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起小花日日清晨守在路边给他送吃的;想起那除了干柴稻草再无它物睡了七年的柴房;想起那睡在柴房里静静黑夜中传入耳中的天弦门女弟子沐浴嬉闹之声;想起将蟾蜍青蛙、拔了毒牙的长蛇扔入女浴室,女女们惊声尖叫、集体出手斩杀,而自己却四脚朝天笑翻在地的情形……
总之,一切的一切,当时只道是寻常,而此刻想起却才知道是如此的铭心刻骨、不同寻常。
当然,他的身份他自然是拜托潘芸不要说出去的,而与潘芸交谈过程中,他意外得到了一个心里酸酸的好坏消息。那就是万禾书店的柳智明已然去世了,但是——
他却有了一个儿子。
柳智明是他的恩人,是他最最感激、也觉得最最对不起的一个人。虽然很平凡、很短暂,一生都没有什么大的成就、大的本事儿,但在李作乐的心目中,他却是最了不起,也最伟大的一个人。
公冶子当然了不起、当然伟大,但他伟大的是才华、是本事儿;而柳智明伟大的是一颗心,一颗真正善良、智慧的心。
是以闻听柳智明死了,应该说他是毫不意外的,毕竟柳智明旧疾缠身,死是早晚的事情,能拖到近年才死,已然很不容易了;而听到柳智明竟然有了子嗣,他多少有些欣慰。
是以闻听这一对孤儿寡母,日子过得不太轻松时,他当即给了潘芸一千两的金票,让他给那孤儿寡母捎去。
他当然可以给得更多,也愿意给更多,但是金钱这种东西太多或太少都是很万恶的,只有适中方才能给人快乐幸福。
黄金一千两,运用得好的话,已经足够一个善于操持的女人做许多的事情、好好的过日子了。而对于一个不善操持的女人,就算给她一座金山,那也是无济于事的。
至于潘芸会否将这一千两黄金占为己有。李作乐倒是不担心。
一则。潘芸家貌似不比王大胖家少钱,虽然黄金一千两不是一个小数目,但也不至于冒着生命的危险去贪图的吧?
二则,小花对柳智明家的情况应该也很上心的,应该也会照顾一二的。他这一千两的黄金实际上只是锦上添花的一点心意,就算潘芸真的贪下了,她们也不至于陷入困境的吧?
三则。他相信潘芸不会贪的。这是一种直觉。潘芸对他貌似有点特殊的感情,似有点喜欢又有点畏惧他……很怪的一种感觉,他也说不好,但凭着这种感情,应该是不会做那么没品的事情的。
所以将这一千两的金票交给潘芸,他并不担心。
这世界上最可信与最不可信的都是人。尽人事听天命,很多时候若不试着相信,那将什么事情也办不成。
总之,经过这一次意外的相见,李作乐知道了许多想要知道的事情,心情也好了许多。
而潘芸之所以能出人意料的识破李作乐,究其根本乃是因为她对李作乐上了心。就如李作乐隐约感觉到的那样,潘芸对他其实是有点既喜欢又畏惧的奇怪感情的。这种感情的萌发也是一件听起来既荒唐又不可思议的事情。但它偏偏就发生了。
话说李作乐当日放走潘芸后。潘芸又急又怕,逃回住处。几日都不敢出门,颤颤惊惊、疑神疑鬼,脑中不断重复着当日的所有事情、所有细节,整个人都恍恍惚惚的快疯了。
可是几日后预想中的所有坏结局都没有出现,她平安无事。而此刻李作乐逃走的消息已然传开,她终于是松了口气。是以在警报解除后重新审视当日发生的一切,想到李作乐的某些话语,她心里突然酸酸的,有些同情可怜李作乐……
就这样,她终于又鼓起勇气偷偷的回到了当日事发的地点,当看到那静静躺在草丛中泛着乌光的镣铐锁链,触摸着它的冰冷沉重坚硬,她不禁潸然泪下。这是一个什么样的男子?究竟承受着怎样的孤苦寂寞、哀痛忧伤?她问自己。
自此她偷偷的收起了铁链,在四下无人之时,又总会拿出轻轻的摩挲、或者抱在怀里,感受着它的冰冷,痴痴的想着。对这铁链的主人的事情变得格外的敏感、上心,会装作不经意的问起,会竖着耳朵、放缓脚步,偷偷的听着……
龙有龙门,鼠有鼠道,这世界就没有不透风的墙,这正应了“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这句话。当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真的用了心以后,又有多少事情是发现不了、不知道的呢?
