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个大城市在表面喧嚣浮华的背后,都有着一些黑暗的角落,而生活在这些黑暗之中的人,除了社会最底层的劳苦大众之外,还有一种,便是每天过着刀口上舔血日子的混混们。他们选择的道路注定了只能过着无法见光的生活,除非有朝一日他们能够出人头地,成为一方大哥。而其中的大部分混混,在付出了青春和鲜血的代价之后,却并不能实现他们的出头梦想。
宋三便是这些混混中的一个。宋三看起来并没有普通混混那种嚣张的气焰,衣着也很普通,就如同街边卖水果的小贩一般。宋三走起路来一瘸一拐,便如同一条被打瘸了腿的流浪狗一般。
可是没有人敢笑宋三象一条狗,即便是在背后也不敢有人这样笑话他。因为宋三那条瘸腿,便是在当年C市兄弟会与外来的洪金会规模最大,最为血腥的那场火并中被人砍断的。
其实说起来一点也不稀奇,那场大战中被人砍断腿的至少也有三五十人,许多人的下场比被砍断一条腿还悲惨得多。可是宋三不一样。宋三的一条断腿就换了洪金会五条人命,他在那一战中已经拼尽了身上的每一分力气。“拼命三郎”这个外号就是从他断腿以后才叫开的。所以宋三是个幸运的人,他不但在那一战中保住了性命,而且得到了出头的机会。宋三养好伤出院之后,并没有进到大牢中去,反倒是成了那个偏僻集镇上的老大。虽然宋三分得的地盘并不大,不过他已经很满足。死在那场大战中的人,连一根毛都不会得到,他已经很幸运。
可是宋三从此变得沉默寡言,不再是当初站在发廊外拉客那个口若悬河,能把如花说成西施的快嘴龟公。他也不再摸刀,不仅是砍刀,连厨房的菜刀也不会再摸一下。用他的话说,每次看到刀子,就会让他想起那个血腥恐怕的晚上,而每次想起那个晚上,他就会有一种发自内心的恐惧,这种恐惧感甚至让他有想要呕吐的念头。所以他不会再跟人拼命,而已也没有这个必要,因为他的手下已经有了上百随时候命的兄弟。
宋三甚至不许他的手下兄弟在他面前提起那一晚的事情,因为宋家三兄弟除了他之外,宋大和宋二都是死在了那场大战中。除了他自己,根本就没什么人到现在还会记得他们。大家唯一知道的事情,就是“拼命三郎”宋三绝对是一条好汉,谁也不能不承认这点。因为就连兄弟会老大谭星都竖起大拇指的人,在C市又能有几个?
宋三身上只有一件事情没有太大的变化,那就是他仍然会喝酒。宋三成名前就喜欢喝酒,每晚吃饭时候七八瓶啤酒是少不了的,在野狼帮中,宋三除了能说会道,酒量也是很出名的。成名之后喝得更多,啤酒换成了白酒,和兄弟们一起痛快地拼酒,也变成了多数时候他独自低酌。
不是没有人陪他一起喝酒,每次他喝酒的时候,总会有一大票兄弟陪着他。可是谁也不敢招呼宋三,因为他的脸色十分的悲伤,悲伤到他身边的人都不敢看他。所以现在一喝酒,第一个醉的往往就是最能喝的宋三。
不过有时候喝多了,宋三忍不住还是会在自己手下面前提起那晚的事情。这种时候手下那些小兄弟们就会抓紧机会,让宋三说说他以前的传奇经历。那传说中的一战,正是这些混混们最想知道的故事。
今晚宋三显然已经喝得不少,他面前摆放的第三瓶老白干也快要见底了,估计再喝两杯,他就会醉倒在这小饭馆里。桌上陪坐的手下们没有一个人会张嘴去劝他少喝一点,因为大伙儿都知道,宋三喝得越多,就越是他心情不好的时候。上一次新入会的“小刀疤”就不知好歹,开口劝宋三少喝一点,结果被他一瓶子敲在头上砸了个满头花。现在大伙儿只希望宋三喝完这一瓶之后就赶快醉倒,倒得越快越好,这样在把宋三扶回去之后,就可做一些他们想做的事情。天色还不是太晚,去打打麻将,会会情人,显然都会比在这里陪着自己心情烦闷的老大要好。
可是就在这时候宋三开口了:“你们这些兔崽子,又在心里盼着我早点喝醉吧?”
