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2:第八十章你是不是爱慕我?
刘彩萍嘴角泛起了一丝苦涩,“我和你爹成亲的时候是在外面,是你爹以前的东家做主的。如果没有发生变故,爹娘带着你们一直在外面,也不用受这十几年的苦。只能说世事难料,娘也没有办法改变。”
沈之月再次问道,“那娘,以前你和爹住在哪里的?我觉得娘像是落难千金,是遭遇了什么变故吗,才导致了娘现在胆小懦弱的性子。我能看得出来,爹和娘是很恩爱的,是什么样的变故,让你们抛弃以前的一切,回到了沈家村来?”
刘彩萍满脸苦涩,眼泪已经在眼眶里打转了,她哽咽着说道,“月儿,过去的事情就不要再说了,你爹都没了,再说那些又有什么用呢?总之你答应娘,要是有了想嫁的人,一定要提前跟娘说,娘帮你分析利弊,看那个男人是不是值得嫁的良人。”
“娘,我真的不想嫁人,我觉得现在这样就挺好的,除了想挣钱,对于其他的事情我都没心思,你尽管把心放在肚子里。”沈之月一再地跟刘彩萍保证道。
她不会那么想不开,找个男人来给她添堵吗?
“不想也好,反正现在是你爹的孝期,等到满一年以后再说吧。月儿,今天晚上的事情你做得很好,以后他们应该会收敛一些,不敢再来找我们麻烦了吧。”刘彩萍心里还是很生气,要不是她女儿警惕,脑子也转得快,估计她女儿都要被烧死了。
“娘,宅地买好了,接下来想办法多做些熟食和胭脂水粉那些,我们就有钱盖房子了。我希望等到一年以后,我们就能住进县城里的大房子里去。”沈之月现在一门心思地挣钱,恨不得逃离开这贫穷落后又愚昧的山村远远的。
折腾了那么久,一家人总算是能去睡觉了。
另一边,容雨晨将饭菜带回家去以后,郑澜就坐在门前,像是等了她很久一样。
她居然还有心情开起了儿子的玩笑,“既然那么放心不下她,为什么不亲自去拆穿那李仙人的真面目?还心神不宁地守了那么久,你不累吗?”
郑澜耳朵又红又热,都不敢看娘亲的眼睛,“谁说我担心她了?我这是在等你把糖醋排骨和小炒肉带回来呢,我饿得肚子都快扁了。”
他和她走得太近,会让沈之月被村里人说闲话的,那些长舌妇嘴可坏了,最爱在别人背后说人家这啊那啊,他才不愿意沈之月被人议论纷纷,说那些难听的话呢。
而且他身体这样的情况,他还不知道自己的未来会怎样呢,怎么能轻易草率地做决定。
容雨晨娇嗔地瞪了儿子一眼,“你就嘴硬吧,就你那点小心思谁看不出来?沈姑娘能干又漂亮,性格虽然不温柔,但也是很爽利的,娘都喜欢她。你也到了谈婚论嫁的年龄了,又不丢人,有什么不好意思承认的。”
“娘,你给我盛饭吧,排骨和小炒肉凉了就不好吃了。”郑澜不好意思跟娘说这个话题了,别扭地转移开了。
软嫩香甜的排骨和小炒肉,比城里的大厨做得都要好吃,他胃口大开,吃了整整一大碗饭。
容雨晨想到刘彩萍说的那些话,她不由得惋惜地叹了一口气,“澜儿,娘从来没有看到哪个你对哪个姑娘这么上心过,不过你想要娶沈姑娘,那恐怕会很难咯,她娘并不看好你。”
郑澜心不自觉地揪成了一团,他脸上依然维持着冷静,“沈姑娘她是个很有主意的人,她如果想要做什么事情,就连她娘也管不住她。”
言下之意沈之月的娘亲看不看好他,一点都不重要,只要沈之月觉得他好,就没有人能拦得住她。
话虽然这么说,他心里酸溜溜的,难道他长得不够俊美,家里不够有钱吗?
沈夫人凭什么要嫌弃他?他还没嫌弃沈之月家有好几个拖累呢,还没有爹,家里又穷,哥哥还不争气?
