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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部 尚书省内 第二十六章 丁家的一天

宦海风流 天堂发言人 6868 2024-11-16 07:25

  第二十六章 丁家的一天

  自被提拔为“稿签令史”后,范理便对上司丁晋非常感激,后在“联名上书事件”中,他配合领导演了把好戏,于是,范理便觉得自己算得上是都事官的亲密心腹了,而自此后,丁晋对他也确实称得上是信任有加,一些好事,经常会落到他头上,这就更让范理对这位恩威并重的上司感恩戴德。

  上下级关系亲近了,两家人自然就走动得频繁起来,范理是个聪明人,知道走“家属路线”,是一条紧密靠拢领导的好办法。

  于是,范理和妻子杨爱儿就成了丁晋家中的常客。而且来还不是空手而来,总是大包小包,提着一大堆东西,虽然不算值钱事物,也是一片热诚的心意,再加上杨爱儿也是个会来事的机灵人,久之,便和不善接待和言辞的小板都交了好朋友,两个人以姐妹相称,倒也显得很亲热。

  再过两日便是乞巧节(农历七月初七),范理便向丁晋提出来想两家人出城去郊游。正好,前些天丁晋的女儿璐儿生了一场病,夫妻两人整日揪心地照顾着孩子,也没时间出去游玩,现在璐儿身体康复,丁晋也便想着带小板好好散散心,就同意了范理的建议。

  乞巧节那天,除了必须的值班人员,官署照例是要休息的。当日,范理夫妻早早来到丁晋家中,在丁家吃了一顿简单的早饭,随后连同丁虎的妻子月娘,还有几个小孩子,仆从丫鬟,一群人欢声笑语,骑着马,驾着车,前往长安城外的南郊。

  虽然不是初春时节,但南郊的景色依然迷人,长安城南面横亘着秦岭山脉,秦岭山脉在长安城附近这一段被称为终南山、太乙山。山是那种雄浑大气的山,重峦翠障,连天接地。山谷中流出的溪水汇成河流,静静地流淌在郊外的原野上,五颜六色的花朵,点缀在一望无际的平原上,让人心旷神怡,浑然忘我。

  最难得是,今日更是艳阳天,蓝蓝的天空象是刷洗过一般,没有一丝云雾,几个小孩子欢笑着,追逐着,大人们迈着轻松的脚步,或谈笑,或窃语,感受着初秋的清凉和大自然的美丽。

  中午的宴食,是自带的,丁家备了几份菜肴,范理又带着从酒楼买来的美味烤全鹅和甜美的果子酒,大人和小孩子们就柴火拾了,捡一偏僻之地,生了火,将放在特制食盒中的饭菜加热。片刻之后,已有浓浓的勾人香味飘荡开来,就连在母亲怀中小睡的璐儿都抵不住香味的勾引,好奇地睁开眼睛,黑黑眼珠子滴溜溜直转,似乎是在搜寻着香味的来源。

  在青草地上铺上布帛,众人席地而坐,饭菜端了上来,香喷喷,热乎乎,让人食指大动,及至扬爱儿将由酒楼名厨烧纸的烤全鹅端上来后,香味更是熏人欲醉,似乎让周围的空气都变得浓稠起来,这种烤鹅之所以叫“香鹅”,正是得名于此。

  不过这种香鹅的价值可是不菲,如同许多上等美味一样,这种烤鹅的配料比主料还贵重,主料是一只鹅,配料是一只羊,还要用到50多种名贵佐料。具体的做法是将鹅杀了去净毛,掏出肠子肚子等乱七八糟的东西,然后往鹅肚子中塞进釀制好的五味肉丁和糯米饭,放在一边待用。再取一只羊,照样掏出肠子肚子等乱七八糟的东西,把备好的全鹅塞进羊肚子中,将羊肚子缝起来,就可以放在火上面烤了。羊肉烤熟了之后却不吃羊,将窝藏在羊肚子里的全鹅揪出来囫囵着装盘上桌。人们把这道菜叫做“浑羊殁忽”,意思是整羊忽略。

