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高速公路下来,礼仲并没有直接将雯雅送回家,而是带了她去吃晚餐。
雯雅内急在车上忍了很久,一下车她便向洗手间走去。从卫生间回来,礼仲已点餐完毕。侍应对他毕恭毕敬地说道:“况先生,请稍等。”然后拿着餐排离开。
“你经常来这里吗?”侍应这个“况先生”的称呼让雯雅觉得有些好笑,同时她也想到,如果不是经常来侍应怎么会认出他。
这家餐厅人均低消费最低五百,雯雅看礼仲的眼神立即变作看败家子的眼神。
“我哥经常来。”礼仲回答。
“哦……”
雯雅这一声拉得有些长。明显这是一个需要几番周折的思考过程——经常来的是礼伯,侍应认得的是礼伯,但礼仲和礼伯长得几乎一样,所以将礼仲当做是礼伯,所以败家的是礼伯。
“哦”完之后,雯雅若有所想地说:“你哥也已经毕业了吧?”
礼伯这个劣迹斑斑的花花公子,雯雅和礼仲走那么近自然也认识。也知道礼伯在高一时,因涉及到一女生的怀孕事件中,于是高一下学期,被家人打包丢去了美利坚众合国。
“没有,他他辍学了。”说到最后礼仲又补充劣迹一宗,将卖哥进行到底。
“他读的是斯坦福大学吧?”雯雅惊讶道。
礼仲点头。
“……”雯雅无语了,麻木地撕着餐包,麻木地放进嘴巴里。得不到的在骚动,得到的却有恃无恐就是指这种人吧。
斯坦福大学,说辍学就辍学。
她目瞪口呆的样子让礼仲觉得特别可爱,嘴巴微微张开,眼睛像是要翻白眼却又忍住不翻的样子。
她的表情永远都那么丰富,他永远都学不来。
认识一个人越久,对他的了解越深,第一印象往往会变得越来越模糊。但对雯雅的第一印象,甚至最初认识雯雅的情景,礼仲却依然清晰记得。
那些过往的回忆,一点一滴,牢牢地镌刻在心底,成为组建永恒之塔的一块块砖石。只要一想起她,那些点滴便会自动浮现。
八年前。
礼仲从小到大都少有狼狈或者失态的时刻,简直就像是一部每一个镜头都能单独拿来当壁纸的电影,完美得几近教条主义。
而与雯雅初认识时,则撞上他罕有的狼狈中的一次。
正是高中开学的第一天。
甲同学憧憬地走进教室,看到座位上的某人惊煞地愣了愣,像是碰到传染病毒一样,跑到距离他最远的位置坐下;
乙同学走进教室,看到某人惊煞地愣住,随后绕过他坐到距离他三个座位远的地方;
丙同学从后门走进教室,大咧咧地坐在某人身后的座位上。丙同学拍拍某人的肩膀问:“你有纸巾吗?能不能借我一张?”
某人转过头,还没说话,可丙同学被他的尊容吓得差点尿裤子,连忙说:“不用了不用了,原来我自己也有!”某人转回头,丙同学几乎是连滚带爬地退后一个座位。
某人正是礼仲。由于海鲜过敏,全身都长满红疹,脸上尤其严重。
他有八分之一的俄罗斯人血统,肤色偏白,红疹显得特别刺眼,看上去触目惊心。即使他带上口罩,带上眼镜,但他的短发实在太利落了,还是有半张脸的红疹无法遮掩。
新生之间拘谨没话说,通常只是因为没有话题,这天礼仲则很荣幸地成为了新生们第一次互相熟络的话题。
吓得不轻的丙同学对同桌小声说:“哇靠!刚刚吓死我,我还以为看到生化人呢!”
同桌不明所以:“怎么了?”
丙同学巴拉巴拉。
其他被礼仲吓到吓到的新生也纷纷对旁人私语:“你看到坐在那的人吗?他脸上那些东西,会不会传染?好可怕!”
