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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千里姻缘

穿越官家嫡女 梦里闲人 5705 2024-11-17 17:36

  吴怡以为经历过一场穿越之后, 这世界上的事情已经没有什么可让她震惊的了, 直到从沈思齐嘴里听到这个诡异的提议。

  “娶?怎么娶?”士农工商,举人已经是士这一阶级了,而红袖?连平民阶级都不是, 红袖是奴婢,纳为妾室有可能, 娶为妻子?就算是所谓平等的现代,博士娶一个小保姆都够上社会版的了, 更何况是古代。

  “我也是这么问的。”沈思齐也糊涂了, 他的朋友要娶他妻子的奴婢,这远远超出了他的理解能力。

  “他怎么说的?”

  “他就是说要娶。”赶情陆大才子也没想明白呢,直接把问题抛给了还没寻思过味的沈思齐就跑了, 而沈思齐此刻脑子想的是如果真的是陆文才娶了红袖, 他应该怎么称呼红袖的问题,他和吴怡要怎么跟陆文才相处的问题, 士子圈子知道陆文才娶了个奴婢会怎么看他的问题, 绝对不会有人说他重情义就是了。

  吴怡知道沈思齐的想法,这些古人的阶级观念要比她这个现代人不知道重多少倍,像是红楼里的娇杏丫头,也是先成了妾,生了儿子之后才扶的正, 没有直接娶成妻的道理。

  “二奶奶怎么忘了,红袖的爹可是有功名的秀才。”夏荷在旁边听着,实在忍不住了, 出言提醒,举人娶奴婢不像话,举人娶秀才家的姑娘可是门前户对的很。

  “哦,还有这样的事?”这事沈思齐是真不知道,红袖是吴怡的丫头,在他眼里面目模糊的很。

  “确有此事。”吴怡说道,“所谓富举人穷秀才,秀才穷起来一样要卖儿卖女。”

  “嗯。”沈思齐点头,像是夏荷说的,举人娶秀才的女儿,确实是门当户对,只是红袖在吴怡身边的这一段历史,却不好随便揭过。

  “我问问红袖,她要是也乐意嫁给陆先生,这事也不是不能办。”

  “对了,陆先生说,他亲眼看见有一个小丫头站在红袖身后,把红袖推进湖里。”沈思齐说到这里也摇摇头,女人之间的争斗,真的是杀人不见血,如果陆文才不在,红袖或是淹死,或是被那些跟着小少爷读书的小厮下人救起,不管怎么样红袖的下场都不会太好。

  红袖一听说陆先生要娶自己,当时就愣住了,回想起自己掉进水里,挣扎不已,怎么样都喘不上来气,就在她放弃挣扎的时候陆先生把她从水里救了起来——“我愿意。”

  “你有这句话就好。”吴怡点了点头。

  吴怡本想自己办这件事,却没想到她把红袖同意的事告诉了沈思齐,沈思齐把这事接了过来,“你要办这事,肯定要惊动陪房下人,这事越少知道的人越好,他年就算是有认识红袖的人看见红袖,也只不过会觉得陆夫人跟红袖长得像而已。”

  肖氏叶子牌瘾大,没事就爱摸两把牌,今日府里的事少,冯氏也有工夫,又碰上吴怡来给肖氏请安,婆媳三人又加上周成家的,凑成了一局牌。

  吴怡是有她不输别人,从来都不知道记牌的主儿,夏荷站在她的身后,看着站在肖氏身后的巧文打手势,偷偷提醒吴怡放水,冯氏身边也有这样一个人,周成家的也是个久炼成精的,一来二去的,三家输一家赢,肖氏赢得笑得见牙不见眼的。

  “怎么不见红袖丫头?”冯氏问道,她自是知道红袖落水的事,她觉得一个丫头落水了就落水了,让人看见了就让人看见了,不过是不能做通房丫头了,他日到了年纪或是安排着配小子,或是嫁给外面的管事,都不妨事的,那些伺侯过老爷、少爷的丫头,到了年龄又没名份的,一样安排着嫁人,更何况红袖还不是这样的情形。