  丁翼将煮出来的“杂糕”也端了上来,这种长安本地特有的小吃的做法是,将猪肚、猪肠内填淀粉、肉末,配制花椒、茴香、肉桂等调味药品。俗称“葫芦头”。

  丁翼轻轻放下杂糕后,便侍立一旁,丁晋示意他也坐下来和大家一起吃,丁翼摇摇头待要说不用,早被丁晋拉了坐下来,月娘忙将一副碗筷递了过去,丁翼无奈,只好局促地和众人一起吃食。

  吃完饭后,众人又去了东园游玩,这原本是一处皇家园林,先帝念宗时,为了显示皇家的慈悲和亲善,拉近与百姓的距离,特许开放东园,让长安百姓可以免费参观、游玩。不过到了后来,这份本属大众的权利,已渐渐为达官贵人垄断,寻常平头百姓,却是根本过不了卫士把手的大门。

  东园中,有一处池塘非常有名,在池塘的周边,生长着一种被称为“红树”的奇特树木,它的叶子,在春夏季节为碧绿之色,而到了秋季,便会渐渐转红,直到深红如血。

  不过丁晋等人来的还不是最佳时候,此时,红树的叶子不过是微红,一眼看去,绿色中夹杂着红斑,总不如深秋时节那火一般的奇特景象美妙,微有失望,不过,除了这些瑕疵,眼中观望的是水塘上红花漂浮,鸟儿飞起飞落,鱼儿扑腾于水层之中,这份祥和自然的景色,依然让人沉醉。

  池塘边,亭子里,女人们逗弄着漂亮秀气的小鹿儿,丁晋和范理坐一旁,遥望着碧波荡漾的池水,聊着些轻松愉快的话题,这份愉悦宁静的心情,在城里可是永远也体会不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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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等众人回到家的时候,已是天色黄昏,范理夫妻坐了会,便向丁晋告辞,丁氏夫妻竭力挽留,可是他们说什么也不留下来吃晚饭,说急了,扬爱儿用那种犹如糯米般的甜滋滋声音说:“叔叔要再挽留,俺们可不仅要吃饭,晚上也便住你家了。”

  小板笑道:“住便住,姐姐和俺一个榻睡,夜里帮俺看着小不点,她晚上老吵哩。”

  说归说,玩笑归玩笑,丁晋看他们执意要走,有些过不去的道:“下次要是游玩,千万别买贵重的吃食了。对了,让丁翼给你们再带点杂糕,晚上回去煮了吃。”

  范理推不脱,只好受了一大包杂糕,带着妻子告辞离去,出门的时候,碰到丁家的小阎王—郑旦衣衫不整地进门,范理平日也和他混熟了,玩笑道:“旦哥儿,这是怎么了?路上被人抢了?一天不见人影,早上丁大人寻你可是甚为着急。”

  身材粗壮的郑旦翻了翻白眼,一副大人的神情,没好气地道:“你才被人抢了。希望哪天你漂亮的媳妇被人抢了,看你还笑话小爷不。”

  范理大笑,扬爱儿看他人小鬼大,也是咯咯直笑,摸了摸他的大脑袋,娇笑道:“快些进去吧,你姐夫可是真生气了,上午去书塾找你,你怎地不在那读书?又偷跑出去玩耍了吧。”

  听的丁晋竟然去书塾找过自己,郑旦面色一变,不过嘴巴上还硬道:“读书,读书,整日让俺读那些破书,还不如玩耍来得痛快,爱儿姐,你们路上小心,俺进去了。”

  说完,郑旦提着一颗上下忐忑的心,轻手轻脚地走了进去,本来他还想着偷偷跑回自己的房间,没想丁晋就在中堂等着自己,看到郑旦,他脸色沉了下来,一双锐利的眼睛,盯了过来,但并不言语。

  郑旦最怕的就是姐夫这双似乎能看进人心窝子里去的眼睛,在这双眼睛下,他不敢撒谎,不敢狡辩,甚至还有些羞愧,怪不得姐夫的那些下属到了家中,犹如猫狗般胆小畏缩,郑旦再一次领教了这双眼睛的厉害。

  郑旦知道自己的企图已经完全失败,只好乖乖地走到坐在桌子旁的丁晋身边,垂头做一副老实认罪状。

  预想中的暴风雨没有来到,丁晋和颜悦色地问道:“早上便没吃饭,身上又没带钱,这一整天你就饿着?”

