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去了回忆也没有关系,但是一定要记得,那个人很重要很重要!
她好像很讨厌他。
礼拜天,项阳开着小发财车,看着那个因机车故障,满车时才却只能拿着手机作在路边干瞪眼的女人,犹豫该不该英雄救美。
可是,她好像很讨厌他。
虽然这么想,但他的身体却像有自己的意志似的,早已将车子停在路边,反正他这个人最大的优点与最大的缺点就是脸皮超级无敌厚!
“嘿,要帮忙吗?”
原本垂头丧气的巫元宵身体一震——项阳怀疑是自己太鲁莽吓到她——抬起头来,有些不敢置信的看着他。
项阳真希望他误会了她的表情,因为她看起来像看到怪物一样,这让他有些气闷,还有一股说不出的、莫名其妙的委屈。
干嘛?干嘛?他长得是不帅,但也从来没有女人好吗?!
“呃……你愿意帮忙吗?”巫元宵终于回过神,暗怪自己又表现的不得体。
“当然。”他不是问了吗?这女人真奇怪,项阳立刻下车,开了后车门,把巫元宵车上的食材搬过来。
“谢谢你。”她红着脸道。
“你有请人来拖车吗?”
巫元宵讷讷地道:“我……我不知道机车行的电话。”这附近也没有店家。
项阳看了看她的车子,是爆胎,他有些瞠目结舌,“你这轮胎早几百年前就该换了吧?这样很危险,你差一点就出事你知不知道?”还好这条路车不多,但又不算荒凉,否则那情况真是难以想象。
轮胎的胎纹一旦太浅就容易爆胎,她等于骑着定时炸弹在路上啊!
“我……”她确实不知道,这台车是老妈的,她只是偶尔骑出去买东西,平时能用走的就不用骑车。
“算了,回去再叫人家来。”项阳把机车移到路边隐秘处,“上车吧!”
巫元宵脸上**辣的,坐在驾驶座旁的位置上。
只是碰巧遇到,而他又顺手帮了她自己而已,但前世的他们,不就是这样一点一滴地累积那些眷恋与温柔?她总会在一个人时想起他们过去相处时的那些微不足道的小小快乐与小小甜蜜,虽然有些心酸,眼底却也带泪也带笑。
其实他们不曾轰轰烈烈地爱过,怎知只是两个人一点点渺小又平庸的酸甜苦辣,仍是成就了她两个半生的绵长思念。
多么熟悉的悸动与温暖……但巫元宵只能看着窗外,努力要自己不能想太多。
这样就够了吧!没什么好执着、死命不肯放手的,两个人都幸福地在这个富足繁荣的世界努力过自己的人生,也就够了。
至少他不用再去打仗……
开着车的项阳偷偷觎着她。
她好像……真的很讨厌他!
呜呜,他有那么面目可憎吗?有那么惹人厌吗?他记得在国外那阵子,那些洋妞很乐意对他送秋波耶!
说不上为什么,项阳觉得有点哀怨,其实这真的很莫名其妙,他们两个根本算不上认识,他要莫名其妙的讨厌他也就算了,他干嘛也莫名其妙的因为她的讨厌而在心里哀怨啊?真是莫名其妙的莫名其妙……
“摄影师也要取艺名吗?”她突然问。
“嘎?”项阳倒是应得的很快——当然了,因为他的心思只有一半放在路况上,但是一时间对她的问题摸不着头续。
巫元宵的脸又冒烟了,她以为自己问了个很突兀又很失礼的问题,连忙解释道:“我是说……因为你和你堂姐的名字都很特别。”
“哦。”她一开口,项阳突然奇妙地觉得没那么哀怨了,“我跟项羽都是真名,不过项羽的名子是个意外,她妈妈当初帮她取做项翎,不过她爸爸,也就是我伯父,国中都在混帮派,高中也没念,我伯母在电话里解释了半天,说翎是有羽毛的翎,结果我伯父写不出来,写了羽字就交给户政人员了……”
“噗……”不知道项羽小姐小时候有没有怨过她老爸呢?
