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富豪的套间就在他们对门, 他们所站位置, 可以看见里面的血流出来, 浸湿了地毯。
一股刺鼻的血腥味在走廊里蔓延,乐璃不由地皱了皱眉。
警察给他们三人做了笔录,通过走廊监控,排除了他们三人的嫌疑。
乐璃他们身上随时带着录像装备, 他们刚才跟警方去楼下大厅, 经过凶案房间时,乐璃特意停了一下, 拍摄到了房间里面的画面。
等他们录完口供回房,房间已经被锁上,地毯也焕然一新。
他们把视频通过电脑放出来,在闪过凶案房间门口时,乐璃按下了暂停键。
从拍摄画面里, 清楚可以看见里面的大量血迹,尸体已经被警察带走了。在当地警局, 乐璃有一个警察线人, 通过那名警察,她得知了一些关于凶案的状况。
刘富豪住的房间在顶层, 因为是豪华套间, 顶层只有两间房。
通过走廊和电梯的监控得知,刘富豪和他的保镖只上楼,没有下楼。刘富豪的尸体就在房间,可那个保镖却凭空消失了。
乐璃坐在沈涛和沈慕的中间, 她拿手抵着下颌,若有所思:“这应该不是一起密室杀人案,杀刘富豪的应该是那个保镖,可是他杀人之后,人又去了哪儿?”
她百思不得其解。
沈慕想了一会儿说:“这里是22楼,他从窗户爬下楼,应该不大可能,往下行需要时间,很容易被发现。那么——”
他看着乐璃,突然顿住。
沈涛是个不喜欢动脑的,他追问:“那么什么?凶手到底去了哪儿?”
乐璃说:“他可能是往上爬,藏在了楼顶。”
沈涛“嗤”了一声,觉得不太可能:“不可能,这个建筑没有天台,他又不是蜘蛛侠,能滋滋吐丝,攀上楼顶。而且刚才咱们下去录口供的时候,人家警察可说了,他们警察也是特意爬上楼顶搜过的,没人。他总不可能趁着咱们下楼,翻到了咱们房间藏身吧?切……”
他话音刚落,沈慕和乐璃几乎同时往两个房间看了眼。乐璃和沈慕的视线,几乎同时落在了沈涛那间房的房门上。
他们搬进来后,有个习惯,为了以防紧急事件发生,晚上睡觉不会关门。一旦出事,关键时刻大家也好有个帮衬。
可是沈涛那间房,门却被关上了,显然,不是沈涛自己关的。
沈涛下意识头皮一麻,往乐璃身后缩,吞了口唾沫,叫了声:“离……哥,我饿,咱们下楼吃夜宵好不好?”
沈慕也下意识抱紧了乐璃的胳膊,身体在发颤。
乐璃屏住呼吸,反应极快:“你这是什么毛病?晚上吃夜宵这个习惯可不好啊。好吧,我也饿了,一起去吧。”
她一边说话,一边冲沈慕打手势,收拾电脑和摄影器材。
三人小心翼翼收拾着东西。
好在他们的背包都放在客厅,收拾得很快。沈涛和沈慕背着包先出包间,乐璃走到门口想起来忘记拿爱马仕包包,立刻又返回客厅取包。
等她取了包,前脚刚踏出门口,身后有人抓住了她的假发,一刀刺过去。
他拽住女人头发,原本设想当她身体朝后倾倒时,立刻用刀刺穿她的脖颈,继而切断。
没想到,女人的身体并没有朝后倾倒。他抓的是个假发,他刺了个空。
乐璃只觉背后有个人,马不停蹄往外跑,没想到身后那人反应极快,伸手抓住她的肩膀,将她拉回了房间,一脚踹上了门。
沈涛和沈慕震惊了,隔着门喊:“离哥,离哥你怎么样?”
