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孙弘嘴里的完颜承嗣,此刻正坐在汉水在秦岭与大巴山的交界山谷中河水经年累月冲击所成的安康盆地安康郡城中,盯着一封信出神。
他坐在主位看信,面前数步开外,立着一个宋廷信使,皮肤黝黑,一看就是常年操持粗活的汉子,但与寻常农夫不同的是,这人的眼眸子中精光闪闪,毫无一般不识字的粗汉那种草莽气,反而在面容之间透着一股读书人固有的秀气。
完颜承嗣认真的第三遍读完信,抬起头,看着信使。
信使面带微笑,很有礼貌的垂手站着,目光稍稍向下,瞧着完颜承嗣拿信的手。
“你家鬼王的意思,要我投靠大理?”完颜承嗣冷笑道:“他是宋臣,为何顾着大理?一臣不事二主,他这样做,不忠不义,又有什么资格要我投靠他?”
完颜承嗣完全是用训斥的口气在说话,带着轻蔑和鄙视,透着看不起人的明显意味。
他也完全有资格这样说,因为站在忠臣护主的角度来看,完颜承嗣是一个彻彻底底的忠臣,堪称为君尽忠的标杆。
王朝更替,花开花落,铁打的江山流水的皇帝,无数家国灭亡后,做臣子的,要么在战乱中死去,在血花飞溅中让后世讴歌,要么投靠新主道貌岸然继续自己的生活,也有心怀故国又不想用生命来表达忠诚的,则会避入深山当个隐居方外之人,种田摘菜,打发时光。
完颜承嗣三者都不是,他走出了一条独一无二的路。
他不投降,也不投靠新主,更不甘心做个田舍翁一世终老,而是自个儿在深山老林里拉起一支队伍,供奉金国皇帝的灵牌,筑了个小小的太庙,以金国遗民自居,以一己之力,把大金国乍在汉水河谷中人迹罕至的山里延续。
虽然这样的延续,在旁人看来,无非是一群其心不死的家伙在苟延残喘,之所以没有人去解决掉他们只不过是因为想打他的人暂时腾不出手,腾得出手的人又没兴趣打他,而腾得出手又想打他的范用吉却打不过他,在河谷中,完颜承嗣完美的利用了地理,在河畔山地里钻进钻出,将范用吉派去剿灭他的军队打得落花流水,双方来回几次后,范用吉损兵折将觉得划不来,干脆悻悻的放弃,由着这伙人去了。
完颜承嗣于是占据了安康府四县,在这贫瘠的土地上扎下了根,安顿下来。
他就如同一个地盘大点的山大王,因为他那几千人连个军阀都算不上,占据的地盘又是荒凉的河谷,几乎没有平地,土里刨一年也没多少收成,河谷又不是交通要道,从南阳进汉中的客商很少,大部分商旅都会选择沿着水路从改道后的汉水直接上关中,或者从襄阳走长江入夔门,省时省力,免去了在山中绕弯弯的麻烦,故而也收不到什么商税。
所以这些金国故人的生活很苦,但在完颜承嗣的带领下,却活得很有理想。
国仇家恨,就是他们活下的支撑,为了报仇,他们再苦的生活都能忍受。
因为这个理由,完颜承嗣对其他毫无忠诚感的人,极为反感。
所以他对长孙弘派来的信使,说出这番话。
他无法忍受,一个宋人,来拉拢他时,居然是代表大理国。
这不是无君无上吗?虽然完颜承嗣对宋国同样没有好感,蒙古灭金时,吆喝得最起劲的就是宋国,宋人打仗不行落井下石却是一把好手,没有他们在背后捅刀子,蒙古人也没有那么容易灭掉金国。
送信的黑漆漆的蛮人,听了他的话,也没有反驳,从怀里摸出另一封信,双手恭敬的递过去:“我家鬼王说了,如果将军不肯答应,就请他再看这一封信,只要他看了,就会明白。”
完颜承嗣愣了下,眼神在信使身上打了个转。
什么意思?要演诸葛亮计收孟获吗?
他冷哼了一声,没有伸手去接。
信使不愠不闹,保持着递信的姿势,稍稍弯着腰,恭声道:“将军,反正第一封也看了,多看一封,也不费事,我家鬼王其实并不是将军所想那样,我们蛮人,最重义气,如果鬼王是那样不堪的人也做不了蛮人的鬼王。”
完颜承嗣斜着眼瞥他,连冷笑都懒得笑了,挥挥手,示意左右的人,把这人赶出去。
未等左右的人涌上,貌不惊人的信使却突然把手中信朝自己怀里一塞,动作飞快的摸出一把不到一尺长的短刀来。
完颜承嗣毫不惊慌,冷冷的看着他,捏紧了拳头,在左右当啷当啷的拔刀声中,坐在椅子上板着脸道:“怎么?招揽不成,就想杀我?哼,你真以为你一个人就能杀我?”
这间屋子里,除了完颜承嗣和信使,还有十来个女真兵,都是宿卒老将,莫说信使手里拿着的是把巴掌长的小刀,就算他拿着关公刀,也不可能伤到完颜承嗣分毫。
信使却摇摇头,道:“将军误会了,我岂敢伤害你,我拔刀出来,是要自裁的。”
自裁?
完颜承嗣眉毛挑了挑,变冷哼为一声冷笑:“苦肉计也没有用。”
信使却没有多说,只是站在那里,环顾四周,歉意的朝周围虎狼状的人笑笑,很自然的把刀子对着自己的肚子,一刀扎了下去。
利刃入肉,血差点飙到了几步之外的完颜承嗣脸上。
所有的人都呆住了,那些拿着兵刃的人,一时间甚至不知道该如何反应,对方自己刺了自己,我们拿刀做什么?
“石门蕃军规,办事不成者无功,小的没能让将军看到鬼王的信,也无脸回去复命,且在这里自裁,脏了将军的地,请海涵。”刀子在信使的肚子里扎得很深,他也没有把它拔出来的意思,而是抬着头看着完颜承嗣,艰难的说了几句话,头一歪,倒在了地上。
鲜红的血在地上横流,片刻功夫,就畅了好大一块地面。
女真兵们互相看了几眼,都露出惊骇的神色,像这样来送信的,他们从没见过。
“愣着干什么?赶快找医官来!”完颜承嗣站起来,高声喝道,人们才回过神来,赶紧上前捂住信使的伤口,探探鼻息还有气,几人抬起来就要往外走。
“慢!”完颜承嗣走过去,伸手在信使的怀里,摸出那封信来,方才挥手让他们离去。
信没有被血染透,只是红了一角,完颜承嗣皱着眉头把信纸从里面抽出来,目光复杂的去看。
白色的纸黑色的字,还有鲜红的血渍,交织在一起,给阅读者很不一样的感觉,完颜承嗣自己也说不清楚,为什么会主动的把信拿过来。
字并不多,很快就能看完。
但是完颜承嗣的脸上,却露出了跟看第一封信是截然不同的脸色。
他难以置信的看了又看,半响,才缓缓落座,把薄薄的信纸拿在手中,又把桌上的第一封信取过来,再看了一遍。
他眯着眼,目光在两张信纸上换来换去,来回穿梭。
手指头在桌子上敲了敲,因为常年于风中骑马奔驰而显得毛孔粗大的脸上,难得的露出诧异的神色。
“他想干什么啊?”完颜承嗣思考着,看着地上那滩血,血开始发暗,触目惊心。
“帮我报仇?”他嗤笑了一声,继而立马又止住笑,再次去看手里的信:“呃……有这种手下的人,大概自己也不会很差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