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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 虎胆县令 第十六章 清理积弊

宦海风流 天堂发言人 7573 2024-11-16 07:25

  孙回之案,终于有了一个“圆满”的结局。丁晋大难无恙、竟有后福,也颇让一些曾经幸灾乐祸,以为他已经完蛋的胥吏们心中踹踹。

  不过这些家伙,无一不是混迹官场脸皮修炼得铁厚的老油条,再是慌张恐惧,也知道现在自己最应该做什么。于是,无数的马屁讨好话,像窝蜂一样飞向丁晋。

  虽然对这些反复无常的“墙头草”很讨厌,但丁晋也知道,官场之中,最是这种人居多,也没必要得罪他们,毕竟以后自己主持县署事务,还需要这些人的配合。

  圣旨下达后的第八日,“御史”铁良臣离开了文裕县,启程返回京城长安。送走他后,孙案风波已经算是彻底烟消云散,丁晋立马给家中写了一封信,催促兄长等人即日赶赴文裕。

  本来,丁虎和姐夫黄玉,在上个月已准备带着丁晋妻儿启程。临到就要出发的时候,却接到丁晋的书信拦阻,说是近日文裕县境内出现了匪盗,路途不平,为保安全,让他们稍等数日,待自己缉清盗贼后,再让他们过来,于是丁虎一行便耽搁了。

  其实,丁晋当时担心得是自己会在孙案中被处置,那么,如果冒然让家人前来的话,到时候不仅不好进行安排,也徒让他们担惊受怕,于是便决定等待案件有了眉目后,再行处置。

  现在,风波已平,丁晋思念亲人的心,愈加热烈起来,于是急忙写信给家中,让亲人速来团聚。

  在等待兄长妻儿到来的这段时间,丁晋作为一县之令,当然不可能是无所事事地闲着,相反,肃清孙回党羽后,丁晋面对的是一个积弊重重、人心散漫的烂摊子。

  俗话说“一朝权在手,便把令来行”,县署种种职权:劝农、理财(征税)、狱讼、兴学、治安、刑捕,军役,工程建筑等等,这些重要事务,哪一样都需要县令的操心和劳力,虽说是外人羡慕的“权力”,在某一方面来看,却是最为累人缠人之“麻烦”。

  丁晋记得在平遥县的时候,虽然“县令”李翱同样需要对这些事情一一过目审查,但是因为各有其司,每一样事务,都有对应的能干之吏,尽心负责。所以李翱虽懈怠,县署种种公务却能有条不乱地进行着。

  而文裕县的情况却和平遥完全不同,在孙回横行霸道之时,衙虎肆虐,阿谀奉承之辈占据重要岗位,得力干练之人却被排挤,县署行政虽能运行,却处处显得臃肿混乱,效率极为低下;而在孙回死后,孙氏党羽一一被剿灭缉捕,虽使县署黑暗荒唐的情形一扫而清,但是留下一个大大的弊端便是:很多岗位的职务,竟然找不到合适之人来担任。

  说句实话,打倒孙回后,环顾文裕县署,再没有一个强势人物,能够稍稍影响到丁晋的权威。他的狠辣和果断,使众人对其命令不敢有丝毫阳奉阴违。只要是县令下达的政令,绝对畅通无阻,施行得很痛快;同时,又因为“县丞”索秀玉和他的关系,及“主簿”崔斯立的胆小懦弱,丁晋手中的权利是非常集中的,行政效率也非常高。

  但是,再小的政府,也不可能依靠一两个人的能力和勤奋完成所有的事务,说到底,一个行政机构,要想效率极高地完成众多的公务,必须依靠在职的所有人的共同努力。

  尤其是“县”一级的政府,朝廷只任命县令、县丞、主簿等几名官员,再由这几人管理诺大一个地方,政务繁忙,无数的报告、记录和各种文件都要例行公文,通常还需要制作各种副本。每种文件都有独特的格式,不得有丝毫偏差。而胥吏比长官们还要精通这些烦琐的细节,他们成为官僚体制内不可或缺的角色。

