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存在感,令我异常兴奋。
踉跄着踏着混乱的脚步,我跑上台夺过DJ的耳麦,站在台上朝他们大声喊:“你们认识我吗?”
“认识。”人们大声回答我的话。
“我是谁?”我朝众人娇羞一笑,美目流转。
“顾思微。”
“果然是认识我的,”我吐了吐舌头,“你们爱我吗?”
“爱!”换来的是齐声高呼。
“你们需要我吗?”
“需要。”整齐的应答声参杂着一些哄笑声。
我继续问:“你们觉得我是多余的吗?”
“不是!”
“好,很好!”我大声朝人群喊着,快乐极了,“今晚你们都是我的客人,你们所有的消费都由我来出。你们满意吗?”
“满意!”众人跟着应和。
我开心的笑,“你们真是一群可爱的人,我也爱你们!”
我对人群送出一个飞吻,“今晚,只要有谁能够陪我到最后,我就把自己送给他。”
人群中爆发出热烈的喝彩声,我朝他们媚眼一笑,“难道有人不相信吗?”
“相信!”
我咯咯笑个不停,真是快乐得想死了。
“连我都不相信的事,难道你们真的会信?别逗了,我可不是这么好骗的。”因为酒精,我说出口的话已经有些含糊不清了。
众人哄笑,我用力摇了摇越发沉重的头,“好了,希望各位玩得开心,但是请不要来打扰我。今晚我请客。”
我将耳麦还给它原有的主人,抱住他亲了亲,摇摇晃晃的从高台上走了下来。
我随手拿起桌上放着的啤酒,仰起脖子咕咚咕咚喝了下去。
喝干瓶子里的啤酒后,我从背包里掏出手机,紧贴着眼睛,打开了属于我的那个贴吧。
令我为之一震的是,吧里竟然有人发布了我的最新消息,还配上了我刚才站在台上的照片。
我翻看那些留言,看到有人在那骂我,我竟也能高兴得笑个不停。
于是,我也发了个新帖,告诉众人顾思微现在真的就在B市的酒吧里,谁想来都可以,因为她开始感到孤单了。
有人遗憾不在B市,有人回复说立刻出来见我。我不停的一个个回复过去,直到有人将我手中的手机拿走了。
我抬起迷雾般的水眸,望向来人,嗤嗤笑了起来。
“难道你在我身上安装了追踪器不成?怎么我到哪,你就能追到哪里啊?”我从位子上下来,用手指戳着他的胸口,“你算老几?敢来打扰我?”
紧接着,我被他扛在了肩上,给掳走了。
而我开始了不对称力量的反抗,来表达我内心的不满。
我的双腿双手在空中不断朝他身上招呼过去,只差用嘴咬他了。那是因为,我的嘴巴够不上他啊!
他大步流星自顾走着,没料到自他背后突然杀出了一个程咬金来。
“放开她。”一道严厉的声音压住轰隆的音乐声,传了过来。
而此时头朝下的我,完全没听出来是谁敢这么大胆,竟然拦住他的路。
肩上扛着我的那个人缓缓转身,看向来人,朝他微一点头,“原来是安先生,幸会!”
安云飞走了上来,想要解救此时被人掳走的我。(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