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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七月流火

网游之江山战图 失墨雁 3650 2024-11-17 21:38

  “哟呵!你还鲜花嘞!”黎花枪憨态可掬的拍着自己的脸蛋、表情不屑的说:“你要是鲜花,我敢对天发四,牛都不敢拉屎了。”说完便飞快的穿上一件品质不低的衣服,应该是八品质的,继续说道:“要不做我的小三?”

  牧师MM气得脸都红了,跺着脚怒嚎:“滚。”

  在看戏的叶传辉等人笑的蛋都碎了,要是在现实中铁定吃巴掌。

  黎花枪不屑的回来,靠了一声,“尼玛,要不是队伍差个医生,我特么找你!”

  “吟吟姐怎么没上线?”叶传辉问项雅。

  项雅说:“吟吟姐昨天送我们回去之后,被狐朋狗友叫去喝酒了,据说喝到了黎明,早上八点还被她妈叫起来打扫卫生,一直忙到现在才睡下。”

  “真是可怜天下父母心啊!”叶传辉感叹。

  项雅疑惑。

  叶传辉说:“如果我有26岁高龄的女儿没嫁出去,我就把她当灰姑娘每天让她擦地板,洗烟囱,折磨到她乖乖出去找个愿意娶她的SB王子嫁了。”

  项雅无语。

  叶传辉说:“我以前听刘志凌说施吟吟是个有故事的人。”

  项雅点头说:“是啊,吟吟姐也不是一个主动的人。”

  叶传辉道:“其实主动一点挺好,以前我在一本书里看过,说在爱情的故事里一定要先追别人,因为你先追,顶多开头的时候就丢一点面子,如果你追到了,就说明你已经研究了他的爱好,迎合他的喜怒,你已经慢慢渗透他的生活,等你厌倦他的时候,他却已经离不开你。因此,在结局里,一般提出分手的,都是先追求的那一个。”

  项雅说:“我不会提出分手的。”

  “恩!我也不会。对了,我刚冶炼出一柄重剑,看看合适不?”叶传辉单手握着重剑七月流火,这剑好像有了灵魂,既然有种想挣脱自己的手的感觉。

  叶传辉手一松开,重剑自动飞到项雅面前发出低沉的狼嚎,正如铁匠所说,叶传辉给予七月流火执念,便有了自己的灵魂,它的主人便是项雅。

  血红色的外观和粗犷的剑身,让人感觉到一股厚重感,对于喜欢重剑的项雅,一眼就被七月流火的霸道吸引住了,接过重剑,爱不释手的把玩了一会儿:“重量20公斤,长110厘米,宽30厘米,好剑。”

  “喜欢吗?”

  “恩,很喜欢,下次重剑控制长度控制在一点二米会更好,宽可以再宽一点。阔剑是我的最爱。”项雅将七月流火背在身后,在七月流火的衬托下,看上去更加野蛮而不失美丽。

  黎花枪等人一阵围观,纷纷赞叹,表示以后有材料帮他们也锻炼趁手的武器,叶传辉自然答应下来,毕竟这也可以提升铸兵术等级。

  招呼兄弟姐妹们向玄武城出发,结果,传送去玄武城需要一个金币,众人一脸肉痛的表情。

  叶传辉只好掏腰包,每人分一金币。

  一金币说多不多,说少不少,目前打个普通小怪都爆十几个铜币,这还要存着买药水,估摸着没几个人口袋里有一两金币的。要不是爆了几个BOSS和杀伐木工贼头官府赏了一笔,估摸着叶传辉也不会有多余的钱传送去玄武城。

  玄武城有个传说,传说在很久很久以前,久到盘古开天辟地那么久。

  那时候盘古还躲在混沌的鸡蛋壳里,一睡就是一万八千年。

  醒来之后,眼前一面模糊,大骂一句尼玛啊,然后不知道从哪里掏出一柄大斧,朝着黑暗的混沌劈出一斧,只听见鸡蛋壳破裂的声音,其中鸡蛋清上升,变成了天。蛋黄下沉,变成了地。鸡蛋壳变成了一只大乌龟,盘古觉的乌龟挺可爱,就收它作为自己的宠物,取名玄武。

  天地分开后,盘古又怕它合融,头顶天,脚踏地,站在天地之中,随着它们变化而变化。

  天,每天升高一丈,地,每天加厚一丈,盘古的身体也每天增长一丈。这样又过了一万八千年,天升的极高,地变的极厚,盘古也长大了。

  为了不让天地重归黑暗混沌的机会,他坚持着站在那里,做这种辛苦的工作,孤独的时候盘古跟玄武说话,但是玄武大多时间都在睡觉、冬眠,醒来的时间很短。又不知道过了多少年,天和地的构造逐渐形成,盘古也不再担心它们会合在一起,但是他实在累了,也需要休息,终于,他和人类一样,倒下,死去。

  玄武在沉眠中醒来,发现盘古不见了,于是心慌了。为了寻找盘古,玄武在太古大陆寻找自己的主人,它不知道自己的主人已经化作山川树木,宇宙星辰......又怎么能找到?