  文裕县现在的情况,正是缺一大批这样熟悉公务的“老吏”,虽然临时招收了一些新人,但这些菜鸟离“上手”“上岗”的程度还很遥远,在他们正式能主持工作前,需要一段颇为漫长的时间,熟悉部门的事务及接受众多的培训课程。

  就是在这种艰难的形势下,丁晋对负责培训新手工作的温静还是再三强调:要精不要快,你即便是用一年时间将他们培养出来,也比你三个月时间为我带来一批投机钻营不学无术之辈要强得多。

  丁晋之所以这样讲,是因为最近一段日子,他在清理县署积弊的过程中,实在被一些贪猾小吏们触目惊心的不法行为震撼了。

  如果不是考虑到要为文裕县带来新气象而彻查积案,恐怕丁晋怎么也想不到那些曾经在孙回淫威下,战战兢兢、胆怯畏缩的胥吏们,竟然有如此大胆做出种种让你不可想象之不法罪行。

  丁晋曾用十天的时间,查处了一桩案子:“伪造公文盗卖库粮案”。这是一件典型的保管县库和审核县库之污吏相互勾结,盗卖国家财物,中饱私囊的案件。

  而且,这些污吏选择下手的时机非常狡猾,正是在丁晋打死孙回,文裕县政局处于极端混乱之时。他们趁此良机,假造朝廷公文,偷偷调出贩卖了多达五千石的粮食,可谓计划周密,胆大包天。

  为什么说这些人计划周密极为狡猾呢?因为,他们不仅选择了一个合适的时机,而且污吏们竟还伪造出了一封几乎可以假乱真,加盖了“河东道转运使”印章的合法公文。

  连丁晋都几乎被他们欺骗过去,因为他审查公文记录簿的时候,不可能一一核实对照,一些不是很重大的事情,只能依照记录中记载的有无加盖有效印章,来审核其是否合法。而根据人们的习惯思维,政府印章几乎不可能被伪造。

  这里说的“不可能”不是说印章绝对伪造不出来,而是指人们不敢伪造,还有就是伪造技术不过关会被查出。因为,按照有关律法,“凡朝廷公文,悉送衙府印局辩其印信真伪”,就是说,有印章加盖的公文,会被送往“印局”辨明印记的真伪。而县一级的政府,为了避免机构臃肿,虽不设立单独的印局,但也会有主簿厅下辖的印章审核人员,来一一核对公文印记。

  所以,丁晋在审核这道“转运使”下达的调派库粮的公文时,起先并没有产生怀疑,后来是在和“壮班头儿”韩老柴的谈话中,得知转运库粮的过程中,上面奇怪地只派来了一名“押送吏”,而最后运送这些粮食的壮丁,还是聘用了当地的一些百姓。

  这样的例子倒也不是没有过,上面会因为人手紧张,只派遣一名负责人来转运货物,押运的人手责令当地政府自行筹备。但是,为什么这个“押送吏”,没有向县署要求准备人手而是自行征用百姓呢?

  这其中,会不会有些什么问题?

  丁晋有了疑虑,但还没有想到其中竟然隐藏着一件胆大妄为的罪行,于是派人招来那些帮助运送粮食的百姓询问,而据他们交代:根据那位押送吏大人的吩咐,众人只是将粮食运送到了邻近的交口县城,便被打发回来。

  听了这番口供,丁晋怀疑更深,“河东道转运使府”的位置可不在交口方向,为什么要求将粮食运送到交口县城?

  丁晋立即派遣人员前往交口县查访,在交口县令的配合下,内情真相大白:原来,这些粮食在运到交口县后,很快便被贩卖一空,那时,正值交口百姓缺粮,粮价昂贵,那五千石精粮倒是着实地卖了个好价钱。

  顺藤摸瓜,很快,文裕县库几名污吏相互勾结,伪造公文盗卖官粮的罪行被揭露出来。有关人员迅速被缉捕查处,但是审案的时候,丁晋发现一个头疼的问题。

  这些污吏,对自己所犯的“盗卖公粮”的罪行倒是供认不讳,但是却拒不承认“伪造印章罪”。丁晋大怒,给了这些污吏结结实实的一顿板子,污吏们虽然哭天喊地,但也知道私造官印可是大罪,要承认了,那是要被砍头的,于是打死不承认这项指控。

