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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拦路抢劫

江南第一剑 我不后悔222 3869 2024-11-19 04:40

  天还未亮,正是黎明时分。

  这个时候正是人一天之中最疲倦的时候。

  有些人却精神饱满,生龙活虎。

  趟子手将箱子搬到马车上,孙超群一声令下,一行人离开了黄河客栈。

  对于一个常年走镖的人来说,宁愿起早,也不摸黑。

  因为有些事在晚上做比白天方便的多,比如杀人,抢劫,偷盗。

  黎明,天并未亮,还是夜晚。这个时候依旧适合杀人,抢劫,偷盗。

  在砀山通往江苏徐州的官道上,孙振东一行人停了下来,他们停下来不是休息的,而是准备战斗的。

  两个黑夜蒙面的人站在路中央。

  孙超群知道这两个黑夜人就是昨晚在客栈出现那两个。

  两人显然已经等了很长时间了,眼睛盯着马车上的两口红木箱子,就像一个男人看着赤身裸体的女人。

  他们的目的就是这两口箱子。

  至于箱子里面是什么东西,他们并不知道,也不在乎。他们只负责将箱子取走,交到一个人的手中。

  孙超群叹了口气,做他们这行的,就怕贼惦记。这种事情,他也经历了不少,最后也都解决了。

  但,这毕竟不是简单的事情。

  所付出的是血,甚至生命。

  孙超群已经很久没有流血了,第一,因为他的功夫确实厉害,第二,那些拦路抢劫的人功夫并不怎么样。

  这次,孙超群,却感到了一丝不安,有些害怕。这种感觉在他第一次保镖的时候感觉到的。

  现在,他又有了这种感觉。

  这种感觉很不舒服。甚至让人发狂。

  孙超群道:“朋友请让让。”

  有些事情,如果能够和平解决,最好不要动手。

  那是需要付出代价的。

  其中一个黑夜人道:“让让可以,不过得把箱子留下。”

  话说的很明显,我们是来强你的镖的。你的命,无所谓。

  孙超群压下心中的怒火,道:“朋友,缺钱花吗?”

  黑夜人道:“缺。”

  孙超群笑了,只要是因为钱的事,就好解决,他道:“这里是一千两,请二位哪去喝酒吧。”他竟真的从怀中掏出一张一千两的银票,仍向黑衣人。

  一个人若是能将一张薄如纸的银票仍到三丈外的地方,那这个人的掌上功夫绝对是一流的。

  孙超群这一手也是震慑。

  一千两银子事小,镖局的声誉才是大的。

  就算是十万两,孙振东也毫不在乎。

  黑衣人伸手接住银票,放到怀里,道:“我有了,我同伴还没有呢?”

  马恒早已忍耐不住,听了黑衣人这话,立刻叫道:“别给脸不要脸,你还真以为我们怕你不是。”

  孙超群拦住马恒,道:“我这位兄弟莽撞了,这是一千两,给二位赔罪了。”说罢,又是一张一千两的银票脱手而去。

  另外一名黑衣人上前一步,将银票接住。嘿嘿的笑了一声。道:“看在银票的份上,就留你们一个全尸。”

  孙超群道:“这话是什么意思。”

  黑夜人道:“刚才陪你们玩玩而已,嘿嘿,春秋镖局,真够窝囊的,迂腐至极。”

  孙超群再也忍耐不住,道:“既然如此,我也陪你你们玩玩。”

  刀已在手,这只是一把普通的刀。花个三五两银子就可以买来一把。

  刀,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使刀的人。

  孙超群蓄势已满,脚下一动,如流星赶月,一刀看向其中一名黑衣人。

  大开大合,这一招实在是简单的不能在简单。

  然而在孙超群使来,却一点也不简单,因为这一刀很快。

  刀光还没有逝去,刀已到了黑衣人跟前。

  黑衣人身子一旋,一掌拍出,孙超群这一刀已砍在了空出。

  一声鸡鸣在远处响起。

  隐约,而又清晰。

  黑夜人道:“时间差不多了,这个人辣手,交给我,其他的人你来处理。”

  另外一名黑衣人道:“好。”取下背上的霸王枪,长枪一抖,五朵枪花在枪头凭空出现,向马恒身上落去。

  马恒在就忍不住想出手了,此刻见黑衣人向自己过来,一拔腰间长剑,迎上了黑衣人手中的长枪,喝道:“结阵!”

  十六个趟子手闻声而动,十六人结成一个方圆形的阵势。将黑衣人和马恒围在中间。

  正是“春秋镖局”独有的“秋风秋雨阵”

  以黑衣人的枪法打败马恒只不过时时间上的事。可这十六人布的阵,却大大影响了黑衣人枪法的发挥。

  所谓双拳难敌四手,说的就是这种情况。

  何况是双拳敌三十四只手。

  另一名黑衣人用一双肉掌硬撼孙超群的快刀。

  孙超群连出三刀,一刀比一刀快。

  快到三刀如同一刀!