容雨晨明显察觉到儿子不开心了,她继续试探道,“这些都还不是最重要的,她娘说,沈姑娘她根本连半点谈婚论嫁的想法都没有,她最想要做的事情就是挣钱,想办法过好日子。”
“还说嫁人了又要伺候公婆,又要伺候夫君,还要张罗着给夫君纳妾,又累又烦,没意思透了。儿子,你要是心悦于她,看来你有得受了。”
郑澜心里郁闷得不行,“娘,不要说那些不重要的事情了,明天你给我请个大夫来把脉吧,看我的身体是不是有所好转?”
容雨晨眼睛里迸射出奇异的光彩来,“你觉得身体好转了?这段时间没有毒发,半夜的时候也不会难受了?”
“沈姑娘她给我把过脉,说我体内的余毒减轻了一些,还想知道我究竟吃了什么补身体的药材,她想把药方拿回去研究一下。要是我娘胎里带来的毒能解了,我应该就不会短命了吧。”
郑澜对娘亲并没有隐瞒,如果能健康地活着,他也有很多的抱负想大展身手,而不是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
“那沈姑娘倒是个挺厉害的,她既然说你的余毒减轻了,那肯定是真的。娘明天就找个大夫过来给你瞧瞧,但愿老天保佑,让你长命百岁。”容雨晨高兴得都在抹眼泪。
第二天容雨晨就派人去请大夫过来了,帮他把脉检查了一番,果然郑澜的身体状况改善了很多,脉象也平稳了很多。
“澜哥儿,你之前究竟吃了什么药,写出来拿去给那沈姑娘看看,要是真的能彻底解了你身上的毒,娘会给她重金作为谢礼。”
想到沈之月,郑澜竟然升起了强烈的想念,“也不一定能解,但总算是有希望了。”
“她应该会去山里采花和药材回来做胭脂水粉,明天我拿着药方在进山的路口等着她,让她帮我看一看。”提到沈之月的时候,郑澜的眼睛里有着说不出的温柔。
容雨晨宠溺地拍了一下儿子的肩膀,“你还说不喜欢她,眼角眉梢的柔情都藏不住了。儿子,既然喜欢她,就想办法把她给娶回来,娘觉得她会是个很好的妻子,也会是知书达理的好儿媳妇。”
郑澜的脸浮上了一抹可疑的红,“娘你怎么又来了,我和她之间真的没什么,你可不要乱说,会坏了人家姑娘家的名声的。”
大约半个时辰以后,郑澜带着随从在进山的路口等沈之月了。
没过多久,沈之月果然和沈之杰背着竹篓进山来采花和采药了。
“沈姑娘,真巧啊,又在这里遇见你了。”郑澜对着她招了招手,露出了一个如沐春风般的微笑。
“你怎么在这里?也要进山来采药吗?”沈之月在哥哥揶揄的眼神之中,走到了郑澜的面前,她总觉得这段时间碰见郑澜的次数也太频繁了点。
这男人该不会真的对她有那方面的心思吧?
“不,我专程在这里等你,就猜到你会进山来采药,我就来路口这里等你了。你昨天不是说想看我最近的药方吗,我给你带过来了,你帮我看看咯。”郑澜将好几张药方递到她的面前来,眼睛落在她的脸上就舍不得移开了。
沈之月虽然长在农村,但她皮肤依然是雪白细腻的,太阳都晒不黑,脸上也没有红疙瘩和痘,要不是穿着最朴素的蓝色的衣裳,一点都不像是村姑,而是千娇百宠着长大的小家碧玉。
她接过药方仔细地检查了一番,眉头很快就蹙了起来,“这药方并没特别之处,并不会让毒性减轻,你确定这段时间就喝了这些药,有没有吃过别的比较特殊的食物?”
