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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五章 再气小白脸

花都捉鬼小道士 救世妖道 2617 2024-11-18 07:11

  想明白这点后,燕十三急忙起床,刷洗一番后就匆匆出了门。

  在路边摊简单过了个早,就找了家可以汇钱到南洋的银行把一万汇给了老骗子。

  然后在大街上逛了一两个时辰,身上就只剩下一千六百多元。

  这让他很是肉痛,在帝都什么都贵,一斤黑狗血居然花了他三百,一斤朱砂更是要了他四百。

  这还是他跟卖主杀了半天价才买来的,开口价都他妈七八百,把他当肥羊宰。

  他妈的,大奸商,没看到道爷穷得都成乞丐了么!

  一想到这些奸商把十万大山不要钱的黑狗血卖他三百,他就心痛不已。

  以前跟老骗子走街串巷的时候,需要黑狗血的时候,都是随便给哪家黑狗放点血,然后上点止血药就搞定。

  哪像这里,都他妈的是按克算的。

  还有朱砂,这在十万大山花个十元能买一箩筐,在这里居然卖四百一斤,人家抢劫也没这么黑的。

  人世界最痛苦的事,莫过于明知道被宰还不得不买。

  燕十三对这句话是深有体会,如果有足够的时间,打死他都不买。

  可惜女鬼只给他一个月时间,他必须争分夺秒。

  为了下半辈子的幸福,他可不敢在材料上浪费时间。

  现在万事俱备,只差尸油了。

  这东西可不好买,明面上是不可能卖的,只能寄希望于黑市。

  根据他的估计,身上的钱买了尸油后肯定剩不了几块。

  这种边花钱边心痛的滋味真不是好受的。

  丫丫的,刚有点钱,转眼就要成穷光蛋了,这没钱的滋味可不好受。

  妈的,必须尽快搞定小丑,把五万要回来。

  贵族书院,屌丝们开始帮燕十三洗白。

  猥琐强跟眼镜男自然成了背黑锅的对象,毕竟事情已经发生,总要找替死鬼的。

  还好,猥琐强跟眼镜男对这并不在意,还以此为荣,把这事大包大揽。

  于是各种新鲜的版本出来了,最让人接受的则是,眼镜男嫉妒燕十三比他帅,于是故意找了小姐偷偷带到坟山。

  本来是打算等燕十三睡着的时候,让小姐给他来个霸王硬上弓,然后让燕十三出丑。

  结果阴差阳错,猥琐强睡了燕十三的帐篷,于是就出了后来的一幕。

  由于屌丝会人员众多,这一传十,十传百······转眼就掩盖了先前关于燕十三的版本。

  也同时让眼镜男红了,这丫的如今跟大明星一样,走到哪里都围了一群男生。

  当然,这些男生可不是他的粉丝,而是想私下打听那个小姐在哪里上班。

  毕竟那个女孩还是很漂亮的,作为男人,不用说都懂的。

  而眼镜男则瞎忽悠,谎话是一套一套的,直忽悠得众人团团转。

  于是燕十三回到书院的时候,关于他的谣言成功洗白,书院内再也听不到各种闲言碎语。

  这让他很是满意,身为修道之人,低调才是王道。

  在找到陈小胖后,才知道这一切都是屌丝协会运作的。

  这不由让燕十三对屌丝协会刮目相看,看来屌丝们也不是一无是处,他这个便宜会长看来是必须当了。

  当然,当会长之前还得找到陷害他的女人再说。

  也不知这女人是什么来头,居然让屌丝协会调查了一天,都没什么头绪。

  这让燕十三很不满意,交代陈小胖打听一下黑市的事情后,就直接来到书院精英班。

  精英班是贵族书院最高等的班级,来这个班的无疑不是大富大贵加上才华突出。

  因此精英班的看到燕十三这个土老帽的时候,都投来鄙视的目光。

  这让燕十三很不爽,“看什么看!没见过帅哥么!”

  众精英直翻白眼,尤其是熊宏祥就更不爽了。

  “乡巴佬,这里不是你来的地方,还不滚出去。”

  “就是,一个乡巴佬,别把这里的空气给污浊了。”熊宏祥身边的同学配合道。

  “污你妹啊!你们两个算什么东西,道爷再土也是自给自足,不像你们两个蛀虫,只知道嚼你们父母的剩饭。”

  燕十三虽然低调,但可不是那种见人让三分的主。

  “你······”两人被燕十三骂成蛀虫,正想发火,就看到周晖月走向燕十三。

  “你来这里做什么?”

  “你跟我来一下,我有事想问问你。”

  熊宏祥看到燕十三明目张胆找周晖月,心中对燕十三更加怨恨,暗暗打定主意,一定让他好看。

  “晖月,我觉得我们精英班的学生,不应该跟普通班的学生有太多交集,尤其是灵异班。”

  周晖月皱了皱眉,犹豫了一会,还是跟着燕十三走了。

  看着挑衅的眼神,熊宏祥是气得火冒三丈,心中冷笑:“小子,你就嘚瑟吧!老子看你还能嘚瑟几天?”

  书院凉亭,燕十三跟周晖月停了下来。

  “你跟张帅很熟么?”

  “听说过这个人,但不熟。”周晖月有些不解,“你问这个干什么?”

  “我怀疑缠着你的那个恶鬼就是张帅。”燕十三其实基本肯定了,只不过没有证据罢了。

  “张帅!”周晖月一脸的不信,“我跟他不熟,甚至连话都没说过一次,他为什么要缠着我?”

  这也是燕十三不明白的地方,按照道书所说,单相思并不能形成执念,形成不了执念就不可能死后还念念不忘。

  这完全不符合常理。

  根据燕十三的猜测,张帅之所以对周晖月念念不忘,他们之间应该有过什么交集或者誓言。

  “你会不会很早就认识他,然后忘记了哩!”

  这种可能也不是不存在,有的人潜意识会忘记一些不开心的事情,而保留开心的记忆。

  这是人的一种自我保护机制,心理学是可以解释的。

  “这不可能!如果他是我的朋友,我不可能不记得。”周晖月对自己很自信,从她上学开始,就一直是尖子生。

  而她的记忆也是超强,一般的课文,只要看上三四遍,就会倒背如流。

  她相信这样的记忆力,不可能出现遗忘的情况。

  燕十三皱了皱眉,站在凉亭的台阶上。

  “知道么,从来贵族书院的第一天,张帅就一直站在这里看,一看就是几个小时。”(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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