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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二十六章 二刀流

  阿克蒙德说过的期限还有几天时间,但是我已经有些沉不住气了。(顶点手打)玛法里奥和泰兰德至今也没有给我任何回应,难道他们真的想和燃烧军团决一死战吗?

  “喂,你在这里啊!”格罗姆豪放的声音在我耳边响起,虽后一只有力的大手拍在我的肩膀上。

  我抬起头来,望向这个足有三米高的兽人族战士。

  “找你好久了,前几天看你刚结婚放过你,这次一定要和我好好过几招!”格罗姆大笑道。

  “啊?”我还没反应过来。

  “走!和我到军营去!”格罗姆不由分说,强行把我拉走。

  没错,是军营,但是却是兽人军营。虽然三族联合已经确定,相互之间也承诺不计前嫌,但是军营却仍旧是分开来的,与其说是便于管理,倒不如说是相互不信任。没办法,深刻的种族矛盾也不是一两句话可以化解的。

  但是,虽然人类和兽人的关系不大好,但是兽人士兵们对我的态度却意外的好,也许是因为我曾经把他们从玛诺洛斯手中解救出来,也许是因为格罗姆对我赞赏有加,总之,进到兽人军营后,我已经没少被致敬了。

  “啊!到了!就是这里!”格罗姆指着一个校场叫道。

  这里看起来是兽人们平时演练的地方,平整的地面,一排排武器整齐地插在场边的武器架上。有几个兽人正在场边休息着。

  “来,我们好好练一练!”格罗姆说着从腰间拔出他那柄巨大的板斧,不知为什么,我看到他的样子马上想起了《水许传》中手持两把大爹的李达……啊不对,应该是《水浒传》中手持两把大斧的李逵。(圣堂:“唉~~《还珠格格》害人不浅啊。”)

  “你也去挑件武器啊,空手打岂不是要我占你便宜?”格罗姆见我没什么反应忙催促道。

  “啊,没事。”我回味过来,“我空手就可以了,我一直都是这样的。”

  “那怎么行?一定要挑件武器。”

  “可是我最称手的武器就是空手啊。”我一阵郁闷。

  “那……那我也不用这个了。”格罗姆说着把斧头往地上一插。

  我晕,你一个斧王不用斧头还怎么打?我可不想和兽人玩摔角,没办法,只好无奈地叹了口气:“我随便去挑一件吧。”

  来到武器架前,我突然发现了一个严重的问题。这些明显以兽人身高为标准造出来的“大型”武器要我怎么拿啊?普普通通一把剑也有一人多高,拿着它还能打?

  “怎么了?不称手吗?”格罗姆问道。

  “那个……”我尴尬地问道,“有没有匕首之类的?”

  “匕首啊……在那边!”格罗姆指着另一排相对短小的兵器,“可是你用匕首不是很吃亏?”

  “没事没事,这个刚刚好。”我随便拣起一把匕首(其实一点儿也不比人类的长剑短),“我准备好了,攻过来吧!”

  “呀啊!”格罗姆大喝一声,板斧带着阵阵狂风照我头顶就劈了下来。

  说打就打啊?我吓了一跳。其实仔细想想也没错,兽人本来就是直来直去的,哪像人类比武之前还要说什么“赐教”打完了还要来一句“承让”,最令人反胃的是,有些人类明明都是恨不得致对方于死地的,却还是满口假惺惺。毕竟没有兽人这样直来直去的轻松,因为完全不用担心他们欺骗你什么的。

  想归想,我手上可没有慢,举起匕首迎了上去。

  “铛!”的一声,我只觉得浑身上下都在随着匕首震动着,手臂麻得险些僵在当场。兽人的蛮力果然不是盖的。

  “好!能单手接下我全力一击的人类,你是第一个!”格罗姆对我很是敬佩,可是我却是自家苦自家知,这一斧子可不是那么好受的。

  格罗姆手上没停,板斧倒转,斧柄迅速地向我面门上撞来。我再不敢托大,闪身躲过攻击,反手向他肩上刺去。

  格罗姆一击不中,重心未失去,而是挥起巨斧向我耳边横扫过来,同时身体流畅地划向我的侧面。

  看到一个大块头以飞快的速度在身边乱窜,我心中不由产生一种奇怪的感觉,这种情形还真是说不出的诡异。那么大的身躯,速度却一点儿也不落下,难怪可以成为战歌部落的首领,真是不可小视。