  郑旦的身上有淡淡的酒气,事实上,他不仅没有饿着,还大鱼大肉好好享受了一顿,郑旦老实交代道:“没,和朋友吃过了。”

  “衣衫又是怎么回事?怎么破了好几个洞,和人打架了?一会让苹果帮你补一下,别让你姐看到,要不然她又会心疼得不行。”丁晋注意到了郑旦虽然经过整理但还是掩盖不住处处“伤痕”的可怜衣服。

  郑旦闷闷道:“帮朋友劝架,被人拉扯烂了,俺可没打架。”

  丁晋叹了口气,自然知道他口中的朋友是些什么人。这个让他头疼不已的小舅子,来到京城不过两个多月,便神奇地结交了一批义气或者说是臭味相投的兄弟哥们,这些人多半是附近邻家的浪荡子,或者是霸街横巷的地痞少年,总之,都不是一些可以对郑旦有益处的人。

  在丁晋的正统观念中,当今之世,只有勤苦读书,考取功名才是平民子弟的进身之道,其他,全是不足为说的歪门左道,即便是不得已让二哥丁虎加入军队,也是无可奈何之举,如有其他通路,丁晋何必舍近求远。

  因此为了让郑旦能有个好的出息,也是为了管教他,丁晋费心为他找了所名气很大的书塾,里面的业师,都是久负盛名的博学之才,原本希望他能学到真才实学,再不济也要领悟些为人处事的道理,但是现在看来根本没有多少效果,郑旦根本就呆不住,整日逃课,遑论他能静下心来学习了。

  对于此,丁晋有些失望,更多的是惭愧,岳父岳母放心让他来到长安,自然是因为对自己十分信任,希望自己能教育好这个淘气的小家伙,但是自己平日耽于公务,老实说并没多少时间和精力管教于他,郑旦在短短两个月,便和不良少年厮混在一起,不能不说有很大原因是自己对他的重视程度不够的缘故。

  想到此,丁晋的眼中,露出了痛心的神色,他只是一个凡人,不是无所不能,别说是做到天大的事情,即便连教育好一个少年,有时候,都力不从心。

  这时,丁翼走了进来,对郑旦道:“旦少爷,你的小马儿呢,俺牵下去给它刷一刷皮毛。”

  郑旦顿时满脸通红,他本来想遮掩过去今天之事的,结果现在被丁翼提起了已经找不回来的马儿,自然无法掩饰过去了。

  丁晋严厉的目光,注视向郑旦,郑旦并不是害怕,只是实在感觉不好意思,挠挠头,泄气地道:“今日和朋友在店中吃食,结果那些家伙谁都没带钱,俺便说改日给的,没想到老板是个混球,却是不依,最后,最后,只得将马儿抵给了店子。”

  其实,郑旦还是没有说老实话,事件的真相是,他们一伙人吃了酒楼两席丰盛菜肴,结果却掏不出半文钱来,郑旦倒是没有吃白食的习惯,当时确实是说了改日再给,不过酒店老板怎么可能相信他们这群毛头小子,于是逼着要钱,还叫出几个五大三粗的伙计威胁。

  郑旦和同伴们的火气也便涌了上来,这些不良少年,平日没事还想生出些事来玩耍,遇到店老板的“蛮横”,自然不肯服软认输,于是一场激烈的战斗在酒楼中爆发,结果他们将老板和伙计们好一顿臭揍,直到有人喊差人来了,大家才一哄而散,不过急切慌乱间,郑旦却是忘记将马儿牵走,那匹小马,最后自然是被酒楼老板没收,不过比起菜肴钱,还是差了些。

  丁晋不是很相信他的话,不过他知道郑旦这样的年纪,自尊心最强,必须照顾少年的面子,于是,轻描淡写地道:“马儿,马儿还能拿回来吗?”

