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芽儿散发着朦胧的光华, 街道上静悄悄的, 连大街上的野狗都歇了犬吠。
嬴政刚把卷帘门拉开一条缝, 剑眉瞬间紧了紧, 眼里的疑惑一而过去。
...... 尸气?
这味道他太熟悉了, 地宫里的尸卫身上,每一个都带有这种味道。
嬴政开门的手顿了顿,然后拉开卷帘门。
他倒要看看, 门外来的到底是何方的妖魔鬼怪。
开门的刹那,看到对方在夜色下如狼般泛着幽幽绿光的眼睛后, 嬴政顿时知道了他的身份。
僵尸!
他额头紧蹙, 脸上闪过一丝困惑。
这只僵尸似乎不大对。
绿眼僵尸,在僵尸等级里面, 只是白僵。白僵力量虽然比黑僵大一些,但却同样没有神智。
僵尸只有到了飞僵后期, 灵台才会慢慢清明, 神智开化。在此之前,他们如同野兽般茹毛饮血,本能的渴望鲜血,为了抢夺鲜血, 他们甚至有可能自相残杀。
而眼前的这只僵尸却与别的僵尸有所不同。
他除了一双绿意幽幽的眼睛外, 还穿得特别整齐干净。
没错, 就是干净。
他穿着一身褐灰色的西装,脖子上打着一条同色的领带,脚上是一双尖头皮鞋, 西装革履的,穿戴极为讲究。
不但如此,他连头上略为稀疏的毛发都收拾的很时髦。当然,如果不认真计较毛发的长短不一,确实是时髦的三七分没错。
整个僵尸的外表,除了煞白泛青的脸和那双异样的眼睛与正常人不同外,别的地方,看上去与人类一模一样。
倘若他带副眼睛,再往乌紫的嘴唇上抹点口红,就这么甩到人群中,谁也不会怀疑他不是人。
嬴政蹙眉,白僵没有神智,可眼前这只白僵,却明显是有神智的。要不然,怎么可能会打扮自己,还懂得时下的流行装扮。
金大多在嬴政开门的刹那,背脊猛然一凉,绿幽幽的眼珠子一瞪,身子迟缓地往后缩了缩。
这里怎么会有只厉害的同类?
金大多怀疑自己是不是走错地方了。他眼神错过嬴政,看了看摆放在店铺里的几副棺材,眼里闪过一丝渴望。
没走错地方,就是这家棺材铺子。
这只同类该不会和自己一样,是前来找这里的老板做棺材的吧。
不过,这个同类太没礼貌了,怎么可以招呼都不打就潜进别人家呢?这要是把老板惹急了,到时候一起扫出门,他们就可都没棺材睡觉了!
想到这里,金大多挺了挺腰板,压下心里的惧意,慢吞吞地道:“进别人家,要先敲门,要不然主人家会生气。”
他一开口,嬴政额头蓦然一跳。
这只僵尸不对劲,竟然还会开口说话。
嬴政看着这只突破僵尸界规则的僵尸,淡淡的目光中,多了几分灼热。
一只开了神智,还会说话的白僵,他是怎么修练的?
自己地宫里的白僵成千上万,可却没有一只开神智,如果他们都开了智,那……
想到这里,嬴政万年如冰、毫无起伏的心绪蓦然泛起几圈涟漪。
嬴政灼热的眼神,把金大多吓得往后跳了跳。
似乎怕嬴政突然发难,咬他还是怎么着,退到他自认为安全的距离后,他急迫地开口说道:“我的血不好喝,咱们可是同类,不好搞同类相残。”
这只同类是想做什么?
想咬他吗?
不行,不行,他们不能吃同类。
嬴政眼神一亮:“......”这个僵尸不算太笨。
他不求地宫的尸卫们多聪明,只要能简单的与他交流便可。
嬴政:“你是谁,如何修炼的?”
金大多闻言,绿幽幽的眼睛突然大亮,这感觉就仿佛在异国他处,老乡见到老乡了!他惊喜地道:“咦,你也会说话?太好了,你是我遇到的第一个会说话的同类。”
金大多很高兴,一对眉头欢快地抽动着。哎哟,千年了,总算遇到一只和他一样,都会说话的同类了。
嬴政:“你是如何修炼的?”