  官府的刑罚是非常严酷的,并不是个人的意志可以抵抗,就算单个人的意志超群,但总有承受不住的软骨头存在。严酷的拷问下,一名污吏率先承受不住,吐露实情:印章确实不是伪造的,不过这封加盖了印章的公文却是他们从外面高价买到的。货真价实的转运使印章,而且还是一封可以随便书写内容的空白公文。正是因为购买到这件东西,他们才胆大包天地起了盗卖官粮的念头。

  随后,另外几名污吏也先后吐口,证明第一个软骨头所言非虚。

  丁晋闻讯大吃一惊,如果小吏招供是真,只怕这案中还有其他大案隐藏,现在的关键是,必须马上验证污吏们所说的话到底是否真实。

  单凭供词,不能推断出这些污吏是否是窜供,要验明真相,还需要铁证。先前,丁晋已经让“专业人员”数次勘验印章是否为伪,但是这些人每次得出的结论都是:印章为真。为了确保万无一失,丁晋将案件汇报给了新任“并州刺史“宇文成,请求刺史府“印局”的协助。

  这位新刺史似乎是一位雷厉风行的长官,接到文裕县的紧急公文后,竟然亲自前来询问案情,并立即责成印局勘验印章真伪,结果印局几位“老考究“的一致结论是:印章为真。

  这样的结论,不仅丁晋震惊,就连宇文成都有些变色,如果印章为真,那么堂堂正四品转运使的公章是如何泄露在外的?难道真像案犯所招供的那样,加盖转运使印章的空白公文,竟然可以论价而卖?

  这些疑虑,如果欲要寻求解释,可直接向河东道转运使府发送公文便可。但是,官场上的事可没那么简单,没有确凿无疑的把握前,如果冒然询问,对方会不会认为你是故意挑衅?再如果,以后万一证明这是一场误会,又怎么和上官解释?

  “马上进行’朱墨时续’!”宇文成坚定主意要查清此事。

  索秀玉闻言,提醒道:“刺史大人,如果进行朱墨勘定,万一不慎的话,证据可就毁了。”

  宇文成所说的“朱墨时续”,也就是查案时一种原始的化验手段。所谓朱?就是红色,就是指这个盖章用的印泥或者说这个印文;那么墨,实际上就是用墨写成的这个字迹。朱墨时续就是来判断“印记”和“文字”哪个在先、哪个在后。通过比对这个,能进一步验证这些污吏所交代的供词,到底是真是假。

  宇文成的随从古真然也劝道:“此案细究必定复杂非常,况且五千石大罪,已足足判这些案犯死罪,不如就此糊涂作罢,伪造印章的罪名坐实在这些污吏头上算了。”

  宇文成沉默看向丁晋,丁晋知道这位新刺史是想听听自己的意思,于是坚定地道:“此事如不查个水落石出,不轨之徒或会再行犯事,转运府承担南北调运重责,事关国家气运,如万一出现不可挽回的差错,我辈实在愧对朝廷信任,也无法逃脱责任。”

  宇文成赞许地点点头,坚定地道:出了什么事自有本官担着。然后下令勘验公文。

  “朱墨时续”的办法,就是将纸张泡在一种特殊溶液中,如果说印章在先,文字在后的话,那么由于印文是属于油性的东西,而墨迹是属于水性的东西,两者是不融的,那么先有印章后有文字的话,那么泡在溶液里的时候就可以看到,这个墨迹是浮在印文的表面上的。

  勘验的结果,污吏的供词没有虚假,印章的确是在还没有写上文字的时候,打在公文上的。

  众人却面面相视,有些手足无措。即便是刺史宇文成面对这种预料之中的结果,也是实在不愿意接受。毕竟,转运使可是高高在上的中央直属重官,论级别也比他大着两级,现在要想让案件完全真相大白,就必须向转运使行公文询问,这总有些“以下犯上”的意味。

  其实,众人最为担心的还是万一污吏们供词是捏造的,那可就吃不了兜着走了,不怕一万就怕万一,虽说种种迹象证明这些案犯说谎的可能性不大,但就怕出现概率极小的糟糕可能,到时候,不免影响前程功名。

