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章 嫌疑犯
丁晋携黄花子进入中厅,稍事客套,分宾主而坐,待茶点奉上后,丁晋笑道:“黄兄,可否将荆条放下了?”
黄花子长叹口气,一言不发地将荆条从背后抽出,郑重地放到地上,脸上一阵红一阵白。
丁晋端起茶碗,嗅着茶香,温声安慰道:“黄兄,勿做此扭捏之态。前次,某让三海求助于你,并非持恩图报,无非是知悉黄兄乃机智绝伦之士,凡遇奇事,定有解决之道,某是看重黄兄的手段。”
黄花子沉声道:“大人抬爱,小人却无以为报,实在惭愧。”
“呵呵,你我都是直爽之人,彼此相交,不留心结才是,好吧,某成全你。”丁晋见他固执,只好说道:“这里有一封书信,要交与某的恩师——现在蓝田县晚柳庄定居的窦昭窦老侍郎,不想走驿路,可否派一位小兄弟帮本人这个忙呢?”
黄花子讶然地看向丁晋,见其神色间一片真诚,并无敷衍玩笑之意,半响,终于点点头,坚定地道:“既得大人看重,小人定不负所托。”
丁晋闻言笑道:“那现在可以告诉某胡三海找你之经过了吧?”
黄花子不好意思地点点头,先喝了一大口茶,这才将事情的详情告诉了丁晋。
原来,黄花子不是无能为力,而是根本就没出手帮助胡三海,他对胡三海道:“昔日丁大人对我有厚恩,我本当报答,但是这件事我实在不能出头帮你,不过,我教你一个法子,你可让衙司遍告辖区内富贵之家,当可防备贼人肆意出入。”
黄花子指点胡三海的是一种“铃绳”的玩意,和后来的“警铃”有些类似,都是用声音来提供警讯的工具。不过这种东西是在绳子上装上许多小铃铛,然后安装在屋瓦、阁楼、高墙顶和隐蔽之处,盗贼只要一个不备,碰上任意一条铃绳,就会激起无数惊心动魄的响声,提醒府邸内的卫士有“不速之客”光临了。
此外,黄花子还提供了一种嗅觉非常灵敏的凶恶獒犬,这种猛犬不仅可力敌狮虎,还能第一时间发现窃贼的踪迹,事实证明,这种猛犬在晚上的防卫工作上尤其管用,如果经过一定的训练,更是机警无比。这个办法唯一的缺点就是见效慢,因为灵犬的数量很少,要想大规模推广,需要时间的积累。
不过这个方法确实很灵验,有幸养了猛犬的富贵之家,没有一户被神偷们光顾,由此,长安城养犬之风盛行,多年之后,巨室权贵,以善养灵犬为炫耀资本。
后话不提,且说胡三海被黄花子断然拒绝后,感觉很郁闷,虽然无奈地接受了他的两个小建议,但并没有太大信心,只是抱着试一试的想法,让属下扮演盗贼,试验了下实战效果,没想到,一试之下,这两个小办法竟然很好用,几个机灵的属下,鬼鬼祟祟地抹黑刚溜入府内,不是马上被猛犬发现,追个屁滚尿流,就是无意间触动到响铃,刺耳的铃声中,吓个魂飞魄散,然后被卫士们笑嘻嘻地抓个现行。
这下,胡三海抛开了心中对黄花子的成见,再不敢小看对方,也知道他是真心帮助自己,于是带了厚礼,再次登门向黄花子致谢,此外,还有个目的是,想死缠烂打央黄花子出山,帮自己抓获巨盗我来也、空空儿等人。
黄花子对胡三海也很热情,礼仪周到,还请他喝了一顿美酒,不过一说到让他亲自出手帮忙,黄花子不等胡三海将话说完,便毫不客气地断然拒绝,最后还闹了个不欢而散,也是因为这个,黄花子觉得很愧对丁晋的恩义,所以才闹出了前文所说的那出负荆请罪的场景。
再说胡三海这边,黄花子不肯出手,让他觉得很没面子,俗话说帮人帮到底,胡三海认为黄花子还是因为记着以前的一段过节,所以才不肯帮助自己彻底解决问题。倔脾气发作后,胡三海发誓以后就是黄花子求自己让他帮忙,他也不会接受对方的好意。另一方面,赌气之下,胡三海也狠了心,誓要将几个巨盗缉拿归案。
于是,胡三海一边按照黄花子的办法安排富户贵室预防盗贼,一方面按照手头掌握的线索组织捕快们四处排查嫌疑,这样折腾了一段时间,还真让他抓到了几个有重要嫌疑的人物。
其中有一名自称是卫斯理的壮汉,年纪约三十五六岁,在长安城有稳定的住址和周围邻里可作证,这方面没有太大的疑点,他之所以被抓到万年县大牢,主要原因是说话方式符合嫌疑犯的一大特征:他说得虽然是正宗的长安话,但是口音中有一种特殊的味道,就是每一个字都要咬得非常清晰,细听之下,给人很古怪的感觉。