  三刀过后,孙超群已经知道,自己不是这个黑衣人的对手。

  因为对方只是空手就接了下去,而且神态轻松,似乎还留有余地。

  孙超群觉的握刀的手有些滑,掌心冷汗直冒。

  我若败了,镖就保不住了。镖局的声誉在江湖上就会下降。

  孙超群一边出刀,一边瞟了一眼马恒。只见另一名黑衣人被马恒等人围的水泄不通,取胜只是时间上的问题。只要马恒他们胜了,在过来帮住只见,还是有希望将镖保住的。

  交战时最忌讳分心,孙超群这一瞟,立刻中了黑衣人一掌。

  “蓬!”

  孙超群只觉胸前一股大力冲来,整个身子便飞了出去。

  “噗”,“噗”,“噗”。

  孙超群爬起身来,连吐了三大口血。他手中还握着刀。

  只要手里还有刀,那就用刀砍过去。

  孙超群的刀又砍了出去,只是速度比先前慢了不止一筹。

  一掌拍来,一声骨骼断裂的声音响起,孙超群听的一清二楚,因为这声响就是从他肩膀上传出来的。

  人再次飞了出去,如断了线的风筝。

  “当”。

  刀落地。

  肩膀断了,整只手臂自是使不出半分力气。

  右手费了,孙超群还有左手,所以,他有冲了上去,或者说是扑了上去。

  这是不要命的打法,最是可怕。

  黑衣人却不怕,他懒的出手了。

  一个人除了双手之外,还有双脚。

  一脚踢出,退风嗖嗖。

  这一脚绝对可以将一头水牛踢倒!

  一脚踢在孙超群的心口!

  孙超群的身体第三次飞了出去,这一次比前两次还要快!

  孙超群趴在地上,在也爬不起来。

  另一边。

  黑衣人被围的连手中的霸王枪都舞不开了。

  突然,黑衣人将手中的霸王枪抛向天空,这一抛,足足有三丈多高!

  一个人手中若是没有了惯用的兵器,自身的实力将不能全面发挥。

  然,黑衣人则不然。

  手中没有了霸王枪,黑衣人如同变了一个人。

  非常厉害。

  只见他身形移动间,接连拍出了四四一十六掌。

  十六掌后,十六个趟子手躺在地上,一动也不动。

  马恒心下大惊,急忙抽身后退,他退的很快,因为他不想受伤。

  黑衣人伸手,空中的霸王枪刚好落在他手中。

  霸王枪挥出,刺进马恒的咽喉中。

  马恒后退的身子忽得倒在地上,看着黑衣人,却说不出一句话。

  霸王枪拔出,一道鲜血洒落在地上。

  两个黑衣人各自扛着一口红木箱子,飞奔而去,两人一连奔驰了七八里路。

  一处荆棘密布的山林间,两个黑衣将箱子放到一个身穿青衫,头带方帽,公子打扮的少年人面前,道:“公子,幸不辱命。”

  少年道:“很好。”

  说着,掌劲一吐,将箱子上的锁扯断。只见箱子里五颜六色的绫罗绸缎,竟是上好的丝绸,少年混然不在意,接着又打开了另一口箱子,一模一样,也是满箱子的绫罗绸缎。

  少年看也不看,接连两掌将箱子大的稀巴烂。

  “哗啦啦”

  箱子里的布面乱了满地,只见箱子下的木枷里露出一块青色的东西,少年伸手见了起来,竟是一把剑,少年脸色一喜,接着又在另一个箱子里找出一把刀,只是这把刀很黑。

  漆黑如墨,简直比锅底还要黑一万倍。

  少年淡淡的道:”这两箱子里的东西就交给你们处置了。“

  两名黑衣人同时道:“请公子放心属下定当将事情办的干干净净。

  少年从怀里掏出一叠银票,道:“这是五万两的银票,赏你二人了。”

  两名黑衣人道:”谢公子厚赏,属下自当忠心耿耿,誓死追随公子。“

  少年挥着的手并没有收回,忽然”挥“向了两名黑衣人的脑袋上。

  鲜血横流,*四溢。

  少年道:“如此,你们就去死罢。”

  两名黑衣人做梦也想不到自己的主人竟然会杀了自己,前一刻还拿银票赏赐,须臾间却杀了自己,两人的眼睛里甚至还有银票到手的喜悦。

  满地的绫罗绸缎,和两名黑衣人的尸体,少年看也不看一眼,拿着刀剑消失在山林间。

  ps:大家给点力啊(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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