“我的话,也是我妈妈取的,像我姐叫项晚,我妹叫向日葵。”
原来他还有姐姐和妹妹,巫元宵淡淡的笑了,想到前世他是个孤儿,不禁为现在的他感到高兴。
一路上,他们就尽聊些陌生人之间会闲聊的话题,那是巫元宵第一次尝试和一个她不熟的人搭话、找话聊天。经营民宿时因为有小老板的保护色,她只要懂得随时保持微笑,客人问什么就答什么即可。老实说也不知是因为拥有前世的记忆,又或者是本性如此,她从小就很不擅长与陌生人交际。
她记得前世在神塔里,小巫女们大多是一起长大,族人彼此也都熟识,或许是因为这样,那时的她并没有这么拙于交际。
巫元宵心里有点忐忑,也许这些无聊的对话会让项阳感到不耐烦吧?但他始终非常和善、面带微笑,而且有问必答,更适时地在她找不到话题时带起另一个或相关的话题。
最让巫元宵感到窝心的,是项阳真的很认真地听他说活,每每在她讲着讲着,自己都觉得那些小事琐碎到令人尴尬时,他会提出疑问,或者请她继续说下去……总之他表现出对她很有趣的样子。
她脸颊发烫的想,真希望他不是在勉强自己,至少在今天各自分开后,他不会觉得跟她相处是个很可怕的回忆。
事实上,现在回想起来,她也说不出前世的他们是如何熟稔的?总觉得一切就是那么自然啊!她刚救起他时,在山神庙里,两个人也都漫无边际地聊着关于彼此的一些生活小事,他曾描述怎么在山上打猎,他也曾说些巫女平日的工作内容——现在想想,哪一件不是极平凡而又微不足道?但那时的他们聊了一整个季秋,或许是因为那时他们所拥有的世界有限,一点点简单的交流就足以丰富心灵。
一小段路程即将结束,项阳突然希望能绕远路送她回去。他的人生一向是懒懒的,什么都无所谓,大学没毕业就休学在世界各地跑来跑去,只因为他觉得待在哪里都没差。但是跟她说活时,他觉得很快乐。
为什么快乐呢?有人说快乐如果还有为什么,就不是真正的快乐了。反正他一向也不是神经精细到会去思考为什么的人,真要认真去形容的话,或许就像狗看到肉骨头或看到主人时那样吧……
项阳回过神来,发现自己错过了一个绿灯,goodjob!不过接着想到他竟然把自己形容成狗?
难道是太久没发情,难得看到一个有点感觉的,当下神经脑袋全部错乱了吗?
“你出门买东西吗?”他又问。
“嗯,买一些比较会用到,而且比较能储存的食材,像面粉和奶油、干果之类的。”
“可是我看到你买了很多水果。”
“那个啊……除了平常拿来吃之外,也可以做果酱或酿果醋、做水果酒啊,我们民宿的果酱都是我自己做的,纯天然不添加人工香料。”地下室则有几罐果醋和酒,都是拿来请好朋友或熟客用的。
“听起来很好吃。”他开始流口水了。
有点难以启齿,虽然一般都认为男人不爱吃甜食,但他这个彻头彻尾的大男人却超爱吃甜食,不晓得和家里都是女孩子有没有关系?但是就因为家里都是女孩子,所以从小到大,只要家里有好吃的甜品,身为男孩的他一定会被要求发挥“骑士精神”,把自己的那一份让出来,就算有再多不爽也只能往肚里吞,否则就会被笑小家子气……真是香蕉芭乐的,最好“骑士精神”包括了要把甜点让出来啦!