娘胎里带来的毒不可能无缘无故地减轻啊,不然也不会被折磨了那么多年了。
郑澜很肯定,“我就是喝的这些药,别的都没多喝,至于食物,除了从你家那里买走的熟食以外,就是平常喝的粥,吃的一些炒青菜,真的没有什么特别的。”
“那你回县城的家里,在外面有没有吃?郑公子,麻烦你好好回忆,要是知道是什么能让你身体好转,就能够找到解药了。”沈之月将药方还给了他,再次提醒道。
郑澜绞尽脑汁地想了很久,也没能想出什么东西来,他懊恼地揪着头发,“我真的想不起来了,等到我想起来以后,我再告诉你吧。”
“沈姑娘,好像从我遇见你以后,倒霉的事情就没有像以前一样频繁发生了,你会不会是我的守护神。”男人的眸光专注又温柔,里面的情意翻涌着。
沈之月脸色立刻变得冷淡了起来,“我不是谁的守护神,你想多了。”
“我和哥哥去采花和采药材去了,再见。”沈之月不是傻白甜的少女,就算她前世没有谈过恋爱,但也看过很多的影视剧,又怎么会不明白郑澜对她有了一点点兴趣,她要想办法将他对她的好感扼杀在摇篮里。
“你别走啊,我还有好些话要问你呢。昨天你没有受伤吧,那些人有没有欺负你?”他昨天晚上其实很想去见她的,又担心自己控制不住暴脾气,上去将李仙人和她那个狠毒的奶奶给弄死,只能硬生生地忍住了。
沈之月眯着眼睛,有危险的光芒迸射了出来,“我没有受伤,他们倒是想欺负我来着,到最后也是自作孽不可活。郑公子,我还有很多的事情需要忙,真的要再见了。”
郑澜情急之下抓住了她的手,“你别着急啊,我和温瞳温厉帮你采药和采花,不会耽误你很长时间的,你那么匆匆忙忙做什么?”
沈之月处理感情问题向来都不会拖泥带水,她直接了当地问道,“你是不是爱慕我?”
郑澜没想到她这么直接,吓得被口水呛到了,剧烈地咳嗽了起来,一张脸也红得不像样,他脑袋嗡的一声,手足无措,都不知道要怎么回答她这个问题。
喜欢她吗?答案自然是肯定的。
他从来没有看到哪个女孩像她在这么艰难的境地之中,还那么顽强地往上爬,没有被生活的重担压垮,反而越挫越勇,她坚强又勇敢,不抱怨不气馁,就连他一个男人都自愧不如。
漂亮又聪明的姑娘谁不喜欢,她有心计有手段,依然有着底线,除非别人来算计她伤害她在乎的家人,不然她绝对不会作恶伤害别人。
在郑澜的心里,沈之月和其他的村姑格格不入,哪怕她穿的是粗布衣裙,哪怕她能熟练地砍野猪腿,分割猪肉,血淋淋的画面连他都害怕,她身上不经意散发出的清冷气质都让他觉得她是个落难千金,是受过良好的教养的。
他还没想好怎么回答,沈之月温柔却又带着凉意的声音继续传进了他的耳朵里。
“你别在我的身上浪费时间了,我没有心思谈情说爱,公子请回去吧。”沈之月处理感情问题干净利落,既然不能给别人想要的结果,那她也不会给别人虚无缥缈的希望。
郑澜脸上的笑容凝滞住了,他的心也跟着稀里哗啦地碎了一地,疼痛的感觉从心脏的位置蔓延开,他失态地问道,“为什么?你也觉得我霉运缠身,害怕我活不长了吗?”
虽然这是事情,郑澜还是心酸又难过,他第一次对女孩子这么有好感,还没想好未来会怎么样,她就粉碎了他那细微的期盼和喜悦。
沈之月冷静又耐心地解释道,“和公子的情况无关。我家是什么情况郑公子你也看到了,我现在除了挣钱,没有别的想法。在我弟弟和妹妹不能独当一面之前,我不会考虑婚嫁,所以请公子别浪费时间了。”
“郑公子,之前你帮我的那些事情,我都记在心里了,也是真心实意地感激你,以后如果有机会报答你,我也绝不推辞。不过,这并不代表我要赔上我的一生。”