所有人面面相觑,可是没有谁敢开口分辩。跟一个已经喝得八分醉的酒鬼分辩,无疑是自讨苦吃的举动。能坐在宋三身边的人都不笨,所以他们都紧紧地闭着嘴,一个字都不说。
他们不回答,宋三只好自己接了下去:“你们知道我为什么以前喝啤酒,现在喝白酒?”众人仍然闭口不答。宋三的眼光从众人脸上扫过,停在了一个脸色白净,额头上有一道两寸长疤痕的年轻人身上。
“小刀疤,虽然你加入我们不久,可我知道,你是他们中间最聪明的一个,你一定知道答案!”宋三眯起了眼睛,那神态就如同一只看着兔子的老狐狸。
“小刀疤”诚惶诚恐地抬起头来,上次被酒瓶砸破的地方还在隐隐作疼,这次如果答错,会有什么样的后果?“小刀疤”只好结结巴巴地应道:“因为……因为三哥你是老大,老大当然得要喝白酒才能显示身份,咱们这些作小弟的,才适合喝啤酒……”
“小刀疤”说完,紧张地望向宋三。宋三哈哈大笑道:“很好,你这张嘴很会说话!”说完居然倒了一杯白酒递了过去:“咱们两兄弟喝一杯!”
宋三这样的举动可算是罕见,众人也只在上次兄弟会中的杜风到这里办事的时候,宋三敬过他一杯酒。杜风何等人物,对这些十多二十岁的小混混们来说简直就是心中的偶像。“小刀疤”受宠若惊地连忙站起身来,与宋三干了这杯。刚一坐下,便听得宋三又道:“你虽然说得很好听,可是说的话都是他妈的放屁!谁他妈跟你说的小弟喝啤酒,老大喝白酒?这是他妈的什么狗屁道理?”
“老大……我……”
“小刀疤”嚅惊恐地望着宋三瞪圆的双眼,那眼中似乎已经冒出了噬人的火花来。“小刀疤”不明白自己的老大为何突然这样愤怒,可是他心中忽然闪过一个念头,那个血雨腥风的晚上,宋三在一口气干掉五个对手的时候,是否也是用这样的眼神瞪着自己的对手?如果是这样,“小刀疤”觉得宋三的眼光已经在自己身上戳了十七八个透明窟窿。
“老大,小刀疤年轻不懂事,你别理他!”
“对啊,咱们做混混的,今朝有酒今朝醉,哪管杯子里是什么酒?”
“你这家伙,就是给你杯马尿,我看你也照灌不误!”
“你他妈的才灌马尿……来来,咱们敬老大一杯!”
旁边的人看气氛有些不对,连忙端起杯子来替“小刀疤”打个圆场。他们虽然不知道自己老大为什么突然会发脾气,不过“小刀疤”似乎也并没说错什么话。在这些人看来,宋三不过是因为酒喝得太多心情不快而已。
宋三已经慢慢放下杯子,眼中的怒火也开始慢慢褪去,似乎又回到了平日那个沉着稳重的模样。
“你们不明白,每到天阴下雨的时候,我这条伤腿都会疼得钻心,根本睡不着觉,所以我只能拼命喝酒,灌醉自己……”宋三的语气充满了悲哀,这些还没经历过生死大关的毛头小子,哪能理解他心里的苦闷。所以宋三一边说,一边又给自己倒上了一杯酒,仰头喝了下去。
桌上一阵沉默,在座众人都知道宋三是条汉子,是靠拼命才能坐到今天的位子上。可是他所经历的那些痛苦,只有他自己才能够完全了解。
这样的沉默只有宋三自己来打破:“你们不要以为我喝太多,兴盛街的老大张刮皮,红汤街的老大刘四平,哪个喝白酒不比我喝得更多?”