  “红袖家里来人捎信,要把她赎出去,我看在主仆一场的份上,没要她的赎身银子,又给了她二十两银子,让她回家了。”吴怡淡淡地说道。

  “嗯,这才是大家风范。”肖氏说道,她自然也是听说了吴怡身边得脸的陪嫁丫头落水的事,见吴怡行动如常,只是时常跟着她的那个穿红衣裳的丫头不见了,也就知道这事吴怡处理了,红袖是吴怡的陪嫁丫头,肖氏就算是身为婆婆也不好多管,“听说书馆的陆先生也辞馆了。”肖氏在意的是沈家的子弟没人教。

  “听说了,据说是要跟几个朋友去游学,听二爷说陆先生也是望族出身,科举失了利不想回乡这才留在咱们家里,想必是觉得教学生牵扯精力吧。”

  “嗯。”肖氏点了点头,“你们还小不知道,湖南的陆家当年也是出过状元的,只不过这几年在京里做官的人少了,他走了也罢,让老二在帮着找个好的,只是这次不能要太年轻的,还是年纪大点的好,能呆得住。”

  “是。”吴怡应道。

  “老大家的,老大最近在忙什么呢?有日子没见他的人影了。”肖氏又问冯氏。

  “最近兵部忙,朝廷要跟鞑子打仗了,浙江那边也不消停,时有倭寇扰袭,听说也要剿,大军未动粮草先行,他已经连着几天住在衙门里了。”

  “这年月啊,里里外外的都不太平。”肖氏叹道,“说起来也是十几年未动刀兵未打大仗了,圣上也是为了给子孙留下太平的基业。”

  吴怡心里却惦记着吴雅,朝廷跟鞑子动刀兵,铁勇男是最有可能被派出去的,虽然他是血里火里杀出来的功名,在经历过吴凤的事之后,吴家的姐妹里可不能再出一个寡妇了。

  “这都是朝廷上的事,不是我们女人家操心的。”肖氏说道,“算了,不提了。”

  几个人一边打牌一边又说了些别的闲话,见肖氏有了乏意,也都散了。

  冯氏和吴怡并肩走在路上,冯氏使了个眼色,她身边的丫头慢慢放缓了脚步,夏荷和红裳也都是机灵的,也跟着放缓了步伐,渐渐的冯氏和吴怡就跟下人们拉开了些距离。

  “你托我查的人,我已经关到外面柴房了,是冷家的远亲,她已经全招了。”冯氏说道。

  “我听我家二爷身边的八两说是看见了那个丫头,却不想真的是冷家的人。”

  “那兰心看着是个温柔的,把我家大爷迷得五迷三道的,谁想内里却是这样的。”

  “兰心?”吴怡挑了挑眉,她早知道主使人是兰心,但这事却不能她查,身为弟妹有天大的理由也不能去查大伯子院子里的事。

  “正是她的主使。”冯氏点了点头,“只是这点小事还不足矣扳倒她。”她自从进门就想要扳倒兰心,可以说是什么阴谋阳谋都用尽了,结果却是让兰心离间了他们夫妻,现在冯氏对兰心也不得不慎重了。

  “大嫂为何不找几个美貌的丫环分她的宠?”

  “唉,这些年我也不是没找过,可是我家那个死鬼,就是认准了兰心了。”

  “唉。”吴怡也跟着她了一口气,她走到路边折了枝花,“这花啊,远远看上去竟是一样的,听说这人呢,无论富贵贫贱,在这世上也有三个人长得是一模一样的。”

  兰心之所以得宠,除了旧感情之外,还有一点就是她的气质风范极像跟冯见贤无缘的表妹婉珍,可这世上,总有更像婉珍的——

  冯氏也是个精明人,自然是一点就透的,见吴怡这么说,不由得笑了,“难怪婆婆喜欢你,弟妹果然见识非凡。”

  吴怡怀孕四个月时,胎早已经做稳了,除了早起的晨呕之外,并没有什么大的反应,只是平时不爱吃的东西,如今都爱吃了,平日还吃的反而不想吃了,清歌换着花样的给她做菜,吴怡整个人胖了一圈。

  沈思齐提着一袋蜜栈进了屋,见吴怡拿着靶镜发愁,不由得笑了,“二奶奶这是在照什么呢?”

