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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八十一章 刺客何在?

  曹铄现在确实是没什么必要去找韩龙。

  毕竟,现在是曹操这边都是穿鞋的,没事和光脚的拼命干什么?

  实在是不划算。

  穿鞋有穿鞋的玩法,光脚有光脚的玩法。

  现在去和鲜卑族拼命,才是最不合适的做法。

  时间反正还长,曹铄除下有一点想自己老婆之外,对这里的环境很适应。

  “好,那就听你的!”

  曹昂点了点头随后说道。

  但他们在这里一直走了一天,还是没看到一个鲜卑族人。

  稍稍一想,曹铄估计这帮人是躲藏了起来。

  “走,我们现在就对他们宣战!”

  曹铄哈哈大笑,对着身后的士兵们下达命令。

  如果他们要是敢应战,就得给他们一个严重的教训。

  要是不敢迎战...

  那曹铄就带着自己的士兵缓缓的吞噬鲜卑族的吸盘。

  到了最后,鲜卑族们肯定也会着急。

  而到了那个时候,曹铄也是有一堆办法应付他们。

  三天之后,曹军直接宣战鲜卑族,而现在的战场,和曹铄想象的其实差不多。

  在鲜卑族接收到消息之后,一直都是往后面继续退,极力避免自己和曹铄的正面交锋。

  在历史上,中原和游牧民族对抗,一直都是十分吃亏。

  游牧民族有充足的撤退空间,并且大多数都是以骑兵为主。

  就算是真的要追赶,也是十分困难的一件事。

  在历史上,朱棣也曾经远征过,但一直到了最后,甚至连对方的影子都没看到。

  并且,每一次远征,对人民来说,都是一次灾难,朱棣曾经因为远征,差点让国力崩溃。

  而对付游牧民族,最好的方法就是霍去病的以战养战。

  当初霍去病将军直接率领骑兵大军孤军深入,追着敌人就是打,突出一个以战养战。

  但是,这种作战方式的风险,也是十分高的。

  一旦士兵们进入敌人的地方,粮草和补给,随时都可能断掉,在人生地不熟的敌方环境,这无疑是极大的增加了士兵们的心理压力。

  所以,当初霍去病杀匈奴的时候,找了很多本地的匈奴人。

  有了匈奴人的带路,霍去病才敢带着士兵们主动出击。

  反观李广当时也是征战匈奴,不过他脾气比较暴躁,也没想太多,逮到匈奴人直接就是杀,到了草原就是迷路。

  曹铄现在和历史里的所有情况都还不太一样。

  不管是霍去病还是李广,他们的任务都很简单,只管着杀就完事了。

  但曹铄...

  现在还得考虑就收复的问题。

  在日后,曹铄可以利用据点和堡垒之类的东西来压榨鲜卑族的根据地。

  但是,修建建筑物会消耗很多民力。

  前期的时候,肯定得花很多钱,在日后...估计也很难回本。

  曹铄唯一的期盼,就是这里可以变成大汉的牧场,只有这样,才能真的创造经济价值。

  但这种情况...

  至少得要个五年时间。

  可是,哪怕是再掏出曹铄的私房钱,征服这一片区域,对后代,对大汉,都是功德无量。

  一直走了百里,曹铄驻扎了一个营房,开始在这里驻军扎寨。

  到了现在这个位置,绝对是不能再往前面走了。

  要是一直找不到对面的人,再往前面走,就是自己给自己添堵。

  并且,这对物资的补充,是一个极大的挑战。

  “曹铄,我们现在就在这里驻扎吗?”

  此时,曹昂回头问曹铄。

  “暂时是不能继续往前面走了,现在我们要修筑水泥路,来链接这里和高丽一族的城池,关键就是慢慢的压缩空间。”

  曹铄淡淡说道。

  “但是这么做...势必要花费很长时间啊!”曹昂摸着自己的太阳穴说道。

  这里的区域如此广阔,并且还要修筑百里以上的水泥路。

  就算是不说民生,对时间来说,也是一个极大的挑战!

  这一点,是所有反对北征谋士们的观念。

  得到这一片区域的价值,远远比不上付出。

  “我们时间有很多啊!”

  曹铄此时微微一笑,随后回头对曹昂说道:

  “就算是两年时间拿不下,但能一直在这里呆个十年二十年,虽然你看起来拿下鲜卑族的领土也获得不了身, 但在未来,这里绝对是人们争抢的地盘!”

  “这..行!”曹昂思索一番,随后点点头说道。

  “我们现在就留这十万兵力在这里,对付鲜卑族还是十分容易的 。”

  现在曹铄实在是不想再在这里继续呆着了。

  鲜卑族一直躲着,曹铄实在浪费时间。

  晚上,曹铄在床上躺着没事,就打开了自己的抽奖系统,想看看能不能抽到什么有用的东西。

  “叮!恭喜宿主获得顶级宾利跑车一辆!”

  “什么?”

  听着系统的声音,曹铄也是差点兴奋的跳了起来。

  这么长时间没抽奖,竟然是直接抽到了宾利!

  系统你也太给面子了吧!

  其实现在曹铄也是有一辆路虎车。

  但这个时代没石油,那辆车的油箱马上就要见底了。

  这个宾利,简直是雪中送炭啊!

  有了跑车,回去的路程一定会缩短很多。

  “这个宾利跑车简直是太神了,正好让我回去...不对,我为什么不能和韩龙一样呢?”

  就在此时,曹铄猛然想到了这个想法。

  之前没选择去直接刺杀轲比能,就是担心没办法能逃走。

  但现在曹铄有了一辆崭新的宾利,逃走的可能性就大了很多。

  宾利在冬季的草地上奔跑起来,那简直叫一个牛逼。

  “现在这么僵持,确实是折磨士兵,对民声的影响也不太好...”

  曹铄一边在心里面暗自想到,同时也下定了自己的决心。

  确实,为什么不自己去刺杀呢?

  只要是轲比能一死,鲜卑族就会直接分裂。

  而那个时候,他们的选择除下归顺大汉,实在是没什么其他的路可以走了。

  “并且...现在要是真的回去,不是要被司马朗那帮人笑话?”

  曹铄微微一笑,直接在心里面下定决心。

  就这么干,老子这次是一个刺客!

  杀人红尘中,脱身白刃里,就是这么潇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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