  到了这个时候,就是“忠心”的属下该站出来的时候了。丁晋带着沉重的表情开口道:“宇文大人,还是属下来向转运使府上书询问吧,毕竟此案是因本县而起,如果牵连到大人。。。”

  宇文成浓眉一挑,怒道:“丁大人想让本官出尔反尔吗?本官先前说过,有什么事都有我来承担。再说,兹事体大,也不是你们能承受的,由本官和转运使大人质询,效果应该能好得多。”

  丁晋本就没有当“出头鸟”的打算,闻言,脸上露出敬服的神情,感动地道:“早就听闻大人爱民如子,想不到对属下也是异常爱护,下官实在惭愧。”

  这一句话,宇文成听得很受用,心中高兴,脸上还竭力装出淡淡的表情道:“丁大人不须客气,本官所做的不过份内之事而已,本官最见不得一些肮脏龌龊之事,遇到这种情况,如果不查个水落石出,实在无法心安。”

  丁晋等人又适时地奉承了几句,唯有随从古真然焦急地对自己的主子打着眼色。可惜宇文成沉浸在“清官”“好官”的吹捧中,根本对他的示意视若无睹。不过,就算宇文成理解了古真然的提醒,大概也会不以为然,宇文成的性格便是这样倔强好面子,说出口的话,要想让他不作数,实在太过难为他。

  众人议定后,宇文成在吹捧赞叹声中,以自己的名义写了一封公文发往转运使府。

  三天后,转运使发来了回答:经过调查,转运使的印章确实是被盗用,但是并没有具体说是被谁盗用,也没有说明案件详情,只是敷衍一般地回复说,涉案人员已被处置,以后不会再出现转运使府的“伪公文”,请文裕县就此结案吧。

  这封公文,回复得不清不楚,连到底是谁盗用了印章都没有交代,就直接让文裕县结案,简直是莫名其妙。不过大家都是官场中厮混的“老鸟”,当然明白这其中的症结。

  丁晋也没指望能从转运府那边得到什么结论,他的本意只是要将伪公文的源头掐灭,这既是对国家负责,也是对自己个人负责,避免以后这桩案子如果被人再发掘出来,自己无法说清楚,反正现在已经有了一个结论,至于以后出现什么反复,大可以将责任推给宇文刺史和转运使了。

  伪公文的案件结束后,丁晋的手段,大大地震慑了那些心存不轨意图的胥吏们。这些人,或多或少,可能都有一些小小的徇私舞弊行为,只要不影响到政府的正常运转,丁晋也没有那么多精神去一一查处;但要是他们心存侥幸,胃口大增,贪婪之心不可节制,丁晋将再不会允许这些蛀虫存在。

  在清理文裕县的积弊时,丁晋还查处了一些孙回之辈留下的不正当机构,比如“班房”。班房,本来是官衙中差役们值班或休息的地方,但是在孙回担任县尉的时候,那些“衙虎”们为图方便和有效震慑威吓百姓,竟然将此地方做为临时关押、拷打人犯之所在,渐渐发展出灰牢的意思(相当于现在有些县乡私设的“小黑屋”)。

  据孙回的爪牙交代,灰牢关押的是“刁民”和“抗粮抗款的坏分子’等等,总之就是良善百姓。衙虎们为图利益,未经县令签押许可,便随意关押人们,肆意暴打,有时甚至闹出了人命。

  孙回死后,衙虎凋散,但是丁晋竟然发现“灰牢”依旧存在,并且顺利过渡为又一个暴力机构。催科征粮,摊派劳役,缉捕人犯,百姓但有耽搁推脱,便被拉来灰牢,惨遭欺打。

  丁晋愤怒责问负责人,结果那小吏哭诉道:百姓愚钝刁猾,如果不以暴力震之,政府各部门的许多工作都无法顺利完成,设置灰牢也实在是无奈之举。

  比如“缴纳赋税”,如果县府不能顺利完成任务,长官的政绩将会被扣掉几分;又比如那些灰色敬钱,如果不用武力逼迫,很多人户肯定不会主动奉上,那么县署众官吏的收入,必当大大减少。设置灰牢,其实最重要的作用还是震慑。

