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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节 无乱纷争

唐朝小白领 樊笼13 4750 2024-11-15 20:17

  肃州,初春,冷清,花开。

  此时的肃州已经是十天之后了,而在这十天里,发生了很多的事。

  孟浩没有去找人过来评评理,而是找人将家里的人全部都埋了,然后就在家里,不知道忙什么。

  而刺史府的谭燕此时已经算是个真正意义上的刺史了,他手下的不少人都在做事,很认真的那种,街上的人也多了起来,也不知道是从什么地方出来的,可是呢,这些人虽然穷的叮当响,却带着一丝满足,像是劫后余生,说也搞笑,这样的生活似乎就是如此的简单而又粗暴。

  可是,几大家族,现在只有李家和另外的一个叫做孙家的人还凑合,其他的似乎都消失了一样,李家的人还过来帮忙。

  可是呢,侯君集却和叶檀两人不再肃州,而是直接去了甘州。

  历史上的这两个地方可是分开的,也不知道是为了治理方面还是为了其他的,反正是分开了。

  也因为如此,池浅王八多,所以,很多事也容易乱。

  所以,在第一时间,侯君集就带着差不多八千人直接扑向了甘州。

  甘州的环境大体和肃州差不多,只是大家族不多,所以很容易就被人给抓了,然后侯君集为了整顿军伍,将这里的人杀了一个通,关于收缴的事,则全部都有叶檀来负责。

  甘州没刺史,所以,侯君集的身上就挂着这么一个名字,可惜的是,他根本不理会,扔给了叶檀。

  为了能够第一时间处理好这些人,侯君集不停地剔除人手,同时招募人手,不知不觉,两个地方军队有差不多一万两千人。

  可是现在留在谭燕和叶檀面前的问题却非常多。

  因为这两个地方都是比较偏僻的地方,在历史上也就是放牧和吃沙子两条路可以走了,但是呢,他不想走这两条路,因为太没有意思了。

  但是呢,弄死那些大家族的人其实不难,因为军队在很多时候的杀伤力还是极大的。

  可是呢,李世民让叶檀来到这里可不是为了这些,如果只是杀死一些人的话,那么他根本就不会在这里。

  丰州的很多经验还是可以借鉴的,可惜谭燕已经头发都有点白了,这种辛苦虽然带着干劲,可是骨子里的挠头还是要命的。

  “叶侯啊,人口倒是不少,可是怎么办啊?这些人干其他的事不行,就会放牧,难道让他们都去养羊牧马吗?”

  谭燕身上的刺史衣服虽然看着不是非常的华丽,可是在这里,已经是绝好的衣服了,而叶檀不过是一身白衫,是棉质的,看着有点软乎乎的,不太好看,但是呢,绝对是舒服的。

  叶檀看着他的那个账目上的钱财,也是想哭。

  肃州总体来说还可以,可是甘州却不行,这里的人似乎早就将自由两个字刻在了心中,所以囤积生活物资的事,几乎是没有这样的想法,因为毫无意义,所以,人是有的,特别是解放出来的奴隶,差不多得有小十万人,可是这些人怎么办?白白养着?那肯定是不行的,因为首先这里没有强大的物资,然后呢,就是没有人愿意。

  过去的那些家族里的人之所以用奴隶,目的是为了能够获得最大的利益,现在没有这样的办法了,怎么办?

  两人翻来覆去看了好几遍,最后都饿了。

  吃过饭之后,叶檀找个地方眯一会,而谭燕还有无数的事要做。

  就在晚上的时候,一身脏兮兮的侯君集出现在了刺史府。

  一身的疲惫,脸上的憔悴都可以看出来,几天的不眠不休,绝对是一个大杀器,不过呢,他在下马的时候,还知道吩咐一句,“给我水和食物。”

  等到叶檀去看他的时候,这么一个身经百战的将军,手里拿着羊腿,嘴里含着羊肉就这么睡在了客厅里。

  任何时候,什么事都不是那么轻松的,你如果想要做事,总是需要付出代价的,而这种代价,可能是你不能想象的。

  还好,就在叶檀这里等待了差不多七天的时候,李承乾那里送来了好消息。

  大唐不是有个基建投资部嘛,还是来了,他们带来了很多的物资,还有钱,不过钱在这里没用。

  同时带来的还有一封信,李承乾告诉叶檀,这个只有这么多了,多了没有,而朝廷上面对于如此大规模都使用钱财还是有意见的,不管这个钱是来自什么地方,都是有意见的,毕竟,现在连大唐内部都没有修建好,你还搞这个,有意思吗?