沈慕立刻按下设置在门口的报警装置,前台立刻响应,安保人员赶到。
安保人员拿房卡刷开门,冲进去,一股刺鼻的血腥味扑面而来。
地上躺着两个人。
女人压着男人身上,而男人脖颈动脉被割,血都喷溅在了天花板上。
沈涛看着里面的惨况,扭过身蹲在走廊里呕吐。一向怕血的沈慕却冲了进去,将乐璃从男人的尸体上捞起来,拥入怀中。
他也不顾女人浑身血,只是抱着女人。
他的嘴唇在发颤,眼眶发红,越抱越紧。
工作人员再次报警,也叫了救护车。
就在沈慕以为乐璃死了的时候,她咳嗽一声,拿拳头砸了砸他的背:“我要被你勒死了,大哥。”
沈慕松开她,见她身上并没有伤口,血全是那个男人的。他隐忍的情绪一下就崩了,眼泪像羊屎蛋子似得,一颗颗往下落。
乐璃第一次见男人哭得这么可怜巴巴,她的心软得一塌糊涂,拿指腹替他拭去眼泪,轻声哄着:“没事了,离哥没事,你看,离哥好着呢。”
男人破涕为笑,将脸埋进她的大胸里,蹭了蹭。
乐璃:“……”豪气干云地搂着他,拍了拍他的肩。
慕慕牌小奶狗,还真不是一般的奶。
他们去警察局又一次录了口供,还好乐璃走到时候在房间里放了偷拍摄像装置,她身上也随时装着这种东西,所以保镖行凶的过程,拍得一清二楚。
警方证实乐璃是自卫杀人,又是bbc卧底记者,便放了他们。
刘富豪死了,保镖也死了,他们仅剩的线索,只剩了那个神秘的村落。
他们又回到了旅馆的双床标间。
沈涛一个人抱着枕头,躺在床上,沉默不言。良久,他说:“离哥,这个项目我不想做了,我申请回去。”
“嗯?”乐璃没想到他会中途退出。
沈涛神色凝重,又说:“我不想跟这个项目了,太危险了。我是来这里学东西,长经验的,不是过来送死的。离哥,我也知道为什么你能做出那么多拿奖的纪录片了,因为你为了这些项目,甚至可以豁出命。我是个肤浅的人,工作和生命,我选择生命。”
乐璃正在给自己的胳膊抹药,闻言,看了他几秒。
沈涛垂下眼,不敢再看她,索性低头看电脑。
乐璃侧过脸问坐在她旁边的沈慕:“慕慕,你呢?工作和生命,你选择什么?”
沈慕没有立刻回答,从她手里取过药膏。他从药膏盒里挖出一点膏体,另只手握住乐璃手腕,将她的胳膊轻轻地扯到自己跟前。
“我选你。”他将药膏在她胳膊肘上轻轻推开,又说:“离哥,以后你走哪儿,我跟哪儿。你做什么项目,我跟什么项目,多危险我也跟。”
乐璃冲他露出一个甜滋滋的微笑,掐了掐他可爱的面颊:“慕慕的土味情话最可爱!”
沈涛起身,拉着弟弟去了外面走廊。
他瞪着弟弟,压低怒音道:“沈慕,你他妈想清楚了,跟着她,你迟早豁出命的!我知道她拿你当了抱枕,你想对她负责,你有点喜欢她。可是你清醒一点,等回了家,什么样的女孩没有啊?你没看她多彪悍?能在戈壁上手撕野狼,能轻而易举弄死那个凶手。是,她厉害,我也承认她厉害,可是弟弟,我们都是普通人,我们是凡人,比不上她啊。”
沈慕表情呆滞望着自己滔滔不绝的哥哥,他说:“可是哥,你也很厉害啊,你可是咱们市的散打冠军,你不必离哥差的。”
沈涛攥紧拳,急得直跺脚:“能打是一回事儿,有没有胆是另外一回事儿,这点逻辑关系你得分清楚。我他妈……我他妈看见血就晕,看见谁拿刀我就怕,听见鬼,我这两条腿都忍不住发抖啊。”
“哥,不管你怎么说,我都会留下的。”沈慕一脸坚定:“我喜欢这样的离哥,她很可爱。在我心里,她比我以前见过的任何一个人女孩都可爱,没有人能替代她。”
沈涛:“……”
第二天一早,沈涛不知道去了哪儿,行李也带走了。
乐璃和沈慕收拾了东西,准备去那个叫古卡的神秘小村。他们的皮卡车刚开出旅馆停车场,沈涛就突然出现,挡在了他们车前面。
沈涛背着一只鼓鼓的背包上了车,等皮卡车上了马路,沈涛才拉开自己鼓啷啷的包,取出一把符咒塞到乐璃手中:“离哥,你把这个符咒烧掉,符灰放进咱们水壶里,就着水喝下去。”
“干嘛啊这是?”乐璃不解。
沈涛一脸认真说:“驱邪啊。这可是我找道士画的符,这种符,不仅能克制咱们东方的鬼,还能克制非洲的恶灵,欧洲的吸血鬼,埃及的木乃伊啥的…… 喝了它,准没错,以防万一。”
他又从包里取出三串大蒜,一串套在了正开车的沈慕脖子上,一串套在了乐璃脖子上,剩下的一串套在了自个儿脖子上。
乐璃:“……你这是把咱们老祖宗辟邪的玩意儿,全带上了?”
