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兔肉烤熟时, 一阵肉香味在空气里漂浮着, 林素美自认为自己不是个小馋猫,然而还是被这诱人的香气勾引得不时吞吞口水,嗯,有点丢脸,然而当她发现, 所有人几乎都和自己一样时,立即得到了诡异的平衡, 变得心安理得起来。
“好像已经熟了。”林素美拿着兔子仔细看了看, 确定了才开口,要是没有熟的话,吃起来肯定不好吃。
她这是不知道, 这群人什么没吃过,半生不熟的, 没味道的, 甚至还有毛没有褪干净的, 不仅吃, 还抢抢的吃, 哪里会在意这个。
刘庆栋第一个扑过来,差点把林素美给吓一跳, 结果刘庆栋那手刚碰到兔子肉,就被烫得跳八丈高:“哇哇哇,烫……烫死了。”
众人一致的默了两秒,然后肆无忌惮的嘲笑。
谢长渝按了按自己太阳穴, 嘴角也带了点笑:“你饿死鬼投胎呀,急什么急?”
还是郭志强和孙有为有眼色,在看到兔子肉差不多快好时,立即去附近采摘一些绿色的树叶子,采摘了一堆,拿过来就扑在地上,然后示意林素美把两只兔子都放在铺在地上的树叶上。
男生们在一起的时候,也没有这么讲究,顶多意思意思下不放在地上,性子急起来的时候,你扯块肉,我抢一块肉,哪里还需要这么整,但当着女孩子的面,还是不好意思那么粗鲁和随便。
林素美把兔子肉放在树叶上后,谢长渝就拿出了一把刀,把兔子肉切成一块一块的,冒着热气的肉就更是诱人了。
而之前的野菜和土豆蘑菇也都炒熟了,没有装的容器,土豆和野菜全都一股脑的装在了缩小版的锑锅里,而蘑菇则炒好后直接就放在小铁锅里了。
把小锑锅和铁锅也端到树叶上面,肉围绕着两个锅摆成一圈,众人则全都围在这树叶周围,用一些树叶当筷子,别说,特别有气氛。
“哦,开动了。”
随着一声喊叫,大家也都动了手,拿起了兔子肉,左手拿着兔子肉吃,右手拿着这简陋的一次性筷子夹菜,左右开弓。
林素美小口的吃着肉,再看一眼身边的人,女生还好,比较矜持,男生们则全都大口吃肉大口吃菜,很有点肆意潇洒的味道。
这个年龄的男生的胃简直像个无底洞,别说两只兔子了,再来两只,也能瞬间消灭了。
林素美一块肉还没有吃完,树叶上的兔子肉如同狂风过境,分毫不剩。
谢长萍正和刘庆栋在那里争夺最后一块肉,大有不死不休的阵势,偏偏旁观的人都一副唯恐天下不乱的架势,讽刺刘庆栋若抢不赢女生就是没用,如果强硬了,那当然就是木有节操木有风度。
林素美看了一会儿,也觉得有意思,等过一会儿,看到谢长萍有点较真后,立即出声:“分成两半吧,一人一半?”
刘庆栋和谢长萍争夺到现在,已经不是为了一口吃的了,而是为了面子,有了这么个台阶下,虽不出声,心里也同意了。
谢长渝把手里的刀扔了过去。
最后一块兔子肉一分为二,嗯,天下太平。
兔子肉虽然没了,菜还有不少,大家继续围着锅吃。
这铁锅和锑锅就像家用的缩小版,十分迷你。
林素美研究似的看了一会儿,在家里,一口锑锅一口铁锅算是标配,看一家人的灶台,就可以看出这家人的富裕程度来。
在农村的话,真正富裕的人家,会有三口锅,一口大铁锅,用来炒菜或者煮各种大容积食物,一口大锑锅用来煮粥或者离米蒸干饭,然后还得一口小小的锑锅,这口小锑锅的位置则挨着烟囱,借着锑锅或者铁锅的火,能恰好烧热小锑锅里的水,作为温着当开水或者冬天用来洗脸洗脚都非常方便。
当然了,对于现在大部分人家来说,就只有一口大铁锅,煮饭炒菜全都一体。
林素美只是好奇,对于大部分人家来说,连一口锅都没有多的,怎么还会有人买这种迷你版的小锅,真够奢侈的。
谢长萍碰了一下林素美:“在想什么呢?我告诉你,吃东西时千万不要发呆,否则等你回过神来就会发现,啥都没了。”
“你说得太夸张了。”林素美笑了笑,“这锅是专门为了野炊买的吗?”
