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府路,是一条很长的街道,很窄,双向一车道,盘桓在粤海大学城的后面,前面是粤海占地面积非常大的大学城,背后就是山体公园,地位非常独特。
既然是大学城周围,在这条街上,自然是开满了各种和学生们消费息息相关的商店,目标,自然也就瞄准了大学城中,庞大的学生人群。
小吃店、饮料店、甜品店、饭店、小饰品店、服装店、手机专卖店、电子产品店、小电器商店、书店、网吧、24小时便利店、超市等等,琳琅满目,随处可以看到三五成群的大学生们,出入于这些店里,选购自己喜欢的商品。
在每隔几十米就会出现一间的网吧,沉闷的空气中,充斥着年轻人们玩游戏到忘我境界,大呼小叫的声音。
而更引人注目的,还有那随处可见的小旅馆,门外的电子屏,不时地滚动地显示着日租房、钟点房等优惠广告。
整条街道,随处可见各种各样的广告、标语,手写的荧光纸、电脑喷绘的、电子显示屏的,在夜晚,闪闪发亮,和周围的璀璨灯光,将这条街道,融为一体。
酒吧和夜总会,是没有的,毕竟消费太高了,并不适合这个地方,但是,出了这条街,附近就有一两家酒吧,生意也是很不错。
可以说,这里是集吃喝玩乐等服务为一体的街道,是大学城的学生们,最常来的地方,能够在这里,找到大部分自己所需要的东西或者享受。
因此,私底下,大家也把这条街,成为“堕落街”。
吃喝玩乐,还有那弥漫着暧昧气息的小旅馆,可不正是让大家堕落的东西吗?只不过,大家都享受着这样的“堕落”而已。
在街尾的一家小饭店里,店里面和外面的人行道上,都摆上了桌子,坐满了在这里吃宵夜的人。
不少人都叫了炒田螺,香丝和紫苏在热油爆炒之后,散发出来的香味,弥漫着附近,让经过的人们,都不禁流口水。
而摆在桌子上的一瓶瓶冰冻啤酒,也是这个夏天的夜晚,最让人着迷的东西。
在人行道上的一张桌子上,八个年轻的男生,正坐在一起喝着酒,桌子上除了摆满的酒瓶以外,只有一碟炒田螺还有一碟炒牛河粉,已经吃的差不多了。
“康少,”其中一个男生主动拿起酒瓶,说道,“我得和你赔罪,这个事,是我起的头,是我的错。
如果我不起哄,以你的性格,不会去主动追求冯静怡的,也就不会遇到这个事了。
所以,我得和你赔罪,你一定不要把这个事放在心里,也已经一个星期了,天涯何处无芳草,过了就好。”
被称为康仔的,是一个皮肤稍稍有些黝黑的男生,剪了一个碎发,稍微抓了一下,显得精神抖擞,神色不是很好。
“没事,翰哥。”他摇摇头,拿起酒瓶子和他碰了一下瓶口,“虽然说,这事,确实是兄弟们起的哄,但是你们是为了我好,不用在意。
我追求冯静怡,是我的事,如果,我没有意思,你们起哄,也没用对吧?
遇到这样的事情,谁也不想,当时我确实很憋屈,但是,各位兄弟这段时间以来,这么关心我,现在又陪我喝了这顿酒,什么事,也都过去了,又没少块肉,是吧?”
“好,没错,不管以前发生了什么事,过去了就好了,一切尽在酒中。”另外一个高大的男生大喊道,也拿起瓶子和他们干杯,“来,吹了这一瓶,醉上一醉,明天起来,就啥事都没有了。”
“大壮,你能吹掉,我们可不行,还是随意好了。”又一个戴着眼镜的男生苦笑道,“康少,这次真的是意外,冯静怡的追求者众,你不说是最接近的一个,但是,起码是最优秀的之一。
谁也想不到,她是这样的人,谁也想不到,会突然冒出一个这样的人。
胜败乃兵家常事,追女仔也是一样,大学城美女多得很,比冯静怡漂亮的也多了去,你大把机会。”
“我真的不伤心,光哥。”被称为康少的年轻人笑道,“我只是觉得,果然人生的三大错觉之一:她喜欢我言不虚传,冯静怡怎么可能喜欢我呢?
