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红山脉在凯特王国的西北部, 地处偏远,接壤奥罗王国和欧尼斯王国, 地理优势逐渐显现出来。
赤红城繁荣富裕起来之后, 商人自发地来到此地寻找商机, 他们用宝石货币和外国的商品,换走了本地的特产, 粮食、水果和美酒。其实最让他们眼睛放光的是战士们身上穿的铠甲和武器, 但是这些被管制得最严格, 他们连制作材料和制作方法都不知道,就算去贿赂本城的官员, 也毫无线索。
尼森跟着哈缇逛了半边赤红城,他们走得不快,竟然花了半天时间。尼森估算这座城比王都也小不到哪去, 他不禁感慨:“当初你们出发的时候,大家都说帕蓝像是被流放了, 没想到这里其实是个好地方。”
哈缇撇嘴:“你是没见过我们刚来这里时的模样,和荒郊野外没什么区别,这座城都是新建的,喏,你看那边, 北方向的那座山上, 是不是有个堡垒?那才是以前的赤红城……不过现在也已经重建过了,明天我带你去看看。”
今天一整天下来,尼森对赤红城有了初步的了解, 确实和王都不一样,该怎么说呢?他在这里……感觉到了王都没有朝气,这里的每个兽人或者人类脸上都带着笑容,充满了对生活的满足。
只有一件事,他还是很在意,尼森问:“帕蓝和那个……欧洛斯,我想问问他们之间的事。”
哈缇是真的不想提这件事,当初他是追着帕蓝来的赤红城,对欧洛斯百般不服,誓要做出一番成就把欧洛斯比下去,但这些年下来,切磋了那么多次,每次都是他被打趴下,他能怎么样?这是兽人自远古流传下来的原则,争夺伴侣的话,就去和竞争者打架,打不过就要服输。
哈缇酸溜溜地说:“还能是什么事,欧洛斯是帕蓝的伴侣。”
尼森问:“私下的?专宠?那天我看帕蓝身边只坐了他一个,他很受宠爱啊。”
哈缇说:“公开的,全城都知道他们是一对,帕蓝从未对别人青睐过,一直以来都只有欧洛斯一个。”
尼森脸色沉了下来。
哈缇心里咯噔一下,问:“怎么了吗?”
尼森叹了口气:“太子把王都搞得一团糟,多半是因为那个翡,之前马丁将军在宫中宴会醉酒,失态调-戏了翡,当场就被太子杀了。好些叔叔阿姨被太子猜忌甚至获罪丧命,背后都有他的影子……现在帕蓝又有个人类爱宠,虽然你说他没问题,但谁知道……”
哈缇嗤笑,他没那么多弯弯肠子,直白说:“欧洛斯也就罢了,那个翡有什么好怕的,不就是一个玩物?你们还把几位大将军的死怪罪到他头上吗?我倒觉得是太子自己起了杀心,找个由头杀人收权,拿翡当借口罢了。欧洛斯和翡怎么一样?我再带你去看看他搞的那些东西,保准你大开眼界。”
尼森:“……”
他对哈缇侧目,佩服:“你还真敢说。”
哈缇无畏:“怕什么?他再厉害也不能隔着几千里听到我说话啊,而且我是跟帕蓝混的,我又不跟他混。”
尼森说:“帕蓝是臣子,见到太子也得下跪,你不能再那么莽撞,我听见也就罢了,以后小心点。”
哈缇说:“我知道,所以我只是和你随口说一句嘛,走了走了,带你去吃饭。”
尼森问:“那帕蓝现在在哪呢?宫殿?好像没见到赤红城的宫殿。”他举目眺望四周,并没有特别高的建筑。
哈缇说:“肯定又是在哪办公吧,他事儿很多的,整天东跑西跑,赤红城没有宫殿,只有政务楼,就是那座三层的楼。”
尼森说:“也不是特别高啊。”他回忆着王宫,建的可称是辉煌。
哈缇说:“那会儿没钱嘛。还有欧洛斯说,盖太高,那不是明摆着招呼敌人往这儿打吗?”
此时,欧洛斯正带着帕蓝欣赏他的新作品。
欧洛斯三个月前,发现了一座金矿。
这要是放在他所长大的世界,可以一夜暴富,但是在凯特王国,金属不值钱,他们用宝石作为货币单位,而且暂时还没发展出同一的货币单位,反倒是人类部落,现在已经开始用金属矿石来进行“购买”了。
欧洛斯初步提炼出了黄金,做了一支臂环,上面镶嵌着切割琢磨过的蓝宝石。
帕蓝拿着臂环打量,想了好久,实在琢磨不透,皱着眉不解地问:“这个怎么用?”他以为这是武器,拿来打架的。说着想试着掷出去看看,能有什么效果。
欧洛斯见他举手要扔,赶紧把帕蓝拦住:“不是,不是,这个不是武器。”
“?”帕蓝迷茫,“不是武器那是什么?”