她的话就像是锋利的刀,扎在郑澜的心上,疼得鲜血淋漓,让他的脸色也变得惨白,就连笑容都是那么勉强,简直比哭还难看,“沈姑娘不必困扰,我不会纠缠你的。的确像我这样的身体情况,也不应该去害人耽误人,我只是觉得看到你充满活力的样子,让我很是喜欢。”
沈之月她脸色稍微好看一些,“我祝郑公子早日清除身上的余毒,早日让身体恢复健康。我还要采药,就不耽误你了,再见了。”
她拉着沈之杰一起往山里走去,那道落在她后背上很强烈的视线,也被她刻意地忽略掉了。
“月儿,你怎么那么绝情,哥在旁边听到你说那些话都快要哭了,更别说那位郑公子了,他现在心里肯定很难过。不管怎么说,人家也帮了你好几次忙,你就这么拒绝人家,是不是太不近人情了。”
沈之杰看到妹妹冷淡的脸,默默地替郑澜掬了一把同情泪,那小子好不容易情窦初开,就被他妹妹一盆冷水浇下来,心都彻底地凉透了。
“难道哥是想我嫁给郑澜?你是觉得他家会给很多的聘金是吗?”沈之月凉飕飕地看着哥哥,周身有危险的气息散发了出来。
沈之杰下意识地觉得头皮发麻,头摇得跟拨浪鼓一样,“怎么可能?哥像是那种只看重钱的人吗?再说了现在家里的买卖已经上了正途,慢慢地我们就能攒下不少钱,用得着把你卖了换聘金吗?我就是觉得你拒绝得太干脆太残忍了,我看了都难受,更别说他了。”
“哥你没听说过长痛不如短痛吗?既然不能给人家满意的结果,还不如一开始就把话说得清清楚楚,不让他有念想,不是更好吗?好了,我们赶紧采花和采药吧,这次争取多做些护肤品和化妆品出来,要是再能挣个十几两二十两银子,我们就先把地基给建起来。”
沈之杰漫山遍野地采药和采花,着实是苦不堪言,天气又闷又热,没有一丝风,很快衣服就湿透了,汗水黏在衣服上就没有停过。
“月儿,我觉得这样采花和采药也不是办法啊,风吹日晒的,太辛苦了。尤其等到冬天的时候,下雪了怎么办,做护肤品和化妆品虽然挣钱,但是这样采药又危险又辛苦。”
沈之杰苦不堪言,“我们还要担心有猛兽出没,会把我们咬伤。月儿,你说要是我们能把这些花弄到我们家的地里种出来,大片大片的花田,不就不用跑那么远了吗?反正我们家的地荒着也是荒着,总比被爷爷奶奶惦记着强得多。”
“哥,这个问题我也想过了,漫山遍野的跑的确不是办法。我想着吧,等到村里人将庄稼忙完了以后,我们请人帮我们种花,那些蔷薇花很好养活的,还有山茶花,再种些桃花和梅花,就足够我们用的了。其他的药材也要种,再种些石榴和葡萄,也能够用来做护肤品的。”
但那些都是需要钱和时间的,她现在手里的银子那么少,根本就不够用啊。
“所以我们现在要想办法多弄些银子,才有钱请人来帮我们种花和种药材这些,每天都要有人盯着,那些人恨不得我们越过越穷呢,种下这些花和药材以后,他们肯定会使坏的。哥,这段时间辛苦就辛苦一点吧,等手里的银子够了,就不用像现在这样饱受风吹日晒了。”
沈之月只能这样安慰哥哥了。
“我应该满足的,现在的日子比以前好过太多了。月儿,我能忍受得住,只要娘和弟弟妹妹他们不受苦,我们俩现在辛苦一些又有什么关系呢?我念书不行,脑子转不快,不过力气活,我倒是能胜任的。”
沈之月看着哥哥满脸的汗水,湿透的衣服和裤子,她心里酸涩得跟什么一样,默默地在心里发誓道,“我以后一定会让全家人都过上好日子,再也不用像现在这么辛苦了。”
“你那是什么眼神?心疼和可怜哥吗,不必这样的。以前在码头扛包可比采药辛苦多了,还天天被人打骂,你不用心疼,哥浑身都是力气。”