“张老大和刘老大,当时不和三哥你一样,也参加了那一场大火并?”说话的人是一个三十多岁的壮汉,大家都叫这人“冬瓜”,原因很简单,因为他矮矮胖胖,就如同一个冬瓜。“冬瓜”已经跟随宋三多年,对他以前的事情也有所了解。
张刮皮和刘四平,都和宋三一样,是现在西区的几个带头大哥之一,平日里和宋三的来往也算不少。“冬瓜”所说的大火并,自然是指当初发生在这里的那场规模惊人的战斗。
果然宋三点点头道:“没错,我的这条腿,张刮皮的右手,都是在那一战中废掉的。”宋三嘬了一口酒接着道:“刘四平虽然没有断手断脚,却被人在腰上捅了三刀,连苦胆都被捅穿了。他能活下来,也算是命大!”宋三的语气轻描淡写,似乎只是在说一件鸡毛蒜皮的小事而已。
“老大,那一战咱们这方究竟死了多少人?”问话的人是“小刀疤”,他似乎已经忘了刚才宋三发怒的样子。
宋三盯了他一眼,只是这次眼中却全无刚才的怒气,有的只是深深的悲哀:“当时张刮皮,刘四平和我都是野狼帮的人,除了我们几人现在还混得不错,野狼帮中十有五六,都折在了那一战中!徐家太子爷徐庆带来的人,也几乎是折了三分之一。而人数最多,高手云集的兄弟会,也有好几十人死在了这里!”
“我听说那一战中,野狼帮好像是打了头阵?”“冬瓜”一边随口问着,一边给宋三的杯中又倒满了酒。
“当时野狼帮已经是骑虎难下,为了拿下西区地盘,老大齐天不惜拼尽全力,只可惜野狼帮不过只是这个局中的一个棋子而已!死掉那些弟兄,根本就不知道他们是为什么而死的!”宋三紧紧地攥着酒杯,手背上的青筋尽现。
“棋子?”多事的“小刀疤”不解地追问道。
“野狼帮、兄弟会,乃至徐庆,都是引诱洪金会出手的棋子!”宋三突然重重地一拳击在桌上,吓了众人一跳。“洪金会在C市部署了大量人马,可是因为有龙门集团从中插手,徐家根本找不出这些人。所以徐家制定了一个很复杂,也很大胆的计划,就是让我们冒然攻打西区黑道联盟的地盘,引诱洪金会出手。”
“那么洪金会果然是上当了?”
“没错!洪金会的文飞扬亲自到C市坐镇指挥,可是还是上了徐家的当,在这里摆开了阵势与我们火并。文飞扬以为他设下的埋伏能打我们一个措手不及,可是他根本没有料到,真正中埋伏的人却是他自己!”宋三脸上充满嘲弄的笑容,又喝下一杯。
“谭老大那么聪明的人,又怎么会被徐家牵着鼻子走?”“冬瓜”一边小心翼翼地问着,一边又给宋三添上一杯。这些事情就连他也是第一次听宋三详细说起,自然是想要听个仔细。而其他人则是早已经竖起耳朵,全神贯注地等着宋三继续说下去。
“人在江湖,身不由己!我想谭老大会跟徐家合作,一定也有他不得已的苦衷!”宋三端起杯来举到嘴边,又放了回去:“我宋三在外边混了这么多年,象谭老大这样的人物,我确实没见过第二个!”
“当时谭老大不过是个十几岁的少年,三哥你就这么佩服他了?”“小刀疤”不依不饶地追问道。
宋三哈哈笑道:“说起来当时谭老大的岁数应该还没你现在大,只不过是个高中生而已,可是手下的人马已经过千,象现在兄弟会中杜风、方洪这种等级的高手,也对他言听计从,徐家在C市说一不二,也不得不给他几分面子,他的过人之处,没有亲身经历过的人,是体会不到的!”
众人一阵默然,心中都在想像着一个面色冷峻的少年,指挥上千手下冲锋陷阵,叱咤风云的画面。谭星他们虽然没有当面见过,杜风却是来过一次的。他们还清楚的记得,杜风与众人大醉一场之后,带着四个人星夜赶到三百公里外的D市,干掉了当地的老大云天宏,然后又在凌晨赶回这里,衣服上血迹尚未干透便与众人继续喝酒。那样的英雄人物尚且在谭星手下做事,这谭星又是如何了得,众人只能在心中遐想一番了。
“不知道什么时候能见上谭老大一次,那就好了!”“小刀疤”的神情似乎已经有些痴迷了。
宋三又喝下一杯,眼神却越发地亮了起来:“我宋三有幸,当日也曾与谭老大一起并肩作战打天下,那时的情景,我恐怕这辈子都忘不了!”