巴拉巴拉……
明明是入学第一天,但新生们却已经能聊个不停,老师看到都觉得自己是走错班级了。
细碎的谈话声落入礼仲耳中,但他并没有感到悲凉或者愤怒,坦然自若地翻看手中的《长尾理论》。
世界大概就是这样,很多人会锦上添花,很多人会落井下石,可是很多人不会雪中送炭。在你潦倒的时候,很多人会敬而远之,留在身边的或许就只有真心人了。对一个陌生人谈真心?谈谈笑话,说说八卦就差不多。
礼仲在那个时候已经是理性得接近无情的人,怎么会不懂以上道理,他也不介怀,就这么自顾自地看书。
教室里的桌椅有富余,其他座位慢慢被填满,唯有礼仲周围还是空的。
直到……
“不好意思,请问这里有人坐吗?”水晶一样清澈透亮的声音响起。
礼仲迟疑一下,不确定是不是对自己说话,缓缓从书本间抬眼回答:“没有。”
“哦,那我坐你旁边,不介意吧?”雯雅又问。
礼仲略微有些惊讶,忍不住打量了雯雅一眼:“不介意。”
她穿着打扮都很讲究,皮肤十分细嫩,有一点婴儿肥,身上带着淡淡的乳香。看上去是一个很娇生惯养的大小姐。娇生惯养的大小姐,在他心目中已经和自我中心很强,蛮横无理画上了等号。至少在他见过的都是这样。
不介意之后,雯雅便坐下了。
礼仲有些好奇,这个女生能忍受这样的他多久,然后换一个座位呢?
然而没有。
雅雯把他当做没两样的普通人,偶尔还攀谈几句。
或许是她觉得尴尬不好离开。好奇心驱使之下礼仲无聊滴分析种种可能。
只不过雅雯再一次推翻礼仲的猜想。
班主任来到教室说明一下事项,之后他指挥同学们将多余的桌椅搬出教室外面,然后让同学们自己选座位坐。
而这时雯雅却主动问道:“那个……能和你一起坐吗?”她的语气小心翼翼的,显然是因为不确定。
礼仲足足迟疑了三秒。握在手里的书微微蜷起来,书页划过桌面发出如蝉翼扇动的细响让他回神。
“随意。”
雯雅松了一口气,露出明净的笑容:“这个班上我没有朋友,也不知道和谁坐在一起,找到同桌实在太好了。”
雯雅不是内向的人,话匣子打开后,好奇心就上来了。
“其实,不介意我问一个问题吧?”雯雅问。
“你脸上那些红斑到底是怎么回事?”雯雅指了指自己眼眶周围还有额头。
“海鲜过敏。”
“哦,海鲜过敏。我很喜欢吃海鲜,有时候也会过敏。你知道海鲜码头吗?那里的海鲜做得很好吃哦。”
海鲜码头东西好吃,价格也十分好看。
直至此时,雯雅在礼仲眼中还是一个娇生惯养的大小姐,到了下午回到学校,雯雅将一支药膏交给他。
“这款药膏对海鲜过敏很有效,给你试试。”
礼仲微微怔愣,面对没有掌控到的情形,一向转数超快的大脑竟然有些运转不过来,他足足呆了几秒才回神过来说谢谢。
对这个看上去很娇生惯养的大小姐有些改观了。
纵然她是娇生惯养,但她也很善良,善良到即使全班都歧视他,她依然没有用异样的目光看他;她客气有礼,不是流露于表面的客套,而是发自内心的。
两天后,礼仲的过敏症完全康复,他摘下口罩,眼镜也摘了下来,露出一张清俊的脸,他只是很轻度的近视,如非必要也不会戴眼镜。
那天早上回到教室,雯雅几乎认不出他来。
一张俊美得连天使都忍不住捏着他的下巴,抬起起来亲吻的脸庞。他的脸一定是被天使这样亲吻过的,那迷人的苹果下巴就是证据,是天使捏住他下巴亲吻时留下的指痕。
雯雅星星眼看礼仲:“哇噢,我同桌那么帅!我捡到大便宜了!”
“咳。”
礼仲不自然地咳嗽了一声,抿着唇嘴角微微上扬,还有些小脸红。他用自己才听到的声音嘟囔了一句:“或许捡到便宜的是我。”(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