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约在二十年前,在一个小竹筐里,我从一路颠簸的睡觉中醒来,一睁眼就看见一个白胡子老头,他说他是我舅舅。
那大概是我人生的开始,接着我知道了我来到的这个起伏不平、多河沟多黄土的陌生地方叫做狗儿洼,后来我认识了拖着小辫的毛毛和淌着鼻涕的李蛋。
五年前,我跟毛毛在花了半年时间修建的一座新房里结了婚。
结婚的当晚,喝醉酒的李蛋跟我打了一架,我把他的鼻子打出了血,他倒在我脸上脖子上胡抓一气,第二天,大家看我脸上脖子上的伤痕都以为是毛毛所为。
毛毛也不否认,因为她埋怨我结婚当晚回到洞房倒头就睡,便在我的肩膀上狠狠地咬了一口。
一年前,我和毛毛、小豆子一家三口其乐融融,毛毛操持家务和田地活计,小豆子端着碗边走边吃还边撒着饭,后边跟着一群鸡欢快地啄食着地上的米粒。
我养尊处优,整日里赌赌钱,找找乐子,抱着毛毛睡觉,跟小豆子逗着玩。那时候的我确实无忧无虑,算起来,应该是我这辈子最幸福的时光。
但现在,我先没了老舅,后没了毛毛,小豆子也丢了,最后房子整个也烧掉了。
可我还活着。
我活着,可又一时不知道该怎么生活了。
还是那日,在目睹房子被大火烧得差不多的时候,我再次躺在院子里很快睡着了。
在梦中,我看见了毛毛。她的样子模糊,但可以看见她的表情是在笑,她手里拿着本书,坐在秋千上,好像读着。
忽然轻缓的音乐响起了,毛毛在唱:“小老鼠,上灯台,偷油吃,下不来。喵喵喵,猫咪来,叽哩咕噜滚下来……”
这首歌是毛毛唯一能唱完整的歌,她对着书反复唱着,声音很轻柔。
即便我知道毛毛从来不识字——她坚持认为识字是爷们的事,毛毛已经不在了,可是我的心还是轻飘飘起来,处在了一种极其舒适愉悦的状态。
我也看到了小豆子,他在高兴玩弄一只麻雀,狠狠地揪着麻雀的毛,一撮一撮地揪。
我朝毛毛和小豆子打招呼,他们朝我笑笑,继续之前的事情。过了一会儿,毛毛拉着小豆子要走。
我急忙上前想跟上去,但毛毛一个转身,突然变成了一只猛兽,咬住了我的脖子。
我吃痛,一下子惊醒了。周身一片黑暗,时间已是夜间。夜深人静,只是耳边仍嗡嗡响着毛毛的歌声:“小老鼠,上灯台,偷油吃,下不来……”
大约十几天后,狗儿洼里的人再次遇到我,不少人都如见鬼了般的落荒而逃,因为我已经形同鬼魅,瘦到了皮包骨头的程度。
我整日浑浑噩噩,以数自己的肋骨为乐,游荡在村子的周围,困了就睡,饿了就随便找点吃的。而且突然喜欢上吃那种褐色的石子和泥土,每天都会吃上两把。
作为发小,李蛋出于一种无可救药的心情早已不来看我。我其实心里也明白,或许过不了太久,自己就要完蛋了。
又一天早上,我循着惯例在草垛子上呼呼大睡的时候,突然被一帮人抬到村里一大片空地上。这地方经常用来召集村民开会,之前毛毛让我村里大游行时也常经过。
我揉着惺忪的眼坐起来,茫然看见一大帮人围着我,个个叉腰怒眼,表情不善。这帮人一时也不说话,只齐刷刷表情愤怒地看着我。
说实话,被一帮男女老少这么莫名其妙地行注目礼,我起初以为自己走光了。
突然一女的终于忍不住了,她叉腰向前,怒气冲冲道:
“我说霸天啊,你没东西吃,我可以给你吃,你想吃玉米棒子,我给你煮。可你把我家地里的玉米糟蹋了算怎么回事?你吃一两个也就罢了,怎么就能糟蹋一口气了半亩地呢?那还没熟呢!”
这女的是邻居王二婶,之前毛毛在时还联络不少,经常一块探讨些家长里短。这会儿她的脸愤怒得如此扭曲,定是因为我干了一些伤天害理的事儿。
王二婶一出头,大伙纷纷开始了对我的声讨。一时间人声鼎沸,热闹得像菜市场一样。
“霸天呀,你没地方睡给我说一声,怎么就大半夜跑到我家鸡窝里睡呢,我家才孵出来百十只小鸡,一晚上给你压死了一大半……”
“你吃石头泥土我不管,可怎么专捡我家的猪圈啃呢?那几块石头是垫猪圈用的,你天天晚上啃,那还受得了?这不前晚上下雨,猪圈塌了,里面的猪全跑了!好家伙,黑灯瞎火的,那叫逮着一个费劲!”
…………
他们一个个声色俱厉,唾沫星子乱飞,必要的时候还会声泪俱下。在他们面前,我是个十恶不赦的罪犯。
这时,村长出面了。
他迈着颤悠悠的步子到我面前,扶起我,一副语重心长的样子;
“我说小天呀,你也不小了,这世界天大地大,哪里会没有容得下你的地方呢?大伙都知道,你有雄心,有壮志,想去他姥姥山一遭,而且呢,也因为这个,遭受了一些不好的事情。
但是,不经风雨怎么见彩虹?人生就该闯一闯的嘛。论职位,我是村长,论辈分,我跟你老舅是旧相识,你该叫我一声叔叔。你若是想追求梦想,去他姥姥山,叔叔第一个支持你。”
村长把一个钱袋塞我手里,“诺,这是叔个人赞助你的十八个铜钱,一点心意,希望你一路顺风,胜利实现梦想。”
本来他们骂也就骂了,又不掉肉,又不长身上,我也皮了累了,爱怎么着怎么着吧。可村长一提到他姥姥山,我的心动了,沉睡已久的渴望又苏醒了过来。
我攥着钱袋,望着村长慈祥的面孔,忽然感动得热泪盈眶,冲口叫了一声“叔!”
“男儿志在四方,去吧!”村长朝我摆了摆手。
我不舍地抓住村长的手,“叔,保重!”
村长再次摆摆手:“大丈夫志在千里,去吧!”
周围的男女老少跟着一齐喊道:“去吧!去吧!”
两天后,当我渡过狗儿河,站在一个小山头的最高处,任烈风吹着我狂乱的长发。
这是我人生中值得纪念的一刻,我就要离开狗儿洼,去他姥姥山了。
基于过往的感伤种种,我的目光长久地停留在狗儿洼,又长久地眺望未知的远方。
村长说的没错,男儿志在四方,此刻,我就要追逐自己的梦想了。
不知不觉间,眼睛再次热泪盈眶了起来。
在山脚的山神庙里,我躬身拜了拜神,祝福村长长命百岁,许愿自己旅途平安。出了庙门,我痛快地撒了泡尿,轻装上路了。
我精神焕发,生龙活虎,觉得整个世界都在自己的脚下。
忽然,一阵狂风吹来,一块从天而降的白布恰好蒙在了我的脸上。
白布质地柔软,上面绣着一枝梅花,细闻起来有种说不出的香味。我拿在手里研究半天,发觉这块白布像是女人用的手帕。只是上面粘着一块大大的鼻涕,还湿润着呢。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