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先生深深看着孟聚一眼,却是不再追问了。他低头夹菜,嘴里赞叹有声:“这肠子炒得真是不错,脆而不焦,没想到路边小酒馆还有这等手艺,不比天香楼的味道差!”
意想中的狂风骤雨般并没有到来,孟聚也是一愣。
“易先生,你没生我气?”
易先生使劲嚼着猪头肉,看也不看孟聚:“谁说没生气?我气得连头发都发抖了!”
他学着孟聚的语气:“‘对不起,易先生,国事和家事我能分辨’——嘴巴还真硬啊,你就这样跟上司我说话?
可气有什么用,打又打不过你,要叫兄弟也没你手下多,一个不好惹翻了你,你拿住我送去交给东陵卫怎么办!唯有忍气吞声,忍辱偷生了——不行,我的心肝被你气得颤个不停,快晕倒了!伙计,再上两壶酒来,拿最贵的来!”
等易先生埋怨得差不多了,孟聚才问他:“易先生,这次,北府有什么任务?”
“哼!魔族就要打来了,你先保住性命再说吧。你这样是非不分,我担心你真的为鞑子们卖命,把小命丢在了战场上了。”
“怎么会呢?快说任务吧。”
“北府知道,鞑子开发了新的主战斗铠,王虎式斗铠。我们需要这种斗铠的技术参数,你有机会接触边军的话,想办法探听一下。倘若有机会,想办法弄一架出来。”
孟聚心念一动,他不紧不慢地说:“我有朋友的路子很广,说不定能从边军那买一台出来。”
易先生眼睛一亮,惊喜道:“真的?”
孟聚肯定地点头,但易先生又犹豫了:“这样做,你不会有暴露的风险吧?”
“放心,那人是我过命的兄弟,交情很好。而且出面买的也不是我,他会找个帮派出来当替死鬼的,谁也查不到我身上。这件事情,关键是要有银子。”
“要多少?”
“边军那边也要冒很大的风险,起码要个十万八万两银子吧。。。”
易先生牙疼般吸着凉气:“太贵,太贵了!”
孟聚无动于衷地说:“那就算了。银子又不是我要的。”
易先生明显地犹豫了。最后,他拍着大腿,咬牙叫道:“拼了!大不了被萧大人揍一顿军棍了!孟聚,你办这个事,一口价,五万两银子,斗铠到我手就给钱。”
“易先生,斗铠是军国利器,搞这个是杀头的勾当。我那朋友和边军交往,去天香楼吃喝几顿应酬拉拉交情,那总是要的吧?你起码给我拨点经费下来啊!”
听到“经费”二字,易先生的脸立即变成了一块苦瓜:“这个,北疆情报司最近经费有点紧张,银子你先垫着,待司里经费充足就还你——孟聚,你那是什么眼神?好象我以前欠债不还似的!”
“说得你好象以前欠债还过似的!打咱们认识开始,情报司的经费哪时充足过?”
“孟聚,这事关系重大,将来王师北伐,王虎式斗铠是我们的重大威胁,若能拿到一件实物,这件事的意义再怎么估计都不为过。其他的事你都可以放手,唯独这件事一定要抓紧了。”
孟聚埋怨道:“意义这么重大的事,江都那边也不多拨点银子来。”
“哎哟,孟大爷,我给你磕头啦!你少啰嗦,快去干吧!事情成了,少不了你的好处,要升官还是要赏金到时再商量了。”
布置完任务,两人就没什么正事说了,但不知为何,易先生没有立即走人,孟聚也很有默契地没有催他离开——在这个嘈杂纷乱的小酒馆里,喝了几碗烈酒,他们都感到十分轻松,两人都舍不得离开这种能放下心扉的气氛,虽然明知不该却还是留恋不去。
“易先生,我想向你打听个事。”
“规矩你是知道的,什么事?”
“我想问,叶迦南到底是个什么来头?我觉得她,好象不是寻常人。”
“陵卫的一省镇督,当然不是平常人。”
“我觉得,叶迦南的身份,并不仅仅只是一省镇督而已吧?连六镇大都督拓跋雄都不敢对她无礼,她手下瞑觉师多得随便就能派一个给我——这哪是普通镇督办得到的?”
