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女生 科幻空间 老黑是条狗

第274章 我靠,警犬!

老黑是条狗 黑老墨 2836 2024-11-16 04:54

  沈玉斌现在又有点头疼。

  从保护完好的案发现场来看,毫无疑问,黑米宠物之家确实遭遇了偷盗事件。

  但沈玉斌想不通的是,小偷为啥要选择一家里面养了不少狗的宠物店为目标呢?

  还有,偷盗就偷盗,为啥要砸东西呢?

  据最先发现动静的边学智反应,他是先听到狗叫示警,然后又听到狗狂叫,再听到砸东西的动响。

  这么说来,窃贼是在受到惊慌后才开始砸东西的。

  可窃贼为什么要这么做呢?

  既然受惊慌了,不是应该立即跑吗?

  为啥还要浪费时间来砸东西?

  很多疑点让沈玉斌百思不得其解。

  而最大的问题在于,窃贼已不见踪影。

  这大晚上的,窃贼一旦跑出了店外,并找个地方藏匿起来,确实很难发现。

  看来,这又要成为一桩难以侦破的疑案了,沈玉斌已做好了这个心理准备。

  但他还是不想放弃,吩咐小区的保安四处搜寻。

  两分钟之后,可疑人物所骑的那台无牌摩托车最先被找到了,就停在离黑米宠物之家不远处的街边。

  可沈玉斌还是高兴不起来。

  因为嫌疑犯还是不见踪影。

  现场的人开始多了起来。

  有的是附近的居民,有的是闻讯赶过来的黑米宠物之家的客户。

  大过年的,很多人都还没睡,现在都赶过来看热闹了。

  这对案件的侦破相当不利!

  因为人一多,窃贼很可能就会趁乱开溜。

  但沈玉斌对于这种情况毫无办法,他只能吩咐保安多留意符合监控中可疑人特征的人。

  又过了几分钟,沈玉斌看到,米粒这才匆匆带着老黑赶了过来。

  “小米,抱歉,小偷没抓到,你赶紧先清点一下店里的损失。”

  沈玉斌真的有些歉意。

  如果是别的商界,他可以公事公办,不带任何个人情绪。

  可是他现在既是老黑的粉丝,又惦记着想让米粒帮他训警犬,因此自然要对黑米宠物之家更亲近一些。

  因此,他稍微花了那么一两分钟,把所了解的案发经过及疑点给米粒简单讲述了一遍。

  米粒现在的心情非常糟糕。

  她没想到,大过年的,店里竟然会遭遇窃贼。

  要不是边学智发现得早,她还不知道会造成多大的损失。

  财物的损失就算了,万一要是寄养的那些狗出了问题,那就麻烦大了,那可不是单纯可以用钱财来解决的。

  看着狼藉的店内,她有点六神无主,木然地问了一句:“老黑,怎么办?”

  杨牧现在也很生气。

  大过年的,有人非得给他找不痛快,这真的很让他生气!

  不过他现在还是比较冷静的。

  他也像沈玉斌一样有疑问,窃贼为啥要选择黑米宠物之家为目标?为啥还要摔东西?

  按理说,宠物店真的不是小偷光顾的最佳目标,因为店里除了狗之外,并无其它太过于贵重的东西。

  至于电脑之类的,并不是太便于携带的东西。

  还有,狗狗们一狂叫,小偷为啥不赶紧跑,还偏偏要摔东西?

  是单纯为了发泄吗?

  他一时有点想不明白。

  不过这暂时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先把小偷给抓·住。

  他的思路很快就清晰了。

  你以为你跑了就没事了?

  别忘了,我现在是一只狗!

  而且,店内现场保护得很好,案发时间过去又还没多久,你的摩托车也被发现了,应该跑不远!

  你死定了!

  杨牧很生气,后果很严重!

  沈玉斌对抓·住小偷没信心,但杨牧却不这么认为。

  别忘了,他现在是一条狗。

  狗最有优势的是什么?

  是它的嗅觉!

  他立即跑进了店里,在前台附近嗅了起来。

  一股浓烈的汗臭味,夹杂着火药味扑鼻而来。

  这家伙很多天没洗澡了!

  还有,他可能去过烟花鞭炮燃放点,身上落了很多火药灰!

  杨牧大喜。

  他循着这股味道往店外奔去。

  沈玉斌好奇地跟了上去。

  杨牧很快就找到了绿化带旁边的灌木丛里,在那里,他发现了一个藏好的摩托车头盔,以及一个工具包。

  很可惜,小偷并不在。

  不过这下更好了。

  有了摩托车头盔在,那人的味道更明显!

  你跑不掉了!

  他在摩托车群里嗅了一下,然后继续循着味道找了出去。

  又转了一圈,他发现,味道竟然转向了看热闹的人群。

  这小偷竟然这么大胆?

  他还在看热闹?

  难道案犯都有这种事后看热闹的心理?

  这次,你很不幸了!

  他向着围观的人群走去。

  一开始,裴三还没反应过来。

  当那条狗来到店里,又走出门时,他还以为那只是店主自养的一条普通狗。

  也正如杨牧所预料到的那样,案犯确实有事后看热闹的心理。

  当裴三藏好头盔和工具包、将衣服换了个面后,他猫着腰,顺着灌木丛走到了一栋楼后,趁人没注意,若无其事地从楼后走了出来,开始扮成看热闹的看客,又一次走向了案发现场。

  他原本是想立即走人的。

  可他觉得,如果一个人大半夜走在小区内的话,实在是有点太突兀,那样反而容易被人发现。

  那就还不如回现场看热闹,看看那些无能的警察和保安白折腾,然后等事情平息了,人群开始散了,再找个地下车库之类的地方藏匿起来,明天白天再大摇大摆地走出小区。

  唉,只可惜了那台摩托车。

  好在那也是偷来的,大不了再去偷一台就是了!

  在看热闹时,他还这么想着。

  可是,当那条狗找到灌木丛,发现了他的头盔和工具包后,他就意识到了事情的不妙。

  我靠,警犬!

  这竟然是一条警犬!

  他立即就想到了这一点。

  他开始颤抖起来。

  他知道,像他这样的盗窃犯,在案发后不久时,怕的并不是警察,而是嗅觉非常灵敏的警犬。

  有警犬存在,他们将无所遁形。

  裴三万万没想到,在花城市郊的这个小区,竟然也有警犬的存在。

  悔之晚矣。

  他现在很想跑。

  可是,一方面他已浑身在发抖,没啥跑的力气,另一方面,周围那么多保安,能跑掉吗?

  他只能期待,他的气息能被看热闹的人群掩盖,那条警犬发现不了他。

  这可能吗?

目录
设置
手机
书架
书页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