  郑旦撇撇嘴道:“怕是拿不回来了。”

  先前还说抵押,现在又说拿不回来,话语自相矛盾,但丁晋并不准备揭穿他,比起一匹马儿的价值,丁晋更希望郑旦能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他淡淡道:“马这东西,很通人性。本朝云麾将军李瑟曾有一匹心爱的坐骑,李将军与它出则同行,睡则同眠,几乎将他当亲人一样看待,有一次,李瑟将军所部和吐蕃军发生战斗,将军前胸中了一箭,伤势很严重,而敌人看到他的衣甲,知道他是一位重要将领,于是几百名吐蕃士兵围了上来,欲要杀死李将军,但是将军的战马见主人危机,横冲直撞,身上插满了羽箭,依然带着李将军杀出重围,等到回到本方阵列的时候,这匹马儿,也已经流干了最后一滴血,不过它终于能闭上眼睛死去,因为它知道,主人安全了。”

  这番话还没说完,郑旦便满脸羞惭,想起自己当初刚来长安城时,是如何急切渴望着能拥有一匹自己的马儿,后来,姐夫丁晋知晓了他的心意,不顾姐姐的反对,毅然为他出高价买了这匹神骏的小马;之后,自己欣喜下,又是如何和这匹马儿厮摩温存,第一次为他洗刷光亮的毛发,第一次骑着它在城外疯狂,马儿有几日得了厌食症后,自己又是如何胆大妄为地跑到平康坊去偷摘张侍郎家的果子,只因为听说他家的果子可以治疗百病。

  但是,这种种的美好记忆,自己已经忘却了,今天,自己竟然会把它遗弃在粗暴的酒楼老板手中,甚至是过后,还没有多少愧疚羞惭之心,郑旦不知道自己是从什么时候,变得如此无情无义的?

  丁晋看到郑旦露出羞愧的表情,知道他醒悟到了自己的错误,心中很是欣慰,郑旦的本性并不坏,他喜爱结交浪荡朋友,多是受了二哥的影响,在少年心中,义气云天、任侠放荡之类的行为,永远是最有吸引力的。

  丁晋决定抓住这次难得的机会,好好给郑旦上一课,于是,他故意装出伤感的语气道:“你应该知道,我和你阿姐,对你期望很高,这也是岳丈岳母的期盼,郑家这一代,就你一个独苗,大家对你异常宠爱,甚至已到了纵容的地步,但是这未必与你是好,你也渐渐长大,接触到了世上的很多人情世故,自然知道何为人上人,何为猪狗不肖之辈,而这其中的差距,主要在于你自己的选择。今日,某为你讲一个仓鼠和污鼠的故事吧,至于以后你如此处置自身,在你自己的感悟了。”

  于是,丁晋便为他讲了一个有关老鼠的故事,而这个故事,和历史上非常著名的一位大政治家,很有关系。

  故事说的是,很早以前,一座名为上蔡郡的小城里面,有一位普普通通的负责粮库管理的吏员李斯。

  李斯生于斯,长于斯,并一直认为自己将和自己的祖父、父亲一样,死于斯,葬于斯。外面的世界,对他来说并没有清晰的概念。李斯有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房子不大,但已足够居住,薪俸不高,但尚算衣食无忧。老实说,就这么过一辈子也是蛮好的一件事情。