  不过叶檀却知道,这几年,不少地方其实都开始复苏了,因为如此,很多地方的钱财需求也很大,现在已经是贞观五年了,而在二年的时候,全部的税赋不超过两百万贯,让叶檀这样的人都觉得奇葩。不过呢,也从侧面可以看出来,大唐君臣的本事,用这点钱就可以将一个偌大的国家治理的还算是不错,这就不得不说,是一个真正的本事了。

  可惜啊,因为如此,很多地方最大的好处就是有了一点点的安全感,而不是其他的,因为其他的东西一概没有。

  肉食,依旧是无数的人最喜欢的一种食物,除了松洲之外。

  这些年,叶檀出来,其实李世民是让他回去的,因为再过几年,大唐就会划出十道来,到时候,各个地方都有一个叫做节度使的东西,在大唐的初期和中期,这个官职可不是什么好玩意,大体上都是在辛苦的边缘,只是到了后期,中央管不了这些人了,才会出现各种乱七八糟的事,当然啦,汉朝也是如此。

  李世民有的时候恨不得将靠近松洲的地方全部都交给叶檀来管,因为说真的,大唐其他地方,什么扬州啊,苏州啊等地方,按理说应该是繁华之地,可是这两年发展也不如之前的松洲。

  人呢,有个习惯,如果某个东西用的顺手了,就不会撒手。

  可是呢,现在大唐兵精将广,文官里面也有无数厉害的角色,这样子的时候,让一个毛头小子去做这么大的事,肯定是不行的,而且,当初叶檀成为松洲的老大的时候,他也是顶着很大的压力的,这个世界就是如此,有些人看似权利很大,可是实际上却受到了很大的制约。

  现在的肃州和甘州,缺少的是粮食,至于衣服方面却不是很缺,因为皮毛很多,过去的人可不会有那么多的讲究,毕竟这个世界上能够活下去才是第一位的,而且这里的异族人很多,这些人做事不行,惹事却是一把好手,而且过日子不比中原的百姓差,因为他们没有人救济。

  没有粮食,光吃肉倒是可以,但是呢,现在哪里有那么多的肉食给他们。

  侯君集正在整编这里的军队,对于谭燕和叶檀就只有一个要求,那就是军粮充足,否则的话,很多事很麻烦。

  如果光靠杀人就可以得到这些东西,那么,这个世界的很多事反而简单了。

  所以,叶檀现在和谭燕坐在一起,聊天的话,就是钱,钱,钱,如果非要加上一个的话,那就是粮食。

  至于其他的,重要吗?

  谭燕现在不说彻底恢复了,可是却也精神了不少,这个时候坐在那里真的像是一个刺史,而之前在这里发生的一些事,他有所耳闻,可是却当做没看到,因为他知道,看到了自己说不定会上去补上几刀,所以他只能这么做。

  可是,在他当初来这里的时候其实就已经看过了这里的环境,说真的,放牧不错,农田很少,人们善斗,可惜却没有多少荣誉感,可能为了一些比如说一条羊腿,我就可以为你杀人,可是呢,这种事却也因为如此,显得没有纪律,现在的肃州有点当初秦国商鞅变法之前的样子,上阵谁都不怕,更加不怕自己死掉,可是呢,也因为如此,每次都是威震天下,同时也让自己国家的人心中害怕,因为每次都是很大的伤亡,手里提着木棍就敢和铁甲军士对抗,勇气可嘉,只是不适合推广,这样的战斗力简直就是人海战术,对于一个完整的国家来说,勇气可以讲,却不能胡扯。

  “叶檀,此事如何办才好?”

