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止歌,终于到了。”
重新回到这座城市,四年了,本以为四年的时间足以平静,却发现,重新站在这个机场,眼前熟悉的景物冲撞着自己,心还是不可抑制的抽动。就像是当年离开的时候,简单的一个后拖箱,一个背包,再无其他,在外人看来,就像是出门旅游一样,只有止歌知道自己心里翻滚的汹涌。
调整了一下凌乱的情绪,看着欧阳正对自己招手,许是阳光有些刺眼,他眯着眼望向自己,弯弯的眉眼,明亮的光线打在他脸上勾勒出柔和的线条,温暖舒服,干净绝美。止歌勾起唇角,缓步向欧阳走去。
欧阳轻轻揽过她的肩,伸手接过她手中的行李,微笑着说:“止歌,等一下,我登机之前打电话让Richael过来了。那丫头刚刚还打电话来要咱们不要动,说要见见你呢,我想她应该马上就会到了。”止歌看着他,心里划过一丝暖流,这个细心温柔的男人,似乎从来不需要自己去过多考虑,他总是会用心安排、打理好一切。
这种被完全保护着的感觉,曾经的自己是否也有过?
谈话间,Richael已经到了,冲出车子,抓着欧阳的胳膊前后晃着,“哥,你终于舍得回来看我了,为了季展的事累死我了,忙了大半个月了,总算是有人肯回来帮帮我了。嘿嘿,这位是?”说着,一脸坏笑地打量着欧阳身旁的止歌,围着止歌转了好几圈,好像想要看穿一样。
“就你废话多,一点看不出来累了大半个月,许是就偷懒了,还唧唧喳喳精力充沛的很。止歌,这就是Richael,我妹妹,别见笑,她就这毛毛躁躁的性子,你也可以叫她欧瑾。Richael,这是孟止歌,她——”
还没等欧阳说完,Richael已经抢先一步打断他,煞有介事的说道,“哥,我知道,孟姐姐嘛,百闻不如一见啊,你真漂亮,我哥总跟我说起你,聪明,漂亮,才气,温柔,反正所有的褒义词都用上了还不够似的,这回总算见了庐山真面目,你叫我Richael就好,欧瑾实在别扭难叫,我可不喜欢这个名字。”
几句话说的干净利落,小巧的模样,生动的表情,一身牛仔T恤打扮,年轻而又朝气蓬勃,十分招人喜爱,倒是和欧阳形容的一点不差。灵动可爱的眸子里闪动的那份暧昧和促狭让止歌倒有些不好意思,“Richael,我不过是一个小设计师而已,反是你,这么小就把一间公司打理的井井有条, 我佩服还来不及。”早就听说,欧氏总部在外国,中国分公司一向由欧阳和欧瑾两兄妹打理,欧瑾不过二十二三岁的样子,看起来还像个大学生,却能独当一面,止歌对眼前的小女子真是刮目相看。
欧阳看着两人你来我往,自己在一旁完全被忽略了,有些不满的开口,“你们俩倒是投缘,可怜的我在一旁插不上一句话,其实我也有很多优点的,你们怎么没人夸我呢,风流倜傥,英俊潇洒,人家人爱——”
“哈哈哈,哥,你说话都不用脸红的吗?”Richael打断了他抱怨加自恋的滔滔不绝,笑的眼睛弯弯的,和欧阳笑的时候很像,都让人感觉暖暖的,还不时对止歌努着嘴。止歌也不禁莞尔。
“走吧,刚下飞机,也累了,咱们吃饭去吧。”见欧阳一脸不自在,话噎在嘴里说不出来的样子,觉得有些好笑,止歌便转了话题,结束这打趣。于是三人上了车,开去一家西餐厅。
有Richael在场,席间不免热闹非凡。Richael很喜欢孟止歌,不仅是因为欧阳口中常常念起,还因为第一眼看见止歌,低调,干净,柔和,一种与生俱来的独特气质让人忍不住想要接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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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阳,我想去一下墓地,看看我的母亲,你跟Richael先回公司吧,毕竟季展快开始了,公司应该还有很多事需要你们处理。我自己去就好。”
“可是,你自己可以吗?”欧阳有些担心,他知道止歌的父亲在她很小的时候便去世了,止歌自小跟随母亲一起长大,和母亲感情自不必说,虽然时日已久,但毕竟感情深厚。四年了,他所认识的孟止歌总是从容,淡定,倔强,坚忍,却越发的让人更加心疼。
看似坚强,可她内心的脆弱始终不想由她自己独自承受。
仍然可以清楚的回忆出,四年前窗外的纤细身影。
那年夏天似乎雨水特别多,欧阳去机场送一个客户登机,无意中瞥见一个瘦弱的女孩子,白色的T恤,一条洗的发白的牛仔裤,微跟的凉鞋,垂下来的即腰长发,即使隔着车窗,隔着人群,隔着穿流的车辆,仍然可以一下子看到她。纤细的手臂拖着一个巨大的箱子,后背上还背着一个大大的背包,下着零星的雨,而她全然不顾,眼眶似乎红红肿肿的,却一脸清清冷冷的淡然,一身干干净净的倔强,后背都挺的直直的,仿佛是背弃了所有的光景,仓皇了茫然。
那时,公司还有事情急需处理,欧阳便没再做停留,打了方向盘,把车开走了。雨水模糊了后视镜,镜中那个瘦弱的人儿仍旧呆立在原地。她抬起空着的一只手臂,似乎是用力扔掉了什么,然后便忽然抱着膝蹲了下来,离的太远,却依然可以看见她抖动的双肩。
不知为何,那一刻,一颗心竟变得绵软。无奈车道是单行的,欧阳绕了很大一个圈终于把车重新停靠在机场,下车时那个垂身蹲坐的哭泣女子却不见了。
或许缘分就是如此,带着巧合,带着不可预知的重复。他在两个月后,又一次看到了她,而且还是在自己的公司。整洁的套装,头发已经挽起,手上捧着各种资料影印,虽然和初遇时的样子有很大差别,那倔强扬起的下巴,干净清澈的眼神却可以一眼认出。
后来才知道,设计部经理一直夸赞的小新秀就是她——孟止歌。
似乎一旦注意,她的身影就在生活中无处不在,见缝插针。高高的经理室,透过窗子总能见到那忙碌匆匆的女子,西点店前,总能看到她对着同样的糕点发呆,落日徐辉中,她总是不住的遥望着一个方向。
好奇,她在想什么?为什么二十四五的年纪,眼中竟有这么浓重的哀愁?
