见证人,是“看”着“小叶”的名声每况愈下,千夫所指;“看”着叶翼风风火火地跑去理论,却被人踩断了肋骨送到医院;也“看”着任笑笑大放阙词,被送入监狱。
叶家颠覆得如此迅速。
这速度……比闪电还快!
阿德还在犹豫,这事儿要不要和任欢说说的时候,“小叶”已经被庞柳折磨得形销骨立了。
……
阿德有一万种办法能够把“小叶”从庞柳的手里弄出来。
可是弄出来以后呢?
“小叶”的名声已经臭了。
他能堵一人之口,堵百人之口,堵万人之口,却堵不住风中传来的议论声。
圈子就那么小,怎么可能有秘密。
只要“小叶”一天摘不掉被人在果壳看笑话的帽子,就会一直被嘲笑到老。
阿德犹豫了许久,终是决定把这件事告诉任欢——
把决策权交到任欢的手里面。
……
任欢一直是个胆大心细的女人。
她能在维和部队做战地记者,就决定了她的眼界阅历与旁人不同。
听完阿德原原本本的说完了“小叶”近期的遭遇以后,任欢并没有大惊失色哭泣不休,也没觉得自己一定要怎样怎样地现在就赶回国内。
她只是淡淡道:“我让你帮我看着她呢?你对我说‘没事’,‘她很好’。这叫‘没事’、‘很好’?”
“阿洛……”阿德沮丧着脸,像个无助的孩子似的,可怜兮兮地看着任欢。
“我纠正了你多少年了,我不叫洛采冬,这辈子不叫,下辈子未必。你可看好了,也许你愿意自欺欺人地这么喊我,可我永远都不可能变成你心目中的洛采冬。”
“阿洛,你不要这么说……”阿德忧伤地望着她。
“我就问你一句话。这么十五年来,你不让我回国,不让我见她,那我让你帮我看着她呢?你答应我会好好照顾她呢?”
“我有看啊。”阿德委屈。
“她抽烟、喝酒、逃课,这叫有看。她纵火、打架、给人下迷药、找小痞子堵路找茬、抢劫偷盗,这叫有看?抽烟喝酒什么的,我都可以当她是年少轻快,只伤害了自己的未来和前途。可违法犯罪的事做了这么多,她变成了这样面目可憎的孩子,你和我说这是‘没事’?”
“阿洛,这并不是什么大问题啊,我又有哪里做错了?”蔚蓝色的眼睛无辜地看着任欢,那么英俊的中年大叔就像泰迪似的,雾煞煞地看着任欢。委屈,委屈极了。
“哪里错了?呵呵,阿德,我和你再说一次,错了,哪里都错了!我是任欢,不叫洛采冬。‘小叶’变成现在这个样子,她的人生早就被毁得差不多了。”
冷冷地看着阿德,任欢冷声地笑道。
“阿洛……”阿德呐呐,不知如何是好。
“你说吧,你认为,这事应该怎么办?”
不知道过了多久,任欢双手环抱胸前,低着头,声音冷漠。
“你别急,不会打架的孩子,是不配做亚伯家族的人。‘小叶’她……”
阿德想说话,可话音还没有落下,就被任欢打断了:“别拿亚伯家族和我说事。她姓叶,不姓亚伯。她是我任欢的女儿,不是你阿德的女儿。”
“我们可以生一个……”
“呵呵。”
冷不丁地抬起头,任欢的眼眸中射出了冷漠锋锐的光芒,那么尖锐可怕的光亮,像刀子似地扎了过来,直刺得阿德所有的话音蔫蔫的,都畏畏缩缩地藏了起来。
他怕任欢。
爱到了极点求而不得,就会患得患失,恐惧无助。
……
那么多年也过去了!
阿德曾以为任欢早就被自己感动了,再也不会用当年那样看仇人的目光看着自己。
可直到今天——
他才发现自己错了。
任欢从未原谅过他,她还恨着自己,狠自己毁了她的一切。
分明……
做这一切,他从不后悔。
可乍看到十五年前,自己和任欢结婚那日,任欢看着自己的目光时,阿德依然觉得心脏好冰好冷,像是被什么狠狠揪住——
有窒息的痛感。
……
沉默地看着任欢,阿德满心地恐惧,分明想要搂住她的肩膀,软语温言地安慰她:“阿洛你别担心,一切都有我,我会摆平这些事的。”
可他没有这个胆子。
他甚至连对视任欢的胆量都没有。
不知过了多久。
他颓然地垂下了肩,轻声,道:“阿洛,我订了机票,我们回你的国家。你要见你的女儿,我再也不拦你了,好吗?求求你,不要恨我。”
最后一句,他说得很轻很卑微,卑微到仿佛风一吹就会消散在空气中。
任欢明明那么恨他。
心里却像是被什么狠狠刺了一把,直涌上一种说不出的复杂情绪。(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