  “我这脸啊越来越大了。”

  “女人还是圆润些好看。”古人可不知道欣赏小脸美人,小脸尖下巴,在他们眼里是福薄之相。

  吴怡白了他一眼,“二爷今日怎么没出去?”

  “今个儿衙门里沐休。”沈思齐说道,“陆兄写信过来了,他在扬州游学的时候,遇上了一位秀才家的小姐,一见钟情,已经写信回乡禀明父母,要谴媒提亲了。”

  “哦?”

  “他早先曾说不中进士不成亲,家中父母早就愁白了头发,听说这事没有不应的道理,怕是未到年底我们就能吃到他的喜酒了。”

  “如此说来,也是千里姻缘一线牵。”吴怡点头笑道,沈思齐办事能力的确是强,他甚至在酒桌上三言两语说得老家在扬州的某个朋友跟不爱说话的陆文才一柱香的工夫成了好友,两人加上另一个朋友三个人去扬州游学,转身又安排红袖回乡,又写信把红袖的父亲举荐给了扬州的提学,做了官府办的府学先生,如此一来红袖全家都搬到了扬州城里,谁也不知道改回本姓本名的红袖曾经被卖做过丫头,后面的事就是顺李成章了。

  “说到千里姻缘一线牵,咱们家还有这样的事呢。”

  “哦?”

  “大嫂进宫去给皇后娘娘请安,谁知道路上遇见一个宫女,越看越觉得眼熟,还是身边的丫头提醒,长得竟像是婉珍表姐的款儿,大嫂当即求了皇后娘娘,将那位宫女赐下,如今已经领回来了,我是没见过婉珍表姐,不过听太太和二婶说,确实是像,除了年龄小些,竟一模一样的。”冯氏做的比吴怡提醒的还要到位,皇后娘娘亲赐的宫女,放到哪个人家里都只有多看重几分的。

  “难怪我见大哥最近高兴得很。”

  “只是可惜了那宫女性情模样虽好,却是个不识字的。”大齐朝的规矩,太监宫女不得识字。

  “不识字的教一教总会识字的。”沈思齐说道。

  吴怡在一旁只是笑,心里面却暗暗想着,兰心,你敢把主意打到我的人的头上,从今往后,你就慢慢受着吧。

  也许那宫女真的打动了沈见贤,也许是因为冯氏忽然变得温柔贤惠了,沈见贤和冯氏的关系从寒冬般冰冷,慢慢恢复到了春天般温暖,并且很快见到了成效,冯氏一个月以后也传出来了喜信,怀孕了。

  天气渐渐转冷,刘氏身体也已经痊愈了,吴怡见她在家中烦闷,去请了肖氏示下,将刘氏接到了沈侯府散心,刘氏看着吴怡的肚子,总算露出了舒心的笑。

  “听说你大嫂也有了?”

  “是。”

  “不管怎么样,她肚子里的孩子是长子嫡孙,未来的侯爷,你多让着些吧。”

  “我本也不是掐尖的人,再说我也未曾缺少些什么。”冯氏怀孕之后,整个沈侯府的焦点都被转移了,二奶奶怀孕生几个都不能是侯府的长子嫡孙,冯氏肚子里的才是侯府未来的主人,补品像是流水一般的流向了冯氏所居的世子院里。

  “你能这样想就好。”刘氏眉头又皱了起来,“见你过的好,我也放心了,你大姐那日子啊——”