欧洛斯从他手中把臂环拿过来,扣在帕蓝柔韧结实的手臂上:“就是首饰啊,你妈妈不是也有一盒首饰吗?”
帕蓝看看自己的胳膊,不免有些失望:“只是首饰啊,那做这个有什么用?”
欧洛斯眼底闪过奸商的光芒:“怎么没用?像珍珠,对于瑟伦王国来说就和我们遍地都能捡到的小石子差不多,因为国外没有又好看,才能卖出那么贵的价格。追求美的所有种族的共同点,你不觉得黄金的颜色很好看吗?再嵌上宝石,就看上去更贵了?你带头戴着黄金做的首饰,我再找几个商人带一批货去各国吹一下,我们就又有一大笔进账了。”
帕蓝听他滔滔不绝地盘点生意经,听得目瞪口呆,微微摇头说:“你可真是太厉害了。”
欧洛斯无奈:“孩子越生越多,都要花钱养呢。”
这些年欧洛斯也培养出了一批专业的工匠,他用黄金给帕蓝打造了一套仪式用的铠甲,在两个月后的祭神日第一次登场。
效果极佳。
他们从未见过这样的服饰,帕蓝领主骑着一匹高大强壮的独角马,他的身上穿着黄金色的铠甲,肩甲和胸甲上的细节处还刻着太阳的图案,在烈日下闪耀着光芒,被染成鲜红色的披风鼓着风飞扬,他像是把太阳和鲜血披在身上,身上金色的兽纹仿佛和铠甲融为一体般。
这身装束对在场的所有人类和兽人的视觉冲击都很强烈,他们无法想象这套服装是怎样而来了,他们所穿的麻布衣服还有皮甲就像是破烂一样,不,不,帕蓝领主的衣服不可能是被造出来了,大概只有神明才有这样的手笔吧。
帕蓝耀眼的让他们都不敢正眼直视,他就像神,当他来到这里,确实是让本来贫瘠的赤红山岭变成了流着奶和蜜的福地,所有人都过得越来越好了。
赤红城的百姓如风过伏麦般心悦臣服地跪下。
在祭神日之后,又过去半年。
欧洛斯盯着王都的消息,至少一星期要有一次传讯,那边越来越紧张了。
某日,有王都的人到了赤红城,点名要见帕蓝。
因为摆出了他已过世的母亲的名义,帕蓝亲自接待了凡妮莎的老朋友:“汉克叔叔,好久不见。”
汉克惊喜地打量着帕蓝:“是很久不见了,你妈妈要是还在,见到你现在这么有出息,一定会很欣慰。”
帕蓝谦虚说:“胡乱混口饭吃而已。”
汉克:“哪里是乱来,你做的很好了,我觉得比王都都要好。”
帕蓝顿了顿,笑笑说:“汉克叔叔,别开这种玩笑了……你远道而来,我请你去吃饭吧,常常我们这里特色的烤全羊,用了种别的地方没有的香料,很好吃的。”
汉克见他有回避之意,有些着急,索性直说了:“帕蓝,陛下快不行了。”
帕蓝停住脚步,转身。
汉克说:“按理来说太子这时候可以继位,但是没有,我怀疑陛下想把王位传给你,你是大公主的儿子,陛下的亲外甥,身上也流着王族的血脉,而且是金纹兽人,我觉得你完全可以争一争王位……比起太子,你更适合当国王。”
帕蓝当然没有答应,但也不免心跳加快起来,他想了想,谨慎地说:“汉克叔叔,请不要说这样的话,太子从出生起就是王国的储君,我与他相争,反倒会使得国内动乱吧。”
汉克着急地劝他:“当年陛下与兄弟相争都没有让我觉得更害怕,陛下是为了争夺王位,太子的性格是刚愎自用,还奢侈浪费……”
帕蓝打断他的话:“对不起了,汉克叔叔,你再说这样的话,我怕是不能招待你了。我能力有限,能够保护现在我领土内的子民已经不容易了,我刚刚才安定下来,不想去参和那些事。今天你在这里和我说的话,我就当没有听见……我还有事要忙,失陪了。”
帕蓝匆匆离开,汉克被侍卫拦住,眼睁睁地看着帕蓝离开。
帕蓝第一时间去告诉了欧洛斯。
欧洛斯毫不害怕,反而兴致勃勃,问他:“帕蓝,你想当国王吗?”
作者有话要说:真的颓废了很久,很犹豫,之前想要改大纲,但我看看自己做的万字设定和大纲,想了好多天,实在下不了手。
那就慢慢写吧,从今天开始,一天写个一章,可能要写个一年多了……但为了交水电费,下个月再开篇新文,一起更新
我这个人真的很废物就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