“瞑觉师?”易先生失声笑道:“洛京叶家,那可是瞑觉师的第一实力派系,叶迦南是叶剑心的独女,她手下有几个瞑觉师真是再正常不过了——即使你不问我也该跟你说了,到了你这个级别,什么都不知道很容易闯祸呢。叶迦南,这个女孩子的背后不简单。
说起来,叶家与我们北府颇有渊源。沈天策当年曾留下嘱托,凡北府鹰侯,勿要伤害叶家子弟。这几百年来,为了复国大业,北府志士前赴后继地刺杀伪朝的军政要员,连慕容家和拓跋家都有不少重量级人物死在我们手上,唯有叶家,他们也是伪朝的显贵,但始终不曾受过北府的刺杀。
叶家也识趣,他们从没派过瞑觉师到我朝境内担当间谍,也不参与针对我朝的情报活动——当然,战阵上的正面厮杀那是没办法的。
虽然伪朝与我朝是生死大敌,但北府与叶家之间却一直心存默契。大家本来相安无事,可是这代的叶家家主叶剑心不知怎么回事,居然让独女入了东陵卫,这让萧大人很恼火,他去信责问叶剑心,问他是否有意撕毁先辈的约定。叶剑心没有回信,却把叶迦南调到了离我们最远的东平行省,以示无意针对我们,萧大人这才稍稍息怒。”
听着这些秘辛,孟聚吃惊不已:“叶家与北府居然暗中串通?”
“这谈不上串通吧。其实沈大人的叮嘱,历任的断事官未必放在心上,只是叶家的实力雄厚,北府也不想招来这样的大敌,大家各有所忌,所以才一直遵守这个约定。
孟聚,我看你今天好象有点不对啊。你怎么会喝起酒来,还找这么邋遢的小馆子。我们干这行的,酒可是大忌啊!”
孟聚苦笑,脸上流露愁苦之色。
易先生笑笑:“有心事?跟女人有关系吧?是不是喜欢女孩子人家却对你没意思?”
孟聚大吃一惊,当真以为眼前的人物是半仙一流了,却听易先生悠悠地说:“来的时候,我听到你在嚷‘女人是祸水’——这还猜不出,我该改行喂猪去了。”
孟聚哑然失笑,他自嘲道:“易先生,在你们看来,为这种事情伤心,我一定很傻吧?那个女孩,根本是不可能的,我也不知道,怎么会有这么荒诞的事。”
易先生安静听着,他脸上流露出洞悉世态炎凉的智慧和豁达。他拍拍孟聚肩头:“没事,你还年青。我也是年青过来的,大家都是要经过这样的事才能成为男人的。”
孟聚一口饮尽杯中酒,却见易先生抚杯沉吟着,目光深沉又寂寞。孟聚这才留意到:今晚的易先生,已经喝了太多的酒。
“易先生,我问你,呃——你为什么也喝酒?你不是说,酒是我们的大忌吗?”
易先生淡淡一笑,他说:“人总有想醉的时候嘛。北疆这边大雪,不知江都那边可下了吗?我已经快十年没回过江南了。”
他抬起头来,望着门外纷飞的大雪,脸上流露出真切的悲伤:“今天刚刚收到家书,说家母已在上个月离世了。她去世时,一直唤着我的小名。。。我是个大不孝的逆子啊!”
“啊!”孟聚被震撼得说不出话来。今天对方一直与自己谈笑风生,怎么也想不到,他的心底竟藏着如此巨大的悲恸。
他结结巴巴地说:“易先生。。。”
白发男子轻摇摇头:“我知道,你不用说——国家,家国,家与国!”
望着白雪飘飘的门外,望着南边,易先生筷子有节奏地敲打着桌上的酒杯,低声地吟诵道:“赤子此去千万里,浮萍纵浪水无垠。彷徨回眸何所见,阴云笼罩汉水滨。”
他的吟声很低,在那苍凉的抑扬顿挫里,有一种感人肺腑的东西,两行泪水从眼角顺着太阳穴慢慢地流下来。
孟聚注视他良久,看着这个早生华发的男子,听着他那沧桑而悲凉的诗歌,他的胸中也有某种异样的东西被触动了,鼻子酸楚。
不计生死,不畏艰险,舍弃荣华,抛家弃子,远走千里,深入狼穴,这就是天策北府。为了一个不灭的信念,无论时代如何黑暗,总有一些人以身当炬,点燃自己给世间以光明。
孟聚郑重地举起酒杯:“易先生,我敬你一杯。”
两人碰杯,一饮而尽。在这一刻,两个男子的心灵是相通的。
易先生擦擦嘴唇,摇摇晃晃地起身:“孟聚,你自便吧。我酒量浅,就不奉陪了。哈哈,十几年了,好久没喝得这么爽快了,哈哈!”
他踉踉跄跄地走出酒馆门口,孟聚有点不放心地追出去,却见道边闪过两个人,搀扶着易先生一路踉踉跄跄地远去了,在雪地里留下几行深浅不一的脚步。
望着大雪中瘦削而孤独的背影,孟聚深深嘘出一口气,在空气中凝成了白雾。(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