  因此可以说,李斯此时的角色,只不过就是扮演一名小得不能再小的“公务员”,在楚国上蔡郡里做看守粮仓的小文书,饱食终日,无所事事,浑浑噩噩,不知老之将至。

  然而,一件偶然而有趣的事情发生了,就是这件小事,改变了李斯的一生,也在某种程度上改变了历史的进程。

  李斯多少有些洁癖,几乎从不在吏舍的公共厕所内方便。这天上班时,他忽然内急,忍,强忍,再忍,继续忍,忍了又忍,直到不敢再忍,只得捧着肚子,弯腰夹腿,直奔吏舍厕而去。厕所里的几只老鼠正不无哀怨地吃着粪便,见有人来,吓得惊惶逃窜。

  有些人上厕所只是为了清空肚腹,有些人却可以在清空肚腹之余,还能悟出来一番道理。

  这不,李斯在畅快淋漓地解决了内急问题之后,一边系着裤带往回走,一边悲叹起厕所里那几只惊恐的老鼠来:它们“食不洁,近人犬,数惊恐之”。推此及彼,自己所管粮仓里的老鼠,却可以“食积粟,居大庑之下,不见人犬之忧。”同样都是老鼠,差距咋就这么大呢?

  李斯是一个极其认真的人,他决定将厕鼠和仓鼠的贫富差距作为一个课题来研究。为此,他作了一个实验。实验很简单:他把仓鼠抓住,关在厕所里,再把厕鼠抓住,关在粮仓里。三日之后,他来检查实验成果。结果如下:曾经的仓鼠现在也开始“食不絜,近人犬,数惊恐之”,曾经的厕鼠现在则“食积粟,居大庑之下,不见人犬之忧。”

  此情此景,李斯不由百感交集,说出了他在中国历史舞台上的第一句台词:“人之贤不肖譬如鼠矣,在所自处耳!”

  通过这次实验,李斯明白了一个道理:“鼠在所居,人固择地。”他开始反省自己迄今为止的一生。我是谁?我从哪里来,要到哪里去?我活了二十多年,都活了些 什么?看看自己身边,尽多是庸庸碌碌之徒。难道我也要和他们一样,朝生暮死,无声无息?一想到此,李斯浑身泛起一阵恐惧的战栗。

  丈夫于人世间,有两个问题必须问问自己:活着时怎样站着?死去时怎样躺着?留在上蔡郡,他将注定一事无成。他将被胡乱埋葬在某个乱坟堆里,他的名字只会被 他的儿女们偶尔提起,而等到他的儿女们也死去了,他的肉体也早已在棺椁里腐朽烂透,他的名字也将不会被世间的任何一个人所记起。到那时,上天入地,也找不到半点李斯曾存在过的痕迹。

  君子疾没世而名不称焉!!!

  一股熊熊的野心之火燃烧在李斯死寂了二十余年的心中。他感觉到,名利的野兽正在他的体内苏醒,并向他发号施令。而他,也将乐意遵从。往者不可谏,来者犹可追。于是,李斯作出了一个决定:离开偏僻贫瘠的上蔡郡,到能让他建功立业、名垂青史的地方去。

  后来发生的事,史书上记载得很清楚,李斯拜了荀卿为师,学到了帝王之术,最后辅助秦皇嬴政,合纵连横,扫灭六国,统一了中原,建立了庞大的帝国。

  丁晋将故事讲完后,又着重复述了那一句话:人之贤不肖譬如鼠矣,在所自处耳!说完,他没有再管陷入沉思中的郑旦,起身回了内室。

  房中,小板正温柔拍着小鹿儿入睡,她轻轻地唱着儿歌:小粗腿呀,粉嘟嘟,小鼠牙呀,利尖尖,眯眯眼呀,亮晶晶。。。。

  丁晋轻手轻脚地走到床榻前,出神地看着女儿红扑扑的脸蛋,她的小嘴似乎还在睡梦中吮吸着乳头,一耸一吸着,可爱之极,一股深沉的父爱涌上心头,我的宝贝女儿啊,要做个美丽的好梦哦。(未完待续,如欲知后事如何,请登陆.qidian.,章节更多,支持作者,支持正版阅读!)(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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