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进入了又一个**,大家怕也等的不耐烦了吧!
冰本功扎实就这点好处,别人做一些基本的事情之时可能还要全心全意,但底子比较厚的,往往可以三心二意,而且做出来的效果不一定比底子薄弱全心全意做事的人差。
刘峰现在也算是拼了老命了,把有限的元神三分,并没有投去全部的元神去控制三昧真火,而是一部分控制三昧真火,一部分继续修炼,最后一部分提取炼化身体里的天吴精血。
这样炼器的效率肯定差了很多,不过却可以保证中途不会间断,而且还能顺带的提升自己的修为,可谓循环利用的典范。也就是他这等穿越者才能开这样的外挂,一般人肯定是不用想了。
就这,这厮依然不满足,心中还一个劲的感叹自己的修为降低的太厉害,要是放在以前,把这些破石头炼化还不是分分钟的事情。人心不足蛇吞象啊!呃,刘峰是蛇吞鲸?
在这种接近于以战养战的方法下,刘峰花费了100多年的时间,才炼制了一条软鞭,两把反手刀,一杆长枪,然后又把自己的那杆长枪重新祭炼了一番。
软鞭是刘峰为那条被他命名为许仙的白花蛇炼制的,反手刀则是给凌虚子的,长枪自然是给现在叫做翼德的黑熊怪的。
至于他的那条枪,之前根本就不能算是炼器,本身就是自己身上掉下来的东西,随心变化的能力还是有的,只能说是稍加改动了一番,今次结合地精铁和黑风洞上的石壁,不光重量增加了不少,在阵法的作用下威力也上了好几个台阶。
至于刘峰用那身皮毛弄的衣服,刘峰已经懒得去理会了,难道真叫他把这身皮毛和地精铁等材料炼制出一套盔甲出来?穿出去金光闪闪?
等他出关的时间,三妖和他预计的一样,虽然修练的速度慢了不少,但还是都已经成功化形,黑熊怪翼德,化形的模样和刘峰记忆中的一样丑陋,活脱脱就是一个烧窑的,漆黑的脸上连鼻子眼睛都分不清楚。
“大王,您出关了。”黑熊怪翼德一摇一晃的走了过来,恭恭敬敬的给刘峰磕了个头。
这厮走路的样子确实好看,刘峰一下心情大好,笑道:“起来吧,起来吧,把许仙和凌虚子叫出来?”
以刘峰高出他们太多的修为,自然早已经这道这两人现在还在黑风洞旁边的山洞修练。稍微在外边站了一会,就见凌虚子二人跟着黑熊怪急匆匆的跑了出来。
“免了,免了。”刘峰一摆手,止住要给他行李的三妖,随便找了个石头坐下,拿出软鞭,递给白花蛇许仙道:“这软鞭你拿去,此物可硬可软,上边有隔绝灵力的阵法,拿住人之后,你不放手,他便不能行动。”
许仙的卖相要比黑熊怪好的多,如果不是刘峰早已经知道他的跟脚,还真以为自己面前站着的白衣秀士是哪国出来游历的富家公子,只是那双三角眼惹人讨厌了点,比自己前世的形象差的太远。
“谢大王。”
等许仙美滋滋的接过那条软鞭,刘峰才看着一脸期盼神色的凌虚子说道:“这两把反手刀你拿去,它没有许仙软鞭的那么多作用,不过好在一个锋利,以你身体的灵活性,应该能够派上大用场。”
许仙本身就是白花蛇得到,身体的柔韧性肯定没话说,但灵活性上肯定差了许多,这凌虚子是苍狼得到,柔韧性比不得许仙,力量上比不得黑熊怪,但灵活性绝对是首屈一指,拿上这两把反手刀搞个偷袭什么的,绝对是一把好手。
“谢大王。”
等凌虚子也拿过自己的宝物了,黑熊怪等了半天见刘峰再没有动作了,忍不住上前一步,急切道:“大王,我呢,我的呢?”