小花与李作乐太熟了,固然知道许多外人不知的事情,但一些外人都知道的事情,也许反而忽略了。
有人说距离产生美,想象产生爱;不了解所以爱,了解所以分开。
与小花相比,潘芸离李作乐更远,需要的想象更多,更不了解,也更想要去了解。这种心情、行为,不知道算不算爱。
所以李作乐没有被小花识破,反倒给潘芸发现了,这其中固然有意外的成分,但也有一些必然因素存在的,看起来荒唐、不合逻辑,但其实毫不奇怪。
而被潘芸收起来的那一对脚手镣铐,在大约一个月以后,小花想起也曾去找过,但已然被潘芸捷足先登。这也是小花心头的一个悬案,直到许多年以后方才告破。
……
“所有的事,都只剩下一点点,一点点,一点点。不用沉重也不许走很远,走很远,走很远。油油亮亮、光光鲜鲜,我轻松弹出一个优雅的和弦。我看左边、看右边,看不到很里面。如果没关联,把脖子缩起来就不会碰到危险……”
晃晃悠悠,次日一早李作乐继续哼着两个二百五相加伍佰的歌,在大街上晃荡。外围淘汰赛结束,休息两天,后天复淘汰赛就要打响了。当然,那已经没他的事儿了。不过心里郁闷,他这会儿正准备去找漆雕月喝一杯。
“咦?”行走间,他忽然心头一跳,感觉道旁店面之中有什么东西在召唤着他似的,感觉异常强烈。
上次有这种感觉的时候得了石小玉,这会儿难道要给我个石大玉?他戏谑的想着,当即走了进去。
这是一家兵器铺,店面不大,所在的路段也不是很好,但里面摆放着的兵器却不少,品质都还挺不错的样子。店家是一个四十上下的中年汉子,一看就是那种嘴巴很利索,很会销售、很能吹的那种人。
“哟!沈爷,是您呀。选兵器吗?您可来对地方了,我这店里……”
果然,一见有客人光临,又见是李作乐这新近崛起的少年英雄,店家顿时乐坏了,小眼眯起,滔滔不绝的开始推销起来,只可惜李作乐连半个字都没有听进去。因为那强烈呼唤着他的是一根靠在墙角,毫不起眼的长棍、已然长满了厚厚的一层铁锈。
“这人不可貌相,难道棍子也不可貌相?”他心说,暗暗称奇。
嘚吧嘚吧的狂介绍一通,见李作乐毫无反应,反倒两眼直勾勾的盯着店里唯一的特价兵器,中年汉子顿时失望了。极度失望。
但出于职业道德的考虑,还是赔笑道:
“沈爷是看上这根棍子了吗?不多,收您三十两银子就可以了。”
“三十两?”李作乐笑道,“给你三百两好不好?
“呃!这……”中年汉子脸色变了变,赔笑道:“小店做生意向来童叟无欺,三十两真的不贵,您就不要拿小的开涮了。”
“呵呵!”李作乐笑道:“你的意思是童叟无欺,像我这样既不是童也不是叟的就可以欺了吗?”
“你……”中年汉子顿时怒了,黑着脸一屁股坐回了原位,将脑袋扭到一边不理他了。
“哈哈!三十两就三十两,我不过是随口与你开个玩笑而已,何必生气呢?喏!给你!”
李作乐说着随手掏出一张一百两的银票,递给了中年汉子。
中年汉子见钱眼开,顿时又笑了起来。
事实上李作乐真的想给店家三百两的,因为凭着这种召唤的奇特感觉,就算给三千两、三万两也不见得多的。
但这店家做贼心虚,实在无福消受啊!
因为这锈棍的实际卖价只是三两三钱、甚至多次白送都没客人要的。店家之所以狮子大开口要三十两,根本就是心里不痛快,故意那么说的。
这一根锈棍在店里其实已经很多年了,早年未生锈的时候看中它的客人,一经试手,不是太轻就是太重,总不合意。有几个甚至还在耍弄的时候离谱的闪了腰、砸了脚趾,实在让人很无语。
而近年来成了这般锈迹斑斑的模样,自然更无人问津了。
店家几次都想将之扔了的,但恍惚记得收购时是花了几十两银子的,就这样扔了似乎有些不舍得。是以能捞回来一点是一点,价格由最初的几百两到几十两,再到现今的三两三钱、甚至是白送,店家也实在无奈得很,算是彻底的绝望了。
现今李作乐说要要,还答应三十两银子买走,这不是时来运转、绝境逢生吗?店家自然十分的高兴,几乎是一把的夺过银票,赶了余银,一付货物售出,绝不退换的架势,就怕李作乐给锈棍闪了腰或是砸了脚趾,又不要了。
只看得李作乐暗暗称其、好笑不已。(未完待续。)(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