“什么修炼?”金大多疑惑。
僵尸还用修炼吗?不都是吃了睡,睡了吃,得空了,再晒晒月亮,哪还用得着修炼?
好吧,一只野路子僵尸的修炼之道,便是吃饭睡觉。
其实他也没有说错,僵尸似乎还真是这样修炼的。
金大多其实挺悲催的,别人都是以怨成僵,而他却是执念成僵。
他生前是个嗜好钱财的商户,死了以后,他那孝顺儿子给他找了个极好的地方下葬,可那地方在他下葬后没两天就地龙翻身,竟然硬生生的把他的好墓给弄成了一个阴地。
阴地养尸,这直接就导致他的尸体好些年都没有腐烂。而墓地风水一改,家中后人也直接受到了影响。
他死前唯一的念头便是他藏钱的地方没有告诉自己的独子,导致独子在地龙翻身后,家产散尽,身无分文,最后竟是带着小孙子流落街头。
他成为小鬼后,鬼差带他入地府报道,却因为他执念太过强烈,没办法去地府。看着儿子落破的生活,金大多想着要是能活着回去,他一定立马把藏钱的地方告诉儿子,让他别过得这么寒碜。
许是念想太深,别说,百年后他还真就回到了自己的那具被养尸地养着的肉身里。
可还有个毛用?他的独子已经化成白骨了!
而他,却神奇的成为一只僵尸。
刚成僵的那些年,他控制不住体内的嗜血欲念,就半夜偷偷摸摸去偷别人家的家禽来吃,后来发现,其实晒月光也能顶饱,于是他便开始晒月亮。
再后来,他又发现,其实睡觉更方便,一睡就是好多年,好多年内,不用忍着恶心去生吞鸡血。
于是,金大多就成了一个吃了睡,睡醒再吃的奇特僵尸。
也因为他没有吸过生人的血,所以有些营养不良,都在世间晃荡这么久了,才刚刚突破黑僵,变成一只白僵。
这次,他又睡了两百多年,再次醒过来时,发现自己的棺材是彻底报销了。这睡觉的地方坏了,往后去哪里睡?
作为一只对生活十分讲究的僵尸,他拒绝直接睡地底下。
于是,便起了找人做棺材的心思。
可他是僵尸,有谁愿意帮他做棺材呢?
为了能做口棺材,金大多也是够拼,他花了好些年的时间,趁夜暗戳戳地观察现代人的生活,待彻底学会后,把自己收拾得干干净净,想伪装成人类,找人做棺材。
他能得到赵萱的电话号码,还多亏了某个在赵萱店里买棺材的人家。
金大多那日看着那户人家有新棺入门,便半夜潜进去,想爬进去躺躺,毕竟,他已经有好些年没有睡过棺材了,实在是怀念得很。
却不想,在那具棺材旁边发现了赵萱家里的名片。
于是,这便有了打电话订棺材的心思。
可奈何棺材铺的老板娘太凶,接到电话都不听他说完,就挂了。
别看金大多是只僵尸,可人家却是只很有文化、还挺讲究的僵尸。
瞅瞅,有哪只僵尸像他这样,不但穿得整齐干净,还会识字,能打电话,完了,还知道进门要敲门这么有礼貌的事。
他可比赢政这只帝皇僵尸接地气多了。
金大多伪装成人类,连着往棺材铺打了好几个电话,一段时间内电话打不通,等到打通后又是一个男人接的,他还以为自己打错了,不想不但没有打错,还得到了对方的回复,让他自己来店里面选货。
这可把他高兴惨了。这不,当夜就翻山越岭,跑去把自己生前埋葬的金银挖出来,把沾了些泥土的金子洗干静后,又偷摸着去弄了个箱子装着,才开始往棺材铺赶。
毕竟,找人做棺材是肯定要钱的。
没钱,谁愿意做白工啊?
这次他可是带了足够的金子,他要叫这家棺材铺的老板给他打造一副金棺。
他就不信,金棺还会坏掉。
...... 好吧,这是一只很有思想的僵尸。
咳咳,因为他是僵尸之体,不方便白天赶路,所以,这才发生了半夜三更僵尸敲门的事。
作者有话要说:萌萌的金大多。
金大多:我拖得是金子,才不是棺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