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城说,“隐菊,你睁开眼,看着我,让我告诉你,我在想什么?”他凑近她的耳朵,每一句话都说的真切,他双手揉搓着她的双肩,试图慢慢按下她的恐惧。果真她听话的把眼睛睁开了,泪水朦胧的眼睛,红彤彤的眼睛鼻子,让他心底的温柔又多了几分。“隐菊。”他轻轻低叹。“跟我回擎国吧,那里虽然没有这里的繁荣富饶,可是那里有温暖的家人,爹爹从来没和娘亲吵过架,你与我一起回去,我慢慢给你在路上说,等说完了,我们也到了擎国了。”佳城在说这些的时候,他脸上一片甜蜜,那种发自内心的幸福,她忍不住也跟着点头,她渴望离他近一点,离他们的幸福近一点。泪水再一次爬上隐菊的双眼,佳城用手帕轻轻擦掉她的泪水,起身抱起她,原路返回。
在他怀抱里的感觉是那么安心,她慢慢阖上眼睛,臂弯从他脖子上绕过,闻着他刚毅的男性气息,只觉得以前受的所有的苦都值得了,也许这就是冥冥之中的姻缘,上天让她这个废物穿越到了这个朝代,她也许就是为了这么个男人,为他填进麻烦,他还那么甘愿的接受保护她。她想,他才是那么一个彻彻底底的大傻瓜。
一阵血腥飞过她的鼻尖,树林里的冷风,呼呼刮动,她忍不住身子颤抖不停,尽管她拼命告诉自己,现在她不是一个人,有佳城保护她,可是她还是意识清醒的明白,这个地方就是她受辱的地方。旁边似乎还有女子哭泣的声音。她慢慢睁开眼睛,一双满布茧子的手盖上了她的眼睛,“别看,有我在,会为你处理好一切。”她点了点头,她听到有长剑拔出的声音,有身体部件掉落的声音,也有血液溅出噗噗的声音。
她能感到一股强烈的杀气乍现,那股杀气像黑暗的魔君,带着致命的风暴风卷蚕食,她从来没见过佳城杀人,可是这一次,他不怕在她面前杀人,那个男人在宣泄着一种情绪。她叹息一声,由他去吧。
刀剑还鞘,她已经被浓厚的血腥味包围,她知道地上一定是残肢断臂,她想这才是一个真实的佳城,如果未来仍旧是这些腥风血雨,她想她会怎样,“佳城,我要看一看!”她执意睁开眼睛,她要面对这些,才能接受这些,与他并肩。佳城没有揽她,她忍着心痛和害怕,睁开眼睛,情况比她想象还要糟糕,她有呕吐感,可是她努力压了下去。她看着血腥的场面笑了,不是冷笑,不是报仇雪恨的痛快,只是她能接受他了,包括他的黑暗。佳城说,“隐菊,我不需要你把自己的心也磨练硬了,你本来就是一个善良的女子,我有责任保护你不受伤害,你……不要看了。”
隐菊捂住他的嘴,“放心,我可以!”她给他一个大微笑,催促着他,“走吧,去你落身的地方!”
天出奇的晴,江南的山色风光总是美的让人流连,过了今天,比目和哥哥也要走了,哥哥和比目是三天前找到他们,只觉的时间似乎太快了。一行四人轻轻的走在青草地上,湖色的长袍,卷动着风,绕过长堤,在一处湖边站立。
桃花纷纷,落英缤纷。
白隐菊眼里带着笑意:“哥,隐菊如今找到了佳城,江南一行恐怕到此就要结束了。哥哥要是愿意,一同都去擎国可好?”
比目斜倚着树干,拿起青绿色的小石子投入水中,卷起几丝涟漪。眼睛看着佳城,笑道:“如此这样最好!擎国那地方也有几年未踏进了。这次去,城南那家酒楼里的野猪蹄,比目可还惦记着!”
“呵呵,这城南的厨子,佳城一个不漏的请回府,野猪蹄美味十里飘香!”
比目已然开始在张吧着眼看向西北,恨不得涨了翅膀,立即飞去。几个人又在湖边逗留一会儿,赏赏春色,到了午时,才开始寻思着到哪家酒楼吃饭。
突然远处一骑黑马飞驰过来,马上的勒住缰绳,跳下马来,来不及呼吸片刻,解开背上的黄油包袱,气喘吁吁,脚步带有几分虚晃,仍不敢半分停滞,急喊道:“将军,将军,六百里加急,六百里加急!”
凌轩,眉头微皱,佳城看了隐菊一眼,拉着隐菊,向湖边漫步开来!“六百里加急,隐菊这次动身去擎国,恐怕就要你我二人了!”
隐菊抬眼看了一下佳城,低头寻思了半晌:“我不放心哥哥,佳城,不如我们晚些在走!”
“如果事情不急,这样也好!”
凌轩伸手抽出信函,展卷开来,双目盯着写有朱笔亲启几个刚健的大字,心里已然明白了几分。凌轩轻轻将案卷合起,看着比目,严肃的说道:“西南换将了,这次出师不利,不消几日,西南就会大乱。陛下这是想让我们即刻出征!”
比目往水里扔着的青石子,用了尽,专挑又大又圆的石子投进水里,卷起的涟漪带了怒气:“花神节明日就要是了,这一去,何时才可以回来!我当初就说,西南不出半年定会出事,谁知比预料的还要快!陛下当初一意孤行用什么娘娘的兄弟,这下好了!”
“不许胡说!比目,你不是要吃野猪蹄吗,我们现在就去!”
比目不动身,脚步挨着湖边站立,看着青蓝色的湖水,嗤笑道:“用我们时,就六百里加急,不用时,丢在这江南,不管不问!这将军,比目委屈!”
“唉!”凌轩叹了口气,看着手掌里的黄油卷宗,声音带了几分落寞:“比目是一代奇才,我们注定是属于疆场的,只有疆场才能发挥我们的天赋,西南动荡,危急几万百姓。如果这次顺利,比目我就答应你,闲云野鹤,你觉可好!”
比目转身看着凌轩,将最后一块石子砸向凌轩,飞快的夺过黑马缰绳,笑道:“好!这样最好!本公子就再陪凌将军走一遭!”
“你疯疯癫癫去哪里!”
“闹市里,一家叫老叟小馆,那里的野猪蹄最好吃!”
一行人从刚刚的喜悦渐渐染上了离别的愁绪。比目啃了几块野猪蹄,就再也吃不下去了。扔掉手里剩余的骨头,声音里带了落寞:“这一行,即将远离!西南有我爹爹的府邸,隐菊,你随时都可以来找我们!”(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