  谭燕本来以为弄死了几个家族之后,自己手里的权利就会到自己的手上,现在权利是到了自己的手上,可是这个权利却像是枷锁一样地将自己给扣住了,根本就没用啊。

  如果是在中原地方,不管是无为而治还是其他的办法,都是有章可循的,毕竟,我们的祖先已经花费了千年的时间来做这些事,你总是可以的,但是呢,边塞的治理却粗糙的多,过去都是军屯,或者说是都是军队说了算,至于其他的,一概不行,可是现在朝廷上明显没有多余的钱财给他们,只能靠自己了。

  从无到有,说的轻巧,那里那么容易啊。

  而且,这里和其他的地方还不一样,李世民将侯君集和叶檀派来,绝对不会是为了给自己撑腰这么简单,目的肯定还有一个,那就是为了将这里打造成大唐的土地,自古边塞却不是大唐的土地,也不是任何朝代的土地,因为随时都会易手的,而且这里的百姓也是五花八门的,因为你保护不了我,我难道去死吗?最后自然是谁厉害,我就听谁的,当然,也有一些人跑到了中原地带,现在呢,中原也是到处缺人,所以对于户籍的检查很宽松,只要是有人,土地才有意义,否则的话,光是有一片土地,那么这些东西又有什么意义呢?

  叶檀本来想要说就在这个对面不就是镜铁山吗?

  这个在中国历史上和现代都非常有用的地方,产铁量很大,而且不是很难开采,可是中国一直到近代才开始开采,不是说我们的祖宗脑子不够用,而是因为不容易发现,所以,他现在也不能直接提出来。

  “粮食不够,衣服倒是够了。”

  叶檀说了这句话之后,就放下手里的账目,然后背着手走了出去。

  谭燕张了张嘴,却不知道说什么,现在问题都在这里呢。

  喝了一口茶水,谭燕觉得自己的嗓子都要裂开了,因为之前说了很多话,所以现在嗓子还是不太舒服。

  “老爷。”

  一个门房走了过来,年纪不大,但是满面的沧桑。

  “何事?”

  谭燕知道这人是新人,不过呢,自己也没有想过永远都在这里过下去,所以不在意,反正自己也没有多余的能力保护自己,到时候只能看别人的了。

  “门口有人找叶侯。”

  “什么人?”谭燕奇怪地问道,现在虽然到处还算是安定,可是实际上却有点问题。

  “是个胡人女子。”

  在过去,所有中原之外的人,都是胡人,这个倒不是鄙视,而是没办法其他的称呼,很多人根本就不知道自己是什么地方上的人。

  “哦?”

  谭燕本来烦恼的脑子一下子就清净了不少,这叶檀听说非常庄正,对于女人根本就不在乎,听说为了娶大唐的长乐公主,什么事都愿意干,大家都觉得这人不错,非常不错,虽然风流倜傥的确是一种诱惑人的事,可是实际上凡是有女儿的家里,都不太喜欢这样的人。

  可是没有想到,他竟然在我肃州开花了?

  谭燕本来就老的脸上带着一丝猥琐,不过呢,还是点了点头道,“带进来吧。”

  “可是……她还有一些随从。”

  “都带进来吧。”

  谭燕倒是不在乎,现在城里最安全的地方就是这里,最不安全的地方也是这里,自己本来就没有什么好失去的。

  过了一会,收拾的干净,带着面纱,一身白色衣衫的女子走了过来。

  这女子至少现在看来一米七,和中原女子的娇柔不一样,她的身上带着强烈的阳刚之气,可是呢,本身却又非常的细腻,过去和现在,西方的女子都有一个毛病,有雀斑,多多少少都有,少的叫做可爱,多的叫做要命。可是这个女人,竟然一点都没有,虽然看不到整个脸部,却发现皮肤宛如奶油一样,体态婀娜多姿,好不勾人。

  “不知阁下是??”

  “希帕蒂亚。”

  淡淡的声音不大,还夹杂着特有的口音,可是却让觉得很舒服,像是一种公式化的点缀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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