“我今天做了一些奶酪跟饼干,想拿来搭配上一季做的苹果红酒果酱跟覆盆子水蜜桃酱……”说到这儿,巫元宵才想到,男人对甜点都没什么兴趣吧?虽然前世的纳兰还满喜欢吃她做的甜食。
过去的纳兰自己一个人时,绝不会去买那些被其他男人戏称女孩才吃的玩意儿,后来她自己做了奶酥饼、一窝丝清油饼之类的甜食,他第一次吃到时好开心啊!之后也总是有意无意地问她做不做那些甜点,所以她常会在能够单独和他见面时做些甜食去找他。
“怎么了?”
巫元宵呐呐地道:“我是想……如果你不嫌弃的话,等一下可以请你试吃看看吗?我想从明年开始提供下午茶给住宿的客人,只是不知道口味讨不讨喜。”这样的邀请会太突兀吗?她不禁有点紧张。
虽然对自己做了那么多心理建设,要自己满足于这一世两个人平安快乐地各自过各自的日子就好,但还是忍不住贪心地想多温习一点失去的幸福啊!要假装遗忘,假装完全不眷恋,毕竟太难了。
“当然好啊!我是说……”察觉自己的反应太热烈了,怕她会觉得喜欢甜食的男生很没男子气概,项阳正色道:“谢谢你,那我就不客气了。”
他并不觉得反感,这让巫元宵松了一口气,心口悄悄地涨满喜悦。只是那一刻连她也不明白,为什么项阳那样的表情让她觉得好熟悉?是因为前世的纳兰吗?当然纳兰对她的手艺是很捧场啦,依然爱吃甜食的项阳也让她忍不住嘴角勾起微笑,不过好像又有另一种一样的熟悉感,一时间却说不出所以然。
那天回到民宿,项阳帮她把食材全搬进厨房里,她在厨房里把饼干盘拿出来时,项阳跟在后头,不知错觉与否,巫元宵觉得他的眼睛很亮,很亮……
她抿着唇,是她的错觉吧?她觉得他脸上真的写着:我可以吃吗?
“这是杏仁奶油酥饼,奶油我是用鲜奶自己打的,还做了玫瑰果核燕麦口味……其实我本来想做肉桂,不过我想有些人不喜欢肉桂的味道。饼干单吃也可以,还嫩各自搭配不同的果酱。”巫元宵挖了一匙覆盆子果酱在杏仁饼干上要拿给他,想不到他头伸过来咬走饼干就吃了起来。
“好吃。”饼干明明不小,却刚好够他一口一个。
他的举动有些鲁莽,巫元宵却红着脸,愣住了。
她突然想起这股熟悉感是为什么,那一刻她内心充满了疑惑和震惊。
她觉得他很像敖督!
“怎么了?”项阳一脸无辜地看着她,拇指擦过嘴角的饼干屑,伸出舌头轻轻恬掉,一瞬间,巫元宵觉得她的脸可能红到要爆炸了!
为什么她会觉得他那样的动作好性感?心脏因此怦怦跳个不停。
更让她头晕发热的是,项阳似乎以为她生气或不高兴了,眼里写着无辜与自责,显得有点手足无措……她简直可以想象如果他是敖督,一定已经像过去那样蹭到她脚边来,装可爱、扮无辜,要她摸摸抱抱,再赏它几颗小包子吃!
“没事。”巫元宵移开眼,一时间心绪纷乱,却又不愿让他觉得她生气或不高兴,“还有奶酪,可以配苹果红酒酱,你要吃吗?不过有点冰……”
“好啊!”项阳从来没发现自己是这么好打发的人,至少今天以前绝对不是!
巫元宵又抿紧唇,要自己先别想了,不管怎样还是得谢谢他的帮忙啊!
“我们到外面去吃吧。”
他们移动到客厅,傍着有菱形窗格的落地窗,她还泡了一壶薄荷茶,一边聊天一边吃点心。后来,巫元宵也忘了问他哪一种味道比较好,因为他的表情始终都写着大大的满足,看得她打心里发出微笑。
也许可以偷偷期待,这辈子,他们可以当朋友吧?