不过,诺大长安城,说话奇怪之人,不知泛泛,单凭此点很难确定他便是盗窃之人,再者,由几家失窃府邸的下人来确认过后,都纷纷摇头说:说话有点像,但年纪对不上号,那人是老头,最主要的是没有驼背,没驼背啊。
驼背!驼背!胡三海听得火大,直想上去将这些愚钝不灵的家伙的脑袋敲碎,看看里面到底藏了什么渣子?驼背还不好装?如果再想得深入一些,要是这家伙真是盗贼的话,驼背正好可以给他隐藏些作案工具,作案后还可以将赃物藏于其中,真正是神不知鬼不觉。
不知道什么原因,抓获的七八个疑犯中,胡三海老是觉得这个看起来最没有问题的大个子却是最可疑,只是没什么充分的证据。审案专家——“万年县丞”赵师歝亲自升堂问案,问了个底朝天,那人死活不认帐,胡三海又暗暗示意衙役们对他加重用刑,一番酷刑下,还是没有收获,众人理不出个头绪来,只得暂时把他关进牢中。
卫斯理在狱中待得也还老实,一脸的委屈相,对狱卒、牢头都点头哈腰,谦恭有礼。时间一长,他就和专门看管他的狱卒王好古套上了交情,这个王狱卒人长得非常丑,不是一般的丑,是奇丑无比,这样的人通常都很自卑,王好古个子也挺高,可老是觉得矮人一头,这就是自卑的表现。
因为是重要嫌疑犯,所以卫斯理受到特殊对待—单独关在一个小牢房里,这样的环境非常好,很方便闲得无聊的卫斯理和闲得蛋疼的王好古唠嗑聊天,有一天,卫斯理便对王好古说道:“老爷,现在只有咱们两人,老实说吧,小人确实是个贼,但却不是‘我来也’,如今被抓到牢里,纵然浑身是口,也无法辩白,只想求老爷一件事—在用刑的时候手下留情,小的无以相报,昔日曾偷得数千金,被我藏在保俶塔上,老爷可以前去取来自用。”
实话说,这些话已经是有了一点唆使他人犯罪的味道,不过卫斯理一口一个“老爷”的,很注意照顾王好古的自尊心,王好古很高兴,也便觉得卫斯理的话不是那么出格,所以照例的耳光没有赏给他。
不过,王好古并不相信卫斯理的话,一个小贼会有数千贯钱财?他白日做梦,老子可不会跟上他瞎疯,于是训斥道:“你这小子进了大牢还贼心不死,想白溜老爷一趟寻开心是不是?别说保俶塔上不可能有白金,就算是有,人来人往,我去取它,众人还不当我是个贼?你找死不成?”
说完,慢腾腾地举起巴掌来,卫斯理暗恨,脸上却装出一副很受用的表情,将脸颊凑前,王好古一挥巴掌,啪地一声,很响亮的一个耳光。
挨完耳光,卫斯理不顾脸颊红肿,厚颜无耻地陪笑道:“老爷的巴掌真是爽利,小人现在一天不尝几下,便觉得浑身不舒服。”
“贱骨头!”王好古哈哈大笑。
卫斯理等他笑完,才小心翼翼地道:“小的身在牢中,一条命攥在老爷手里,我怎么敢胡说八道,老爷不妨先去一趟,若是小的撒谎,您回来再惩罚也不迟。如果说怕人多眼杂,您不如装作办法事,等到夜深人静,再伺机取出!”
王好古听他说得有鼻子有眼,不禁动了心思,于是把话放软了,让那贼暂且安歇,第二日,他一个人悄悄来到保俶塔依计而行,果然得白金数千,方信那贼并无虚言,不禁心下大喜。
吃水不忘挖井人,王好古趁无人关注时,备了酒肉用食篮偷偷提到狱中酬谢小贼卫斯理,两人欢饮一顿,互相换了称呼,卫斯理恭敬地称呼王好古为大哥,王好古亲热地唤对方为兄弟。
又过了数日,卫斯理又对狱卒王好古说:“不瞒大哥,我曾偷得一瓮六十年陈年美酒藏在侍郎桥下,周围还有珍珠宝玩若干,我以后恐难出狱,扔了也是可惜,大哥费神把它取出来享用吧!”
王好古大喜,又有些不好意思,虽然心痒难熬,还是找话先安慰他道:“兄弟你也不要太担心,县衙几位大人找不到你们违法的证据,一句话说就是束手无策,总关着你们也没用,今天晌午,和你一同进来的几位,已经有两人提前出狱了,你的好日子,肯定也不远了。”
说完,又迫不及待问道:“那桥下之物,兄弟你看哥哥怎么取方便呢?”(未完待续,如欲知后事如何,请登陆.qidian.,章节更多,支持作者,支持正版阅读!)(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