林素美这话一说出来,大家竟然全都默契的看向谢长渝和郭志强。
林素美立即心领会神,肯定是谢长渝和郭志强买的。
张成安笑笑:“我们才不得干这种无聊又奢侈的事,为个野炊还专门买锅,怎么可能……”
张成安对上谢长渝的目光后,嘿嘿笑了笑,把“那么蠢”三个字成功的吞了下去。
郭志强一脸怒容:“有本事你别动锅里的菜呀。”
张成安立即投降:“我没本事,没本事……”
“我干的,这无聊又奢侈的事。”谢长渝表情幽幽的,“以前有段时间经常进山,呆在里面的时间太长,干粮吃得都反胃了,干脆就买了锅,随便煮点东西,胃就不那么遭罪。”
至于干嘛买两口小锅,买都买了,当然买齐了,顺便的事。
更何况谢长渝信奉钱不是节约出来的,是赚出来的。
要在山里面待很多天,那就不是进山那么简单了,而是进深山了。
林素美这才看向谢长渝:“进深山里面?”
谢长渝懒洋洋的点点头:“嗯。”
不只是林素美,别人也很好奇,深山里面总是有着无数的传言。深山里面藏着仙女和狐狸精,这已经是传说故事的标配了。还有更加古怪的传闻,说是深山里面有一些看不见的坟头,只有人拿着镜子照,才能看到,看到的不是坟,而是披着长发用梳子不停梳头的女子,若是女子恰好转身的话,就要赶紧跑,否则她会把你抓住,让你代替她永远禁锢在那里,而她就可以逃出来了。
林素美好奇的点比较实在:“深山里面真的有猛兽吗?”
谢长渝和郭志强对视了一眼,两人一起沉默了下,郭志强才出声:“当然有,所以深山里面是真的很危险,什么老虎狼之类的都有,大家可别随便进去。”
谢长渝和郭志强的进深山之旅程,得从那只野猪开始,那野猪应该就是深山里面跑出来的,被别的大型猛兽给追赶着,慌不着路的跑到了离人群居住地比较近的地方,被他们发现了踪迹,于是想着各种方法,把那头野猪给解决了。
有了那头野猪,谢长渝和郭志强对深山就升起了向往之心,在犹豫了一段时间后,瞒着各自的家人,往深山里面出发了。
深山老林出野兽,这话绝对不假。
都说动物也有灵性,通常情况下,很多动物都会下意识的远离人活动的范围,避开所谓的“人气”,所以越往深山里面走,就越是能遇到越多的动物。
那时候谢长渝和郭志强一路进深山,打到了很多的动物,兴奋极了,也是那一次,让他们发了一笔小财。
有了第一次,就会有第二次,第三次。
他们两人越干越火热,尤其是在他们合力弄死了一头狼的时候,虽然也受伤了,满身都是血,却激发了某种热血,觉得可以天不怕地不怕了,全天下老子最牛,可以在这片深山老林中称王称霸。
让他们两人热血变冷的不是遇到了硬茬,而是对付一只狐狸时,谢长渝发现那只狐狸竟然在哭,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那只狐狸竟然在哭。两个半大的小子,一时之间竟然不知所措起来,还好他们没有伤到致命的地方,狐狸慢悠悠的跑走了。
那只狐狸的出现,让他们一时之间冷静了下来,有心软,也有唏嘘,若是那只怀孕的狐狸死在他们手上,他们大概会惆怅很久。
那一冷静下来,就让他们后怕了,他们也只是肉体凡胎,靠着点经验和技术进山,山里的猛兽可不是兔子那么无害,遇到一只狼,他们能对付,但如果是一群狼呢?而这些动物,未必都那么傻等着被猎,如果它们靠着数量或者突然攻击呢?
谢长渝和郭志强可以说被那念头弄得冷汗直冒,多一秒都不愿意继续待下去,那片林子突然变得危险和充满了陷阱。
后来谢长渝和郭志强很少进深山了,只在外围弄点兔子野鸡什么的,钱虽然少,但至少安全和安心,尤其是当不少人在深山遇到危险甚至丢了命时,他们不得不庆幸自己命硬。
林素美看出了他们不愿意多说,笑着点点头也不再多问。
反而是杨春妮比较好奇他们都遇到过什么动物,郭志强也就好脾气的一一回答,让杨春妮惊奇极了,原来深山里面真的有狼这种危险的动物。
做的菜其实不少,奈何人多,铁锅和锑锅里的菜都被吃得干干净净,一丁点都没有留下。
“下次也有继续啊!”男生们显然更希望和女生们一起来野炊,他们虽不追求味道,但味道更好显然心情也更好啊,女生们炒的菜烤的肉和他们做的简直是两种物品。
“行啊,就怕你们悄悄吃独食。”谢长萍吐槽。
“谢长渝,你看你姐说的这是什么话?”
“我通常都不看她。”
……
林素美听着他们说笑,和蒋春叶一起,把锅拿到水沟边清洗,因为有油的关系,不太好洗,她只好扯一点旁边的叶子用来擦洗。
蒋春叶蹲在林素美的身边:“我之前都好期待进城的,可现在竟然有些舍不得了。”
“为什么?”
