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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三章--男儿血性

末日岩帝 墨来疯 3949 2024-11-15 20:15

  “既然,丧尸是人类异变而来的,那么承受这暗能量的生物,暂时就化为两大类。”

  “人类,变异兽类。”

  “当啦,这里的变异兽,只泛指普通常见的变异兽,一些个例不在其列。”

  “而依我的理解,人类在暗能的吸收,使用,蕴藏上,都输给了其它任何一种变异生物。

  “丧尸,人类在暗能潮汐来临时的牺牲品,残忍的新种族,噬血,凶残,完全没有人性和智慧。”

  “但是,高阶丧尸已经开始慢慢产生新的智慧,他们的躯体更是已经被暗能重铸,和人类躯体有了极大的差别。

  “他们的躯体已是暗能量完美容器,是以体内晶核为核心,自成一体的暗能量转化器。”

  “而且,不管是那种丧尸,他们体内,都已经生成了,独特完整的,各有所长的暗能回路。”

  “所以,丧尸并不需要自主,来完成这暗能转化晶力的过程。”

  “变异兽,末日里的宠儿,原本就是物竞天择的它们,对于暗能的侵袭,无比的享受,它们完美的适应了暗能改造。”

  “它们的躯体比丧尸更加完美,它们才是这次灾难下的宠儿,同样,它们也拥有晶核,以及暗能与它们兽体结合后的完美躯体。

  “一些强大个体,甚至结合暗能,产生强大独特兽征,这让他们无比的强大。”

  “所以,同样的,它们也不需要,自主来完成暗能凝练成晶力的过程,因为他们都一样,都是暗能改造下的完成品。”

  “而除了异变成丧尸的人类,其他的人类,身体上,被暗能改造的极少。”

  “哪怕是那些自主进化者,也只是多觉醒了一种天赋能力,这种天赋能力,被命名为了天赋技能,除此之外,在身体上的改造并不完全。”

  “相比上面这两种变异生物,人类进化者,只能算是半成品,这种半成品状态,有利,也有弊。”

  “弊端就是,人类的进化之路要自己来走,要自己来寻找,不像其他种族,体内已经自成系统,这需要摸索,也需要时间。”

  “利端与弊端一样,因为,往往只有自己选择的路,才是最适合自己的路,进化之路,也是如此。”

  “不过,任何事物,都有迥然不同的两面性。”

  “这就是我的理解,在我看来,就现在,乃至末世的前一两年时间里,应该会是人类,最黑暗,也是最难熬的时期。”

  “因为人类只能四处躲藏,苟延残喘。”

  “直到通过遗迹挖掘的功法,以及人类自身的智慧,慢慢掌握自身的进化之路,才有翻身之资本。”

  逸凡低沉的声音,涵盖整个剑齿虎战车,整个车厢内,静的出奇,所有人都沉默了,几名队员甚至黯然叹息。

  逸凡的心中,也是涌起无限的感慨。

  是啊,人类从金字塔的顶端,直接跌倒了塔底,而且需要自行摸索,进化者之路,不好走,可以说是太难走了..........

  NY县城,豪兴小区内。

  此时已是早上九点,原本一直早睡早起的金环蛇,今天似乎没能起来的来,要说为什么没能起的来。

  那就得说说,逸凡走的时候给他留的两天路了。

  第一条,老老实实把物资运到围山,从此成为逸凡手下忠实的小弟。

  第二条,带着人,带着物资,找个山头自立为王,从此过上没羞没躁的生活,不过从此以后,也多了一个无比恐怖的敌人。

  金环蛇,想了一个晚上,最终还是选择了第一条路,虽然第二天路无比的诱人。

  但是想想那位老大,恐怖的手段,他发现,他貌似根本就没有 叛变的理由和资本。

  对,就是理由和资本

  一个人要叛变,最要有个理由吧,要么为了生命,要么为了做老大,要么为了利益,总不会毫无理由的叛变吧。

  有什么理由?没有!

  至于资本的话,就是双方实力的对比了,自己和那位老大有可比性吗?

  自己叛过来之后,即使有契约在身之时,老大都没有任何无理的要求,对他和对其他下属一样。

  那还有什么不满足的?如果非要不知足,作死一把,凭借那位老大的那只大雕。

  不用多久,定然能找到自己的藏身之处,到时候,迎接自己的,只怕是老大那滔天的刀罡了。

  再者,就凭这位老大的实力以及格局,跟着这位老大,貌似比自己占山为王,还要强,强的还不是一星半点。

  要知道,这位老大,现在就已经是人类王者般的存在了,很难想象,他的以后,会是如何。

  我张毅就卖上这条命,随他走上一程,倒是看看,到底能走到哪一步。

  金环蛇,也就是张毅,想到此处,刚刚那些一切虚妄的想法,全部破灭,此刻他已经下定决心跟随逸凡。

  跟着他,在这末世闯出一番功绩,也算是不枉此生,想想前半生的经历,能跟随到这位老大的身边,也算是自己的运气了。

  既然已经想通,金环蛇,也是不再墨迹了。

  他立即找来了副队下令道:“让所有人员准备,整理好物资,中午出发,奔赴围山!!”

