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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际作家(二十四)

快穿步步成神 青色雨音灵 2295 2024-11-16 00:40

  嫁给少校后期那段如同守活寡的日子,不知道出于什么目地,她疯狂的收集有关于明明的消息。知道于明明发现自己怀孕后,谁也没说,回到了家乡。

  那个落后的星球,却成为了她的保护伞,她一直在家乡待到生完孩子,身体被于母补的健健康康,皮肤更是被补的水水润润。

  那时那位富二代一点都不在乎她,她在家乡一待近一年,富二代每天寻花问柳,压根没想到要接她回来。后来情况就变了,不知道什么原因让富二代化身二十四孝好丈夫,现在人们谈起他都赞一句:浪子回头。

  偶然碰到,富二代的母亲也对于明明也是满意的不得了,完全不是第一世时,她小产后帮她补完身体,就再也没有只言片语。

  她查到于明明在大学时期花了几年功夫写了一本小说,发到网站上一书封神。她将于明明写的书看了一遍又一遍,在那段孤寂的日子里,她全靠反复翻着于明明写的小说打发日子。

  第三世,再一次睁眼,她又回到了命运的转折点。她不再天真的以为这是命运优待她,得到什么就要付出什么。她有一种直觉,这一世过完,她就没有下一世了,连转世投胎的机会都没有,会魂飞魄散。这种直觉诡异而真实。

  三辈子跟他们三个人纠缠,他们毁的是她魂飞魄散,她不需要他们付出同等的代价,只需要他们把这一世陪给她。

  站在606房门前,她手中拿着房卡,转身去前台开了一间609的房间。房卡贴在门上,发出‘滴’的一声响,她抬手拧开609的房门,那位少校坐在窗下的地板上,背靠着墙,正意识模糊的在包扎伤口,他的身下有一摊血,由此可以看出他的伤有多重。

  羽亿合上酒店的房门,无视了受伤的少校。迈步走到窗边不远处放置的躺椅那,躺下、闭目养神。

  “救、救我…”虚弱的声音响起,羽亿有些不可置信的睁开眼睛。要知道,上一世她一打开房门,看到血泊中的他,就急急忙忙的救治,那时他还是一副高冷的样子。所以这一世,她压根都没想过冷漠的少校会向她求救,看来少校也知道以自己伤势情况再拖下去,他就废了。

  羽亿惊讶过后,就是冷嘲。果然送上门的都是不被珍惜的。她只不过和上一世改了一下处事方法,冷漠少校的态度就完全不一样。

  上一世,她也是后来通过少校的主治医师才知道,如果不是她救治的及时,哪怕有疗养仓,少校也会留下后遗症,与军队无缘。

  上一世,少校为了逃避她,把军队当家。这一世,她甚至不需要再做什么,只要拖延一会儿时间。就让他再也进不了军队。至于那个花心富二代,她下的药,如果没有女人,恐怕他这辈子都和女人无缘了,有什么比让一个花心的人,再也碰不了女人更好的惩罚呢!

  从台下到位置上,短短的一段路,羽亿思绪翻飞、眼中暗潮翻涌。她回头看了一眼于明明:“快了,很快她也毁了……”

  颁奖完毕,大家又一起提前吃了年饭。回到酒店的时候已经很晚了,明明却意外的在酒店门口看到了王世宣。她快步走过去:“世宣,你怎么在这里?”

  王世宣脸上有些焦急,看到于明明才松了一口气,她快步朝于明明走过去——

  正在朝前走的于明明突然感到身后突来一阵吸力,她的身体不受控制的响后飘去。她看到王世宣目光惊恐的看着她的身后,朝她伸出手来。下意识的,于明明握住了她伸过来的手,两人一起消失在突然出现的黑洞里。不远处忙忙碌碌穿来走去的人群仿佛没有注意到这里无故消息的两个人般,依旧忙着自己的事。

  飘在空中,找不到着力点的于明明突然觉得脚下一重,落地了。她下意识的伸手撑住了摇晃的身体。睁开眼睛一看,周围是一片树木,不知道是小树林,还是森林,她的手正撑在一颗树杆上。不远处有一片湖,湖里的水波光粼粼,好看极了。

  她记得最后有握住王世宣的手,不知道她有没有和她一起落在这个奇怪的地方。想到这里,她大声的叫了几声:“王世宣——”

  “王世宣——”

  “王世宣——”

  周围一片寂静,没人回答。看来世宣是没有来到这个奇怪的地方了,想到这里她松了一口气的同时,又有些失落。

  世宣没有来,她这会儿应该在星际的家里好好的生活着,这让她松了一口气。同时又有些失落,如果世宣和她一起来到了这里,她就不会这样无措了。

  她身上还穿着年会上的礼服,和高跟鞋。礼服遮住了鞋子,却又离地面有一段距离,哪怕是走动间,也没有沾上泥土。要做到这一点恐怕并不容易,于明明心中对于王世宣的佩服简直犹如涛涛江水,连绵不绝。

  她四处看了看,不知道往哪边走才是出口?心里不免有些惶恐,她转头四顾,再回头时,发现不知何时,前面出现了一个身穿蓝袍的青年。

  作为一个写了穿古代小说的星际作家,于明明当然知道青年身上的服装是古代服饰。

  所以她这是穿越到古代了?

  青年看到于明明,眼里明显闪过惊艳。

  他向于明明问道:“姑娘怎会一个人在这深山之中?”

  于明明面无表情的看着他,没说话。

  青年看着一脸警惕的于明明,有些无奈,看到于明明的无袖礼服,他赶紧脱下自己身上的蓝色披风。披在于明明身上,帮她系好带子。

  于明明没有拒绝他的披风,她写过古代文,所以也知道一些古代的习俗,像她这样穿着露胳膊的礼服走出去,恐怕会被人说成是伤风败俗。

  现在的天气并不是很冷,所以披风也不厚,绸缎的触感贴在她的皮肤上,异常光滑舒适。可以看出青年的家中非富即贵。(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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