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是现在应该在录节目的吗?”刘信实在想不到,会这么有缘分,随便坐趟飞机,也能跟林夏碰到一块儿。
“缘分个毛,你的机票不是裴硕帮买的吗。我让他帮我一起订的,都是去纽约,所以订了同一班飞机,靠在一起的6个位子。”林夏纠正了刘信不切实际的幻想。
“我大学里有点圣诞活动,舍友邀请我要参加,所以我才放下手中的事情,赶往美国的。正好做节目时遇到点经济学上的问题,我想着能不能回去请教一下教授。当然,如果能请我在哥大的教授担任节目的顾问,那就更好了!总之,我这一趟既有私事,也有公事,就是没有跟你相关的事,你可别自作多情了。”
刘信吐吐舌头,表示无奈:“话不要说得这么绝情嘛。卡特琳是纽约圣诞晚宴的表演嘉宾,邀请我们去参加,林夏姐,要不你也跟着一起去吧。”
“你打算叫我去当你的,第三女伴?”林夏的话语中,带着丝溜溜的酸味,“你这段时间可够忙的,又是建陵城,又是荆湘省,又是江淮省的……知道内情的,知道你是去密会红颜知己;不知道内情的,还以为你是交待后事去呢。依我看你的红颜知己,应该两只手都数不过来吧。”
“再加林夏姐的两只手,就能数过来了。”刘信知道,自己在林夏那儿,形象又差了。干脆厚着脸皮,继续调戏林夏。
林夏瞪大了双眼,也不知道是被无耻的样子气得,还是因为刘信厚脸皮而吃惊的。
飞机一到纽约,林夏跟吴霏霏等人打了个招呼,然后就匆匆赶往哥伦比亚大学。这其中,一句话都没有跟刘信说。
“刘信,你是不是得罪林夏啊。下飞机的时候,好像看到你俩是坐在一起的,我们上了飞机就休息,请问这段时间,你是不是对林夏做什么耍流氓的事情了?”以吴霏霏对于刘信的了解,简直一针见血。
“谁说的。”刘信摊摊手,面上表情大义凛然,“林夏她听说我可以参加纽约的晚宴,羡慕极了,也要跟着一起去。我不答应,她说亲我一下作为交换。然后我跟她说,吴霏霏还有程文心,都是亲十下才换来的,一下怎么够。然后她就不理我了,你们说我冤不冤?”
“流氓!”吴霏霏和程文心,一起发出了惊叫。
***
“师祖。”卡特琳这个时候,“我先去晚宴节目组报道一下,顺便说说,帮你们要几个进入晚宴的名额。就先离开了。”
“好久没有回工作室了,我去工作室看看。”费德罗斯生怕卡特琳拉着他一起去,也给自己找了个活儿。看卡特琳失望的样子,显然被他猜对了。
“我和文心去逛街。难得在圣诞节前夕来纽约,我们要好好感受一下,顺便买些礼物,好回去送人。”吴霏霏拉起程文心的手,也说出了暂时离开的话。
就这样,费德罗斯往工作室,卡特琳往晚宴会场,吴霏霏和程文心往中心区,各自奔向了各自的目标。
刘信一个人被落在了原地:“喂,你们就这样把我扔了,是不是太绝情了。”
没有人陪伴,刘信只好孤家寡人地,在街上游荡。
纽约街头因为圣诞节将近,充满了节日的气息,街头巷尾都能够听到欢声笑语。
喜欢过节,大概是全世界人民的共同爱好,连这个世界最发达的城市也不例外。
刘信寻思着,以吴霏霏和程文心的细心程度,大概会把给自己父母等人的礼物都买好,但如果指望她们为自己其他的知己红颜们买礼物,无异于天方夜谭!
刘信决定自己也逛逛,买些东西带回去,以表达自己的心意。
吴霏霏和程文心去了纽约的海诺德广场,那里有号称女性购物天堂的Macy's。刘信给知己红颜们买东西,虽然吴霏霏和程文心大度不介意,但并不会大度到刘信当着她们面买,心里也能坦然的程度。所以最好还是避开。
好在纽约最不缺的就是购物中心,刘信直奔纽约上东区,那儿的Bloomingdale's是游人如织的高档购物中心。给两人打了个电话,约好了到点刘信去找她们,然后一起吃午饭。
这之后,刘信就非常惬意地逛了起来。这样的高级购物中心,放在一年半之前,他是想都不敢想的。仅仅一年半过去,当初的穷学生,现在已经拥有了匹敌Bloomingdale's十分之一市值的资产,发展速度实在是惊人之至!
不过很遗憾,也不知道是不是见的东西多,眼光变刁钻了。刘信楼上楼下逛了一圈,也没有相中什么东西。空空手出门,他甚至感受到了,来自于其他某些顾客的嘲笑的目光,中间夹杂几句晦涩的英语,刘信听不懂,但他反正知道那不是什么好话。
他是不会跟这帮人一般见识的,自顾自己离开。
“Thief!thief……”
就在他路过购物中心外,一大一小两个布偶人的时候,布偶人忽然摔到,发出了大声的喊叫。
所有人的目光,一下子汇聚到刘信身上,毕竟在一群外国人中间,黑头发黄皮肤是那么的扎眼。
以刘信的英语知识,也知道这是在喊抓贼。
“No,there,there……”其中一个布偶人费劲地摘掉了头套,露出花白的头发,以及一颗苍老的脑袋,使劲指了指远方,帮刘信摆脱了怀疑。
大伙儿的目光,往远方看去。见到一个穿着黑夹克的男子,怀里夹着什么东西,正在死命地跑。眼看着已经距离购物中心好几百米开外。
本来义愤填膺的众人,一下子熄了火。
一来那个男子跑出去太远,现在追也追不上。二来自己是来购物的,是体面人,动嘴皮子喊喊就是,没有必要费那么大力气追小偷。看那个老头的样子,七老八十了还出来干苦活,想来就是那种上顿不接下顿的穷鬼,就算帮他追到小偷,也拿不到好处,实在是没有动力。
这般想着,很多人仿佛忘记了有小偷这件事一样,恢复了之前的状态,开始有序地进出购物中心。只有少数几个热心人,拿出手机打电话叫警察。
“你们丢的东西,很贵重吗?”刘信问花白头发老头,好歹是优秀大学毕业生,简单的英语会话他还是没问题的。
虽然他不在意一群闲人的怀疑,但老头在关键时候站出来为他说话,还是让他很有好感的。现在一个帮忙的都没有,小偷都跑到1000米开外了……现在就想要追到,除非刘信出手。
“非常非常贵重的东西。”老头喘着气答道。
“好,那你等着,我帮你去追回来。”刘信说完,直接窜入了人群中。
老头只是眨了个眼而已,一眨眼发现身前人不见了,整个人陷入了震惊的呆滞中。
纽约繁华的大街上人流不息,压根儿没有人注意到,有一个年轻的男子,在人群中以肉眼根本看不清的速度,飞快地穿过。
只有少部分人感觉身边一凉,用手摸摸脸,没有感到明显降温,自嘲地以为自己眼花,继续往前走。
1000米的距离,对于全力施展左脚底鱼化身的刘信来说,只不过是几秒钟而已。
偷了东西的那个黑夹克混在人群中,身后没感到有人追,自以为安全,于是慢慢放松了脚步,喘了两口气。
“怎么,跑不动了?”刘信的身影,像是幽灵一样,出现在黑夹克的面前。犹如天神下凡,又如杀星降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