沈之月将心底的伤感收敛去,尽量让自己的情绪恢复冷静,“我心疼你做什么?比起种田种地,这点苦又算得了什么呢?走吧,再采一个半时辰,我们就回家。”
另一边,郑澜的情绪低落,沈之月拒绝他的话仍然在耳边回响着,他难受得如鲠在喉,就连脚步都变得沉重了不少。
温厉看着他的背影,都能感受到无形的落寞和伤感散发出来。
身为郑澜最忠心,使用起来最得心应手的随从,温厉的怒气不打一处来,“公子,那沈姑娘太不知好歹了,竟然拒绝了你,能被公子青睐是她的造化,她太过分了,也不看看她家究竟是什么情况。”
温瞳也在旁边附和道,“就是,也不看附近多少村子里的姑娘都削尖了脑袋想要嫁给公子的,她有眼无珠,还没有良心,枉费公子对她那么好了。”
郑澜的心在滴血,然而随从说沈之月,他不乐意了,下意识地维护她,“她不喜欢我难道不是很正常的事情吗?我身体不好,霉运缠身,人家不想要沾染上我这样的瘟神,也是很能理解的事情。那些想要嫁给我的姑娘,她们是真的喜欢我吗?她们不过是喜欢我的银子。”
温厉仍然心有不甘,“但公子救了她那么多次,要不是没有公子,她恐怕已经死了好几次了,哪有现在的好日子。救命之恩就应该以身相许才对,哪能翻脸无情呢。”
“对啊公子,别的姑娘想嫁给公子,公子还不乐意呢。公子对她温柔体贴又无微不至,她嫁给公子,公子也会照顾她的娘家的,怎么这么绝情。”
温瞳想到沈姑娘拒绝自家公子的那些话,都忍不住心酸难过想哭,更别提公子了。
郑澜脸色变得阴沉了起来,呵斥两个随从,“你们不要说她的坏话,她不过是不想拖着我,我理解。我是喜欢她,她就要喜欢我了吗?沈姑娘她比那些想嫁给我的村姑好得多,谁都想要嫁个能托付一生的男人,我不怪她。”
温厉眼眶有些红,“但是公子你爱慕她,这么多年公子好不容易有个喜欢的姑娘,她这样,小的都觉得心疼。”
郑澜将心底的苦闷压下去,尽量将情绪调整好来,“像我这样的人本来就不应该成家去祸害人,我也没想着跟她能修成正果,不要再提了。”
但是他看不到她的时候,会牵挂,睡觉之前脑海里会情不自禁地浮现出了她的面容,想到她就会觉得很开心,心情也忍不住变得愉悦起来。
她就像是被压在石头底下的小草,依然以最顽强的方式从缝隙里钻出来,汲取着养分,让自己往上爬,向着太阳生长。
“我们回家去吧,要是我的身体能够好起来,以后的事情再说。要是我之后病情更加严重,熬不过今年,那又何必给她增添烦恼,她还在孝期呢。”
郑澜告白这件事情对于沈之月来说就是一个小插曲,最开始的时候她别扭了两天,然而到后面的时候,她投入了紧张地制作胭脂水粉和护肤品之中,忙得废寝忘食,很快就抛到了脑后。
折腾了十多天以后,第二批成品就做成了。
这次她粉底根据不客人的不同需求做成了不同的色号,水乳霜也比之前更加细腻,也更加容易吸收。
依然是她和沈之杰拿了东西坐着马车到县城里去卖,摊子才摆上来,很多的老顾客纷纷就围了上来,对她要多热情就有多热情。
“姑娘,你的这些水乳霜太好用了,我家夫人和几位小姐用了几天以后,皮肤变得水嫩了很多,也白了很多。还有胭脂,不掉色还很好用,今天特意命我再来买多一些呢。”
很多都是有钱人家的丫鬟来帮女主人买东西,依然是不到半个时辰就卖完了,哪怕她卖的价钱的确有些贵,城里的这些有夫人小姐们,花起银子来依然是毫不手软。
沈之杰忍不住咽了几口唾沫,不敢相信这些竟然卖得那么好,一套水乳霜下来是一百多文钱,贵的是两百多文钱,还能那么好卖,他们一共有三十多套护肤品,胭脂水粉比护肤品要多一些,也都抢得干干净净。
城里人都这么有钱的吗?
