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见一翩翩公子从一旁走了过来,他头戴发冠,腰佩宝玉,手持镶玉宝剑更是闪闪发亮,与他身穿的名贵服饰更是相配。
那富态的中年男子见了此人,立马变了脸色,赶忙走了过去,笑脸相迎道:“哟,这不是清风门的朱公子吗?”
朱公子也向这老板施了一礼,说道:“老板,此人欠了你多少饭钱,我给你便是,还请放他一马吧。”
老板道:“区区小钱,不足挂齿。”
说罢,他又转头对躺在地上那人说道:“既然朱公子都替你求情了,算你走运,赶紧起来滚吧!”
那人挣扎着从地上爬了起来,对朱公子鞠了一躬,没再看那老板,赶忙转头跑了。
那老板又对朱公子笑道:“朱公子可要来小店稍坐片刻?我这就命人给您送上好酒好菜。”
朱公子摆手道:“不用麻烦了,我还要回师门复命,改日再来品尝老板的好酒好菜吧。”
说罢,他便继续向前走去,走过李岩身边时,看了一眼李岩腰间的石剑,又看了一眼李岩,却也没说什么,只是露出奇怪的表情,然后便离去了。
小月本还在看着那朱公子的背影,李岩却已走进饭馆坐下,小月一转头,也赶忙走了进去,坐在李岩身边,说道:“李岩,你听说过清风门吗?”
李岩摇摇头。
小月也摇摇头说道,“咳,你怎么什么都没听过啊?这清风门是柳州两大名门正派之一,我之前也只是听说过,没想到这清风门的人还挺帅的,人品也很好。”
李岩仍不答话,等店里小二过来招呼时才说道:“酒,肉。”
小二笑着说道:“请问客官要什么酒?什么肉?”
小月道:“来一壶青云酿吧,再来一盘卤牛肉,一盘白切鸡和一盘白灼菜心。”
小二笑呵呵地走了,不一会儿酒菜上齐,小月给李岩倒了一杯酒,说道:“尝尝柳州的青云酿吧,在别处可是喝不到的哟。”
说罢,她又往李岩碗里夹了好多菜,然后自己才吃了起来。
青云酿入杯,一股香气就立马窜了上来。李岩心里一惊,却并不是因为这酒的香气,而是他知道小月其实已经很累很饿了,却还是先给自己夹了菜。
这虽然对小月来说可能只是一件小事,但却掀起了李岩心中的波澜。
自李岩懂事起,还没人像小月这般对过他。
酒足饭饱,二人离开饭馆,小月又说道:“咱们去找一家客栈,歇一晚上再走吧。”
李岩道:“好。”
小月心里也一惊,她没想到李岩这次答应得这么痛快,之前想要休息的话还要缠上李岩半天才行,她心想:“嘿嘿,看来这小子也算开点儿窍了,懂得怜香惜玉了。”
二人正在街上走着,小月突然停了下来,对李岩说道:“李岩,你看那边。”
李岩顺着小月指的方向看过去,看到之前在饭馆被踹飞的那个人正蹲在街边的巷子里,他面前坐着两个小孩子,都脏兮兮的,手里还都拿着一个鸡腿在吃着。那人看着那两个孩子,脸上露出满意的笑容。
小月见状,直接走了过去,李岩却还在原地不动,他不知道小月想干什么。只见小月跟那人说了几句话,然后就从怀中掏出钱来递给那个人,那个人收下后本想跪下,却被小月拦下了,小月又说了几句话,便走了回来,对李岩说道:“我们走吧。”
小月拉着李岩继续向前走去,李岩问道:“你……为什么给他钱?”
小月没想到李岩竟然主动说话了,赶忙答道:“他挺可怜的,老婆生病把家里钱都用光了,病也没治好,还有两个孩子……咳,他没办法了才去饭馆吃白食,偷偷给孩子带吃的回来,想着挨一顿打也就没事了。”
小月叹了口气,拉着李岩走向前面的客栈,说道:“今晚我们就在这里歇息吧。”
第二天一早,小月起床,发现李岩早已坐在那里等着她。
他们二人住的一间房,小月说是为了省钱,其实还是怕李岩偷偷走掉。
小月赶忙梳洗了一下,说道:“李岩,我们今天去买两匹马吧,这样赶路也能快一点。”
李岩道:“我不骑。”
小月道:“为什么啊?骑马多方便啊?”
李岩道:“你自己骑,我不骑。”
说罢,李岩便直接走了出去。
小月双手叉腰,看上去气坏了,但她也不发作,只在心里生闷气,刚对李岩生出的一丝好感也马上烟消云散,在她心里,李岩又成了那个又笨又蠢的疯子。
柳州城作为柳州的都城,自柳氏一族在此定居之时起,就一直是柳州最繁华的城市。后来燕国皇室也定居此处,更使得柳州城的发展一日千里。时至今日,柳州城内一半以上的人家都已经是坐拥千金的大户人家。
小月想到柳州城内的盛况,便觉得已经有些熬不住了。
这一个月的旅程实在是有些辛苦。
李岩坚持不肯骑马,小月也不好意思自己骑,只好陪着李岩一直走,一路上除了睡觉几乎都很少休息,有几次都是小月不停吵闹,眼泪都快流出来了,李岩才肯停下。在她心中,李岩已经不仅是个又笨又蠢的疯子,还是个野人。
如果小月了解李岩的话,就会清楚,李岩已经很迁就她了。
此刻,小月心里才感到一丝慰藉,因为他们已经可以看到柳州城的影子了。
小月不禁笑了起来,她脸上的笑容也不知消失多长时间了,她拉着李岩就向前冲了过去,李岩却突然停了下来,他耳朵动了动,又向另一个方向看去。
此时刚入春,万物复苏,绿绿的小草才刚钻出大地。浅草一片,比起郁郁葱葱的树林,更给人一种辽阔的感觉,更让人感觉到生命初始的蓬勃。
这就是生命的力量,新的生命总会令人向往。
草地的远方,有一行人踏马而来。
三个人,三匹马。
马雪白,毛色仿若天边纯净的云彩,无一丝杂色。
人更白,一袭雪白长衫,就如刚出淤泥的莲花般纤尘不染。
旭日初升,柔和的阳光照耀在他们身上,闪烁出淡淡金光,仿若天上的神仙脚踏祥云而来。待离得近了,便看清那淡淡闪耀的金光是胸前的金线刺绣。
这刺绣只有两个大字。
神剑。
小月虽然并没有见过神剑山庄的人,但也听说过只有神剑山庄的人才会有这样的刺绣。她不止一次听说过神剑山庄的厉害,她也对神剑山庄的人展开过很多遐想,但当她亲眼看见的时候,还是看呆了。
那三人当中一人正是神剑山庄大弟子姜和,姜和看到远处二人,认出其中一人竟是李岩,便调转马头向李岩奔来,身后二人也紧随其后。三人行至李岩近前,纷纷下马,姜和朝李岩抱拳道:“李兄,多日不见,别来无恙啊。”
这三人俱是少年英俊,神采风扬,眉宇之间都透出一缕正气。他们的风采,竟令小月也羞愧地低下了头。
她还是第一次在别人面前有自卑的感觉。
李岩却仍旧一副面无表情的样子,也不说话,只看着他们三人,好像在问你们想干什么。
姜和摇头苦笑道:“李兄还是这么沉默寡言,不知此次李兄来到这里所为何事?”
小月听到这里,赶忙抬起头说道:“我要到柳州城看亲戚,怕路上不安全,正好遇到他,让他送我过来的。”
小月突然慌张起来,她怕李岩一张嘴就把实话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