  它在太古大陆寻找了十万年,最终精疲力竭累死在一片深林之中。

  又过了几千年,世界有了鸟兽虫鱼,女娲创建了人类。人类世世代代绵延下来,并且一天比一天多,分布在这片大陆上。

  有位高人游历山川,猛然发现这里灵气通透,是盘古开天之时,玄武龟壳所化,是个极好的修身养性之地,便在这里住了下来,后来吸引了越来越多的人来到此地,玄武城就这样延续了下来。

  “这就是玄武城的传说,玄武城的由来了!”女武神指尖轻点古卷,古卷化作金光,消失在指尖。

  “恩,是个美丽的传说。”走出玄武城,迎着阳光登上玄武森林的高山,叶传辉重新审视这座玄武城,赤红色的玄武城像个极大的乌龟壳。

  高天发来消息问:“你们快来了没有?我告诉你们哦,落日海滩可是好地方,这里有很多美女,一阵风吹过,裙子飞扬,两腿间露出红的、白的、黑的、黄的、还有没穿的。”

  叶传辉冷汗:“.......马上到。”

  一行人继续朝高天发来的坐标前行,路上大量的玩家在忙碌的练级。十分钟,众人出现在落日海滩。阳光、沙滩,还有大量的美女NPC在踏浪,一阵海风吹过,远处巨浪滔天,近处美女霓裳裙子飞扬。

  落日海滩,其实是个海滩度假村,村庄叫百花村,烟花之地。

  这里的NPC女人可以买卖,不过你们别想歪了,倒是可以买来当做奴仆、丫鬟。在游戏中,奴仆丫鬟极为重要,只不过现在游戏刚开通,没有人能买得起房子,所以奴仆、丫鬟目前没什么用。

  除了买卖人口,这里还有卖各种物品,药水,食物等,其实设置这种风月场所也当做是玩家的补给站,谁也不想药水用完了,还要回城买药,多费时间啊!

  “比基尼。”黎花枪等人被景色迷住了,大呼小叫。

  不过一会儿,叶传辉就看到一个猥琐的道士和一身法袍的术士正在给穿比基尼的美女们抹防晒霜。

  众人走过去,黎花枪居高临下的看着高天和潘峰,对叶传辉说:“这就是你同学?”

  叶传辉点头说是了。

  黎花枪说:“真猥琐啊!”

  高天抬头,盯着黎花枪看,然后坏坏一笑,掏出一瓶防晒霜,“给你一瓶。”

  黎花枪立即双手接过,亮着水汪汪的大眼睛:“好人啊。”然后给NPC美女抹防晒霜去了。

  潘峰望着黎花枪的背影,靠了一声说:“比高天还不要脸啊!”

  高天:“尼玛去死。”

  众人:“......”

  高天看到来人,两眼一亮:“哎哟,美女挺多啊。”

  “一个团队的,实力不弱。”叶传辉也没急着介绍给高天认识,而是问:“灵龟在哪,我们去看看。还有二货刘志凌呢?”

  “喏,在河里游泳呢。”顺着高天的目光,一个ID叫醉后一刺的刺客在海里浪里白条,好像在杀鱼。

  高天高呼:“刘志凌走啦!”

  刘志凌回到岸边,上下打量着叶传辉,“哎哟我去,叶传辉不错啊,这大刀九品的吧!”

  叶传辉笑了笑,也没解释,刘志凌也没再问,而是看向叶传辉身后的项雅,说很眼熟。

  项雅勾了勾刘志凌,走到一边,说了什么。

  刘志凌大惊:“学姐啊。”

  项雅点头,在游戏里,项雅下调了游戏容貌,没有注意看,倒是认不出来。

  叶传辉在远处看着一阵好奇,也不知道两人说些什么。远处,高天嚷嚷着杀灵龟去,一群人跟在高天身后,前往灵龟所在地。

  落日海滩虽然风景秀美,美女如云,但是练级的人比较少,原因是海边的怪物无非是螃蟹、乌龟等怪物,这些怪物防御高,杀怪时间长,经验少,不合适练级。当然也有防御低的,比如海蜈蚣,海蟑螂,但是这些怪物敏捷度高,你秒杀不死它它就会装进泥里躲进石缝里,让你干瞪眼。

  刘志凌走到叶传辉身边,好奇的问:“你追到项雅了?”

  “我说是啊,现在是我女朋友。”叶传辉笑道:“项雅刚才跟你说了什么?”

  “项雅说她喜欢我。”刘志凌认真的看着叶传辉说。

  结果两个脚印印在刘志凌的屁股上。

  一个是叶传辉的,一个是项雅的。

  刘志凌可怜兮兮的说:“她说我不是她的菜。”

  叶传辉得意:“这才差不多。”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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