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开庄子,薛衣侯并没有立即下山,而是重新回到了后山的那个隐秘的山洞之中。
虽然通过老头子留下的只言片语,薛衣侯猜出了很多,但脑子里依然千头万绪,在没有理清楚之前,冒然下山,风险实在太大了。
别看薛家在薛县权势滔滔、一手遮天,可真要跟北阴伯比起来,就不够看了。
若谋害爷爷的凶手真的是北阴伯,那么事情就绝不会简单,而且整件事也透着太多的蹊跷。
首先是时间,看上去似乎并没有什么特殊的,可不要忘了,昨天是什么日子。
春闱大比。
五年一度的春闱大比,对北阴郡的二十六县,其重要性不言而喻。
因此,在这一天,薛家几乎投入了绝大部分的精力。
论家族的底蕴跟势力,薛家跟北阴伯自然难以相提并论,但也绝非全无还手之力。
薛家在这薛山县立足近三百年,将其打造的滴水不漏或许有些夸张,但其掌控力也是绝对不容小觑的。
一旦有外敌入侵,薛家的那些明、暗眼线,足以及时的将情报传递过来,到时,以老爷子的武经修为,即便打不过,逃跑还是不难的。
换言之,凶手正是摸准了春闱大比这一天的情况,才轻松的寻到破绽,在神不知鬼不觉的渗透进来的。
至于来了多少人?
从薛山上庄子内的打斗痕迹分析,绝对不少于三人,而且都是高手。
想到春闱大比,就不得不想到昨天的一个细节。
以往,薛家的春闱大比,也有外县观礼,但总是零零星星几个距离近或者关系好的,但是今年却是大大的不同。
二十五县齐聚,而且全部都是家主亲临,给出的理由是他们各县的春闱大比提前结束,倒也勉强可以接受,但前提是没有发生薛山惨案。
想及此,那二十五县的家族若是跟此事毫无关联,只怕鬼都不相信。
越是分析,薛衣侯越发的沉重。
很明显,这一次极有可能是预谋已久的行动,也绝不可能仅限于薛山,或者说,只针对薛天放。
只怕……现在的薛县也已经沦陷了。
“不管如何,作为薛家子弟,我都不能逃避。这薛县是必须要走一遭的。”薛衣侯心中暗下决定后,便不再迟疑。
脱掉身上醒目的装束,换上旧衣服,解开发辫随意的扎了个髻团,再然后往脸上抹一些尘土,这就算是改头换面了。
好在,之前薛衣侯神识懵懂时,左右开弓抽了自己好多下,脸颊早已经肿胀,再敷以灰尘,不仔细看的话,还真的难以认出来。
至于防身的武器,薛衣侯只取了浅吟锯,一来不容易暴露身份,其次隐蔽,对敌时最能出其不意。
将身上的飞鱼服以及逍
遥伞、千机扇包裹好,藏在了山洞的储物柜中,收拾停当后,这才走出了山洞。
此时,距离正午也不过只有一个时辰,初夏之天,烈日当头,薛山之上,随处可听到嘈杂的蝉鸣。
薛山只有一条道路,无论上山下山,毫无捷径。
道路宽阔平坦,当年薛家可是花了大力气才铺设,可正因为如此,也使得道路的四周毫无遮拦,根本没有藏身之处。
在距离山脚还有一里之遥时,最坏的情况,还是发生了。
一高一矮,两个陌生的男子堵在了薛衣侯的面前。
“嘿嘿,这薛山上果然还有余孽,还好家老有先见之明。”高瘦的男子虽不过二十岁,但浑身散发着阴冷的精悍,尤其是那双时刻眯起的眸子,更是放射出野兽的凶芒。
“你们是谁?俺只是山下的普通猎户,昨天晚上打猎迷了路,才不得已露宿了一晚。”薛衣侯看似解释,可那冰冷的神色,只怕是三岁小孩也不会相信吧。
“黑狗,这小子将咱们当傻子了。”另外的矮胖男子笑眯眯的开口道,相比起他那过分臃肿的体量,声音却是格外轻柔,若是闭上眼的话,还以为是个女子在说话呢。
“哼,管他如何,家老给咱兄弟俩说的明明白白,在大事未定之前,不管是上山的还是下山的,不管是普通山民还是薛家余孽,一律……”高瘦男子说到最后做了个抹脖子的动作。