  丁晋听完小吏哭诉,没有再责罚于他,但还是下令解散了“灰牢”,毕竟这个名号实在不雅。催科的办法有许多种,即便要用暴力,也不必明目张胆地在政府中设置这样一个容易给人把柄的机构,三班衙役大开兼职。而如果像孙回一样,继续保留这样一个让百姓痛恨切齿的机构,就如同为自己树起了一个醒目至极的靶子,恐怕过不了多长时间,“丁王八”的美名也就要传遍文裕县了。

  胥吏的短缺,让县署的工作出现了不少失误和耽搁,丁晋暂时也没有好的办法解决这个弊端,只能将精明强干的人员,尽力调到重要的岗位主持工作,以求得重大公务上不出错、不迟延。

  签押房书吏温静,被丁晋迁为户曹主管;王三成为法曹主管;索秀玉升为县丞后,主簿厅的一名书吏张旺成为了田曹;丁晋又在县令签押房补充了几名经验老道的小吏。

  此外,丁晋签于每日处理的公文太过繁多,过多的精力都耗费在了这些繁文缛节上,于是为自己配备了一名亲吏随从。(秘书)

  大周朝中,这些手持笏囊(放工作手册的袋子)的“亲吏”,就好像现在替首长拎着公文包的秘书。不要小看他们的作用,有这些人帮忙,领导的精力就能从那些考虑细节和格式的公文中脱身出来,将有更多的心思,放在大局观上。

  丁晋的随从名叫凌淮,一个十九岁的年轻小伙子,很精神,很机灵,丁晋对他很满意。再加上凌淮是温静的表弟,因为温家是世代胥吏,因此凌淮耳染目睹,对公务流程比较熟悉,上手很快,给了丁晋很大帮助。

  凌淮人颇机灵,虽然年纪还轻,经验方面欠缺,但是已能为丁晋出谋划策,而且一些想法还是很有思想的,比如对县署堂鼓的控制建议。

  前面说过,堂鼓的作用,除了“放衙”,紧急时还可用作“击鼓喊冤”。在文裕县的工作记录中,有这么一段——五月初八日,晴。早起,有击鼓鸣冤者,乃乡民胡步云。其妻梁氏,与其邻梁兆才私通;初七日,胡上城贩米,遇雨,梁兆才以为必不返,遂赴阳台。胡踏月而归,撞破之,立斩其首,故荷男女二首级击鼓赴诉。

  此便为典型事例:胡步云杀了人,没有从容写状词的时间,急急忙忙提着两颗人头来县 衙门里投诉,便以击鼓方式相惊扰。而按照文裕县署的惯例,击鼓喊冤法只是在紧急情况下才使用,因为击鼓者稍有应答失误,便要挨上几十大板,所以很少有胆敢轻易去敲它的人。

  这个胡步云便是因为对答不利,结果当时任职的白县令要打他棒子。胡步云刚杀了老婆,本就已万念俱灰,投案抱定了必死的念头,却没想到临死前还要挨顿皮肉之苦,顿时大怒,打伤两名衙役,纵身脱逃,至今未归案,造成了县署办案的被动。

  凌淮的建议,便是取消对击鼓者的惩罚,并将“放衙”的堂鼓和“击鼓喊冤”的堂鼓分开,造成两种可以区分开的鼓声。这样,既不引起工作中的混乱,又能让报案者没有后顾之忧地及时投诉。

  丁晋采纳了凌淮的意见,并大大夸奖了他一番,认为他聪明且善于机变,未来前途不可限量。

  凌淮聪明却又异常谦虚,这方面他像极了丁晋,所以,在为人处事上,他的谦逊和温和性格,为他结交了很多朋友;深得县令大人信重,也没有引起过多的嫉妒麻烦。

  县署众人,明面上几乎没有一个人对凌淮有恶感,不过也不是绝对,伺候丁晋的黄小四便对他有些不满,因为凌淮成为长随后,时刻不离丁晋左右,为人又很是勤快,颇抢了小四不少“份内工作”,再加上丁晋对凌淮的亲切态度,小四产生了一种“失落”的情绪。(未完待续,如欲知后事如何,请登陆.CMFU.,章节更多,支持作者,支持正版阅读!)(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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