  青年的副队立即应道:“是!队长!”

  整个豪兴小区活了起来,迅速的搬运物资,准备奔赴围山......

  C市南环线上。

  相比逸凡他们的队伍,黄海滨显然要倒霉多了,至于倒什么霉,那还用说嘛。

  逸凡他们的队伍,都被丧尸追击,他黄海滨的队伍怎么可能不被追击。

  要知道,丧尸可不分人的,只要是血食,他们就无比喜欢。

  此时正有数十万丧尸追着黄海滨的屁股后面,而他的队伍可比逸凡队伍庞大多了。

  加上那些普通幸存者,他的队伍,可是足足有将近40万人,虽然眼下已经是全民皆兵,但是奈何尸群悍不畏死。

  他们已经是边打边退,而且已经开始出现大量的伤亡,而且最可怕的是,依照这个速度,他们很快就会被追上。

  然后,只要被拖住,队伍一乱,很有可能就会被后面的尸海给围住。

  一辆剑齿虎战车里边,黄海滨大声问道:“獒犬,现在我们怎么办。”

  獒犬一咬牙道:“没什么办法,只能分开它们,让尸群分散开,给大部分人生还的机会,不然要是被围住,能冲出去的,百不存一,甚至根本冲不出去。”

  黄海滨听到獒犬的话,心中已经有了决断,黄海滨,从来就不是一个没魄力的人,他抄起单兵对讲,从剑齿虎战车顶部爬出,站在了剑齿虎战车的车顶上。

  打开公共频道,直接大声讲道:“我是你们的总队长--黄海滨,所有战士们,幸存者们,我们正面临生死危机。”

  “相信你们也看到了,只是你们还不了解,事情严峻性,已经确认,在我们身后追击的丧尸群,多达上百万,甚至更多。”

  “我知道你们都害怕,因为我也一样害怕,我黄海滨,不是怕死,我怕的是,这里几十万人幸存者,全部跟着我陪葬。”

  “因为,按照现在这个速度,我们一定会被围住,我们一定会死,整个队伍能生存者,将百不存一,甚至全军覆没,但是,越是如此,我们就越不能怕死。”

  “所有军方的进化者战士们,或许别人,还有得选择,但是我们,已经别无选择。”

  “我们是军人,我们是战士,我们是进化者,我们是热血男儿,现在,我需要十只敢死小队。

  “我需要他们留下来阻击丧尸,需要他们找机会引开后面的尸群,让大部队继续逃亡。

  “这一次,我不下命令,这一次,我让你们自己来选择。”

  獒犬第一个站了出来:“算上我一个,狗日的丧尸,我带一队,这主意也是我出的,而且我是进化者,又是军人。”

  黄海滨虎目一红,一手拍在站在他身边的獒犬,大声道:“好,獒犬队长,我等你到麓山跟我会合。”

  人群中的古建,带着他的警卫连,自愿留下,

  有了第一个,就有第二个,第三个,无数原本就是军人的进化者们,站了出来。

  谁说末世中只有尔虞我诈,谁说末世没有男儿血性?

  这十来只,每队都是十人,他们个个都是三阶,他们难道不怕死吗?他们没有更好的未来?

  不?不是的,他们是纯粹的军人,他们有着一颗纯粹的心,或许在平时他们并不起眼。

  但是在此时,十只小队里的所有人,让人敬佩,因为他们是正真的华夏军人,有血性的华夏军人。

  很快,十只小型车队就成型,两台剑齿虎战车,十台猛虎战车,迅速减慢的速度,并且开始阻击丧尸。

  加特林机枪,迫击炮,雷神狙,飙射一道道火线,阻挡着尸群的脚步。

  枪林弹雨中,丧尸们悍不畏死的冲锋,这样的情境下,大喝声,笑骂声不绝于耳。

  他们才是真正勇士,他们不畏个人生死,他们还有着一腔的热血,他们还有着男儿的血性。

  古建一手拎着单兵加特林,对一边的獒犬大喝道:“死狗,你怎么会在?”

  “黄海滨,怎么舍得你这个进化者队长身死啊?”

  獒犬大声反驳道:“贱人,别矫情了,比比看,谁杀得多。”

  古建大喝一声:“来就来,谁怕你啊.!”

  枪林弹雨,血肉横飞,大喝笑骂,尸横遍野,男儿血性展露无疑。

  然而,无数丧尸铺天盖地的汹涌而来,不出意外的话,他们的下场只能是葬身尸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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