“我听说谭老大从未专门学过功夫,手下又有那么高手替他卖命,这一战难道他自己也亲自上阵了?”“冬瓜”一边忙不迭地给宋三倒酒,一边问道。
宋三轻蔑地看了“冬瓜”一眼,一边举起杯道:“谭老大虽然当时还是个少年,可是我看他的身手矫健,下手狠辣,虽然不象练过功夫的,不过寻常的混混,三五个人也绝不是他的对手。最重要的是他身上那种气势,别说是他的对手,就算我这样和他一起拼杀的伙伴,面对他也会觉得有些喘不过气来!”
“这大概就是三哥常说的那种杀气吧?”“小刀疤”一脸神往地说道。
“不仅仅是杀气!”宋三摇了摇头道:“他身上还有一种气,一种霸气,舍我其谁的霸气!我从未见过,连想也没有想过一个少年身上能有谭老大的那种气势!就我当时亲眼所见,谭老大至少也放翻了七八个人,一身的衣服都染得血红,也不知是他的血,还是对手的血!”
“如果是我,恐怕面对这么一个拼命的人,也会吓得手足无措的!”连“冬瓜”也开始有了“小刀疤”脸上的那种神情,一种与他的年龄完全不相称的神情。通常这种神情,只会出现在“小刀疤”那样十多岁的少年脸上,可是现在在座的每个人脸上都是这样的神情。
“能有谭老大这样的人物领军,加上他手下的杜风、方洪、胡彪、王动那些高手,洪金会当然只有一条路可走!”
“你说的没错,洪金会除了死路,无路可走!”
在座的众人也开始三言两语地议论起来。
宋三却摇了摇头:“洪金会那一战并没有败!”
“你不说洪金会掉进了徐家设好的陷阱,又怎么会没有败?”“小刀疤不解地问道。
“文飞扬不是傻子,他能坐到洪金会西南区总管的位子上,当然也会看出问题来!”“冬瓜”毕竟比“小刀疤”出道要早,见的事情多,自然也会老道一些。
“小刀疤”脑子也不慢,眼珠一转立刻接道:“不错,以徐家当时在C市的地位和势力,本不会让野狼帮和兄弟会来打这一战的主力!文飞扬一定是想到了这一点!”
宋三脸上居然是露出了一丝久违的微笑来:“你们都很不错!文飞扬是不是这样想我不知道,不过事实是他们的确在失败之前就发现了不对劲,因此他们撤走了!”
“撤走了?谭老大能让他们安然离开?”“小刀疤”不敢置信地问道。
“当然不会!”宋三举起杯子抿了一口道:“所以西区黑道联盟那几百号人,成了炮灰给洪金会垫背!这些人包括他们的老大洪鸣,吴飞等人,从那一晚之后就从江湖上消失了。”
在座的人都不禁打了个寒战,洪金会做事如此之绝,他们是绝对想像不到的。
“那这些人都死了?”“小刀疤”忍不住继续追问道。
“兄弟会、徐家、加上野狼帮,之前差不多已经来了两千人,后来徐家又来了有一千来人,西区黑道联盟不过几百号人,你说他们能怎么办?活下来的人,恐怕比死了更难受!”宋三说着说着,自己都忍不住打了个寒战。是天气太冷,还是他突然想起了当晚那血腥的场面?
“死了这么多人,这事究竟是怎么摆平的?”“冬瓜”不解地追问道。西区的这场大火并也是C市一大悬案,人人都知道那一战死伤甚重,事后却没有什么尾巴留下来。
宋三神秘地一笑,突然说起不相干的事情来:“你们说咱们这种人打打杀杀的,究竟是为什么?”
“为了有天能出头呗!”
“是啊,就象咱们老大这样,多威风!”
众人七嘴八舌地议论着。
宋三哈哈笑道:“你们都错了,错得真他妈离谱!”宋三突然笑容一收,冷冷地说道:“黑道,永远都是为有钱有势的人服务,黑社会,不过只是一种工具而已!”
宋三虽然没有回答“冬瓜”提出的问题,众人似乎却已经明白了问题的答案。
良久,“小刀疤”才继续问道:“如果是这样,那为什么还有这么多人要继续在这条路上走下去?”
宋三也是沉默了许久,才开口答道:“或许那就是因为有谭老大这样的人存在,才会让人看到希望……”
有希望,岂非也就等于有了目标?宋三的话虽然说得含糊,众人的眼睛却已经都亮了起来。谭星,不就正是他们心中的目标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