对此,薛衣侯并没有意外,这也是为何他刚才做出那般低劣表演的缘故。
自从看到这两个人,薛衣侯就知道,不管自己扯什么谎言,都难逃厮杀一场,既然如此,又何必费心费力呢。
“你们是北阴伯的家臣么?”薛衣侯神色变得凝重,不无试探道。
高矮两人对视一眼,却是没有回答。
“黑狗,送他上路吧,你来还是我来?”矮胖男子无视掉薛衣侯,询问道。
“猪头,老规矩。”被称作黑狗的高瘦男子阴森一笑,当即伸出了握拳的右手。
“我猜无。”猪头瞥了那拳头一眼,笑眯眯道。
再看黑狗并没有打开拳头,也没有说话,而是脚下一转,让到了路边。
看样子,猜拳游戏是猪头获胜了。
对于高矮两男子的无视,薛衣侯并没有愤怒,更不会愚蠢的以为对方是在轻敌,或者说,对方如此做作原本就希望激怒他。
此二人绝对是难缠的对手。
薛衣侯心中暗道,一时间精神越发的紧绷。
“该死的天气,还真是要了胖子的命啊。”猜拳得胜的猪头并没有立即出手,而是仰天看了看炽烈的日头,同时拿袖子擦掉脸上密布的汗珠。
“喂,小子,你到底是谁,若是身份重要的话,说不定我们哥俩念着一份功劳,饶你一命也未可
知。”猪头见薛衣侯一直闭口不言,主动找话道。
“我是你爹!”四个字从薛衣侯的牙缝中挤出。
“父亲大人,孩儿这厢有礼了。”出人意料,猪头不仅没有生气,反而开怀的大笑,竟真的对着薛衣侯行了父子之礼。
薛衣侯的脸色再次变了,心中也越发的不安。
一个连常伦都可以拿来玩笑的疯子,绝对是可怕的。
下意识里,薛衣侯的右手不由的摸向了腰间。
“在那里么?”于此同时,之前还人畜无害的胖子眼睛一眯,瞬间发动了。
经验,只有真正的厮杀汉靠着成百上千次战斗甚至是伤痕换来的临场经验,在胖子的身上完全的暂放。
胖子很聪明,甚至称得上阴险狡猾,之前所做的一切,一为激怒对手,其次找出对方隐藏的兵刃。
现在看来,两个目的都已经达到,虽算不上完美,但足够供他施展了。
家臣,士大夫豪门豢养的武士中最精锐的存在,每一个无不是从死人堆里爬出来的精英,是真正的杀人机器,不论修为高低,最为讲究的便是一击致命。
从这里可以看出,薛衣侯之前对两人身份的猜测,是正确的。
寒光闪烁,一柄三尺青铜剑以肉眼难见的速度出鞘,出现在胖子的左手之中,便是一记干脆利落的直刺,极致的追求速度、精准。
难以想象,以胖子超过两百斤的体重,竟然会有如此快的速度,一步跨出便到了三丈开外,青铜剑所指,赫然是薛衣侯的左肋。
在很多人看来,一击致命,自然是要击敌以要害。可事实上并非如此,但凡拥有着丰富厮杀经验之人,都知道一个道理。
要害之处固然可致人死地,但同样也会受到对方最大程度上的保护,所以,除非是暗杀,正面对敌,少有上手就击人痛脚的。
胖子显然不是菜鸟新手,所以他这一剑选择的方位便妙不可言。
薛衣侯的左肋缚有腰带,正是之前精神紧张下伸手所摸之处。可以想见,其中必然藏有兵刃。
那么左肋受击,便让薛衣侯难以抽出兵刃,而仅凭血肉之躯又如何去抵挡青铜剑的锋芒。更何况,左肋虽不是要害,若是真的遭受重创,也必然影响身体机能,且不说肌肉的撕扯,只是流血就足以加速其力量的流逝,最终形成恶性循环。
嗤!!
青铜长剑速度实在太快,而且角度也确实刁钻,不出意料的刺穿了衣袍,再进三寸,便已是血光乍现。
“得手了。”胖子心中暗道,虽久经战阵,但一招得手,还是多多少少让他心情舒畅。
“猪头,小心!”突然,耳畔响起黑狗尖锐的提醒之声。
锵!!!
剑光起,吹起一波涟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