  “本朝的公主都有三嫁的,大姐未必不能改嫁。”公孙家若是好的,留也就留了,如今公孙首辅病重,京里的人就等着听着他咽下最后一口气的消息呢,公孙家的老太太虽是个明白人,可也是年纪大了,久病缠身,公孙狩行事虽有收敛,但也不是能中兴公孙府的人,吴凤那婆婆——就是个搅家精,儿子尸骨未寒呢,就想方设法的整治守寡的儿媳妇,逼着儿媳妇要将几个月的婴儿舍到尼姑庵去。

  幸亏吴凤是个有主意的,她素来管家又公正,带去的陪房下人也是忠的,几次过招下来王氏都铩羽而归,可是这样耗费着精力,吴凤整天守着女儿连觉都不敢睡,她本身又产后体虚,整个人熬的就只剩一把骨头了。

  “改嫁归改嫁,孩子却是带不走的。”刘氏也不是没想过让吴凤改嫁,以吴家的势力跟吴凤的人品才貌,再嫁也未必找不到好人家,实情是已经有好几个人家打听过吴凤,都知道吴凤是难得的贤妇,人美又精明,娶回家就能掌起一片家业,可是公孙家这样的人家,怎么可能让自己家的子孙去做旁人家的拖油瓶呢?

  “唉。”吴怡也跟着叹气。

  “你父亲也为这事愁,再加上四皇子府的人几次三番的或是请他去饮宴,或是往咱们家里送礼,更是让他烦心。”

  “不说这些了,二哥的婚事准备的如何了?”

  “都是你大嫂张罗的,我已经没心思管这些事了,九月里承宗的婚事和十二月里承业的婚事我都交给她了,最近府里事多,正好冲一冲。”

  “冲一冲也好。”

  刘氏眼睛扫了一眼屋里的丫头们,除了回乡的红袖,谁也没少,“姑爷还一个人住在书房呢?”

  “嗯。”吴怡点头。

  “你婆婆怎么说?”

  “反正该做的事我都做了,总不能把丫头送到他床上去吧。”

  “他是不是还惦记着绿珠?”

  “倒是没听他提起。”吴怡摇了摇头。

  “总之这事你就装糊涂,他熬不住是他的事。”

  吴怡想着,他要是真熬不住,她能怎么办?第二天叫人熬了补身的汤给他送去?

  秀菊端了碗鸡汤站在沈思齐的书房门外,见到的却依旧只是沈思齐的书僮半斤,半斤和八两正好相反,是个大个子,浓眉大眼的,才不过十三岁的年纪看起来却像是二十多岁的大小伙子一样,站在门口跟一堵墙似的堵在那里。

  “秀菊姐把鸡汤交给我就成了,二爷在里面看书呢,吩咐了不叫人打扰。”

  “我就是想要见二爷一面。”秀菊笑道,随手拿了一锭银子,“半斤弟弟你拿着这银子去买糖吃吧。”

  半斤看了眼那银子,正犹豫着收还是不收,八两不知道从哪儿钻出来了,伸手就把银子接过来了,“我正想着范记的桂花糖呢,秀菊姐姐就送银子来了。”

  “这鸡汤——”秀菊见是他来了,知道自己今日在这个鬼灵精那里讨不到什么好处,还是不甘心的想要试试。

  “这鸡汤我们一准的亲手转交给二爷。”八两笑眯眯地接过了汤。

  沈思齐在书房里听着外面的动静,知道八两又做吃人家的拿人家的不做事的事了,不由得摇头暗笑,他也不是故意要守身什么的,就是觉得提不起什么兴致,每天想着的就是整天笑眯眯地吴怡还有她肚子里的孩子。

  在已经列出了长长的一串名字的单子上又添了一个,沈思齐只觉得给孩子选名字,都比跟那些表面上温顺恭谨,暗地里不知道想什么的丫头们周旋要好得多,他又不是傻子,绿珠跟红袖出了什么事他心里清楚得很,被人利用的滋味实在是不好受。

  婚前那些或温柔或美好的容颜,一个个的都变得他让不敢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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