还有些排到最后没买到的,满脸失望,“姑娘,你每次就不能多弄一些吗,我们都买不到,回去夫人和小姐肯定会很失望的。”
沈之月想了想说道,“真的对不住了,不然这样,等下次我给你们留两套,你看这样总行吧?半个月后我还是在这里摆摊,你过来买好不好?不过别让我等得太久,我还要赶着回家去的。”
几位没买到的丫鬟得到她的保证以后,脸色总算稍微好看了一些,离开了。
哪怕这样的场面已经发生过好几次了,沈之杰依然很震惊,“月儿,这玩意怎么那么挣钱?她们怎么会那么有钱,买那么贵的东西都不心疼吗?我现在觉得像是在做梦一样。”
“落霞县人口众多,应该有五六万人口吧,住在县城里的除了达官贵人,还有很多的商贩,有钱人总有四五千人吧,夫人小姐哪里不爱美的,我们卖了三次,也不过是卖出去了一百多套,看起来当然好卖了。不过后面应该会慢慢地变少,不会像现在抢着买了。一套护肤品能用三个月呢,胭脂水粉也一样,一瓶能用两三个月,所以以后我们每次不要做太多,二三十套就行了。”
沈之月分析着生意的趋势,细细地跟沈之杰解释其中的缘由。
“那你的意思,以后就不会像现在挣到那么多钱了吗?我好想今年能把房子盖起来呢,看来还是困难重重啊。”沈之杰听完她的话以后,整个人变得郁闷了起来。
“哥,别担心,钱是挣不完的,细水长流也不错。我们还有熟食的买卖呢,而且我现在想起了一个挣银子的好办法,不会让家里没有进项的。”沈之月眼睛里有着璀璨的光芒,就像是最耀眼的星辰。
“什么买卖?”沈之杰下意识地问道,心里再次燃烧起了希望来。
沈之月自信满满地说道,“当然是帮那些夫人小姐化妆了,把她们打扮得漂漂亮亮的,我想好了,搭配衣服和化妆,帮她们挑选首饰佩戴,一次收十文钱,也能挣一笔钱的。”
她可是最擅长化妆了,毕竟是顶级化妆品集团的千金,出席活动都有造型师和化妆师帮她打理,她人又聪明,对这方面也很有研究,她怎么可能没有审美。
“你这也算买卖?月儿你该不是都弄我玩呢吧?”沈之杰对自己的认知发生了强烈的颠覆,她真敢想。
沈之月盯着自己的哥哥,“你别小看了女人的爱美之心,尤其是那些身份越是高贵的女人,打扮漂亮能够极大地满足她们的虚荣心,不信你就等着瞧吧。”
“我们把东西收起来吧,一会我还要去董小姐家一趟,看她的脸恢复得怎么样了。”
她一边收拾东西,忽然沈之杰轻轻地捅了捅她的胳膊,小声地说道,“月儿,郑公子他来看你了,在那边呢。”
沈之月一抬头,就看见郑澜站在路口处,眼神落在她的身上,有温柔从他的眼底蔓延了出来,没有丝毫的掩饰。
她觉得头疼又懊恼,在心里叹了一口气,直接走了过去,小声地说道,“我之前不是已经跟你把话说得很清楚了吗,郑公子,我很感谢你之前替我做的一切,要是有可能,我也会报答你的,你别再这样了,何必呢?”
她不想要什么婚姻,就想挣钱,让生活越过越好,现在家里鸡飞狗跳的日子已经让她很为难了,她才不愿意从一个火坑里出来,转身又跳到另一个火坑里去。
郑澜收敛了情绪,依然凝视着她白皙的脸,“你会做那么好的胭脂水粉,怎么不自己用。你长得那么漂亮,再稍微打扮一下,肯定比那些千金小姐还要出彩。”
沈之月的脸黑了,幽怨地瞪着他,这人情话怎么张口就来,这样的话听起来也太过亲密了不是吗?
“你别误会,我不是来纠缠你的,不过是路过这里看到你在摆摊,顺便停下来看一下。我在这里守一会,之前那些胭脂水粉铺的人来找你的麻烦,我可以帮你挡一下。”
郑澜看她脸色很冷,就要发怒了,急忙出来解释道。
沈之月忍了又忍,到底没有跟他发脾气,“我带了防身的毒药,也带了匕首,就算有人找茬,也不会轻易能伤害到我。郑公子,谢谢你的好意,不过我的事情我想自己来,你这样会让我觉得很困扰。”
郑澜心里难受得不行,又不想让沈之月觉得他是个输不起的人,“那你在外面做买卖要记得保护好自己,要处处留意小心,我先走了。”
沈之月和沈之杰收好东西离开了摆摊的这条街。
“月儿,那个郑公子对你挺认真的,你真的没有半点想法吗?”沈之杰觉得郑澜长得挺不错的,要不是霉运缠身,要不是他是短命相,做他妹夫绰绰有余。
“哥你就别添乱了好吗?现在的事情难道还不够你头疼的吗?奶奶是怎么欺负娘,怎么陷害我的,你忘了?再说了我们现在是孝期,说这些乱七八糟的事情做什么?好了,我要去董小姐家了。”