一切都是幻觉,只是我误以为,她可能喜欢我罢了,追求了这么久,也没能成功,也该是时候结束了。
我得感谢这个突然冒出来的邓子峰,让我从这个幻觉中摆脱出来,从此面朝大海,春暖花开。”
“要说,这个邓子峰,也是奇怪了。”高大的男生大壮已经把一瓶啤酒喝完,放在桌子上,气都不喘一口,疑惑道,“要说我们学校甚至整个大学城的风云人物,我们都知道一些,但是,绝对没有他啊。
按道理,这样喜欢用金钱攻势去追女仔的男生,一定不会默默无闻,但是,我以前真的没听过他的名字呢。”
“我打探过了,”名叫翰哥的英俊男生说道,“他和冯静怡是一个专业的,都是行政管理专业的,以前就是一个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人了,就是这段时间,突然暴发户一般,花钱花的欢,很多人都觉得很奇怪。”
“谁知道呢,反正,他看上了冯静怡,金钱攻势非常猛烈,成功俘获了美人的欢心,结果,我们的康少,就只好含恨而归了。”另外一个男生说道。
大壮用力拍了一下桌子,桌子上的瓶子,都被震得跳了起来,大家急忙扶住,才没有倒下来。
“我不管他是什么原因有了钱,他追冯静怡,也是他的自由,但是,他不应该,选择在康仔和冯静怡表白的时候,采取这样的方式,这是羞辱,这口气,我咽不下去,有机会,一定要教训教训一下他。”
“对,要不,找个机会,那个麻袋套上去,揍一顿算了。”翰哥提议道。
“你们就别提这鬼主意了,”光哥苦笑道,“这个时候他出事,康少是第一个被怀疑的对象。”
康少目光幽幽,想起了上一周发生的事情。
他叫苏乐康,在宿舍的一帮兄弟们的怂恿下,他终于向追求了差不多一个学期的,行政管理系的美女,冯静怡表白。
冯静怡是一个公认的美女,皮肤很白,他最喜欢她在图书馆静静地看书时的文静的感觉,所以,一直以来,没有谈恋爱的他,才会鼓起勇气去和她表白。
只是,在他用存了一个多月的钱买了一束由99朵玫瑰花表白的同时,邓子峰,也出现在冯静怡的面前。
随他出现的,还有一个为数众多的亲友团,他们现场布置了数千朵鲜花形成的爱心形状和无数个彩色气球、绚丽的灯光,还有那闪瞎人双眼的白金钻石项链,营造出一个非常浪漫的氛围。
和这样的场景比起来,他的告白的道具,自然是显得黯淡无光了。
结果也很好猜,冯静怡答应了邓子峰的要求,成为了他的女朋友,而没有选择另外一个在旁边傻傻地站着的他。
童话里,总是骗人的,不是吗?
眼前的才是现实啊,经过一段时间的狂轰滥炸,冯静怡,也终于被邓子峰的金钱加浪漫的攻势所倾倒,投入到他的怀抱之中。
对此,苏乐康虽然沮丧,但是,并没有太大的想法,也没有像小说里那般,摔花、落下一句狠话离去,而是静静地看着眼前这一切,听着旁边人的嘲笑、品味着心中的苦涩。
如果只是这样,他想,很快,就会忘了吧,毕竟,这只是一场单恋,注定没有结果的单恋。
但是,也许是邓子峰太过得意了,也许是,他看到苏乐康不顺眼,搂着冯静怡意气风发之下,顺便,把苏乐康贬得一文不值,狠狠地在大庭广众面前,尽情地嘲笑着他。
“九十九朵玫瑰,好浪漫哦,我替静静收下了,谢谢你哦。”
他接过苏乐康手中的花,把它抛在空中,任由那鲜红的玫瑰花,四散而飞,一朵一朵地飘落在地上,被众多的人群,哄笑着,踩在脚下,化成为了一片殷红的花泥,如同一滩鲜红的血,从苏乐康的心里流出来,红的惊人。
“这样的穷鬼,也学癞蛤蟆想吃天鹅肉,真是见鬼了,静静是你这种人,可以奢望的吗?
还是赶紧回宿舍,看你的书去吧,也许,毕业了,还能够找个公司上班,娶个一般姿色的老婆,过上美满的日子了。”
和苏乐康一起过来的几个兄弟,都是义愤填膺,脾气火爆的大壮—包壮壮,更是要冲出来揍他。
只是,他被兄弟们死死拖住了,要知道,在这样的大庭广众打架,可不是小事,很可能会被退学。
所以,即使大家都是怒火中烧,依然保持着足够的理智,把他死死抱住,不让他出来。
也许,即使出来,在对方这么多人的情况下,也是打不赢吧。
所以,他们只能死死握住拳头,看着邓子峰搂着冯静怡大笑而去。
苏乐康没有发怒,也没有哭,他的眼里,还留着,冯静怡看到邓子峰羞辱自己时的神情。
那是,理所当然的表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