后来,巫元宵常常想,项阳——包括前世的纳兰——其实有流浪狗情结吧?被喂了一次之后就会忍不住黏上来。
第一次她请项阳吃甜点;第二次项阳邀请她去看星星,其实台湾哪里看得到像以前那样的星空呢?就是找借口想见对方一面罢了。一回生二回熟,然后就有第三次、第四次、第五次……
孟春,他们没有一窝蜂地道阳明山上去人挤人,项阳在宜兰有一栋他自己的房子,还有个半大不小的院子,院子里有一株碧桃树,当地的老人总说,那棵树在他们很小很小的时候就存在了。
“那次路过这里,看到这棵桃花开得很美,大门门板上贴了出租启事,刚好我也打算在台湾乡下一点的地方买栋房子,就说服屋主把房子卖给我。”他说。
听说碧桃花都是红艳艳的,也许这棵是混种吧,开花时满满一株的白银赛雪,一蕊朱芯红艳动人。
她看着那颗碧桃树,胸口满满的、满满的激动与酸楚,只能咬住唇,吞下哽咽,不让自己泛红了眼眶,让身边的项阳察觉了不对劲。
是巧合?又或者人类虽然无法拥有前世的记忆,但那些深深烙印在心版上的,比如习惯,比如眷恋,其实无法那么轻易因为一碗孟婆汤而消失。
他兴高采烈地向她介绍他的秘密基地,巫元宵得压抑自己,才能勉强把视线从他身上移开,不要被他发现她眼底泛泪,不要被他发现她带着凄怨与思念的眼神。
其实她很高兴,两人的缘分是天大的恩赐,只是越珍贵,得失心就越重,因为曾经失去一次,也因为她记得不该记的,他则忘了自己曾经说过的,留她独自守着秘密,害怕有一天旧事重演,害怕她表现得太歇斯底里,会再次失去。
大巫女说的没错,她选择了最愚笨的方式。如果她不记得一切,会不会更好?一切就这么顺其自然,这年头也没有战争能分开他们,最多就是无法预测的天灾**,但那些对无知的凡人来说原本就无法左右,更不要说去杞人忧天了。
“怎么了?”察觉她的沉默,项阳一脸担忧的看着她。
“我……”她像做错事被发现的孩子那般,慌了,手足无措,最糟糕的是前一刻拼命忍住的泪水在这时掉了下来,“我……”
她这样好奇怪,他是否会受不了?
她不想失去他。
像冲出了闸门那般,她的眼泪再也停不了,好狼狈好狼狈地哭着。
“怎么啦?”项阳紧张起来,手忙脚乱的程度不下于她。
怎么办?怎么办?她拼了命还是克制不了,她不该觉得委屈,不该想要把一切告诉他,那本来就是她自己的选择,不能把负担往他身上加!
项阳也没了法子,只能抱着她,说些没头没脑的话哄她。
好久好久,一瓣桃花落在她发顶,他轻轻的捻起它,雪白花瓣沾着露珠,一时间他竟然荒谬地相信,桃花也在哭泣。
“我说错什么了吗?还是你不喜欢这里?”难道说……
难道这房子“不干净”,所以害她一进门就哭个不停?
巫元宵慢慢地停止怞噎,小手抓着他前襟,低着头,觉得好糗。
她怎么老是把他想得那么冷酷无情,那么容易不耐烦呢?其实他很温柔,也很粗线条,她就是喜欢这样的他,不是吗?
最后,她只好小声地道:“我肚子饿。”
项阳傻眼,好半响,才好气又好笑地出声,“你哦!”他弹了她的额头一下,握住她的手,“走吧,带你去吃饭,附近有一家店超好吃,等等包你吃到肚子撑得圆滚滚!”他一边走,一边搓她的手,还收进口袋里。
巫元宵终于破涕为笑。
那个充满希望的孟春,他在桃花树下,又牵起了她的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