“嗯,很喜欢这样,和大家一起玩。”蒋春叶笑了笑,有些腼腆,“小美,我也舍不得你。”
“你去城里又不是不回来,到时候我们还是可以一起玩。”
“嗯。”蒋春叶点点头。
……
野炊结束,大家都各自散去。
————————
几天后的早上。
罗志帆在天亮后,就偷偷的走出知青点,准备去拿他昨天放下的两个捉黄鳝的竹篓。
村里的人都想着各种方式挣钱,大多都是辛苦钱,修路,当石匠木匠,又辛苦赚钱又少,唯一轻松的大概就谢家那小子了,不知道为什么运气就那么好,能弄到兔子肉黄鳝这些,偏偏那人又自私,不肯教别人。
像罗志帆这种只身到这种地方来当知青的人,在看清楚自己所处的环境后,除了绝望,也会想要弄几个钱,偏偏除了在学校里学的那些东西,别的什么都不会。
罗志帆早就想琢磨谢长渝是怎么赚钱的了,奈何一直没有找到机会。
但现在机会来了。
赵和平向谢长渝打听了如何捉黄鳝,大概太兴奋了,竟然忍不住和别人说,只是现在他们还没有拿到竹篓,准备去找人做几个。罗志帆却心里有数,他自己偷偷藏了两个竹篓,以前也去一些地方放过,但要么是空的,要么就一两条,完全没用,也就空闲着了。
他听到赵和平说的地方后,就立即试了试,果然捉到不少黄鳝。
等再积累多一点,就可以拿到城里去卖了。
想到可以换成钱,罗志帆的心里一阵火热,到了放竹篓的地方,他蹲下、身,准备去拿昨天晚上放下的竹篓。
就在他拿到竹篓,看到里面果然有不少黄鳝,嘴角扬起一抹笑时,突然,眼前一黑,一个麻布口袋罩下来,他眼前一片漆黑,手中的竹篓也掉在了地上。
“谁……啊,救命……”
罗志帆被人给抬着,然后扔在了一块土里。
在孙有为和余大庆磨拳嚯嚯准备出手时,林素美突然从某个地方跑了出来,立即冲着口袋里的人踢了两脚,还嫌弃不够,又加了两脚,在她的动作后,大家才反应过来,立即一拥而上,踢,打,揍……
至于林素美,踢了几脚后,赶紧跑了。
谢长渝站在一边,被林素美如此迅速的动作给惊呆了,她简直反应比兔子还快,踢了人后,表情愉悦又得意,那欣喜的姿态,像一只小狐狸似的。
谢长渝回过神来,赶紧从郭志强他们挥手示意。
郭志强做了个明白的脸色,立即把罗志帆抬着,丢进了沟渠里。这沟渠是前年挖的,不知道是什么用,反正上面安排的,他们就照做,说是放水用的,但一年到头也没有看到放水,里面都是下雨冲进去的泥土和长势茂盛的杂草。
他们把罗志帆扔进不高的沟渠后,立即抬步就跑,旁边就是玉米林,他们跑进去,即使罗志帆立即反应过来也不怕。
谢长渝往前面一看,哪里还看得到林素美的影子,真是……跑得好快。
谢长渝是没有打算让林素美来参与这事,毕竟有东窗事发的危险,男生们被发现了,也就是调皮捣蛋,女孩子却有些不太好,别人会说闲话。
结果她倒好,和谢长萍通气,反复的让谢长萍来提醒他,他们打算做事时,一定一定要通知她。
谢长渝其实真没有当一回事,以为她只是说说而已,哪里知道她真的跑来了,不仅来了,还真的动手,不对,动脚。
“你这是什么表情?”郭志强一边跑一边问谢长渝。
“哦……遗憾。”
“啊?”
“我的麻布口袋,就这样没了。”
“……”
……
林素美当然跑得快了,跑得慢了,被追上了怎么办?只是当她跑了一段路后,发现身后竟然一个人都没有时,也有点囧,自己是不是真的跑得很快?
说起来,她还有点小兴奋,第一次干这种坏事呢,但一点没有心理负担,反而特别的开心。
当然也有点遗憾,应该多踢几脚,再多踢几脚。
不只是因为罗志帆那恶心的行为,竟然想用这种方式来让她妥协,还有罗志帆上辈子对于“林素美”的抛弃。
她小跑着回家,然后在坝子边拿出一把她提前扯的野小蒜,嗯,她这么早就出门,是因为要出去扯野小蒜,才不是要去干坏事呢!
反正家人都知道,她最喜欢吃野小蒜炒土豆片了,野小蒜越多越好,她只是为了吃野小蒜炒土豆片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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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的秘密》
文案:
一个小时前,我在家发现了一封信,
那是写给我死去闺蜜的情书,
写信人是我丈夫;
一个小时后,我接到了电话,
我丈夫出车祸当场死亡,
只因为他想在情人节赶回来给我一个惊喜;
……
重回过去,找到真相,改变结果,
但如果无论重回多少次,也无法改变呢?
我知道很多人的秘密,唯独忘记了我自己的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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