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经理和刘大羽挪开椅子,搬开写字台。墙上贴着金黄色的墙纸,欧阳平和刘大羽同时用手指摸了摸,墙纸是干的。
墙纸是最容易吸收水分的,墙体上稍微有一点水分,墙纸就会发潮——并发霉。既然墙纸是干的,那就说明墙体也是干的。
那么,07号客房大衣橱下半部分的水分是从哪里来的呢?
欧阳平和刘大羽百思不得其解,欧阳平还将这个疑问写在了笔记本上,有时间的话,他要好好琢磨琢磨这件事情。
贾经理有一种猜测:"应该——可能——还有这种可能——"
"贾经理,您快说。"严建华道。
"会不会是有些客人把刚洗过的衣服晾在大衣橱里面,衣服没有拧干,水滴到下面,木板不就潮了吗?有些房客的素质比较差,他们只管衣服快一点干,至于水滴在橱里面,他们是不会在意的。"
欧阳平和刘大羽确实在大衣橱的挂衣杆上看到了七八个晾衣架,其中一个衣架上还凉着一个三角裤头。三角裤头太小,被几个衣架夹在中间,如果不拨开的衣架,还真看不见——先前,刘大羽等人在勘查现场的时候就没有看见这个三角裤头。
目前,也只能用贾经理的说法来解释欧阳平心中的疑惑了。
贾经理已经吩咐人把宾馆入住登记簿拿出来,供警方检查。根据欧阳平的要求,贾经理找出二月份和三月份的入住登记簿。虑事历来周密,行事一向谨慎的欧阳平将死者遇害的时间有拉长了一些,定在二月二十七号至三月二十七号(在尸检报告的基础上增加了十天——按照时间报告上的数据,应该是三月三号——三月二十三号)。水面很大,同志们不知道鱼在哪里,渔网撒的范围越大,捕到鱼的可能性就越大。将二十天延长到三十天,工作量会大一些,但保险系数就会大许多。
从二月二十七号——三月二十七号,进驻07号客房的人一共有十六个人,其中十个人是夫妻——或者情人(以贾经理和服务台工作人员的判断,是情人的可能性比较大。六个人是单身。贾经理提供了一个比较重要的情况:凡是单身的都外地到荆南来出差的人,凡是出双入对的大都是本地人,不言而喻,这些人进驻天时宾馆,大都是做苟且之事,如果是合法夫妻的话,根本用不着到这种地方来做爱,所以说他们有可能是情人关系(刚住进来的田茂荣和刘倩倩算是一个例外,他们的口音是四川口音。)
小市街地处老城区,这里的街道比较窄,深巷比较多,房子密度大,人口众多,天时宾馆附近的人是不大可能把私会苟且的地点放在天时宾馆的。稍远地方的人倒是有可能进住天时宾馆,他们知道有这么一个地方,对这里的人来讲,他们又是生面孔,住的特别远的人,不大可能到这里来,第一,他们未必知道有这么一个地方;第二,他们没有必要舍近求远到这里来,像天时宾馆这样,隐藏在老城区犄角旮旯的宾馆旅社有很多。
巧的很,在五对情人中,竟然真有一个姓满的。名字叫满华君,身份证号码是011119591150410(从一九九五年开始,全国开始实行凭身份证登记入住宾馆的工作),"1959115"是出生年月日,即1959年11月5日;女人姓龚,名字叫龚嘉兰,身份证号码是01111968079040,从身份证号码可知,龚嘉兰是1968年7月9日生人,满华君和龚嘉兰之间的年龄相差九岁,现在,人们思想观念随着社会的进步而发生很大的变化,在建立婚姻关系的时候,已经不再受年龄的限制,但在二十世纪末,人们对这个是很计较的,所以,满华君和龚嘉兰确实有点像贾经理所说的那种情人关系。
这两个人入住天时宾馆的时间是1996年月1——1,只住了两天,这就更像是到天时宾馆来打野食的。
负责登记的服务员章小莉提供一个一个情况:"满华君和龚嘉兰是三月十二号晚上住进天时宾馆的,两个人在登记的时候,始终保持一定的距离,女人在拿身份证的时候,还有点拘谨和不好意思。两个人住进宾馆的时候,没有带行李箱,女人的肩膀上背着一个挎包;夜里面十一点钟左右,两个人走出宾馆,但回来的时候,却是满华君一个人;第二天晚上七点钟左右,满华君走出宾馆,回来的时候,是两个人,另一个人就是龚嘉兰;满华君在上楼之前跑到服务台来跟我说:如果有人找他,请他到07去找他。满华君和龚嘉兰上楼之后五分钟左右,有一个男人走进接待大厅,来到服务台,打听有没有一个叫满华君的人住进宾馆,照理,我是不应该告诉他的,宾馆有规定,客人的信息是不能泄露给任何人的。可满华君打招呼在前,我就告诉他了。"
"之后呢?"
"之后,他就上去了。"
"我是问,之后,他有没有下来,下来的是他一个人,还是两个人?"
"之后,我们就不知道了,当时,有一拨人等着登记入住,我们几个人忙的不亦乐乎,大厅里面一片嘈杂,我们就没有在意他了,晚上八点到十点之间,进进出出的人比较多,我们是不会特别在意哪一个人的。"
"这个男人多大年龄?"
"三十几岁左右吧!"
死者的年龄是三十六岁左右。
"身高是多少?"
"比较高,大概在一米七四左右吧!"
这个人的身高和死者的身高差不多。
更巧的是,在六个单身客人中,竟然有一个姓凌的,姓凌的是一个女人,名字叫凌向林。身份证号是01111966010410,根据身份证号可知。凌向林的年龄三十岁。(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