想知道,当初在机场她用力扔掉的是什么?为何那么无助的哭泣?
仅仅几个月的时间,她就从助理做到了设计师,交给她的工作不管多难都会准时完成。大大小小的活动,带着她出席似乎也在不经意间变成了习惯。常常在一起讨论工作,她的见解也总是独特坦率,脸上的微笑也不曾改变,机场的那一幕竟像是重叠了的梦境。
越来越多的想要关心她,越来越多的在意滋生着,她像是有着一股无形的力量,吸引着他,从好奇,到惊讶,到喜欢,到深深的爱,这过程来的太过迅猛,却刻骨铭心,清晰异常。终于决定表白的那一刻,心竟然像个初出茅庐的毛头小子一样跳动不已。说出那句自己都感觉肉麻的话时,却看到她眼神里一闪而过的苍凉,只是一闪即逝,就像她经常的样子,一瞬间失了神,仿佛想到了什么,却在下一秒恬淡的笑着,笑的若无其事,笑的云淡风轻,
她只是说,“欧总,我想考虑一下。”
考虑就代表有机会,那一刻他差点欢呼雀跃。不管她的曾经是怎样,却发誓想要保护她的以后。
这一等便是两个月,她更加拼命的埋首在图稿中,没日没夜的不停工作,整整58天。手里的工作都加班加点的完成后,她突然请了假,回来时像是又瘦了一些,头发也由直发烫成了卷发,弯弯曲曲更隐藏了她若有若无的心事。他没有问她去了哪,她不想说,他就不会问,只要她高兴就好,他打算守着她。
时间慢慢的过,他的心越发的为她翕动,参加了几个朋友的婚礼,朋友都笑他,已近三十的年纪却还是孤身一人,他笑笑不语,他知道,他在等一个人。
再一次问出口,“止歌,你可有想好?”带着调侃,带着自嘲,带着微不可知的期待。
她静默了十几秒,他仿佛等了半个世纪。
她终于点头答应,他看到了天边绚烂的彩虹。
那一天是他在机场遇见她后的整整一年,他把一切当作了巧合,却不知——
当初机场她甩手扔掉的并不是任何东西,而是她想刻意遗忘的回忆;她没日没夜的工作,只是想让自己没时间去思念;她孤独眺望的方向,是那个有着曾经的城市;她请假离开的那一天独自在雨中站了4个小时,只能狼狈的让泪水混在雨水中悄然流下;她静默了十几秒,是为了让自己下定决心忘记一个人重新开始,在离开那个人的第365天。
她想,总要找到一个合适的人,结婚生子,安度一生,她想,总要放过自己,既然爱一个人和被一个人爱不能两全,那么就选择一个吧,至少不会一直孤零零的终老,她想,她应该再试着爱一次。
事实上,努力了三年,还是功亏一篑。
这次回S城,是因为服装季展,父亲让欧阳回来帮Richael的忙,正好止歌是这套商品的主要参与设计者,于是他想带她过来。当问起她的时候,他感到她身子一瞬间的僵硬和眼中一霎时的慌乱,是的,只是感到。因为当她抬头看向他的时候,微笑的面容里已经看不到一丝痕迹,有的只是平静无波,开口说:“好。”
明明是淡淡的口吻,欧阳却觉得像是用尽气力一般。也或许这一切真的是自己看错了,是自己想多了,毕竟四年中除去止歌刚进欧氏公司时提到自己来自S城外,就再也没有主动说过任何S城的事。
也许S城,和其他地方并没有区别。
“放心吧,你还怕我迷路不成?”止歌微笑的答道,“毕竟,我已经四年没回来过了,我只想和母亲说说我的近况,让她知道,我很好。”
“孟姐姐,季展的事也不急在一时,时间还比较充裕,你让哥陪你去吧,要不然,他跟我回公司估计也不会好好给我工作的。车子给你们,我打车回去就好,晚点你们回来再联系。”说完,Richael伸手拦下一辆计程车就离开了。
这丫头,动作倒是伶俐,还没反应过来,她就一下子跑没了。止歌低头笑着,然后,抬起头看见欧阳一脸的期待,像是小孩子期待糖果一般,笑意更深了一些,不忍拒绝,“欧少爷,若你不介意,做我的司机,陪我一起看看我母亲、让她认识你可好?”
先是一愣,而后,大大的笑容绽放在欧阳脸上,“让她认识你可好”,幸福的洪流就那样倾泻而至,心口涨的发疼。
转身,打开车门,“孟小姐,请上车,我的荣幸!”(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