摆熊怪的这杆长枪最是费了刘峰一番功夫,之前的软鞭和反手刀都是小物件,费不了多大事,充其量就是上边的阵法复杂了一点,不过这刚好是刘峰的强项。
摆熊怪的这杆长枪则不同,它身边没有太多的阵法,完全和孙猴子的金箍棒一样,以力量取胜,虽然考虑到黑熊怪现在的修为太重了可能拿不动,但这杆枪也足足有7000多斤重,可以说此次炼器,有一半的时间都花费到这个上边了,因此刘峰猜想逗弄一下黑熊怪,好出一出自己心中这口恶气。
“喏,这杆枪给你了,此枪重7800斤,刚好能够发挥你力大的特点。”
等到黑熊怪也拿过自己的武器,三妖很是兴奋的舞弄了一番,刚开始的瘾头过的差不多了,刘峰才制止道:“都停下吧。”
招过志得意满的三妖,刘峰指着黑风洞对他们说道:“不管你们用什么办法,给我把这洞里的石壁全部敲下来,当然,可以参考我之前用的办法。”
三妖得令之后都去忙活了,刘峰则坐在不远处的云端开始考虑自己的事情,从他遇到老君道现在,已经过去了快150年的时间,也就是说现在已经是公元前50年左右,但孙悟空那猴子依然没有出世,这在时间上来算已经远远不够了。
“到底是哪里出了问题呢?”刘峰摸着下巴沉思着,“难道,难道这根本就不是西游的世界?”
想到这里,刘峰不自觉的摇了摇头,这黑熊怪分明就是唐僧取经路上遇到的那只黑熊怪,连他的两个朋友都分毫不差的出现了,这里又怎么可能不是西游的世界?
想了半天连一点头绪都想不到,刘峰不由气恼的拍着大腿站了起来,“NND,不是西游的世界更好,老子也乐得一个逍遥自在,占山为王的日子恐怕也快活的很。”
摆熊怪等三妖奋战了4,5天的时间才把黑风洞的石壁全部敲打下来,刘峰也不多言,带着他们用妖风卷起低上的碎石就回了他的双叉岭。
摆风山的景色要比双叉岭好上很多,不管是灵气还是地理位置,都比双叉岭要适合做山寨的大本营,但刘峰实在不能肯定现在是不是还有唐僧取经那档子事,万一自己一个不小心,顶替了黑熊怪的位置,被那人妖抓去守山,那自己还不如一头撞死得了。
双叉岭好就好在他这里是穷山恶水,灵气马马虎虎,但地理位置太过偏僻,一般的修道之士肯定是不会来这里的,而且这里还是南瞻部洲和西牛贺州的交界处,属于三不管地带,安全性上更是上了一个台阶。
妖怪嘛!生活都还是比较简朴的,没有那么多享受的心思,一天过的都是浑浑噩噩,饿了进食,饱了就相互打闹或者修练,比人类之间勾心斗角的生活确实要轻松不少。
那100多年炼器的生活,刘峰是特意把修为压了下来,回到双叉岭,经过数年的巩固之后,终于一举突破两个境界,达到了太乙玄仙的修为,现在的他,才算是达到了一个小妖王最基本的要求。
刘峰比不得其他的妖怪,他有以前雄厚的弟子,境界什么的早已经足够,所需的只是灵气而已,因此并不用每天刻苦的修道,只需要注意巩固好身体里的灵气量即可。
之前的人族基本上还处于原始社会,包括商周更替的时候,社会的生产力依然不是很高,人们的生活并没有可看性,因此刘峰从来不曾专门下界到人族中厮混过。
现在就不一样了,此时已经是春秋年间,社会的生产力已经得到极大的提升,而且社会体系也已经很完善,因此刘峰就想下去看看,春秋年间的人们的生活到底是怎么样的。
对于这个和自己的记忆不同的神话世界,刘峰还是很担心自己这只小妖的性命的,好在他体内的天吴精血已经经过了初步的炼化,基本上可以满足掩饰他身上妖气的需求,只要不是调动身体里大量的灵气,就不会有被人发现的危险。
边界这等穷山沟,自然不是见识春秋时期人们生活的理想场所,因此刘峰卷起黄风一路往东,只用了一盏茶的时间就看到了一座规模颇大的城池。
找了城池不远处的一处山头落下黄风,用元神窥探了一下这个普通群众的装束,刘峰把身上的武士装幻化成一身兽皮,随手抓过来几只野兔、野鸡绑缚在枪头上,装成深山里的猎户,然后大摇大摆的朝山下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