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7章 貌合神离
当务之急,雪姬要马上找到一个可让自己魂魄暂时寄存的身体一,才可以帮助三王爷运气疗伤。但又不能离开这里在久,要不三王爷会因为走火入魔而死掉的。
雪姬在这三王爷府里至今已经二十多年了,自被狐王消毁肉身后,就被姐姐救下,把魂魄安置在这地下暗室内。这里的人她还是很熟悉的,要选择哪个人的身体让自己寄存,还要好好选择的,不然的话,会害死别的,而且还救不了宇儿的。
雪姬一道红光先找到了王妈,她看到王妈年老弱,定是不能用她的身体,否则,宇儿还没救好,她到先失了性命,以前姐姐在的时候,就经常告诉她:虽然我们是狐狸精,但只要我们一心向善,早晚会修成正果的,如果心存恶念,杀人的话,不但无法重生,更重要的是对不起以去世的姐姐冰姬了。
雪姬一转身又来到了丫丫的身边,在看这丫头长得到是挺俊,体格也适合,只是太瘦小了些,不过已经不错了。雪姬大喜过望:真是天助我也,虽然这丫头太瘦弱了,不过救宇儿还是勉强可以的,只要我快点,应该不会伤害到这丫头的。
雪姬高兴之余,正要进入丫丫的身体,却被一道金光反射,照的雪姬不敢正视丫丫,更不敢靠近她的身体。雪姬大惊:不好,这丫头怎么会有佛光保护,我却近不了她的身,这可如何是好?幸好我还没真正进入,要不我这魂魄就要被这佛光打的魂飞魄散了。雪姬见近不了丫丫的身,也不敢久留,化作一缕红光消失了。
丫丫这里正在浇花,这些花都是王妃喜欢的,平时闲时无聊才种的,今天看着这些花有些干了,就拿些水来浇了。丫丫一边哼歌,一边浇水,心里也是乐的很,因为本来浇水是很累很脏的活,平时也都男家丁来浇水的。但是自从兰王妃发明了这浇水的的水壶,只要在里面加满水,拿着就可以浇水了,方便极了。
但是正在哼歌的丫丫,突然感到好象有人攻击自己,身体猛然向前一冲,差点趴在这里些美丽的花上,把丫丫吓了个半死。如果把这些花给压坏了,兰王妃可是要生气了,到时自己可要挨骂了,更主要的是王妃惜花如命,恐怕要伤心好多天了。到时自己不被罚,也要内疚死了。不过让丫丫更奇怪的是,她身上一直挂着她娘给她求的平安符,突然闪出一道金光,围绕自己的全身。丫丫把平安符拿在手里,心里暗想:娘给我时,说这平安符会保佑我平安,让我一直带在身上,当时我还不相信,最后拗不过娘就带着了。刚刚见它闪了一下金光,难道是有不干净的东西靠近我了吗?看来它还挺管用的,自从带着它,我的身体在也没那么弱了,至少,自己不会轻易生病了呢。
雪姬离开丫丫后,到现在还是心有余悸,不过也管不了那么多了,错过了那么好的身体真是太可惜了。雪姬绕遍了整个三王府,都没有在发现一个合适的身体。雪姬有些泄气了,难道宇儿命该如此吗?老天对他太不公平了,自十岁后便不能象个正常孩子一样生活,长大了,还娶了弟弟的妻子,更不该的是还情不自禁的爱上了她。如今因为她害得自己要丢了性命了。雪姬正为三王爷愤愤不平时,却看到兰绮抱着孩子出来晒太阳,只见她唱着听不懂的小调,不过很好听,雪姬一时听了入迷,好象小时候母后也唱过这样的摇篮曲,哄自己入睡。
看着兰绮满脸幸福的样子,雪姬越发的生气了,心里愤怒道:真是比我们狐狸精还要狐媚,把我们宇儿勾引的连命都要没了。真是害人不浅雪姬正想教训她一下,看到被太阳照射的兰绮,顿时傻了眼心里大惊:怎么回事,怎么她的魂魄和身体却是貌合神离的,根本魂魄是魂魄,身体是身体,根本不是一体,好似拼凑在一起的。一个大胆地想法出现在雪姬的脑中:难道她是借尸还魂?
这种法术只有大修行的人才能启动成功,如果真是借尸还魂,结果也不应是拼凑起来的啊?应该是一个人的魂魄和另一个人的身体,真正的结合在一起的,而不是这样身体还是身体,魂魄还是魂魄啊?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雪姬块转念又想:如果真是拼凑在一起的魂魄与身体,那到是可以借用一下了。遭了,宇儿还在等我呢?如果我不及时回去他就真的活不成了。雪姬看到兰绮貌合神离的身体,一点也不含糊,马上进入了她的身体。雪姬二十几年来一直都是飘飘然的感觉,突然有了一个身体可以寄存,说不出的兴奋,说不出的安全感。
雪姬把孩子抱回房间里,看着熟睡的孩子,真的很象他的父亲和儿。不知道和儿何时才能出来。可怜的孩子一出生就见不到自己的爹爹,不过你伯父到是很想做你的爹爹哦!不知道你长大了会不会叫他爹爹呢?
雪姬把孩子安顿好,使了一个法术,让她更加熟睡,避免出现任何意外。雪姬又化作一缕红光,离开了孩子。眨眼就回到了暗室。看着昏迷不醒的三王爷,心里实在难过,竟流下了泪了。雪姬手摸着脸颊,内心无比激动:天那!我竟然会流泪,我竟然流泪了,姐姐说过,如果我们什么时候象人一样会流泪了,那我们也就真的修炼成人了。难道我真的可以修炼成了吗?
虽然感觉是雪姬的,可是身体是兰绮的,会流泪的只是这具身体而已,而雪姬一进激动的竟然忘记了这个事实。
雪姬忙把三王爷扶起让他盘膝而坐,自己坐在他的身后,双手不停的运气,输入他的体内。他之所以会走火入魔,是因为心智太乱,导致心脉,气血四处游动,如果不及时输通,三王爷就会经脉自绝而死的。(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