沈之月不理会哥哥的小心思,反正她不是那种贪图荣华富贵的女人,要钱她会自己挣,不会想着要去靠别人的,靠谁都不如靠她自己。
到了董雨晴家,检查了董雨晴脸上的伤,连她都意外不已,“你这脸恢复得真的挺好的,红疙瘩和痘印已经消散了大部分,只留下了签淡的痕迹了。董小姐,这是我带来的药膏,药效比之前给你的还要好一些,你每天早晚都要记得涂。”
“按照你的恢复情况,可能都不要一年,再过两个月就彻底地好了,你长得真漂亮,以后可以不用戴面纱出门了。”
沈之月很有成就感,心情都跟着好了起来,眼角眉梢都染上了笑意,“记得多喝点银耳莲子羹,多弄点猪脚汤喝,也能让你的皮肤好起来的。”
董雨晴激动得直接抱住了沈之月,眼睛里涌上了一层薄薄的雾气,她哽咽着说道,“沈姑娘,真的很谢谢你,要不是你,我可能要毁容一辈子了,也找不到好的婆家,也不能以真面目示人。”
“还是董小姐你自己做得好,既然你的皮肤朝着好的方向发展,我就放心了。这两瓶膏药能用很久了,等一个月以后我再来看你,希望你早日恢复美丽。”
这次,就连董雨晴的祖母和夫人也都很感谢她,亲自把她给送到门外。
身后的大门吱呀一声关上了,沈之月心情很好地朝前走,浑然不觉危险正在朝着她靠近。
走到拐角地方的时候,身后飞快地冒出了一个人来,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打了她一记闷棍,力道大得她都来不及反应,两眼一翻直接昏迷了过去。
两个男人直接用麻袋把她给套起来了,从小路扛到了一直守着的马车上,直接把她带着离开了董雨晴家的这条巷子。
沈之良等了她很久,也没能等到妹妹过来,后来他坐不住了,带着忐忑的心情敲开了董雨晴家的门,局促不安地说道,“对不住打扰了,我想问一下,我妹妹她给你家小姐看病,还没看好吗?这都已经过去一个多时辰了,往常她来很快就离开的。”
管家听完了她的话,也很是意外,“沈姑娘她很早就离开了,这位小哥你是不是弄错了?”
沈之杰脑袋嗡的一声,一股寒意从他的脚底涌了上来,顺着血液流遍了他的全身,他身体控制不住地颤抖了起来。
“是吗?那我再去找找看。”
他拿着扁担的手不停地颤抖着,一路小跑了起来,一边大声地喊着,“月儿,你在哪里?”
转了一圈都看不见人,他担心得都快要哭出来,就像是天要塌下来一样,直接在熙熙攘攘的集市上寻找着。
然而一直都没有看到妹妹熟悉的身影,心力交瘁的沈之杰忽然蹲在地上,也不管手里的东西了,捂着脸崩溃地大哭了起来。
月儿,你到底在哪里?
最重要的是,他还不敢声张,女孩子的名节最重要,要是他妹妹失踪的事情被人知道,传到了沈家村,她妹妹也别想活了,名声毁了,村里那些碎言碎语足以逼死他的妹妹。
一个十几岁的大男人在街上毫无形象地大哭,引来了很多人围观。
还有些热心的大叔蹲下来问他,“小兄弟,你遇到什么困难了吗,那就说出来啊,说不定大家能帮你解决呢的。”
沈之杰哭得伤心欲绝,却一句话都不说,看起来要多可怜就有多可怜。
围观的人越来越多,众人七嘴八舌地问,还是什么话都问不出来。
这时候一道熟悉的声音响了起来,“大家稍微让让,我认识里面的人。”
人群很快就让出了一条路出来,郑澜走到痛哭不已的沈之杰面前,直接把他给拉了起来,低声说道,“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你告诉我,我想办法帮你解决。”
沈之杰哪里敢说,这一刻他愧疚得都想去撞墙,想要狠狠地扇自己两个响亮的耳光,是他没有照顾好妹妹。
郑澜看他恐惧又担心的模样,忽然想到了什么,直接把他从人群里拉了出来,找到了一个僻静的地方,他的心也跟着揪了起来,“是不是沈姑娘她出事了?你快说话啊。”
他们兄妹俩几乎是在一起的,现在竟然不见了沈之月的身影。
沈之杰语无伦次,“我也不知道她到底去哪里了,明明我就在董家门前不远处的路口等着她的,董家的人也说她出来了,人怎么就不见了呢,到底去哪里了?”
郑澜的猜测得到了印证,他心里的火气也冒了起来,恨不得将这个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沈之杰给暴打一顿。
“她在哪里不见的,你快点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