“还有这个!”他掏出两根黑驴蹄子,和一瓶黑狗血。
沈慕通过后视镜看见了这些鬼玩意儿,哭笑不得。
乐璃笑岔气,她拍着沈涛肩膀说:“涛涛,你这些东西都不行的,治标不治本。我教你一首驱邪的歌儿,保准儿行。我保证,你只要学会了这首歌,任何妖魔鬼怪,都不敢靠近你。”
“什么歌儿啊?”沈涛两只眼睛闪烁着希望之光。
乐璃掏出手机,打开播放器,放了一首《光荣啊!中国共青团》。
沈慕:“……”
沈涛:“…………离哥,你说我要不要在胸前系一根红领巾?鲜红鲜红的那种。”
“可以啊,这可比你的黑狗血驱邪多了。”
……
这段路总共三个小时,沈慕和沈涛轮流开车,乐璃在车上补了会儿觉。
三个小时后,他们抵达了古卡村。
这个村的村口,有一颗枯树,上面挂满了人头骨,密密麻麻,看得人毛骨悚然。
沈涛扛着摄像机,给那颗树来了一个特写。
他们拍摄完村口的部分,乐璃对沈涛说:“你把摄影机放车上。”
沈涛把摄像机丢回了车上,按照乐璃的吩咐,往自己身上安装了偷拍摄像装置。
乐璃给那个号码发了条短信,告诉对方,他们已经到了古卡。
没一会儿,有一个黑人妇女出现在他们视野,冲他们一点头,做了个请的手势,邀请他们往里走。
这个村落有很多土砌的房子,但大多都是残檐断壁,似乎没人居住,像是个荒村。
他们很快走到一个帐篷前,黑人妇女弯腰冲里面说了几句话,便有个独眼巫医撩开了帷幔,出来迎接他们。
巫医邀请他们入帐篷。
乐璃也不拐弯抹角,直接说明来意:“我想请一道附身符,不知道你们是否能做出巫术较大的附身符?”
巫医是个黑人老头,只有一只眼,另一只眼睛没有眼珠子,全是白色,有点吓人。
巫医表示没问题,只是他们收费不低。
乐璃说:“只要你们能做出一个高质量的附身符,钱不是问题。”
她将密码箱推到巫医跟前,表示很想要附身符,她也不缺钱。
巫医连忙点头,表示没问题,只是需要些时间。为了让乐璃相信他们能做出高质量的附身符,巫医特意取出了一只,递给乐璃看。
递到乐璃手中的,是一只小臂长短的东西,黑漆漆地,很轻,像中国那种给背抓痒痒的工具。
她拿在手里仔细端详,并没有发现有什么不同,甚至觉得有点丑。
她皱着眉头,直言不讳道:“这是什么东西?这个也能博保佑人?我怎么左看右看,都觉得像垃圾堆捡来的?”
巫医冲他们“嘿嘿”一笑,露出一口黑牙说:“这是用7个月小孩的胳膊制成的高级附身符,风干之后,我们再施以魔法,可保生意兴隆,事事如意。”
乐璃吓得将这个“护身符”丢掉。
她望着这个帐篷,发现帐篷里放了很多类似的物件儿。
漆黑的小胳膊,漆黑的小头颅……刚才进来时,乐璃觉得这些东西可能就是巫医家里的装饰品,可是现在仔细看,才发觉不对劲儿。
这些装饰品,似乎并不是装饰品。
作者有话要说:这其实就是一个小甜饼的小故事,很简单,也不长,大概明后天就写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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