  不过想到他刚才的那三招,总觉得好像在哪里见过。啊!那不就是《隋唐演义》里程咬金的“三板斧”吗——切瓜、剔牙、掏耳朵,我汗,竟然被他给用上了。

  格罗姆不愧是一代斧王,一把巨斧在他手里好像没有重量一般,漫无看到的只有斧影,却根本找不到斧子的真身在哪里。看来这一次不是随便打打就能赢的,要全力以赴就得把空手和他打,这样反而会伤了他的自尊心。但如果用剑的话我又很难取胜,怎么办呢?

  我刚一走神,巨斧迎面劈来,避无可避之下,我只好举剑硬扛,左手却下意识地向后面摸了一下,本没想过能摸到什么反击的东西,但是一只剑柄却已出现在我手中。没做对想,我双刀齐出,“咔!”的一声,将巨斧死死地锁在空中。

  “嗯?双刀?”格罗姆一楞。

  我这时才注意到,现在的我左右手各持一剑,以十字形架住了巨大的板斧,由于伸力方向的问题,手上竟没有感到太大的冲击。这……不就是传说中的二刀流吗?

  “哈哈,有趣,再来!”格罗姆第一次见到二刀流,觉得很稀奇,再次攻了过来。

  手持一剑,才会想到用出各种各样的招式,克敌致胜用靠的是剑术;而手持双剑则由于不能分心的缘故(除非你会“左右互搏”)反而会打乱各种固有思维开辟新的路径,不知不觉中,我竟然把搏击和格斗技用在了上面。

  于是,半小时之后,格罗姆第N次被我逼退。

  “不打了不打了,我认输,根本打不过!”格罗姆把斧子一丢坐在地上大口地喘着粗气。身为一族族长,该认输的时候就认输,完全没有首领的架子,这让我心中好感又加了几分。

  “你也不差嘛,我现在胳膊都还麻着呢。”我甩了甩手,这是实话,格罗姆全力进攻,威力简直就像一辆主战坦克一样,幸好对手是我,换作别人早累趴下了。

  “啊!真的是基路达大人!”一个魁梧的兽人战士惊叫道。

  “怎么了?”格罗姆明显认识这个兽人。

  “你不记得我了吗?我是奥尔多啊!”兽人叫道。

  “奥尔多?”我脑海中立刻闪现出几个骨瘦如柴的兽人一边大叫“此山是我开……”一边拦住我们去路情景,“你是那个……哦——我记得你是战歌部落的人,这么说,你终于找到族长了?”

  我下意识地看了一下格罗姆,没错,战歌部落的族长就在这里。

  “你们认识?”格罗姆一讶。

  “就是基路达大人帮助我们来到这里的。”奥尔多回答道,“对了,当时凯瑟琳小姐也在场。”

  “凯瑟琳也在?”格罗姆更惊讶了。

  “你也认识她的?”我对于他竟然也认识凯瑟琳有些吃惊。

  “当然,她当年帮过我们不少的忙呢,顺便还把我的绝技‘剑刃风暴’偷学去了。”格罗姆笑笑,“倒是你,你是怎么认识她的?”

  “她是拉法尔的亲妹妹啊,我当然认识。”我不由得佩服凯瑟琳的交友范围之广,到处都有她认识的人。想到之前她使过的“霜华圆舞曲”,那不正是剑刃风暴的变形吗?记得她连“刀阵旋风”也会,搞不好暗夜精灵族也有不少人认识她。就是不知道她的另一个身份有多少人知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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